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静,蔡 梅,牟 波
(1.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对外交流合作处,贵州 贵阳 551416;2.3.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宣传统战部,贵州 贵阳 551416)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进入发展新阶段。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具有多种形式,包括:师生互换、学者互访、国际合作办学、国际合作研究等。中国与东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话合作机制,主要包括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等[1]。截至2019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了教育交流合作协议,与东南亚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越南、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签署互认学历学位协议。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贵州省成为关键节点地区,作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常设举办地,在交流周的创立、组织、运行、发展过程中发挥出不可估量的作用。贵州高校无疑成为交流周的最大受益者。新形势下,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是全面建设高水平大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之路。贵州高校在吸纳东盟国家先进教育文化理念和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可以让世界看见贵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成就,提高贵州高校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因此,对贵州高校而言,要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拓宽合作范围,开辟合作领域,以积极姿态投入教育国际发展潮流之中,为贵州省文化、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好准备。
张楠(2008)[2]梳理国际机制理论时发现,“美国斯坦福大学国际经济学教授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Krasner)主编出版的《国际机制》一书,将国际机制定义为‘在国际关系特定领域里行为体愿望汇聚而成的一整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根据合作机制理论,从运行程序看,合作机制是涉及所有合作集体及合作行为各环节(合作组织议题商讨决策、投入保障、执行落实、监督考核、问责及仲裁等)的复杂系统[3]。因此,“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机制至少应包括:合作组织、商讨决策、投入保障、规制设计、考评问责、争端仲裁六个方面。
贵州省从地理位置来看,属于典型的内陆省份,这是贵州经济发展遭遇“瓶颈”的原因之一。对贵州高校而言,铺设更加畅通的合作渠道、拓展更加多维的合作领域、加强区域间更具影响的人文交流都极富意义。双方可以通过在科技、信息、经济、管理、工程等多领域的合作交流,共享交流周“红利”,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贵州高校利用自身现有资源和优势,已经通过国家和地方层面与东盟国家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高等教育交流合作。课题组于2019年8月对54个院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96份,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贵州高等院校中,有84.13%的院校已经开展国际化合作项目,81.13%的院校在学校规划中设置有国际化发展的目标,94.34%的院校已经设置有国际交流处、领导小组等组织或部门,92.45%的院校已经制定了国际化发展相关的规章制度。贵州的高等院校逐步认识到“开门办学”的重要性,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举措,既有国际交流合作的长远规划,又有相关的部门设置,还加强部门制度建设,一切发展积极向好。根据课题组2019年8月进行的网络问卷调查结果分析,被调查的贵州高等院校与全球各主要地区高校均建立了国际教育合作关系,与亚洲地区(除中国以外)建立合作关系的院校数量最多,其次为欧洲和北美洲。在除中国以外的亚洲地区中,贵州高等院校与东盟国家的院校建立合作关系的比例远高于亚洲其他地区。被调查的贵州高等院校主要合作的东盟国家为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和越南,而贵州高等院校留学生的来源国主要是东盟的泰国、老挝、柬埔寨、缅甸和越南(见表1)。就国际教育合作形式而言,贵州高校与东盟国家高校主要合作形式有短期研修、中外联合办学、学者互访和学分转换等(见图1)。针对“贵州—东盟”国际教育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并分析得知,约2/3的被调研者认为首要问题是学生和教师外语水平较低、有语言障碍,其次是签署的合作协议落实遭遇困难。
表1 贵州高等院校与东盟国家高等院校合作情况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网络问卷调查结果整理而得。
图1 贵州高等院校与东盟国家高等院校开展的国际教育合作形式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贵州省积极支持高校国际化办学,鼓励和规范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途径、新模式。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截至2019年12月24日,东部地区举办的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13个,约占全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45.0%;中部地区举办的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43个,约占全国总数的26.5%;西部地区举办的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09个,约占全国总数的11.9%。西部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约71%,但在这些省区市举办的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却相对较少;东北地区3个省份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约8.2%,其实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量共计153个,占全国项目总数的近16.7%。这反映出东北地区中外合作办学积极性高。从整体上看,东部地区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速度稳定,中部和东北部地区发展势头强劲,西部地区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呈缓慢发展趋势。虽然各区域发展速度有所不同,但是从全国整体而言,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区域布局日趋合理。
表2 2019年西部地区每千万人口拥有的中外合作项目数①
