边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自身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2020-07-20 16:29金圣凯罗致文杨硕
中国经贸导刊 2020年17期
关键词:保障

金圣凯 罗致文 杨硕

摘 要: 边检民警作为众多警种之一,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侵权行为。这些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而且影响边检民警的工作和出入境管理的秩序。本文归纳边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一些情况,探讨出入境人员对边检民警实施侵权行为的形成原因,并指出其危害,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边检民警 执法权益 保障

一、边检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内涵

边检民警的执法权益是指公安边防检查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为完成法定职责所依法享有的,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某种行为或抑制某种行为,以满足自身执法需要的权利和利益。

(一)保障边检民警的执法权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过去一段时间,边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辱骂、干扰、阻碍、诽谤、暴力袭击、恶意投诉等侵权行为时,往往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甚至骂不还口,这极大地干扰了民警的正常的执法活动,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尊严和形象,不利于边检民警合法权益的维护,最终也不利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随着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的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建设越来越健全,要求做到违法必究,对于侵害边检民警权益的违法行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保障边检民警执法权益是维护边检民警依法执法的客观需要

边检民警的工作始终处在维护出入境管理秩序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公安民警一直是“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边检民警也不例外。很多边检民警是军人出身,习惯了奉献和忍耐,在被侵权时往往选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是有效维护边检民警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才能真正提高边检机关的公信力,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保障边检民警执法权益是基层边检民警的迫切愿望

边检民警作为特殊的警种之一,有其特殊的职责,但是也有着民警的共性特征,这决定了边检民警的工作同样具有艰巨性和危险性。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边检民警的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如果不能很好地维护边检民警的执法权威和保障边检民警的合法权益,将会严重地影响边检机关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诸如对边检民警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侮辱谩骂、恶意投诉甚至袭击正在执法执勤的边检民警,这些现象的产生,使基层边检民警更加迫切地需要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以提高边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边检民警执法权益遭受侵犯的现状

(一)侮辱谩骂

一些出入境人员对边检民警肆意辱骂、干扰、阻碍、诽谤、暴力袭击、恶意投诉甚至是诬告,严重影响口岸管理秩序。在北京某边检站,一名入境人员办理入境手续,在查验台准备通过自助查验通道时,边检民警提示该入境人员脱帽进行面相查验比对,但是该入境人员不配合,拒绝脱帽。边检民警再次要求其脱帽,该入境人员仍对民警的要求不予理睬。于是边检民警依法对该入境人员进行人工复核,却遭该入境人员侮辱谩骂,并在网上披露边检民警的个人信息和照片,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

(二)恶意投诉

一些出入境人员因为自身违法行为受到处罚于是对边检机关的执法民警心存偏见和憎恨,误认为边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故意刁难,于是恶意投诉边检民警,甚至诬告陷害边检民警。在上海市某边检站,一名出入境人员因违法被边检机关处罚,该出入境人员心里不服,便对边检民警大打出手,被边检民警教育后放行,紧接着就到台湾事务办公室,以歪曲事实的方式对边检民警进行恶意投诉,诬告边检民警殴打自己,并要求赔偿。

(三)暴力袭警

一些出入境人员使用暴力殴打滋扰阻碍民警执法,甚至破坏边检站地设施,不仅给边检民警的身心造成极大地伤害,还造成边检站现场公共财物的损毁,阻碍了边检民警正常的执法活动的进行。在广东珠海某边检站,一名出入境人员由于醉酒的原因脚踢边检门,不配合边检民警的出入境检查工作。在边检民警了解具体情况时,该出入境人员不听劝阻,趁民警不备用拳头猛击边检民警的头面部,对边检民警的身心造成极坏的影响。

三、边检民警执法过程中执法权益遭受侵犯的原因

(一)对边检民警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尚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法律条款中与边检民警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条款不足,而且相对分散,对于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边检民警作为我国现有警种中的一种,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应受到处罚的行为,并对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行为的处理。但是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具有很大的主观性,而且举证困难。侮辱、谩骂、轻微的身体接触等非致伤、致残、致死等侵权行为,只要是工作在基层的民警都会遇到过,以至于基层边检民警内部流行这样一句话:“没有挨过打的警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警察”。虽然这些行为使用了暴力,就算公安机关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往往会认定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于是不予受理,让公安机关自行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条款,但是由于边检机关执法时处于国门口的特殊地理空间,很难适用此条款。

基层边检民警在权益受侵犯时经常适用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但是该条例的法律位阶低,处罚力度不强,且缺乏具体的执法规范。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颁布并实施,但该部法中并没有明确保障边检民警合法权益的条款。导致民警执法权益被侵犯之后,法律保护出现了薄弱环节。

