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石油通道权

2020-05-21 12:33梁萌徐建山安雨康彭盈盈
国际石油经济 2020年4期
关键词:过境油气天然气

梁萌,徐建山,安雨康,彭盈盈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石油①在本研究中,“石油”泛指以各种形态存在的石油和天然气。具有地缘、商品、金融和政治四大属性,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国际政治的纽带,成为各国追逐权力和利益的战略物资。国家在利用石油和追求石油利益时,产生了与石油有关的权力,我们称之为油权。石油产业链主要包括生产、运输、贸易和消费四个环节,各个环节体现的权力与利益不同,获得石油权力的途径和实现石油利益的手段各异,因此将油权分为石油资源权、石油通道权和石油市场权[1]。

石油运输是石油产业链的重要一环。石油产地和消费市场往往不在同一个地方,需要把产油国生产的石油运输到消费国,供消费者使用,由此产生跨境运输。围绕石油跨境运输产生的权力,就是石油通道权。石油通道权是各国利用掌握的石油通道,决定和影响石油流向和石油运输过程的能力。通道权行为体利用政治、外交、经济、技术、军事等手段,参与通道的建设与运营管理,达到获得经济收益、保障油气安全运输、提升国际地位等目的。

1 通道与石油通道

1.1 通道

通道意为“往来的大路”[2],其中“往来”强调通行的功能性,“大路”特指对通行的重要性。通道还有“沟通内外或连接两处之间的过道”之意[3],凸显枢纽地位。用于运输人员和物质的通道,称为“运输通道”,又称“运输走廊”,是一定区域内连接主要交通流发源地的地带,是贸易的必经之地。

通道内分布着的一些战略要地,地缘优势突出,具有明显的地缘政治特征,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意义,称之为“要道”或“要隘”。“要道”即重要的道路[4],呈带状展布,表现为“段”的特征。对于全球货物运输来说,要道一般是指陆上运输的必经区域,例如中亚里海石油过境的高加索地区。“要隘”指险要的关口[5],具有“点”状特征。对于全球货物运输来说,要隘一般指连接大洋或水体的通道或航运枢纽,是对运输具有决定意义的关节点,可谓“咽喉”,例如天然海峡(马六甲海峡)、人工海峡(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运输途经地(好望角)等。

1.2 石油通道

石油通道(下文简称为“通道”),是指连接生产国与消费国的石油运输线路和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的总称。石油地缘政治中,一般指跨境石油运输通道。石油通道种类繁多,功能各异。

按地理位置特点,石油通道分为陆上石油通道和海上石油通道。陆上通道主要有油气管道、铁路、河道等,例如俄罗斯经乌克兰、白俄罗斯至欧洲的油气管道,里海地区经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土耳其至欧洲的油气通道,以及中国陆上的三大油气进口通道。海上通道主要包括海底油气管道(例如北非至欧洲的跨地中海天然气管道)、海峡(例如马六甲海峡、霍尔木兹海峡)、运河(例如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航线途径地(例如南非好望角)等。全球最重要的海上石油通道有: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苏伊士运河、曼德海峡、丹麦海峡、土耳其海峡、巴拿马运河、好望角。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是全球最繁忙的海上通道,2018年的石油通过量分别为8.4亿吨和7.8亿吨,合计占全球石油贸易量的46%。

按运输工具,石油通道可分为管道运输通道、铁路运输通道、公路运输通道和水运通道等。石油运输主要是管道运输和水运。水运包括油轮远洋运输和内陆船运。油轮远洋运输是最传统的石油运输方式,诞生于1861年,具有运输距离长、运量大、运输成本低等特点,目前全球近60%的石油、46%的天然气贸易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的。世界上最主要的三条运油航线是,波斯湾-好望角-西欧北美航线、波斯湾-马六甲海峡-东亚航线、波斯湾-苏伊士运河-地中海-西欧北美航线[6]。航运的最大弱点是通常需要经过地缘政治热点地区,否则就得绕道。例如波斯湾-马六甲海峡-东亚航线,需要通过霍尔木兹海峡和马六甲海峡,若要绕开马六甲海峡,须经过印度尼西亚的龙目、望加锡海峡,增加1000海里的行程。波斯湾-苏伊士运河-地中海-西欧北美航线也必须通过霍尔木兹海峡、曼德海峡和苏伊士运河等。管道是跨国油气运输的重要方式,截至2017年底,全球在役油气管道总里程为190万千米,其中天然气管道124万千米,占管道总里程的65%;原油管道和成品油管道分别42万千米和25万千米[7]。全球管道主要集中于北美、欧洲、中亚俄罗斯和亚太地区。管道运输的一般特点是大输能、大管径、多管线并行,具有密闭性好、安全性高、连续性强等优点[8],但是管道前期基础建设投资较大,运输成本比远洋运输高。

