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立谦 李浩 郑民缨 阮经文 何冠蘅
心理痛苦是指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心理、社会和(或)精神方面不愉快的情感体验[1]。这种情感体验存在于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群体之中,容易导致消极的健康行为,从而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及疾病治疗效果,严重的心理痛苦还是自杀、自残行为诱发因素之一[2]。但目前,关于心理痛苦的研究多集中在恶性肿瘤、糖尿病、艾滋病等领域[3],国内鲜有关于失眠患者心理痛苦的研究报道。在失眠患者中,对失眠过分关注、对失眠过程难以忍受、失眠所引起日间功能下降等,都可能导致失眠患者心理痛苦。本研究旨在调查失眠患者心理痛苦水平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从而为个体化心理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1.1 研究对象本研究为横断面研究。纳入2019年1-12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心理科及睡眠针灸专科门诊就诊的失眠患者。纳入标准:①符合 《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5th Edition,DSM-5)失眠障碍及其他特定的失眠障碍诊断标准[4];②年龄18~65岁;③小学以上文化,能配合完成调查问卷。排除标准:①存在未治愈的躯体疾病;②患有精神障碍和(或)其他睡眠障碍;③倒班工作者和(或)频繁跨时区飞行者。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资料收集
1.2.1 一般资料 采用自编问卷收集一般资料,包括性别、学历、年龄、职业、婚姻状况、家庭月收入、失眠病程、午睡情况、服用药物、家属失眠情况以及慢性疾病等。
1.2.2 量表评估 ①心理痛苦温度计(distress thermometer,DT),是类似于视觉模拟评分尺度的单条目自评量表[5]。患者对最近1周内的平均心理痛苦程度进行自评,范围为0~10分,分数越高代表心理痛苦越严重。根据既往研究,该量表评估心理痛苦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6-7]。DT≥4分表示患者存在显著心理痛苦[6-9],需要接受进一步心理干预。据此,本研究将受试者分为非显著心理痛苦组(DT<4)与显著心理痛苦组(DT≥4)。②失眠严重指数量表(insomnia severity index,ISI),评估过去2周失眠严重程度,该量表由7个条目构成,总分0~28分,得分越高说明失眠程度越严重[10]。③贝克抑郁量表(Beck depression inventory,BDI),用于评估抑郁症状严重程度,共13个条目,总分0~39分,总分越高说明抑郁程度越严重[11]。④贝克焦虑量表(Beck anxiety inventory,BAI),用于评估焦虑症状严重程度,共21个条目,总分0~84分,总分越高说明焦虑情绪越严重[12]。⑤简化版睡眠相关不良信念和态度量表(the brief version of dysfunctional beliefs and attitudes about sleep,DBAS-16),用于评估患者关于睡眠信念与态度的认知改变[13],量表共16个条目,分为失眠所致后果、对失眠的担忧、对睡眠的期望以及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信念等4个因子,总分越低表示睡眠信念和态度的不合理程度越严重。⑥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ocial support rating scale,SSRS),共 3 个维度 10 个条目,包括客观支持3个条目、主观支持4个条目和社会支持利用度3个条目,总分越高说明得到的社会支持越多[14]。⑦简易应对方式问卷(simplified coping style questionnaire,SCSQ),评估患者应对方式,内容由积极应对和消极应对2个分量表组成,共有20个条目[15]。
1.2.3 调查方法 由1名经过训练的调查人员向患者发放调查问卷,告知其本研究的目的、方案以及注意事项。受试者表示知情理解并同意后开始填写问卷内容。受试者填写完成后交回问卷,并由工作人员检查填写内容的完整性。
1.3 统计学方法统计分析使用SPSS 22.0完成。显著心理痛苦组与非显著心理痛苦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及各项量表评分比较分别使用检验、独立样本t检验或Mann-Whitney U检验。使用多因素线性回归分析各因素与心理痛苦DT评分的关系,自变量为组间有统计学差异的变量,变量筛选采用逐步回归法。检验水准α=0.05,双侧检验。
