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萍
摘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门与学科课程平行存在、自成体系的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课改以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持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不少鲜活的经验,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为促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走向常规与规范,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顶层规划和宏观推进,出台配套政策与管理措施,发挥教研系统的专业桥梁作用,强化学校因地制宜地进行本土化实施。
关键词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践育人;核心素养;综合素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20)05-0036-04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担负着“实践育人”的重要使命。《中小學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于2017年颁布以来,全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基本情况怎样?有哪些经验?面临哪些困难与问题?在进一步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于2018年底组织开展了全国性调研,采用委托调研的方式收集了全国26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此外,我们组建了三个调研组分赴安徽、四川、天津三省市,对中小学校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等进行考察、观课,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教研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小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的校长和教师等170余人进行深入访谈。本文将基于上述调研所获得的大量一手资料,探讨我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的经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各地积极主动、扎实有序地推进《指导纲要》的落实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在课程建设、机制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都有一定突破。
1. 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化实施
各地都在有计划地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情况良好,基本能保证课时的落实。一是制定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有的省(市)从省级层面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且要求学校因校制宜制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区)教育局备案和汇编。二是通过检查评估等措施保障课程实施。有的省利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省(市、县)级规范化学校评估等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检查落实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课时安排及实施情况,有力地促进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化实施。
2. 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路径
新课改以来,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 成为一种独立的课程形态。十几年来,有的省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面已经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索与研究。例如:针对学校没有现成教材的问题,江苏省从2006年就开始研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什么”的问题,相继提出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的六大途径、七大模式、九大基本课型等,解决了学校“怎么教”的问题;还建立了序列化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体系,解决了“教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并且尝试运用表现性评价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学生的能力发展进行区域质量监测。目前,江苏省已经研制出了《江苏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指南》,全面指导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实施与管理。
3. 初步建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有效机制
例如:上海制定了“学校为本、政府搭台、教研助力”的发展策略,形成了“市-区-校”三级课程统筹管理、专业支持的工作推进机制。市级层面,抓课程整体规划,出台各类政策文件,为有关课程的校本化实施提供操作依据;配齐市区两级研究型课程教研员团队,整体建构中小学研究型课程市-区-校三级教研体系;建立“跨学科”教师职称系列,为相关教师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提升通道;组织四年一度的中小学研究型课程中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为投身研究型课程的中青年教师提供专业成长平台。区级层面,制定各项配套举措、扶持政策,除了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方面的政策倾斜外,还在资源适配、环境建设(尤其是信息化环境)、课程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长期、有效的支持,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课程文化。学校层面,以学校为课程主体提升学校课程规划、建设、实施与管理能力,以学校为单位编制相关课程纲要,设计校本课程能力目标序列和配套表现标准,制定主题探究活动规范要求。
4. 加强资源整合与创新
北京市的资源建设非常有特点。一是持续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建设工程,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育人的机制。二是开展“四个一”活动,要求全市每一名中小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能够参加一次天安门升旗仪式,参观一次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抗日战争纪念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三是推进学工学农项目,形成“城区学生到郊区学农、近郊学生到城区学工、远郊学生到城区游学”覆盖全市的实践育人新格局。四是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资源和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验室条件,全面实施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和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
1. 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整体认识有待提高
一是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地位与价值认识不足。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地方依然存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不足、课时被挪作他用的现象,甚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学校课程表中无从寻觅。部分校长、教师以及家长认为,这种课程更像是“玩”而不是“学”,对于学生升学没有直接的帮助,由此产生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理解或者不支持的情况。
二是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性质理解不够准确。有的将综合实践活动变成学科拓展活动,有的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解为校本课程中的兴趣选修课,还有的将科技活动、社团活动当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流。[1]课程内容过度泛化,未能全面覆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维度以及学习方式,导致部分课程功能结构性缺失。
2. 顶层设计与整体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
