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南 ,陈奎宇 ,赵 硕
(1.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6;2.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山东 青岛266033)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绿色经济正在日益取代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高污染制造业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将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助力。一方面,制造业企业作为自主绿色技术创新的主力军,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另一方面,环境问题日显突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企业的污染排放是造成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包括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水、颗粒物、粉尘[2]。如何有效地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的关系?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是一条有效途径。
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税种,其独有的市场经济激励型政策,成为了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核心力量。2007年政府开始推行环境保护税,着力推动环境税制改革,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推进能够进一步改善先前排污费征收制度普遍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规范性不足等问题,有利于加快产业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3]。那么,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真的会倒逼高污染制造业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吗?如果成立,此倒逼作用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呢?本文试图回答这些问题。
对于环境保护税研究,学术界主要探究环境保护税的“双重红利”。关于“双重红利”,有两方面的解释:一方面是环境保护税征收制度能够有效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即“环境红利”;另一方面是能够减少企业污染废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即“社会红利”[3]。针对“双重红利”假说,国内外学者作了大量研究。秦昌波等研究发现,实行环境保护税在企业节能减排方面利远大于弊[4]。司彦武的研究证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于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为环境保护税能够产生利于长期经济发展的效率效应[5]。毕茜的研究表明,对于企业的绿色融资投资,环境保护税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投资者的投资方向[6]。李建军认为,环境保护税的实行对于增加企业研发投入、技术革新以及绿色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7]。
关于高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规制、供应者联系和政府扶持等三个方面[8]。环境规制方面,主要存在两个对立的观点。第一是环境规制不利于高污染制造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由环境保护税引发的环境成本短时间内使企业苦不堪言,高昂的成本附加效应反而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9-10]。第二,环境规制提高了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能力。环境规制会导致企业多项成本的上升,而环境保护税是污染越多征收越多,高污染企业会考虑后续可持续发展,将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上,减少排放,降低成本,倒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促进企业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过程创新,从而获得创新补偿效应[11]。供应者联系方面,主要有以下观点:供应者联系主要围绕顾客、制造商、供应商等方面展开[11];各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及预期效益期望值都能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产生重大影响[12];供应者联系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关系是正相关[13]等。政府扶持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其大部分研究表明,政府扶持政策对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现有文献为后续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现有关于环境保护税的经济影响研究注重于对宏观层面的研究,缺乏对高污染企业内部微观层面的研究。征收环境保护税,无疑会增加企业成本,但这如何影响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行为,尚需进一步研究。(2)现有关于高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规制、供应者联系和政府扶持等方面,较少关注环境保护税对高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经济激励型和环境规制型工具,它与其他规制工具特点不同,是否会倒逼高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究。(3)研究方法不够科学。一方面,以往研究对于高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测度,主要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数据缺乏客观性,并且样本容量不够大,因此难以完全排除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以往研究文献对环境保护税的内生问题关注不足,这势必会导致因果效应识别不足。
由环境保护税带来的环境成本压力,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传统的粗犷型生产模式产生的,尤其是非绿色化生产。而企业为了其长期发展,会积极改进设备、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摒弃高污染、高能耗的生产模式,实现绿色转型。因此,本文提出以下主假设:环境保护税能够显著地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影响具备一定的滞后特性,而且我国的环境保护税对高污染制造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是否具有地区差异性也值得探究。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副假设:
副假设1:当期环境保护税能够显著地提高企业下期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
副假设2:地区发展水平的不同也是影响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采用2008—2018年为期11年的数据,涵盖了全国内地30个省级区域(不包含西藏)的高污染制造业行业相关面板数据,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企业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制造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及各省市统计年鉴。
1.绿色技术创新
绿色技术创新(GPSI)。这里借鉴王锋正对绿色技术创新概念的理解,采用技术改造经费以及R&D经费内部支出的加总数据来代表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并且利用绿色工艺创新来代替绿色技术创新。
2.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SC)。本文借鉴毕茜的研究方法,在环境保护税的测度方面,采用广义的环境保护税定义。
3.控制变量
本文控制如下变量:绿色技术创新投入(Labor 和 Stock)、政府扶持强度(Gov)、地区经济水平(Per_GDP)、区域产业发展规模(Size)、行业利润率(Income)。主要变量说明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描述
本文选用的是面板数据回归模型,选择此模型有以下两个好处:第一,面板数据有利于解决计量回归中普遍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第二,面板数据可以提供多个行为个体的动态性信息,有利于研究结论更为可靠。在时间维度方面,如果本文只采用横截面数据,我们就只能观测到个体的不同差异,而观测不到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在时间维度上的更多相关信息,加上我们需要探究环境保护税实施的滞后项的动态影响,因此,使用此模型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面板数据回归模型分析方法的选择上,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哪个又更为合适呢?我们将利用Hausman检验来判定模型的选择。检验形式如下:H=χ2[K]=[b-β]′[Var(b)-Var(β)]-1(b-β),对于上述字母,b代表的是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作用系数,而β代表的是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作用系数,检验中如果H大于设定的临界值时,我们就选用固定效应模型,反之则选用随机效应模型。而通过后面的实证结果,我们发现两个模型的检验卡方值分别为31.77和20.18。因此,我们选择估计结果更准确的固定效应模型。