2.1 一般情况共收集失眠障碍患者155例,其中8例因一般人口学资料不完整而剔除。最终纳入分析的失眠患者总计147例,其中男性40例(27.2%),女性 107 例(72.8%),年龄中位数(上下四分位数)为 45.5(37.0,55.0)岁,心理痛苦得分(6.05±2.86)分。
显著心理痛苦组总计114例(77.55%),心理痛苦得分为(7.19±2.15)分;非显著心理痛苦组总计 33 例(22.45%),心理痛苦得分为(2.12±0.65)分。两组间婚姻状况(=14.866,P=0.001)、家庭月收入(=8.000,P=0.018)、失眠病程(t=2.128,P=0.035)、家属失眠情况(=21.934,P=0.001)等方面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显著心理痛苦组与非显著心理痛苦组失眠患者一般情况
2.2 量表评估结果显著心理痛苦组的失眠严重指数 (t=-7.466,P<0.001)、对失眠的担忧 (t=2.308,P=0.026)、贝克抑郁(t=-3.692,P<0.001)、贝克焦虑(t=-3.519,P=0.001)评分高于非显著心理痛苦组,社会支持评分低于非显著心理痛苦组(t=2.281,P=0.024),在睡眠信念与态度其他因子、应对方式方面,两组得分未见统计学差异 (P>0.05),见表 2。
表2 显著心理痛苦组与非显著心理痛苦组量表评估结果
2.3 心理痛苦影响因素分析多因素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家庭月收入水平 (β=0.908,P=0.004)、家属失眠情况(β=1.516,P<0.001)、失眠严重指数(β=0.279,P<0.001)、对失眠的担忧(DBAS-16 量表)得分(β=-0.126,P=0.010)与失眠患者心理痛苦水平的关联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目前国内鲜有使用心理痛苦温度计对失眠患者心理痛苦水平进行调查的报告,本研究使用心理痛苦温度计在147例失眠患者中检出有显著心理痛苦者114例,检出率为77.55%,所有患者的心理痛苦平均得分为(6.05±2.86)分,检出率和痛苦程度均相当或高于恶性肿瘤、冠心病、艾滋病、躯体形式障碍患者[7,16-18]。这说明心理痛苦在失眠患者中普遍存在,且较为严重。心理痛苦是一个连续过程,最初可以表现为焦虑、害怕、悲伤等正常的情感体验,严重时可能会发展为适应障碍、抑郁障碍等精神疾病[19]。长期存在的心理痛苦会对患者的疾病感受、躯体症状、生活质量、治疗效果等多方面造成影响[6]。因此在临床诊疗工作中,需关注对失眠患者的心理痛苦筛查,心理痛苦温度计简单有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评估相关因素和进行针对性干预,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疗效。
表3 失眠患者心理痛苦水平的多因素线性回归分析结果
对失眠患者心理痛苦的相关因素分析发现,心理痛苦水平与失眠严重程度呈正相关,即失眠情况越严重,患者的心理痛苦感越显著。肺癌、肝硬化患者的心理痛苦与睡眠障碍也呈现相似关系[20-21]。睡眠是人的基本需求,严重失眠会影响日间功能及情绪控制能力[22],从而诱发或加重失眠患者的心理痛苦。本研究也发现心理痛苦与患者对失眠的担忧呈正相关。失眠患者往往担心自己无法控制睡眠,担忧失眠引发的不良后果,灾难化失眠的不良影响,从而导致以焦虑、抑郁情绪为主要体验的心理痛苦,产生的心理痛苦又进一步加重失眠。
本研究纳入的失眠患者包括短期失眠和持续3个月以上的慢性失眠,发现显著心理痛苦组的失眠病程明显比非显著心理痛苦组短,提示急性失眠的患者其心理痛苦水平更高。这可能是由于急性失眠往往由应激事件引起,而急性失眠又成为新的应激事件,容易导致患者心理适应不良而引起显著的心理痛苦感;慢性失眠患者对失眠症状已经适应,很多慢性失眠的患者除了关注失眠症状外,往往否定焦虑、抑郁情绪或者心理痛苦感,因此可能导致患者的心理痛苦评分不高。
本研究中显著心理痛苦组亲属失眠率明显升高,且与患者心理痛苦水平呈正关联。推测可能是家属同样出现失眠时,患者的社会支持水平下降,从而导致患者的心理痛苦感明显。家属失眠也可以是一个应激源,导致患者的心理负担及心理痛苦感加重。不同于肺癌等躯体疾病患者的心理痛苦水平与经济收入呈负相关[20],本研究显示失眠患者的心理痛苦水平与家庭收入呈正相关。分析其可能原因为高收入的群体相对工作压力大,过大的心理压力既是失眠的诱发因素,又可以导致焦虑、抑郁情绪,从而加重心理痛苦。另外,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的心理痛苦水平与经济收入未发现相关[15],提示疾病不同,可能经济收入对心理痛苦的影响方式不同。
总之,心理痛苦感在失眠患者中普遍存在,而失眠严重程度、对失眠的担忧、家属失眠情况、家庭收入是其重要影响因素。这提示我们在临床工作中需要加强对失眠患者心理痛苦的筛查,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本研究局限性在于样本量偏小,未调查患者的性格特征等其他可能影响心理痛苦程度的因素。未来需扩大样本量,纳入更多临床特征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