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乐
(中共亳州市委党校,安徽 亳州 236800)
在2019年10月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首次被提出。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绝对贫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的当前时期,探索如何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很有必要。而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总的要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因此,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正是解决相对贫困的一个大前提。
尽管“激发内生动力”在政府文件中是高频用语,但“内生动力”究竟是什么,并没有一个界定清晰的概念。可以确定的是, “内生动力”不能简单等同于西方心理学中的“内在动机”,而应该把 “内生动力”置于脱贫攻坚战的背景下来理解。首先,“内生动力”是与“外力帮扶”紧密联系的一对范畴,“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是必须把握好的一对重要关系”[2]。其次,“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智和志就是内力、内因”[3]。这其中“智”关乎贫困人口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客观能力,“志”关乎贫困人口的价值观等主观心理状态。因此,“内生动力”可以理解为与“外力帮扶”相对应的一个词语,是贫困人口内在的自身能力与能动性的统一。
B市地处皖北,属于欠发达地区,是安徽省脱贫攻坚三大主战场之一。2014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48.95万,贫困发生率9.68%。截至2019年底未脱贫人口仅剩1.1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21%,市辖县区均已摘帽,286个贫困村均已出列,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阶段。
为深入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内生动力的问题,笔者于2019年3—5月在B市56个贫困村开展了深入调研,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集体座谈等方法,获取有效问卷1200份。
根据表1可知,1200个被调查对象中已脱贫人口占92.5%,未脱贫人口占7.5%;男性占53.5%,女性占46.5%;已婚占87.5%,未婚占12.5%;原住户占94%,异地搬迁户占6%;所属户的户均人数为2.39人。这些样本基本符合该地区贫困人口的构成,具有典型性。
调查显示,自2013年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非常高。贫困人口中认为国家扶贫效果显著且满意的占95.5%,认为扶贫效果不明显且不满意的占4.5%。不过,在外力帮扶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自主脱贫积极性不高、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严重依然是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主要表现。
表1 被调查对象背景变量(N=1200)
1.扶贫项目参与度较低
尽管扶贫项目到村到户的比例接近于全覆盖,但是贫困人口对这些项目的了解度和参与意愿相对较低。贫困人口中已参与项目并了解项目发展前景的仅占23%,不知道且不想参与的占46%,知道但不想参与的占31%。总体来说贫困人口了解并参与扶贫项目的较少,多数群众对扶贫项目的参与意愿较低,呈现出被动参与扶贫项目的态势。
2.技能培训参加的意愿较低
尽管B市在技能培训这一块,安排了专项资金,贫困人口培训费用、交通费用都可以报销。甚至为了方便贫困人口培训,政府联合职业高中、农村合作社等培训机构,直接在乡镇开办技能培训班。然而,调查发现参加过培训的贫困人口仅有18人,占1.5%。而在未参加过培训的群体中,54%的人认为由于自身文化水平太低,参加培训没用;25%的人认为没有时间去参加培训;21%的人认为参加培训太麻烦,不想去。
3.小额信贷用于脱贫创富的比例较少
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贫困人口的发展意愿和脱贫内生动力。贫困人口如果有较好的发展想法但缺乏启动资金,可以通过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就国家政策而言,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贷尽贷。然而,调查发现,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的仅有174人,占14.5%。而且在这些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人口中,除去贷款用于建光伏电站享受分红的、用于企业经营享受分红的,以及用于建房等消费性支出的,真正用于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少之又少。
所有政府主导的强有力的扶贫措施,是贫困人口能够顺利脱贫的重要保障。调查发现,贫困人口对我国脱贫攻坚成效的满意率高达95.5%。不过,与高满意率相对应的是,当被问及脱贫之后是否愿意取消扶贫政策上的优惠时,88.5%的贫困人口的回答是否定的,11.5%的人回答希望能等自己富裕了之后再取消这些政策。这就说明,贫困人口已经对国家政策类补贴、保障形成了依赖,并形成了对扶贫政策强烈的依赖心理,不愿意自己想办法脱贫致富。
1.扶贫项目参加不积极,坐等政府安排就业
调查发现,B市56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有1项特色种养业,其中形成了“一村一品”专业村的有12个,占21.4%。然而在这些到户的扶贫项目中,由园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贫困人口占70%,自种自养贫困人口仅占30%,也就是说大部分项目都是由政府来主导的。此外,生产经营性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政府的补贴。例如,享受林业扶贫补贴的贫困人口占44%,林业扶贫补贴每亩每年1000元,该政策的补贴至少持续10年,这属于低劳动强度下的长期性补贴。
