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宏伟
大连理工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4
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高等教育学界的研究重点,也是大学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学内部治理具有多维形态,治理模式与治理角度皆具多样化,治理的过程总是在多方矛盾的博弈中寻求协调与平衡。治理初衷都欲实现某种善治和良治,但大学治理的目标质量测定标准尚且模糊,不同于市场份额或边际利润一类的指标,连如何认定何为行之有效的治理都疑难重重,更何况还有高度复杂的治理大环境。在纵向的时空维度下,不同时代对应不同的人,对治理的要求不尽相同;在横向的区域维度下,不同地区有不同特色,不同的责任和追求,治理的标准也各具特色。因此,大学内部的治理评价是极具弹性和变化的过程,序治是一种机制性能高、适应能力强、调整空间大的适当治理形式,能帮助大学内部治理工作更好开展。
当下的大学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窘。外界的影响侵袭着大学治理的理性,管理的不善逐渐消耗着社会的信任,效率的低下制约着大学本应发挥的作用。各种不尽人意现象的背后除了种种外界因素外,也展现出大学内部治理存在的缺陷。在大学寻求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提高治理能力的过程中,善治作为一种在以人为本的价值前提下,以效率目标为依据、以整体设计为逻辑、以民主管理为手段、以制度规范为保障建立起的管理框架,或许不失为最理想的治理体系[1](P15~21+26)。归根结底,善治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一定的力的作用以改善、平衡、理顺大学内部治理的各个主体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关系状态,使大学内部整体与局部都从无序逐渐走向有序的状态。对于大学内部治理而言,“序治”是善治的一种形式,是基于善治的治理逻辑下,在序的层面上耦合治理逻辑化、治理结构化和治理序列化的治理形式。
序多指事物的结构形式,是事物或系统组成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当事物或系统的组成要素具有某种约束性,呈现某种规律性时,则称该事物或系统的状态为有序。事物或系统的各组成要素具有发展性,组成要素的相互联系具有运动变化的永恒性。因此,有序是相对的、动态的、变化的,是大学内部治理追求的状态。与有序相对的是无序,指混乱无规则的状态,是问题的表征形式。“有序”与“无序”作为一对辩证概念是序治的概念基础,也是序治的核心要素。大学内部治理的序治是将当前大学内部治理中的无序状态通过序化手段引导其形成有序状态,达到有序与无序的有机平衡。无序是绝对的,有序是相对的。任何有序都是一定程度上的有序,不可能完全消灭其不确定性和混乱。任何看起来纰漏颇多、问题重重的无序,也一定在某种程度上保持有序,才使得其能够存在或运行着。有序与无序互为输出、互为反馈、互为诱因,不可能达到二者关系固化的永恒性。要明确的是,序治的目的不是消除无序,也不是将大学内部的一切事物都序化为稳定结构,而是以期通过逻辑序化达到整体治理结构的合理、通畅、高效,增进结构间的契合度,提高治理结构内部的效率。序治之于大学治理如同知识之于创新,既是大学内部治理的出发点,也是手段和工具,更是归宿和追求。
大学具有高度的复杂性、特殊性和动态变化的不确定性,导致大学内部治理因此面临着巨大考验。序治基于自身的特性和优势,对大学内部治理的很多方面问题能够“对症下药”,相对具有更高的适配性。
大学内含诸多子系统,子系统之内、子系统之间、子系统与大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均有特殊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首先,大学的角色具有复杂性。21世纪的大学已非纯粹的象牙塔,也并非完全沦为社会潮流的附庸。作为学术组织,大学秉持着自身的学术自由和自治,是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主战场;作为社会子系统之一,大学亦无法做到遗世独立,必然要受到社会各因素的制约。其次,大学与人才的关系具有复杂性。人才培养是大学最重要的使命。大学是人才与社会的联络枢纽,学校培养人才输送至社会,参与社会的发展建设。人才通过社会活动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学校建设和治理中,至此,大学又成为了其自身培养成果的用户。最后,大学涉及的知识是高深知识,具有创造性、探索性和高深性等特点。围绕高深知识开展的活动是复杂的活动,需要复杂组织、复杂人员、复杂机制和复杂政策与之对应。