另外,按运输范围大小,石油运输可分为:跨国管道、国内管道、远洋船舶运输等。从石油地缘政治的视角来说,石油通道一般指跨国管道和远洋航线。一般情况下,跨国管道在资源国和进口国市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乌克兰的输气通道和跨地中海天然气通道,均是当前跨国油气贸易不可或缺的。

1.3 石油通道的特点

1.3.1 石油通道的地缘属性

石油通道的地缘属性源于石油的供需错位。石油通道是油气产地与消费市场的纽带与桥梁,是两地间油气贸易的必经途径,通常要么无法绕过,要么为了绕过而带来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输成本的大幅增加。例如中东地区的石油向欧洲运输,便捷路径是经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如果不经该地,只能绕行南非好望角,航线将多出5000~8000千米。巴拿马运河连接了太平洋和大西洋,美国东海岸和墨西哥湾的石油通过巴拿马运河到达东北亚,航程比绕道麦哲伦海峡缩短了5000~14000千米。因此,地缘属性决定了石油通道在石油地缘政治中的地位和价值。

1.3.2 石油通道的政治属性

在一些国际石油运输线上,存在具有地缘政治意义的要道和要隘。要道和要隘所处的地理位置显赫,是石油运输的必经之地,但政治敏感性强。例如,霍尔木兹海峡是中东石油出海的必经地,最窄处仅30多千米,除去险滩和暗礁,适合巨型油轮航行的水道仅数千米宽,该海峡的状况可以被看作是中东地区石油地缘政治的晴雨表。马六甲海峡是中东石油运往远东的必经之路,自然条件先天不足,多岛礁、浅滩,最窄处仅2.4千米,作为战略要地由军队把守,极易被封锁。这些通道具有明显的地缘政治特征,易受政治外交、突发事件、军事冲突等冲击和影响,保护这些通道比破坏它们要难得多。

1.3.3 石油通道的战略意义

石油通道因其运送的是战略物资,且需要经过要道和要隘,能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政治关系而具战略特性。石油通道的建设一般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维护成本高。跨国石油管道的建设成本高达4亿~6亿美元/百千米;一个成规模的油港,建成需要10年时间,投资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通道的战略性还凸显在运行的持续性。石油通道都是世纪工程,运行时间少则二三十年,多则上百年,一旦建成,短期内难以弃之。有些具有天然地理优势的海上石油要隘,战略地位甚至数百年内都难以撼动。通道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地区乃至全球的能源安全与稳定。如果说石油是工业的“血液”,那么石油通道就是现代工业的“血管”。一旦通道发生问题,完全或部分受阻,哪怕只是短暂的,都可能冲击世界石油市场,导致国际油价飙升。石油通道作为连接资源国与进口国的必要途径,一般具有垄断的特质,或短期内难以被替代。每年有近10亿吨的原油和成品油通过霍尔木兹海峡[9],占全球海上石油运输总量的30%。俄罗斯至欧洲的“友谊”管道,是俄罗斯向欧洲输送原油的重要通道,运输能力为8000万吨/年,年输量占俄罗斯原油总出口量的近1/4。

2 通道权的定义与特征

2.1 通道权的定义

在国际关系领域,权力是指一国在国际舞台上控制他国、影响国际事件的综合能力[10],被视为对资源的控制或对结果的潜在影响[11]。

石油通道权(下文简称“通道权”),是指一国利用其掌握的石油通道,决定和影响石油流向和通道运行的能力。石油通道是通道权的源泉,是行使通道权的物质基础,历来是各国的必争之权。通道权的行使,在供应侧决定和影响石油资源价值的实现,在消费侧决定和影响石油消费的安全。

通道权的行为体是国家,包括当事型通道权国、过境型通道权国、毗邻型通道权国和域外型通道权国,通称为通道权国。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都是通道的当事国,通常能决定石油流向、运输方式和运输主体,自然是通道权的行为体。通道与国土相伴,只要通道从本国疆域内经过,自然获得通道权。毫无疑问,过境国也是通道权的行为体,过境国享有对通道与生俱来的权力,拥有对通道建设和运行的话语权,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对经过本国的通道缺失发言权。通道权也可通过政治结盟、国际合作和武力控制等途径部分或完整获得。通道的毗邻国可以凭借地理优势,影响和干预通道的运行,成为实际的控制者。地理上与通道没有联系的域外国,特别是综合国力强大的美国,在觊觎通道的战略地位时便会插手和干预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也是通道权的行为体。