从B市贫困人口收入占比来看,其主要是由就业扶贫来带动的。就业扶贫中由相关帮扶单位帮扶就业的占3.5%,由扶贫驿站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占2.5%,由基层政府设置村级公益岗位(保洁员、护林员、护塘员、光伏看护员等,年收入约6000元)安置就业的占6.5%,贫困人口中有12.5%的就业率是与政府直接相关的,且这些岗位的劳动强度相对较低。
2.政府补贴成为生活主要来源
通过核算样本收入,发现贫困人口收入中与政府密切相关的收入人均约3969.5元/年,而这也是贫困群众能够脱贫的关键所在。此外,还有来自帮扶责任人带来的、一些生活物资方面的隐形收入未计算在内。而在支出方面,“三保障”(医疗、住房、教育)使得贫困人口的支出大幅下降。例如,贫困人口慢性病报销前的支出平均为6250元/年,报销过后仅为480元/年。这些政策措施大大减轻了贫困人口在医疗方面的花费。
而这些贫困人口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资产分红、兜底保障等政府补贴性收入。享受低保补贴、残疾人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中至少一项的贫困人口占62.5%。此外,调查发现,作为产业扶贫重要组成部分的光伏扶贫,实际上是以资产收益扶贫的形式发挥效用。享受光伏扶贫分红的贫困人口占52%,光伏扶贫分红户年均分红3000元,人均1255.2元,收益期长达15—25年。
内生动力不足的三种表现形式在贫困人口中较为普遍,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从政府层面、社会文化层面,并结合个人价值观层面来分析。
根据调查发现,B市贫困人口就个体能力来说,年龄偏老、劳动力弱、多数患病、部分残疾、整体素质偏弱,这部分群体的脱贫内生动力显然不足。
1.贫困人口整体年龄偏老
调查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16岁以下占13%,16—30岁占12.5%,30—40岁占8%,40—50岁占12.5%,50—60岁占13.5%,60岁以上占40.5%。在各个年龄段中,60岁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最高,贫困人口整体年龄偏老。
2.贫困人口文化程度整体偏低
调查发现,B市被调查的贫困人口中,文盲占34.5%,小学占36.5%,初中占24.5%,高中及以上占4.5%(其中包括13.5%在校生)。由于71%的贫困人口仅有小学以下文化水平,与之相应的就是工作基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贫困人口的劳动力中,普通劳动力占48.5%,有技能的劳动力仅占3.5%。
3.贫困人口中因病导致劳动力低下比例较高
体力劳动与身体健康状况紧密相关。贫困人口中患长期慢性病(主要指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的占18.5%,患大病(主要指癌症、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永久性瘫痪等)占4.5%,残疾(主要指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占11.5%,这三项合计34.5%。受疾病和残疾影响,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力的占6.5%,半劳动力占41.5%。
1.地方政策加码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脱贫攻坚战是一项必须重视的政治任务。这项政治任务有明确的指标考核体系。为了有效完成减贫的目标任务,部分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而是有意无意地拔高标准,通过各种加码政策与补贴帮助贫困户在短时间内增收,从而使一些重要的数据能达标,进而达到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目标。
2.项目急功近利
为了高效率地完成扶贫的目标任务,基层扶贫工作中贫困群众的主体性作用往往会被忽略。尤其是在发展扶贫产业时,较少地考虑到贫困群众的主体性作用和个性化需求,以及他们与产业的匹配度。甚至项目未经过可行性调研和充分论证,就直接用“一刀切”“全覆盖”的方式大搞产业扶贫。同时,为了使产业扶贫快速产生效果,大量通过补助分红的方式,在短时间内给贫困人口带来较高的收入。这就使得贫困人口与基层政府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在产业、项目扶贫中,基层政府大包大揽,贫困人口参与度较低。尽管贫困人口对脱贫攻坚战取得的成效满意率非常高,但是对政策补贴的依赖度也与之成正比。
3.帮扶成效参差不齐
尽管扶贫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绝大多数帮扶责任人都是属于政府或者系统内的工作人员。部分人员并不是主动要来参与帮扶工作的,而是出于任务摊派而被迫承担了这个责任。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在于帮助贫困户解决真正的困难,应因户因人施策,激发贫困户的脱贫内生动力。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帮扶工作往往取决于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感、个人素质以及所在单位的支持力度,因此帮扶成效也是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帮扶责任人为了完成任务,用送钱送物的方法代替了真正的帮扶。这种简单、流于形式的帮扶,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贫困人口“等靠要”的依赖心理。
自南宋年间黄河改道南流,皖北地区经常性地成为黄泛区。“明至民国时期, 皖北地区水旱灾害频发 。连年的灾荒, 使得啙窳偷生习俗在皖北各地油然而兴 , 民人懒散成风。”[4]明清以来皖北地区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洼地,以至于在该地区形成了懒散、不重耕作、轻视教育等与贫困状况高度适应的区域文化,现在还有一定的残余。