这其中的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分别具备自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其关系、身份和地位无一不微妙至极。复杂的身份给予了大学内部复杂的关系,也赋予了大学内部治理复杂的使命。对于这种超越一般组织的复杂情况,运用普通的治理理念或管理手段是不够的,也是不适配的。大学内部治理的彼岸是寻求降低问题复杂性的效率。当治理对象处于系统混乱状态时,治理的不确定性和介入因子的不可控性增加,此时进行直面治理常常容易受到干扰而导致施力偏差,也容易因纷乱的表象而错失重点。序治中的序化过程能够消除治理“数据”维度的冗余,对问题进行降维后再行处理,不失为对待上述复杂问题的理性选择。根据“结构决定功能”的系统论原理,大学改革和治理都要依据整体性原则,以整体眼光看待大学内部治理问题时,其复杂程度必须通过结构化和序列化进行梳理,只有有序的结构才能降低整体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我国大学治理现代化遇到很多重大问题,因大学内部治理共识缺失导致的多方价值冲突是其中之一,这一现象在大学中的教、研、管、财等多方面均可窥一貌。大学权力集中于精英治理的现实与民主参与的理念倡导之间的沟壑,其实质是“民主—集中”的形式有效与实质有效的剥离。民主的短板在很多程度上表征为现实治理中诸多无序的问题、意见、矛盾和冲突;而有序则是一定程度的权力集中形式,也是集中的追求状态。民主与集中的平衡点缺失,带来的后果是形式有效下实质的虚设。大学内部的主体除去管理者外,核心部分是教师与学生,而二者在大学内部治理的工作中,与治理者、治理初衷和治理逻辑尚未达成一致。
首先,教师与学生是大学的民主主体,理应占据足够的治理话语权,而我国大学中的民主基础普遍未在顶层设计中占有相应的话语权或主体地位。学生和教师是民主基础的本体,也是利益相关者中的大部分构成;是无序状态的制造者和发源处,是民主思想的载体和践行者;是有序状态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是集中权力的受众和执行者。但在实际治理中,大学教师和学生却始终处于“权不配位”的尴尬地位,也由此造成了民主对集中产生的不满情绪和信任缺失。其次,大学中从事高深知识相关工作的人员具有高智力和高能力等特征,其民主形式和民主内容具有复杂性和探索性,需要高效率的治理体系和高水平的治理能力与之对应。最后,大学内部治理的民主与集中存在逻辑对接偏差。学生与教师代表的是学术逻辑,在行使民主权力时,站位为个人发展和学科发展。大学治理体系多遵循行政逻辑甚或政治逻辑,看待治理问题时注重整体眼光、管理效率、上级要求和下级反馈等多方因素,并作出集中回应。依靠传统治理中的“统治”手段,是无法直击大学内部治理要害的,詹·库伊曼等学者的观点认为:“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外部强加,”因此很难单纯地通过权力的威压和行政的约束将大学内部治理工作做得一帆风顺,需要大学内部合理的序化与治理逻辑的对接。相较之下,序治具有更强的逻辑性,符合大学内部的运行逻辑和治理风格。
治理不是某种既定的成文规定,也不是利用强权进行控制的暴力手段,而是基于民主协调的互动过程。鉴于大学的开放性、共享性和共建性,大学内部治理要在共享管理的理念指导下寻求协调解决之路。大学的演化与发展无法离开社会发展的影子,外界的人才、资源、技术、信息与大学内部的知识生产、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时刻进行着双向传输,并互为反馈促进着彼此的参数调整,这种开放性使大学与外界保持着“营养循环”。除此之外,大学还具有突出的共享性。大学的边界感并不是十分刚硬。对外,大学的成果和部分资源可以与社会共享;对内,大学的信息与平台可供师生共享;对己,大学构成主体的智慧与能力可以供大学自身建设共享。在开放与共享的环境下,大学自然衍生其共建性。共建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大学不存在绝对的共建,而是顶层设计引导下的民主共建。因以上三点特性,大学内部治理应充分考虑治理对象的弹性间隙和转型扭矩,不能以强硬的手段或固化的逻辑处理变化中的大学内部治理问题。序治是将无序状态在外力与内力的协调下序化为相对有序的状态的过程,有序会催生新的无序,或是在本时间段的主要无序被稳定后,次要无序将转化为主要有序。无序终会继续出现,也会不断被序化为有序。序化过程是一个动态的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过程。促使无序的序化过程呈现结构化、利用有序的优势应对新生的无序、吸收无序的教训加固有序的状态,是序治的共享和共建。应对大学内部治理,序治能够以自身的动态机制匹配大学的运行特性,达到理想的动态平衡。
序治的实现依赖于整个治理体系的序化,包括如图所示的三步曲:提高顶层设计能力、充分发挥层级结构筛滤功能、抬高民主主体站位。
图1 序治的三级治理构成