获得通道权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但拥有通道权的国家,不一定能获得希望的利益。在国际合作实践中,只有将石油自生产区运至消费市场,完成石油的物质转移与价值转换,实现了通道的价值,才能最终获得与通道相关的利益。然而部分行为体,特别是一些域外的强权国家,也可以通过经济制裁、武力保护、政治干预等手段,影响通道的走向和运行,达到其战略意图,获得相关利益。

通道权行为体能从通道权中获得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的利益。在经济上,获得石油过境利益和通道运营收益,例如收取过境费、下载油气等;政治上,达到保障能源安全、维护地区影响力、提升本国政治地位等目的。

2.2 通道权的要素

要素是指构成一个客观事物的存在并维持其运动的必要的最小单位[12]。要素又是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是系统产生、变化、发展的动因[13]。在地缘政治领域,权力是地缘政治的核心,构成国家权力的基本单元是地缘政治要素。同理,石油地缘政治要素是石油地缘政治研究的基础,既是承载石油权力的基本要素,也是将石油权力转化为石油利益的物质基础。在石油的“三权”中,既有像地理位置和综合国力这样的共享要素,也有“三权”独享的石油地缘政治要素。对通道权大小起决定作用的是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两个核心要素。

2.2.1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是指石油通道所在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及所具备的人文地理属性,包括通道权国在地球上的坐落、方位、距离、展布。例如,是内陆国,还是濒海国;是处于世界热点之地,还是远离争斗地区;通道是位于一国境内,还是跨两个或多个国家。地理位置体现石油通道的地缘价值,临海的地理位置为油气的进出口提供了地势便利,深居内陆的国家则在油气运输方面会有诸多不便,地处石油产地和消费市场之间的连接地则会获得通道形成的先天优势。

地理位置反映的是石油的地缘属性[1],是石油通道重要性的衡量指标。例如乌克兰介于俄罗斯与欧洲之间,是俄罗斯油气输往欧洲的重要枢纽国;土耳其是里海与南欧连接线上的跨欧亚国家,自然成为该地区能源贸易的重要通道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是中亚里海油气区与中国连接的重要通道,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已成为中国西北油气通道的重要过境国。上述这些国家,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将油气资源地和消费市场连接起来,战略地位凸显。

地理位置是决定通道权行为体权力大小的先天因素,是通道权存在的空间基础。依据地理区位的价值,可以把通道途径的区域分为通道必经地和可选地。通道必经地往往是油气运输无法绕开的区域,如果另辟新通道,则会增加过境时间、成本和运输风险。通道可选地一般是石油运输路径多元化的备选路线,战略重要性没有必经地那么突出。地处必经地的国家,往往能够获得更大的权力。霍尔木兹海峡是波斯湾唯一的出海口,拥有影响中东地区石油外运的绝对垄断地位,伊朗毗邻霍尔木兹海峡,可扼制波斯湾原油出口的咽喉,地缘政治地位十分突出。

2.2.2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产生通道权的物质基础。石油通道的基础设施包括石油运输的载体与路径。运输石油所必需的固定设施,例如陆上的管道、泵站、储库和海上的油轮,都是运送石油的重要载体。轮船在海上航行离不开港口、途中补给站、石油储存设施和灯塔等辅助设施。另外,铁路、公路、河道和海上航线也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础设施是谋求通道权的重要争夺目标。基础设施的价值体现在经济活动中,是石油运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单元。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基础设施也是权力的源泉,其规模、运输能力、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可以衡量权力的大小。一般来说,管道的口径粗、跨距大、运输能力大,港口装卸能力强,能承载的运输量就大,就越能体现其重要性和战略性。例如巴库-苏普萨、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BTC)管道是阿塞拜疆不经俄罗斯出口石油的两大主力管道,平均管径分别为21、42英寸,运输能力分别为725万吨/年、5000万吨/年[14,15],显然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对阿塞拜疆具有更加重要的战略意义。稀缺性往往体现在同一运输方向上运输方式和路径的唯一性。例如苏伊士运河是连接红海和地中海的唯一便捷通道,巴拿马运河可缩短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间的物流距离,放弃这两条人工开凿的运河,势必要付出更多的运输成本。