(二)边检民警执法环境不理想

由于公安队伍的特殊性加上群众的猎奇心理,大众对新闻媒体报道出来的警察负面新闻、负面事件尤其关注,尤其是大部分人都会以一种看看热闹和笑话的心态予以关注。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博得观众和读者的眼球喜欢将此类报道作为热点进行炒作,长期、大量的负面涉警新闻报道,让大众对警察执法形成了较强的负面映像,导致很多正规的执法活动也被误解,原本可以顺利开展的警务活动受到重重阻挠,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

(三)个别出入境人员法律素养不高

当前一些出入境人员的法律素养仍然不够,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出入境人员抱着边检民警就是纯粹的服务员的想法,只要自己的需求不被满足,不支持不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甚至对边检民警的执法行为产生怨恨的想法。同时,公安机关自身内部的要求就很严格,被投诉的边检民警,即使是进行正常合法的履职行为,也可能要受到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教育和谈话,这种模式给很多边检民警的工作造成很的压力和障碍。

(四)边检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执法技巧,维权能力不足

由于边检执法执勤工作比较单一,长期工作在基层的边检民警稍微不注意就会很容易出现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态度不友善,语言不文明等现象,这往往容易导致边检民警与出入境旅客之间出现一个对立面,进而激化两者之间的矛盾。当边检民警的执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有的边检民警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他们不知道如何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往往就会导致有理变成无理,维权变成侵权,并会给维权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浪费行政成本,对公安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有一些刚入职的边检民警在冲突出现后缺乏现场处置的经验,同时不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业务知识和法律条款不熟悉,面对违法行为不敢严格执法,从而导致了其自身执法权益受损。

四、当前保障边检民警的执法权益应采取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边检民警的执法活动由于处在国门口这一特殊的空间地理位置而区别于其他警种,边检民警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国家形象的执法活动,国门圣神,法律威严,不容侵犯。保障边检民警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完善保障边检民警执法权益的法律机制

在保障边检警察合法权益方面可以参照其他警种的做法。但由于边防检查工作的特殊性,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明确和特定的规定。边检民警在国门第一线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对于侵害边检民警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从重处罚,可以出台边检民警执法安全的具体操作规范,例如制订《边检民警执法安全指导手册》,从执法程序、执法技巧上详细地指导基层一线边检民警,使边检民警面对侵权时做好预防工作,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能做好处置工作。加快《刑法》中袭警罪的设立,增强对警察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细化保护边检民警执法的规定,可采取司法解释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刑法中对辱骂、恶意投诉和袭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明确处罚条款和标准,确保条款内容充实操作性强,进而从法律设立的角度增加违法成本和震慑力。同时国家移民管理局对侵犯全国范围侵犯边检民警事件和案件进行分析,加快对侵犯边检民警执法权益的行政处罚条款,对那些不够刑事处罚标准的侵害边检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在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予以增设,同时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让边检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敢于亮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支持边检民警合理使用强制措施,面对违法敢于亮剑,增强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这样才能提高边检民警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边检民警才能更好地执法,更好的服务人民。

(二)改善执法环境,营造全社会维护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一些新闻媒介偏向于宣传公安机关负面信息以此来博眼球和赢取关注度,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因此,边检机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用好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兴的自媒体力量,大力宣传边检民警的先进事迹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经典案例,讲好警察故事;要通过正面的宣传报道,倡导主旋律,消除广大人民群众对边检机关的片面性、局限性误解,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同时通过法制宣传使群众不断提自身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为创建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而不断努力。在各个边检站设立官方微博,对一些突发的重大敏感案件和事件,第一时间发布警情通报,及时将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处理情况告知公众,避免造谣和传谣,增加公共对边检民警执法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对恶意投诉、诬告陷害边检民警的行为,可以由官方微博向大众发布真实情况。同时边检站的领导和维权部门要积极主动为边检民警的执法撑腰正名,让恶意投诉和诬告陷害边检民警的行为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规范边检民警的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边检民警的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民警敢于亮剑的同时还要合理合法的亮剑,提高自身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每一次执法都规范有效。因此广大边检民警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主动学法,用法。作为执法者自己首先要熟练掌握好法律这把利剑,练好本领,才能真正做好人民的卫士。只有规范的执法行为、优良的执法效果,才是群众所期望的最终结果,才能真正树立起边检民警的执法权威。我们还需要从一线实战需求出发,结合公安机關所开展的“战训合一”警务活动,开展岗位大练兵,不断提高边检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最后边检机关的领导应教育边检民警不断改进警务工作的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规范化执法,不断地提高执法效果,各级边检机关的领导尤其要在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从优待警,使一线边检民警在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的同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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