“老弱病残”是人们对于贫困户的刻板印象。在主流的价值观中,“贫困户”“老弱病残”并不是一个褒义词。然而经过连续几年的攻坚期,在农村地区贫困户成了扶贫的重点工作对象,尤其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未脱贫户成了重中之重。这就造成了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越是“贫困”、越是“老弱病残”就越受重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低收入群体价值追求的错位。一些有能力脱贫的贫困户选择保持贫困、保持弱势等消极状态,另外一些处于绝对贫困线之上但收入较低的边缘户则选择消极致贫,以此来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标准,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补贴。而这样的文化,直到今天仍然制约着皖北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是贫困人口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一个历史文化成因。
主体性意识是“自我观”的一种反映,而“自我观”往往是在与他人、社会的交互关系中形成的。由于贫困人口整体文化程度不高、收入较低,属于乡村社会中的边缘弱势群体,他们的“自我观”本就处在一种负面的状态中,缺乏积极进取的主动性。例如,认为自己能力不足、经济地位较低,即便自己努力也没法获得别人的尊重和认可。再加上政府扶贫工作中层层压实的考核办法,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大量包办本应由贫困人口自己来做的工作,这就间接加剧了贫困人口的“主体性缺乏”“等靠要”等依赖思想严重。这也是贫困人口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一个深层心理原因。
“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陈规陋习难改等,是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5]激发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个人等多个主体共同发挥效用。政府和社会组织尤其应注意发挥贫困人口的主体性作用,以充分激发其脱贫的内生动力。
1.建立扶贫信息体系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激发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同样需要精准,不能大而泛之地空谈。首先要对贫困人口发展潜能进行分析,建立精准激发内生动力的信息体系。例如贫困人口中的在校生,可以列为潜能高的贫困群体;20—50岁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生产物资充足,但收入较低、主动性较差的群体,可以列为潜能度较高的群体;60岁以上以及患病、残疾的贫困人口,可以列为潜能度较低的群体。贫困人口潜能度指标可以综合考虑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生产物资等要素来设立,以此为依据建立信息体系,精准施策。
2.逐步取消加码政策
地方政府要对涉贫补助政策进行梳理,符合“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政策要继续执行,需要调整的要修改完善,明显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废止。“三保障”方面要改变模式,避免直接给钱给物。例如,可尝试改变易地搬迁情况下新建房屋无偿赠予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将房屋作为村集体所有、对住房不安全农户实行补偿式租住政策等形式,落实住房安全保障。逐步取消各种形式的加码政策,使政策补助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能基本保障贫困人口的生活即可,要杜绝“福利陷阱”“悬崖效应”的出现,逐步引导贫困群众摆脱对于扶贫政策补助的依赖性。
3.优化工作方式
优化产业扶贫的项目设置,在考核体系中细化产业扶贫立项的相关要求。在倒逼基层政府发展产业扶贫时,应多与贫困群众交流、沟通,充分尊重贫困人口的需求与意愿,提高贫困人口对扶贫项目的参与度。此外,优化帮扶责任人的帮扶方式,改进送钱送物式的慰问式帮扶,排查贫困户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激发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
4.改善人居环境
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房屋整治),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贫困地区旱厕改造成卫生方便的冲水厕所;推进破旧废弃房屋的拆除,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共建整洁庭院,助力脱贫攻坚”等活动,鼓励自己动手打造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增强贫困人口的参与感。
社会扶贫是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中必须重视的力量。要想激发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光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利用企业、社会组织的力量来参与脱贫攻坚。
1.鼓励企业参与扶贫
积极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企业在农村地区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对带动脱贫效果好的企业,通过给与一次性奖补、财政贷款贴息补助等措施,推动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此外,鼓励企业按需培训贫困人口。依据培训人数、带动脱贫效果等具体指标,给予政策性补贴。例如,企业通过对贫困人口进行简单培训,使其居家进行来料手工加工。这样就可以把农村地区部分廉价的劳动力,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来,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信心。