大学校长从未像今天这般负担沉重过。如今,大学规模如此之大,社会变化如此之快,问题涌现如此之频,管理者必须投入足够的精力方能胜任学校治理工作。如此,即便是由曾处于教学科研一线的人出任校长,也难免在任职后面临失去基层目光的窘境。因此,需要管理者时时充电,保持与基层的交流。大学校长在某些专业领域并不一定有教授甚至教师的研究水平,因此要充分尊重并善于倾听基层的声音与需求,甚至很多时候要寻求基层的配合才能制定有效的决策,这是大学顶层管理者必须具备的管理理念,也是大学这一特殊机构赋予管理者的特殊使命。全职管理人员规模的扩张,使集权化特征在管理体系中愈加明显。顶层的管理人员具有多种集中优势,包括信息集中、资源集中、时间集中和权力集中。他们通常掌握着一所大学最全面的资料,拥有大学中最主要的资源控制权和对大学治理工作最全时的时间。这种集权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学建设,是为了提高整个大学治理工作的效率,绝不能异化为用以敷衍和制约基层民主的外表精美又看似客观的表格,这种“伪序”是“填鸭式”的“一刀切”。
作为顶层设计的人员,校长与其他管理者的业务能力是影响大学内部治理成效的关键。有治理制度,无治理能力,那么制度就徒有虚名;有治理能力,没治理制度,那么能力就会被泛用滥用[2](P4~10)。要保证顶层设计者的权力在制度要求之内,能力在治理需求水平之上。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党委系统、行政系统和学术决策系统,大学领导干部配备需要强调4点:立场坚定,品德高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敢于担当;博学多识,笃行实干[3](P48~52)。顶层设计虽注重“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但其实质追求也是一种民主集中,所谓的“万世”或“全局”皆由种种“谋一时”和“谋一域”中而科学抽象得来。集中是平等的集中,非强权或单边的控制,而是基于对民主的尊重和对民主的理解。许多既得利益群体的纠缠,会导致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深入泥潭不得抽身,无法做到真正的善治和序治。若要使无序状态有序化,管理者自身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有序,若自身是无序状态,所谓的序治多数沦为空谈,甚至为局部无序埋下更深的复杂空间和复杂能量。应对大学内部治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若仅靠顶层设计的决定性是不够的,更要关注其整体关联性,促进大学治理的内部要素围绕序治的核心理念和顶层目标形成有机衔接,慎独而思变,保持自身的秩序性。以无序治无序是不能奢求负负得正的效果的,以无序促有序、以有序治无序、以有序善有序才是正解。
詹·库伊曼曾提出:“如果复杂性不受到约束,那么这个系统就将朝着无序的方向发展。”无序的表征之一,在于其泛性整体呈现出的个体需求和行动逻辑的特殊性与多样性。近年来,学术氛围的改善与价值导向的关注,促使学生拥有更高的价值追求和思维导向,但仍不可否认的是,单纯以课程分值和虚名假誉为行动目的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与此同时,无论哪个层级或何处群体,受社会资源正态分布的约束,大学注定无法同时满足其个体的全部需求。为妥善解决这一矛盾的无序问题,“校—院—专业—级—班”逐级筛滤,分级负责的层级结构应运而生。以班级学生骨干为例,其由学生群体选举产生,代表了广大学生利益和班级整体的决心和意志,通过一级筛滤,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状态的无序向有序收束的初步转变。后续的逐级负责同理,使杂乱的无序“数据”在逐级筛滤中得到不断收束和序化,使问题得以明朗,主次清晰。
逐级负责,层层递进,这一基础理念和做法在我国政治体系和军队体系中,长时间以来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实践,也诞生了诸如“民主集中制”这类同时具备矛盾和统一特性的治管概念。为强化和巩固这种层级结构,亟需固化以下三种特性:一是民主,也是重要基础。泛性群体的无序向集中收束转变的重要方式,就是通过民主产生代表,充分发挥每个个体的个性化意识,将政治意义上的阶级问题转化为上下通联的有效链路,逐级筛滤从而升华民主意志。二是同一,也是主要手段。层级结构虽各异,其本质所发挥出的作用却是殊途同归,代表的个体通过整合一定范围内的意志和形态,形成统一的、集中的概念,既同一了本级和上级,也同一了特性个体和泛性整体,从而实现化整为零,统合无序为有序。三是责任,也是关键保证。代表层级所必备的关键特性即是责任。在推动无序向上递进发展的过程中,各群体代表的责任态势往往决定了筛滤流动的可行性和稳定性。因此,只有正确理解层级牵引动态无序不只是一种手段,也是集中意识的责任边界和思维形态,才能妥善发挥逐级负责制的巨大效能。充分挖掘和发挥层级结构的筛滤功能,保证整个序治通道的畅通和有序,是实现序治的结构性关键。