数据来源: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库。
针对西部地区,从项目的绝对数量来看,除了陕西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以外,西部地区其他省区市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呈现增长态势,尤其是云南、贵州、重庆三省市,在项目数量和增长速度两方面都领先其他省区。重庆市每千万人口拥有9.03个中外合作项目,居第一位;其次为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每千万人口分别拥有3.93个、3.55个和3.45个中外合作项目。贵州省每千万人口拥有2.22个中外合作项目,排在第五位,在西部地区居于中间位置(见表2)。
根据国际合作机制理论在商讨决策、投入保障、执行落实、监督考核、问责、仲裁六个方面发展的要求,目前贵州与境外国家和地区在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商讨决策”“合作组织”“投入保障”三个方面。
签署合作宣言。贵州借助教育交流周平台,从第一届的大学校长论坛《贵阳声明》到第十届的“一带一路”人才培养校企联盟《贵阳宣言》,形成了交流周“一带一路”多样化、多边多赢的局面[4]。通过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和签署各种合作宣言,推动了“贵州—东盟”高等院校以国际化企业用人需求为导向,紧密连结学校专业与产业,以新模式和新思路共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国际化的人才培养基地,建立面向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国际人才智库[5]。
建立定期交流对话平台。通过“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贵州高等教育已经建立了定期交流平台。交流周成为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特色品牌,随着规模、规格和层次不断提升,为贵州教育带来根本性变化,对相关国家发展也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有效服务“一带一路”、推动校际务实合作、助力贵州对外开放、推进多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2008年至2017年,交流周已吸引15099名中国和东盟国家人员参会,2800余所学校和教育机构参与,签署1354份教育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4]。贵州高校通过教育交流周平台机制,与东盟国家高校共同推动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贵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分别与泰国斯巴顿大学开展“1+2+1”联合培养商务汉语本科生项目、与泰国清迈北方大学开展“2+2”交流汉语本科生项目;贵州民族大学与泰国清莱皇家大学、老挝苏发努冯大学、泰国孔敬大学等知名高校签署合作协议书和合作协议备忘录,以互换交流、联合培养等模式共同打造国际化人才;贵州医科大学开设MBBS临床医学本科留学生课程项目,采用外语和汉语双语教学方式,为东盟乃至世界各地的留学生提供在华医学方面的培训平台和学历教育机会。
不定期举办各类教育展会活动。在教育部、外交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等大力支持下,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留学中国(贵州)教育展于2016年4月27日在越南首都河内成功举行[6]。贵州高校与越南河内国家大学、越南河内大学、越南太原大学、越南芽庄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助推双方在教育、文化等方面共同发展。
建立以贵州高校为主导的区域合作平台。在交流周推动下,成立了以贵州高校为主导的“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东盟留学生服务中心(中国·贵州)”等区域合作平台[4]。在交流周上,为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贵州多个高校参与并成立了数个联盟式的长效合作机制,就奖学金、双学位设置、人员流动、课程开发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并以联盟形式建立联系。在各细分领域也有部分细分联盟成立,比如:在旅游教育合作、工科教育、轨道交通等方面都成立了分专业类型的联盟。
建立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制度。为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贵州高校学习交流,贵州从2013年起启动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制度,设立东盟国家留学生专项奖学金[7]。该奖学金原则上仅向东盟国家在黔留学生提供,并重点倾斜执行校际交流协议的东盟国家优秀留学生。2014年,贵州省还启动了“千人海外留学计划”公派学生到国(境)外学习,每年派出千名学生中有10%~20%的学生前往东盟国家学习[4]。
贵州与东盟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交流合作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合作模式。但在全面推进与东盟国家国际教育合作的过程中,贵州还面临一些合作机制方面的困难。
贵州与东盟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机制设计。通过调研统计发现,50.30%的被调研人员认为“签署合作协议落实困难”;43.71%的被调研人员认为“缺乏统筹规划,特色不明显”。目前,在贵州每年举办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主要发挥了展示和交流的作用,在合作机制构建方面,仅具有部分商讨决策功能;已建立的以贵州高校为主导的区域合作平台,如“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东盟留学生服务中心(中国·贵州)”“中国—东盟数学联盟”等,着重于在多边框架下,提供贵州和东盟教育合作的外部支持,而且各机构或联盟组织的成立和功能缺乏系统性安排。合作过程中,贵州与东盟国家高校合作尚未实现优势互补,也没有形成发展合力,处于各自为政的态势之中,没有孕育优秀品牌,也没有围绕合作双方的优势与特色制定出可持续发展战略。
目前,以贵州高校为成员主体,贵州签署了大学校长论坛《贵阳声明》、中国—东盟教育一体化研讨会共识、中国—东盟教育与人才可持续发展倡议书、“一带一路”人才培养校企联盟《贵阳宣言》、中国—东盟医学教育大学联盟合作备忘录等共识性文件。[8]但是,其内容均属于框架性或愿景性的合作声明,对于促进短期交流互访、科研合作、留学生互派等实质性合作内容涉及较少,同时也没有一定的约束性,导致了交流周后具体协议落实困难。通过调查,超过50%的贵州高校认为签署的合作协议落实困难,仅部分高校认为所签协议能够得到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签署协议之初,部分贵州高校缺乏长远的考量,对于后期协议的落实缺乏前期计划,因此,这部分协议内容也缺少约束性条款。
根据合作机制理论,合作组织的合作成效来源于各合作方之间建立明确的权责平衡和合作有效性的监督评价机制。目前,已经签署的更多是声明和协议,尚未建立清晰的中长期合作利益共享、履行保障、考评、监督、奖惩、争端仲裁机制。中国与东盟各国高校之间,教育水平不一,参加交换生项目的学生还会在学历学位互认与学分转换方面遇到很大的困难。同时,缺乏对留学生留学期间人才培养过程的监督机制,也缺乏留学生归国后培养成效的评价机制,这成为国际联合办学人才培养的难点。高校间达成的协议执行缺乏激励与惩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校间的合作效率。