2.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
一方面开展“扶贫日项目认领认捐”系列宣传和活动,编制项目需求名册,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认领认捐。另一方面,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通过各级信息管理员帮助贫困户注册。开展贫困人口“微心愿”征集,建立贫困人口与社会组织常态化对接机制。
3.创立扶贫公益品牌
针对贫困人口心理方面的问题,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动员各大劳工团体、共青团体、妇联、侨联、科协等社会群体组织,创立扶贫公益品牌,以积极关注贫困人口心理方面的问题,提升他们脱贫的信心和积极性。做好媒体宣传,组织记者采访,吸引广大社会的关注,并引导大众参与进来。
4.建立扶贫“爱心超市”
在村一级探索建立扶贫“爱心超市”。把社会、企业与个人的慈善捐赠、爱心善举等资源,有效整合到“爱心超市”这个平台上来。实行积分管理,推行“表现换积分、积分换物品”的扶贫模式。贫困户根据表现获得的积分可在“爱心超市”换取物品,以激发贫困群众参与村级活动、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
1.发展教育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6]针对贫困群众中潜力最大的年青一代,必须做好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工作,坚决杜绝贫困人口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现象。同时,要办好职业教育,通过引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拓宽中、高等职业教育口径,提升贫困人口劳动力素质,增强其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的实力以及自信心。
2.建立教育扶贫联络员制度
精选村小校长和教师业务骨干,为每个村选派1-2名教育扶贫联络员。教育扶贫联络员除利用家长微信群、手机短信、家长会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外,还可以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深入田间地头,走家串户,宣讲教育扶贫政策,协助村镇、开展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帮助学生联系就读学校以及发放结果反馈等工作。同时,开展送教上门、“扶学扶智”活动,为贫困家庭孩子进行课业辅导和心理疏导,鼓励其发奋图强、立志成才、以“智”脱贫。
3.开展示范典型教育
首先,深入挖掘脱贫典型,树立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典型。其次,开展脱贫示范户评选,组织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进一步讲好扶贫故事,感受榜样力量,树立脱贫光荣的导向。三是组织贫困群众到扶贫基地、扶贫驿站(扶贫车间)现场观摩,学习自主脱贫典型是如何脱贫致富的。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的影响力,培养贫困群众树立通过自主创业和务工就业实现脱贫的意识。
4.实施精准培训
针对贫困人口中的闲置劳动力,加大实用技能培训力度,同时配合进行心理辅导/疏导。一方面,依据贫困群众的文化程度实施精准培训,确保潜力较大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另一方面,要关注贫困人口心理健康层面的问题,以培养健康心态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1.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由于贫困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获取外界信息的途径较少,因此利用农村小广播进行文化扶贫是较好的方式。B市共有3.03万只“村村通”喇叭,主要播放市、县广播电视台扶贫节目,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身边典型示范讲、文艺精品艺术化宣传等方式,每天固定两个时段面向全市开展文化扶贫宣传,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弘扬优秀地域文化
充分利用镇村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资源,发挥地域文化中的优势,扶持引导民间文化人才,不断丰富贫困群众业余精神文化生活。整合文化专项资金为乡村文艺队伍开展活动提供物质支持。通过扶贫日文艺演出、送戏下乡、入户走访等形式,用戏曲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扶贫政策,弘扬优秀的地域文化,传递社会新风尚。
3.提升贫困人口的主体性意识
突出党组织的文化引领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以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设立村级文明红黑榜,用红榜表扬勤劳致富、好人好事的典型,用黑榜晾晒不勤不俭、不诚不孝的典型,促进贫困群众荣辱观的培养以及主体性意识的觉醒。同时,通过座谈、书报、新媒体等多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当今社会中在贫困状态下开始创业并在后来取得一定成就的脱贫励志案例,在适当时机建立村组贫困人口依靠自我脱贫的小组,并开展与其他村组的PK友谊赛,从而激发和提升当地贫困人口脱贫的主体性意识。
总而言之,贫困人口的产生有客观实际因素,也有主观思想因素,而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才是真正实现全国脱贫攻坚彻底胜利的核心和关键。我们相信,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的实施,将充分激发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使扶贫工作由原来的“政府推,企业牵,贫困人口睡大觉”的现状变为当地贫困人口自主积极脱贫致富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