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乐的发展使得大众不可避免的每天都会接触到它,从手机铃声到街边店铺的音乐。而高中生,因其处于青春期,对任何事物都有好奇心并乐于尝试,希望标新立异,日常生活中更是离不开流行音乐。但是流行音乐带给高中生的除了积极影响也会有消极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流行音乐具有极强的娱乐性,已成为高中生业余生活的一部分。当今社会的中学生们面临着升学,同学交往等各方面的问题,往往精神压力大,又值叛逆期,不愿与父母诉说,因此高中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听一段优美抒情的音乐或是唱上几句,有助于消除疲劳,放松身心。心理学家认为,人们心中郁积的不满、压抑、愤怒、悲伤等诸多负面情绪要通过合适的方式发泄出来才有利于身心健康,而感情细腻的流行音乐对高中生来说就是最好的宣泄途径。
2.流行音乐使高中生变欣赏为参与,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方式。和其他娱乐方式不同,流行音乐易模仿、参与度高,高中生并非单纯地欣赏流行音乐,还有一种想亲自唱出来的冲动。像现有的唱吧、网易云音乐等网络平台都大力推广个人创作和演绎歌曲,高中生们可以即时分享自己的作品供大家欣赏。除此之外,学校也给学生提供了自己组建社團的便利条件,会为专业社团配备指导老师并且开设校本课程进行辅导,还会组织社团展示、音乐节以及校园歌手大赛等平台让学生学习之余充分发展。这些途径都极大程度上提高了高中生的参与度,他们可以借助流行音乐,用年轻的声音和热情的动作向人们展示自己的青春。
二、消极影响
1.流行音乐是商品社会的产物。制作人日益看中的是这首歌能带来的商业价值,过度的包装削弱了音乐本身的艺术性,导致人们盲目追求利润而降低了流行音乐的自身质量。许多流行音乐缺乏高尚的文化底蕴和应有的审美价值。以《法海你不懂爱》歌词为例,“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严重背离了历史实际,又如《布拉格广场》中“不远地方你远远吟唱,没有我你真的不习惯”让人听来倍感疑惑。
2.对于自制力差的高中生,各种传媒对流行音乐的炒作吸引了他们的眼球,占据了他们的时间。强大的媒体阵容炒作出一批又一批青春劲酷的明星,他们用包装出的青春活力、桀骜不驯等特点吸引了很多高中生关注的目光,导致高中生近乎疯狂的追逐。从而耽误了学业,有的甚至与父母关系紧张。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一脉相承,同时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提出的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和关联性,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服务。[1]
音乐作为普通高中美育基本课程,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音乐教学应该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陶冶道德情操,提高审美与人文素养。
学生应该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可以认知、理解音乐艺术的本体构成特征,领悟音乐形式美与艺术表现的关系,拓展文化视野,培养美好情操。学生能通过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和情感体验,学习和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在提升审美感知、文化理解能力的同时,增强艺术表现能力。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音乐课程中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境,能够促进学生想象力的发展,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
音乐艺术最重要的特点是直接影响人的情感世界,其强大的感染力无须借助概念便可直达人的心灵。情感体验是实施音乐教育的重要通道。因此学生在音乐课程学习中应与优秀作品展现的艺术情境产生共鸣以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从而激励精神、温润心灵,进而培养对人类、自然以及一切美好事物的关爱之情,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流行音乐因其自身的流行性和娱乐性不可避免的成为高中生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但又因其巨大的商业性导致流行音乐整体水平良莠不齐,因此怎样能让高中生有选择的学习是教师应该考虑的问题。新课程标准中,音乐室定位在一种文化层面上的人文性课程,不再把艺术视为单纯的艺术技巧,而视为文化的积淀和人类想象力与创造力的结晶。[2]结合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在对高中生进行流行音乐教学时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首先,教师应尊重高中生对流行音乐的选择,并加强引导。高中生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流行音乐,老师甚至于父母都不应过多干涉。但流行音乐良莠不齐,不良的作品会严重影响青少年的成长。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应精心挑选内容积极向上,节奏明快,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作品让他们欣赏学习。[3]
其次,教师应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高中生对流行音乐的鉴赏能力,提高高中生的欣赏水平,使他们对优秀音乐的审美能得到提升。[4]音乐审美活动应在听觉体验和艺术表现中进行,将审美感知作为高中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艺术表演实践,力求提高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独特美感具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使学生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育在联觉机制作用下对音乐音响的综合体验、感知和评鉴能力,提升艺术素养和人文修养,引导学生对崇高人文精神的追求,增强对真善美的塑造能力。
最后,教师应适当鼓励高中生围绕自己生活进行创作,多创造出题材丰富、内容清新、自然流畅、积极的作品,这样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或社会文化生活中,才会更乐于参与个体或群体的音乐表现实践;能切真享受到音乐实践活动的乐趣,并能伴随感性经验的积累深化对音乐的理解;能在各类音乐实践和综合表演活动中不断提升音乐艺术表现技能,增强艺术表达的自信。高中生才能真正体会到流行音乐之美,真正受到流行音乐美的熏陶,也能让他们更加肯定自己的才能,为他们更健康地成长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莹莹.G633.951.3,音乐课-课程标准-高中Ⅳ-2018,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彭建辉,杜梦甦.流行音乐与当代基础音乐教育[J].四川戏剧,2013,05:138-142.
[3]吴勇.浅谈新课标背景下的高中流行音乐教学[J].北方音乐,2018(21):189+192.
[4]Sandra L. Bosacki and Susan A. O Neill. Early adolescents emotional perceptions and engagement with popular music activities in everyday life[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olescence and Youth, 2015(20):228-244.
作者简介:
刘洋,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音乐教师,聊城大学学科教学(音乐)硕士研究生,2016学年荣获山东省“一师一优课”省级优课,2017年荣获山东省教育学会微课程比赛二等奖,2018年荣获山东省教育信息化大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