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勋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0)12-0062-01
围绕文本是语文教学的核心,如何真正理解个性化的文学作品,需要教师引导学生对文本进行细致的解读,而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多元反应表明教师应对文本进行多元的解读。中学阶段无不是将人物评价、价值取向、主题、语言、背景和作者来作为文学作品多元解读的核心要素,随着多元解读的外延越来越拓展,“个性化”解读越来越提倡,但为了照顾学生的阅读经验,多元化文本解读也存在着一些误区,即看重读者个人理解的多元化而轻文本本身视角。作为文本中的人物形象或叙述视角,教师和学生往往以文本以外的“我”的视角来理解,这样做的结果是并不能充分把握深藏于文本之中的心理感受,不利于有效深化教学内容。因此多元化的解读不能游离于文本之外,应基于文本本身的视角开展。
一、遵从人物客观形象为主视角的原则
由于形象大于思想的特点,不仅学生难以准确理解文学作品,就连教师自身也难以准确把握作品并将教学内容确定在一个确切教学层面进行开展。
以非常熟悉的《孔乙己》为例。作为经典篇目,孔乙己这个既善良又迂腐的人物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我们总是归咎于封建余毒給他和他所在的那个时代所造成的伤害。在文章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对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句对白在很多教学设计过程中大都以“狡辩和迂腐”或者“从口语与文言的区别来卖弄斯文”来进行批评,但如果深度结合人物所处的角度,仅作上面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作为读书人,在历朝历代都赋予了比一般市井更高的身份,在理解“偷”和“窃”时,应该超出字面意思从人物形象所处的背景来进一步理解。可以说在整个文章里,孔乙己都坚信自己的“行为正确”性,正是因为这一点,即便周围的人看不起他,他也才会同样的看不起周围的人。孔乙己在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更可以理解为一般偷的目的都是值钱的金银财宝,而他偷的是书,书是圣贤之物,所以和偷金银珠宝是不一样的,带有求圣贤的“行为正确”性,所以他才会说“读书人的事”。再有就是,孔乙己作为悲剧人物不能仅仅理解为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的区别,而作为封建理学所建立的“正统思想”和追求“正统合法性”的观念,这也是他至死不愿放下读书人身份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以《项链》为例。马蒂尔德这个人物形象,在大多数的教学设计里都会以“爱慕虚荣”作为其主要评价,一切的后果是因为她爱慕虚荣而自作自受。但如果我们结合作品背景和西方人命运观,那么不难发现,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造成她悲剧的原因——复杂的人物性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首先,在她借得项链并在舞会上展示她的美丽时,对舞会上人们作出反应我们更可以理解为都是来自于马蒂尔德的幻想,因为作为上流社会的聚会,想用一件珠宝打动所有嘉宾其实本身就是不现实的;其次,在最后还清债务时,她还是坦诚的交待了自己丢掉项链的事实,那么同样是偿还,她为什么当初不直接承认呢?因此,作为对马蒂尔德的人物分析,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爱慕虚荣”这一个观点上,复杂的人物性格和巧合的叠加,才最终造成了人物悲剧的命运。
对于人物客观的分析,教师只有透过文本叙述的情节并充分具体到人物遭遇中,学生才能透过情节到人物的关系来对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
二、站在叙述者的视角
文学作品中的叙述者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在充分理解文本的前提下,不能抛开文本中叙述者来凭空想象理解,许多隐藏在作品文字之下的情感都是通过叙述视角来进行含蓄表达的。
在小说作品中,学生已经明白将作者和叙述者之间进行区分,但为什么有的作品用第一人称,有的用第三人称,行其目的是什么,如果没有将多种叙述视角的原因理解清楚,其对文本和价值取向也不能充分理解。又以《孔乙己》为例,作者为什么要以一个小伙计的视角为叙述者,这样的作用是什么,在实际的教学中讨论得不多,大都仅以“真实感”来进行解释。既然小说作者和叙述者是互为区别的,那么我们也应该把叙述者放到作品中的情景中加以分析,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还原作品的真实情感。作者以“我”这个小伙计为视角,除了通过几个片段来直观的反映真实的感受外,作为近似长工,同样身份卑微的“我”都能如此麻木,更是体现出孔乙己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成为真正的“多余人”。
在散文作品中,作者与叙述者是统一体,因此除了要从文本里所直接或间接描写的景情来找到作者的情感之外,作者隐藏的情感同样要通过叙述角度加以分析。在《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中,在所有的对话结果中,曾皙的回答得到了孔子的认可,但这些叙述在作品里是有所暗示的。作为以语录体为主的《论语》是很少进行动作描写的,但在曾皙回答时却“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的动作描写,说明前面三人的对话都是作为铺垫而作,文章中心就是对曾皙对话的记录,因此文中不仅仅是表明了孔子本人的态度,也反应出作为记录者或者其他弟子的统一态度。另一篇《合欢树》中,作者表达的情感更是含蓄的,有不少教师把这篇课文直接理解为“怀念母亲”和以“母爱”而作,但通过其他作品进行比较,就不难发现作者史铁生已经在其作品《我与地坛》《秋天的怀念》中已经表达过类似的情感了,如果继续深入文本叙述过程,合欢树的时空交错感以及文中小孩与合欢树的相遇,这些信息远远超出了一般理解的“母爱”范畴,更多的上升到对生命的思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