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晶
(兰州华厦眼科医院斜弱视、小儿眼科,甘肃兰州 730030)
在临床中, 弱视是十分普遍的眼科类疾病之一,其好发于婴幼儿,在出现这一疾病后,视功能会受到影响,若没有及时干预、治疗,弱视就会伴随终生,对患儿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所以,临床中应对小儿弱视患儿施予更为科学且高效的治疗。 短时遮盖治疗是对小儿弱视患儿实施治疗的一种关键方法,有研究人员指出了,把短时遮盖治疗联合阿托品,能够提升最终的治疗效果[1]。 文章择选出在2018年11 月—2019 年11 月这一时间段中, 该院治疗的46 例小儿弱视病例,现在总结如下。
择选出该院收入的46 例小儿弱视病例, 参照不相同的治疗方法,把其分成观察组A、观察组B 这两个组别,而其中,A 组共23 例患儿单纯给予短时遮盖治疗,B 组共23 例患儿施予阿托品联合短时遮盖治疗。 A 组中,男患儿共 14 例、女患儿共 9 例;年龄:最大 10 岁,最小 3 岁,年龄均值(6.88±2.17)岁。 在 B 组中,男患儿共15 例、女患儿共8 例;年龄:最大12 岁,最小 4 岁,年龄均值(8.16±3.21)岁。 通过比较 2 组患儿的基础资料后发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1 纳入标准 (1)2 组患者的资料一律获得该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注,且患者及(或者)其家人知情同意;(2)2 组患者均确诊为弱视;(3)2 组患者的意识正常、语言能力与理解能力等均正常,可积极配合临床治疗。
1.2.2 排除标准 (1)将对该治疗用药存在过敏症状者排除;(2)将治疗中途撤离此次研究者排除;(3)将合并了抑郁症、狂躁症以及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类疾病者排除;(4)将存在自身免疫疾病者排除。
1.3.1 A 组 A 组:进行短时遮盖治疗:在对患儿的眼部实施全方位的检查后,参照其相应的度数给患儿佩戴矫正眼镜,并选取眼罩以遮盖患儿的健眼,每日佩戴应多于6 h, 如果患儿的视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可以参照其改善效果适量地减短对健眼的遮盖总时间,逐步调节治疗方案,并告诉患儿定时进行复诊。
1.3.2 B 组 B 组: 施予阿托品联合短时遮盖治疗:短时遮盖治疗有关的方法与A 组患儿相一致。 并对患儿施予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批准文号即为国药准字H20052295, 规格即为 1 g:10 mg;2.5 g:25 mg;5 g:50 mg),单次 1 滴,把其滴在健眼结膜囊中,1 次/周。
对2 组患儿都共实施半年的治疗,同时,告诉患儿、患儿亲属所需注重的各项事项,比如,防止强光直射,可以佩戴上墨镜等,参照其复诊而得的结果来调节药物使用的总剂量。
经治疗半年后, 评估并对比2 组患儿在治疗前、后视力变化,患儿视力提高行数。
评估2 组患儿治疗疗效:显效:视力最大限度地获得了改善,且保持高于1.0;好转:视力有所改善,且保持高于0.7;无效:视力并未获得改善,或是具有其余眼部类疾病。
研究涉及的数据一律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n(%)]表示2 组的该次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治疗疗效,χ2检验组间的差异性,视力、视力提高行数一律采取 () 表示,t 代表了组间所具有的差异性,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在治疗后,对于治疗疗效,B 组较A 组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 1。
表1 对2 组治疗疗效进行对比
在治疗以前,对于视力,B 组对比A 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后,对于视力,B 组较 A 组更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 2。
表 2 对 2 组在治疗前后视力进行对比[(),°]
表 2 对 2 组在治疗前后视力进行对比[(),°]
组别 治疗前 治疗后A 组(n=23)B 组(n=23)t 值P 值0.43±0.22 0.42±0.23 0.020 7 2.118 7 0.72±0.18 1.07±0.15 7.163 8 0.000 0
在治疗后,对于视力提高行数,B 组较A 组更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 3。
弱视在临床中是十分普遍的疾病之一,其是一种视力障碍性疾病,这类患儿的视觉会发生异常,使得其视觉图像总体的质量会出现程度不一的下降,最后,构成了中枢缺陷性疾病[2]。 如果患儿的视力发生了异常,临床中应立即对其施予相应的治疗,进而让患儿的视力能够尽早恢复至正常的状态。 而对于小儿弱视患儿的治疗效果,其在一定的程度上与患儿自身的年龄、弱视种类、弱视总程度等紧密相连,所以,临床中在对这类患儿实施治疗期间, 应参照其相应的情况,给其选取更具安全性、科学性的治疗方案。
表 3 对 2 组视力提高行数进行对比[(),行]
表 3 对 2 组视力提高行数进行对比[(),行]
组别视力提高行数A 组(n=23)B 组(n=23)t 值P 值1.77±0.18 2.13±0.12 7.980 7 0.000 0
短时遮盖治疗在临床中被十分普遍地应用到对弱视患儿的治疗中,在进行治疗期间,应把减少患儿眼部所具有的抑制性当作核心,进而让患儿视力尽早得到康复, 短时遮盖治疗能够得到较为理想的效果,因为其对健眼进行遮盖,且总时间高于6 h,能够对健眼进行更为良好的保护[3]。 但是,因为患儿的年龄较小,其自主控制能力不够理想,无法遵照医嘱来对眼睛进行严格遮盖,所以,单独使用短时遮盖治疗无法得到更为理想的效果[4]。 而在使用了短时遮盖治疗的前提下,联合阿托品进行治疗,把这一药物滴入至弱视患儿的健眼中, 其能够对患儿的睫状肌带来麻痹,让其眼部平滑肌所出现的痉挛最大限度地得到解除,减缓眼压出现的升高,并阻碍腺体大量地分泌,进而可以帮助弱视患儿人为的加强遮盖[5]。 所以,在把短时遮盖治疗联合阿托品后,能够减短弱视患儿健眼的遮盖总时间,并对患眼带来更多的刺激,提升眼部发育总体的进程;同时,还能够增强患儿对于各项治疗的总依从度,让其尽早得到康复。 该研究表明,观察B 组(阿托品联合短时遮盖治疗) 患儿视力变化及视力提高行数,治疗效果均优于观察A 组(单纯进行短时遮盖治疗)。
综上所述,阿托品联合短时遮盖治疗对小儿弱视患儿能够发挥出更为良好的治疗作用,在临床中具有十分广泛的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