顶层设计想要自上而下进行高效的政策实施,必须要有自下而上的合作动力。要达到这个目的,势必要带动各利益群体共同参与到互动中,使底层追求与顶层设计对接,顺势而为。对待基层对象,序治从抬高思想站位的层面着手,以“上”序“下”,通过站位的提升促进基层与顶层进行共情,从根本上为序治提供保障。作为大学的核心构成,基层的师生是承载治理之船的涛涛海水,若忽视或无视其作为治理之基的地位,是无法行驶到善治彼岸的。因此,将基础对象纳入到治理体系中,保证其共同管理的角色和地位是序治的前提。“无论对于教师、学生还是管理人员,让本科生参与研究、将科研与教学融合的建议,是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教学改革十条建议中最受欢迎的方法”[4](P19~38)。于学生而言,民主参与本就是大学对人才培养必须进行的一课。推进学生权利工作的进行,不只是对大学治理的助力,也是对学生的负责,是提高学生眼界,拓宽学生知识面和思维广度的良机。学生参与基层民主治理是实现学术研究与服务社会、精英治理与民主参与、顶层决策与基层执行之间有机结合的最佳途径,是实现序治的内在逻辑要求。在这一方面,美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美国曾调查了1321所四年制院校,在公立学校董事会成员中高达54%的人员是经投票当选的教师或学生,值得一提的是,董事会还会为学生代表特别保留席位[5](142)。例如,伊利诺伊大学有12名董事,其中有2名学生;普林斯顿大学的39名董事中2名为学生。对教师而言,给予教师队伍治理地位可以促使其对大学治理中相关政策的理解,缓和学术与行政的关系。在美国402所高校中,美国大学学术评议会涵盖大学管理者的占59%;涵盖教师兼管理者的占25%;包括大学职员的数量占7%;包含研究生的占12%;包含本科生的占28%[6](P40)。可见,在美国的学术组织中,师生群体参与大学治理的权力依然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他们不再是治理的对象和政策制定的旁观者,被动地接受学校的规训。相反,他们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大学决策,与其他利益主体在建设一流大学过程中,形成共担责任、深度合作和民主协商的精神[7](P70~77)。
学生和教师通常着眼于自身发展和学术发展逻辑,其考虑问题的维度和层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当下的大学人才培养主要关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对学生的培养中缺少对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因此,学生对大学内部治理工作普遍缺少共情,一定意义上是学生大局观缺失的表现。同时,学校对学生参与治理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学生不关注、不了解、不参与治理的相关工作,难免对一些政策或规定缺少长远的理解。于教师而言,他们通常过于分散在各个相互隔绝的学科和学系里,以至于无法体会到学院作为一个整体的需求[8](P16~25)。也因此不能体察管理者的苦心,在有限的治理参与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让师生基层融入治理体系,要适时适势地促使他们抬高思想站位,让师生不止考虑自身的事情,而是要站得更高,想得更远。将思考问题的层次和广度加以引导,将“大学治理者”“共同管理者”的角色定位进行内化,这是序治的观念先锋。拔高治理基础的思想站位,必然是一项长期的引导工作,可以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可以开展主题活动,也可以搭乘课程思政工作的顺风车—“课程思治”,在课程思政内加入课程思治的内容,帮助师生在日常课程中逐渐加深角色塑造,抬高自身定位。基础思想站位的提高,代表整个大学的思想站位“水涨船高”,这是序化基础的迂回路线,也是基础序化的先行条件,为序治的顺利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也存在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无序是走向有序的起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大学内部治理的序治是动态的、开放的、递进的。只要社会在发展、大学在建设、人类在进步,无序将不会绝对消灭。但旧的无序终将在序治之下走向有序。新的无序的产生周期,混乱体量、影响大小则会不断衰减。新的有序的价值和难度也会随之攀升。我们能做的是尽可能地高效推进大学内部治理无序走向有序的进程,呈现整体有序的最佳状态,为未来克服困难,迎接挑战不断砥砺奋进,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