本文首先进行描述性统计,借助SPSS统计软件,针对不同变量的均值以及标准差进行分析,结果参见表2。分析结果如下:从均值方面来看,各变量数值差距不大,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避免因数据差异过大而造成的异方差现象。而在标准差数据方面,只有资本存量(lnStock)超过1.5,剩余变量都在1之下,这表明数据特征并无明显异常。而本文通过皮尔逊相关性检验,发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产出和环境保护税实施、行业规模等多个方面的确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表2 描述性统计
为了确保数据的稳定,本文需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保证时间跟截面两方面趋势的平稳。鉴于数据的时间序列仅有11年,时间维度不宽,所以运用HT检验来更好地进行单位根检验。HT的检验结果如下表3所示,在所用变量中,技术创新人员劳动力投入额(lnLabor)、行业规模(lnSize)以及资本存量(lnStock)都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然而,变量绿色技术创新(GPSI)只在0.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了原假设。接下来,是一阶差分之后的政府扶持强度(dlnGov)、环境保护税(dlnSC)以及绿色技术创新(dlnGPSI)的检验结果:这三个变量都只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原假设。而数据显示:一阶差分后的行业利润率(dlnIncome)以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dlnPer_GDP)不存在单位根,只在0.00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了原假设。
表3 HT单位根检验
第一个小节中,我们证实了环境保护税确实与高污染企业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接下来我们利用检验出的平稳数据,来进一步验证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是否会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产生正面效应。
为了分析环境保护税是否对绿色技术创新产生正影响,我们进行三种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在表4中,模型(一)、(二)和(三)为当期的环境保护税实施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回归模型,而模型(四)、模型(五)、模型(六)则运用滞后一期的环境保护税数据进行回归。从模型(一)和模型(四)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环境保护税的弹性系数都在0.35左右,这表明环境保护税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同时,我们分析当期跟滞后一期环境保护税的对比结果:滞后一期环境保护税不仅显著性强,作用系数也比当期环境保护税高。而在R方统计量的对比方面,我们看到,无论哪一种回归,滞后一期的环境保护税作为解释变量时的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值都比当期环境保护税要高。综上所述,从结果上来看,当期的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效果不如滞后一期的环境保护税明显。这说明,由环境保护税增加的环境成本会迫使企业摒弃生产过程的非绿色化,并贯彻更环保、更节能的生产理念,可见环境保护税会倒逼企业进行绿色革新,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表4 环境保护税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我们再分析其他变量的回归结果。首先是绿色技术创新产出的投入,主要分为两种:研发人员的投入和相关资本存量的投入,都表现为显著地促进了产出,这和内生增长理论相契合。在产业规模这一项中,可以看到,两期的环境保护税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中都为负,而在随机效应模型中都显著为正,但是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系数却很小。因为本文所选取的样本都是规模以上的企业,这就说明:环境保护税在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过程中,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差异性不大,只要企业存在着排污行为,那么排污所造成的费用成本都将导致高污染制造业企业寻找突破口来减排,从而降低成本。在政府扶持力度这一项中,两期的环境保护税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中都表现为显著的正向作用,影响系数分别为30.7%和26.6%。人均GDP这个变量的回归系数在6个模型中全部为正值。但是,在固定效应模型之中,它的影响程度相比混合OLS和随机效应模型都变小了,并且估计出的系数没有显著性。这与理论预期不符。理论上,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这个地区的产业发展应该是以服务业和信息科技行业为主的低污染模式,节能减排和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意识更强。本文用人均GDP水平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单变量面板回归也验证了这一点,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经济发展水平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系数为0.45。虽然这个结果是有偏差的,0.45显然是高估了的回归系数,但是,这说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也是影响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关于环境保护税对高污染制造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对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和高污染制造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一定的现实启示与借鉴价值。本文得出结论如下:(1)环境保护税的确会倒逼高污染制造业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技术创新能够产生显著的正向作用;(2)滞后一期的环境保护税数据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比当期更为强烈;(3)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也是影响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经济越发达,则绿色技术创新意识更强,对于绿色技术创新的正向作用越大。针对这些研究发现,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税制结构,可借鉴欧美完善且成熟的环境保护税制,建立以污染税和能源税为主的环境保护税制,协调不同环境保护税税种的关系,实现环境保护税制的优化,并加大实践中的执行力度。与此同时,还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税的激励机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高污染制造业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建立相关绿色融资通道,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政府、银行、企业应协同联动,完善高污染企业绿色转型投融资机制,建立绿色转型信贷渠道,促进高污染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第二,研究发现,滞后一期的环境保护税数据对高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比当期更为强烈,说明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开征会增加高污染企业的环境成本,迫使高污染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能“倒逼”企业改变以往不环保的生产行为和意识。因此,政府应利用好环境保护税的作用,促使高污染企业积极制订相应的长期发展战略,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模式,在环境保护税政策下积极改进设备、更新绿色创新技术,摒弃高污染、高能耗的生产模式,推行低碳、环保的生产理念。高污染企业应积极进行绿色转型,合理利用好环境成本压力以及成本粘性效应,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是影响绿色技术创新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我国政府在实施环境保护税收政策时,要因地区发展情况不同而进行调整,允许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在政策上得到更多优惠,并实施相对宽松、合理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从而降低企业的经济负担。而在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要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推动作用,同时注意对成功案例的总结和归纳,将其成功经验运用到其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调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