教研员、教师普遍反映,在顶层设计方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考察探究内容与学科活动及各类主题教育的重合度较大,交叉、重复现象比较突出,不利于教师去把握、开发和实施,导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边界模糊。在整体统筹方面,目前国家除了《指导纲要》外缺少更具体的实施意见,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尚未出台专门的指导性文件来对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和指导。教师课程开发能力不足,也需要区域、学校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加强领导,做好必要的顶层设计,盘活各类教育资源,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3. 学校的整体课程规划与实施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不少学校虽然有规划总体实施方案的初步意识,但缺乏课程规划、实施的方法和技术。有的将綜合实践活动课程孤立地理解为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简单拼合,无法进行跨学科资源整合,其学习范畴还停留在单学科的知识体系。二是学校单靠几位“专职”教师推进,导致教师之间无法协调,实践活动不出门、跨学科知识综合课程变成“无学科”课程等问题由此凸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无法发挥应有的效能和价值,慢慢边缘化为“鸡肋”课程。三是教师课程实施能力有待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跨学科、综合性课程,对教师综合能力要求高,大部分教师原有单一的专业背景难以满足课程实施的需求。由于缺乏专业引领,教师在课程实施中存在一些误区,如有的教师认为要按照教材教,有的教师将该课程实施中的教师行为仅仅理解为类似学科课程的课堂教学。部分学校及教师仅从学科知识点出发设计课程,且教学活动的目标仅仅是加深学生对某一个知识点的记忆与理解,而忽视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综合性与实践性,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4. 评价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缺乏机制支撑,表现性评价无法常态化。依托综合素质档案的写实记录和以学生成果为依据的作品评价,是比较符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性的两种评价方式。但习惯于传统纸笔评价的教师在此方面并不擅长,而许多学校也无暇顾及校级层面的评价活动策划和组织,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是仅靠诚信维系的综合素质评价势单力薄。尽管教育部规定,综合实践活动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但这些认定条件还是静态的文本,且学分认定和评价落实主体为学校,记录和操作规范与否更取决于学校的自我约束和诚信机制。
5. 课程管理机制以及保障条件有待完善
其一,师资队伍问题成为制约《指导纲要》落地的瓶颈。一是师资力量不足。当前综合实践活动教师队伍由专兼职教师组成,且以兼职为主,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二是教师知识结构欠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新课改后新增加的课程,国内师范类院校及综合性大学的教育学院亦未开设相应专业,目前配置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基本由班主任或学科教师兼任,缺乏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是教师缺乏专业引领。从调研来看,很多教师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而且很多学校没有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研组、备课组,无法为教师提供实战性、协作性的专业研修机会和机制保障。因此,教师的成长都凭自己摸索,缺少专业成长的机会。
其二,课程实施监测机制不完善。由于对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缺少必要的行政评估和监督,课程的开齐开足无法得到保证。对于学校不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违反国家课程基本政策等问题,国家和地方尚没有完备的制度去追究相关部门及学校责任。
其三,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备。例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职称评聘没有明确规定、工作量计算缺乏基本标准,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安全问题缺少有效、长远的保障机制等;兼职教研员和兼职教师的流动性大,导致师资培训常规制度难以建立。
其四,缺少经费投入。财政没有专项资金支持,使各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难以很好地开展。
其五,优质课程资源不足。虽然各地都建立了省、市、区、校各级社会资源,但区域、学校间课程资源不均衡现象突出,资源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与学科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是一类新型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科课程平行存在,自成体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同等重要,各自发挥不同的功能,共同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2]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广泛性、课程资源开发和组织实施的艰巨性、现实与理想之间的不协调性,导致这门课程的实施行动缓慢,步履维艰。
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首先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顶层规划和宏观推进,要有配套政策与管理措施;其次需要充分发挥教研系统的专业桥梁作用;最后要强化学校因地制宜地进行本土化实施,落实校长的主体责任,加强课程管理,促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走向常规与规范。
1. 加强教研引领,保障课程有效实施落地
各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指导纲要》的学习,结合实证案例科学、准确地解读《指导纲要》精神,并指导各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整体设计,明晰这门课程与学科课程、校本课程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之间的关系,科学规范地制定具体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对学年、学期活动做出整体规划,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功能全面达成。
2. 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题培训
通过国家示范引领、地方实施为主,完成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研员、中小学校长以及骨干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统一认识、厘清误区,帮助中小学校长、教师准确理解课程性质,提升课程领导力。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开发丰富多元、具有实操性的培训课程,包括挖掘与总结各地各校在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开发更多指向核心素养的课堂案例等。二是创新研修方式和研修机制,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参与式等多样研修方式,建立现场研修、实地考察与网络研修相结合、集中研修与地方研修相结合等多种研修机制。三是开发共享研修资源,及时组织专家开发多类型、多形式、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资源,依托网络平台宣传推广优质培训资源,以满足广大中小学校的实际需求。
3. 逐步健全评价体系,突出评价发展导向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和教师要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持续发展为目的,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在各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学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及时采集学生活动的过程信息,做好写实记录,研究档案袋评价的方法与策略,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实证与分析相匹配的能力评价方式,科学监测课程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各维度目标的达成度,积极探索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路径与方法。
4.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课程常态化运行
作为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要能够像语文、数学等学科课程那样常规实施,必须走常态运行之路,必须建立必要的政策和制度,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一是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在《指导纲要》的基础上,出台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性的文件,对课程实施步骤、实施过程、实施保障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
二是配齐配好省、市、县(区)专(兼)职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研员,学校按要求配齐专任教师。
三是加强督导与常规检查并举,将综合實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避免学校不按规定安排课时、课时被学科课程挤占现象发生,尤其要加强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的监督要求。
四是针对区域、学校、基地普遍面临的教师编制,以及职称、工作量计算等配套制度问题,出台相关标准和政策保障措施,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应有的地位和待遇,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
五是加强经费保障,明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经费的投入标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国家要加大市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校外场所的建设和投入力度,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活动基地。
六是明确学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关于安全的政策法规,明确学校的安全责任范围,用法律法规保障教师敢于大胆地带领学生参加各种室外、校外综合实践活动。
参考文献:
[1] 刘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对几个关键问题的思考[J].中小学管理,2011,(8):4-7.
[2] 田慧生.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独特育人价值[N].中国教育报,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