由于东盟各国基础国力不同,各国对于深化合作的战略性投入缺乏具体的制度规定,在各项合作协议中,又不明确对人员、资金、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投入规模,导致当前“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合作总体投入水平不高、投入积极性不强、投入保障激励机制缺乏。另外,能否支付留学费用是决定是否留学的关键因素。国内教育一般可享受大量国家补贴,学费反映不出教育的总成本。然而,对于留学生来说,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对他们征收不受补贴的那部分费用,所以留学生的学费比本国学生的学费高很多。随着高等教育越来越呈现商业化倾向,留学生的家庭收入与留学的关系愈加密切。除了教育国际合作中必然存在的语言障碍问题,40.72%的被调研者反馈存在“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基础设施及资金不足”,40.72%的被调研者反馈存在“学生无力负担留学教育费用”问题;同时,有22.22%的被调研人员认为应当加强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加大政府对职业院校国际交流的支持力度。目前,贵州建立的东盟国家留学生制度,对于吸引留学生有一定帮助,但是高等教育国际合作还包括了短期回访、科研合作、教育教学合作等形式,单一目的设立的资金投入制度,无法对整体合作水平的提升带来长远、广泛的影响。
研究贵州与东盟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将有助于推动贵州与东盟各国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为此,对照国际合作机制理论提出的六个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结合贵州与东盟国家高等教育合作机制的现状与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在贵州省教育厅外事处设立“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办公室,并以此为核心,建立以贵州省教育厅为主导、贵州省内各高校充分参与的半官方半民间的国际合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将组织设计一整套系统性的多边和双边合作交流框架和合作规则;以贵州当地高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设计并组织实现与中东部地区不同的国际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路径,制定“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发展路线图;并利用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的特征,将合作协议内容落地,并提供配套的政策支持,以保障合作成效。另外,对于贵州高校普遍和广泛性的规则内容和保障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用立法的方式建立持久的保障,必须要在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加快贵州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法律法规建设工作,以法律形式设定贵州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各项标准,充分保证各类办学合作主体的合法权益,以期创造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法治环境。
根据“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发展路线图,有计划、有目的性的考察东盟各国高校的实际情况,邀请有合作意愿、合作基础、资源互补的东盟国家高校与贵州高校签订多边或双边的合作协议,并规定具体的合作利益共享、履行保障、考评、监督、奖惩、争端仲裁制度;按照合作协议的进程安排,将协议履行情况向合作办公室汇报,并接受监督检查。可以考虑建立定期的协议履行情况检查与抽查制度,重点包括双方协议主要工作的履行、关键目标的完成、费用投入等;以三年或五年为周期,派出专家组进行现场审核,专家审查组应详细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汇总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检查督促,对高校国际合作协议的执行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利用中国与东盟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对话合作机制,协调留学和培训的输出国和输入国双方的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建立统一、规范、互认的留学生和培训生管理机制与学习成效评价机制,强化留学生留学期间和培训生培训期间的过程管理。建立留学生导师负责制,专业课由导师制定教学计划,由导师本人与相关院系导师共同教授,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合理安排留学生进行社会考察和娱乐活动,由各高校设置专门部门管理留学生和培训学员的日常活动。
为扩大贵州与东盟各国教育合作范围,有必要建立配套的资源投入保障机制。可以先建立“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基金,鼓励东盟各国扩大对合作项目的自主投入;可以考虑设立事后补贴式的东盟高等教育留学生专项资金,针对从东盟国家留学归国人员,给予创业和就业补助,按照其实际发生的留学、培训费用总额或者政府核定的合理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可以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设立短期工作讲学成效考评办法,以固定金额对其进行资助。
在国际合作协议的约束下,建立和健全国际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借鉴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携手亚龙智能装备集团与柬埔寨马德望省理工学院合作经历,和在柬埔寨马德望省创建“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亚龙丝路学院”的成功经验,校企双方合作进行课程开发,合理设置专业,将高职院校的教学与企业在海外的业务实际相结合。
根据合作机制理论,完整的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目前,“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已经在商讨决策、合作组织以及投入保障三个方面取得一定成绩。通过对照合作机制理论,贵州高等教育国际合作还存在着机构组织构建的不系统、不完善,缺乏广泛的、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缺乏合作激励与惩罚机制,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为贵州高等教育国际化实现跨越式发展,课题组研究后认为应采取:成立“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机构、签订“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约束性协议、规范留学生留学和涉外培训的内部管理、建立“贵州—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基金或优惠奖励政策、建立和健全国际职业教育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等措施予以改进,与东盟各国高等院校共同构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和文明之路。
注释:
①中外合作项目数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鉴于2019年人口数据尚未公布,此表中采用的是2018年人口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