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是获得和行使通道权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与地理位置这个要素不同,通道基础设施一般是人工建成,需要通过政治、经济和军事合作才能实现。因此,对通道基础设施的争夺也是石油地缘政治的重要研究内容。

2.3 通道权的构成

通道权来自对石油通道的控制和影响,其权力体现在石油通道的全生命周期中。石油通道的形成过程包括通道规划、建设和运营三个阶段,各阶段具有不同的权力博弈点,体现了不同的权力特点。从权力结构看,通道权包括通道的路由选择、通道的归属和通道的运营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权力构成了石油通道权的有机整体,既可独立存在,又可相互协同。根据行为体所在的位置及其综合国力,行为体可以获得其中一项权力,也可以获得全部三项权力,通常这三方面的权力同时并存。

2.3.1 通道的路由选择

路由选择是指对石油通道线路走向的选择,是通道规划阶段的博弈点。石油流向在通道权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路由争夺是获得通道权的第一要务。因此,影响通道路由的能力是通道权最直接的表现。

不同的通道走向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取向,石油通道尤其是长距离输送跨国油气管道的走向对大国的地缘权力及利益分配具有重要影响,往往能够决定或改变区域地缘政治格局,在政治博弈、权力争夺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构建通道之初,为降低政治与安全风险,避开政治敌对国和地缘危险地带,并综合考虑经济技术成本最低原则,行为体通过政治、外交、经济合作等途径,选择符合本国利益的通道走向,以达到维护国家政治利益、获得经济收益、保障能源运输安全的目的。路由的选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经第三国的直连通道是当事国的首选。直连通道,不经过境国,可以避免第三国带来的地缘政治冲击,降低政治风险。直连通道实现了生产国和消费国的“1对1”直接贸易,无需经过第三国的同意,不会受到第三国的干扰,也无需向第三国支付过境费和运输费,符合当事国的共同利益,因此是当事国首选的构建通道方式。俄罗斯为降低地缘政治事件对天然气输送的不利影响,减少对传统过境国乌克兰的依赖,分别与德国、土耳其合作建设了穿越波罗的海的北溪管道和穿越黑海的土耳其溪管道,上述跨海通道将俄罗斯与德国、土耳其直接连通,避免了过境国的存在,提升了当事国对通道的控制能力,保障了资源国与消费国之间天然气的平稳与安全运输。

2)实现油气通道过境本国是许多国家的追求。过境国享有特殊的地位,一般国家都愿意将自己打造成过境国。它们往往通过政治外交等途径,拉拢、说服当事国,选择经过本国的通道走向,以便成为过境国,从而实现对通道权的掌控,提升地缘价值,实现国家能源安全。土耳其采取灵活有效的对外战略,积极参与区域油气管道的规划建设,通过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南部天然气走廊等管道,成为了里海油气的过境国,利用土耳其溪管道成为了俄罗斯向东南欧出口天然气的过境国。另外,通过土耳其海峡掌控俄罗斯黑海新罗西斯克油港②新罗西斯克港是俄罗斯最主要的四大原油出口港口之一,主要经黑海-土耳其海峡-地中海向欧洲出口原油,2018年经该港口外运原油2760万吨,占俄罗斯原油总出口量的12%。资料来源:https://www.transneft.ru/news/view/id/19651?print=1。、格鲁吉亚苏普萨港的出海口,实现了地缘政治地位提升,成为美、俄、欧等在该地区必须重视的对象国。

3)域外国更关注的是通道走向。域外国基于强大的综合国力,利用政治、外交、经济等手段,主导跨境油气管道走向,直至改变区域油气通道布局,实现本国的地缘政治利益。长期以来,俄罗斯是中亚和里海地区油气外输的唯一过境国,为控制能源战略生命线、遏制俄罗斯在中亚和里海地区的传统势力,欧美国家主导修建了绕开俄罗斯直通欧洲的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原油管道。美国不但因此削弱了俄罗斯在该地区的政治主导和外交优势,还介入欧洲能源市场,强化了对欧洲能源的控制。正如《石油地缘政治》一书中的描述,“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石油管道的筹划者并不是石油公司”,而是政治家,“唯一的考虑是美国在中亚和高加索的地缘政治利益”[16],再次说明国家才是石油地缘政治的真正主角。无独有偶,当前在建的南部天然气走廊和规划中的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TAPI)天然气管道,均是以美国为首的域外大国挑战和弱化俄罗斯在本区域传统势力的真实写照。

2.3.2 通道的归属

通道的归属,反映通道的所有权,是指通道所有者对通道路线及其附属基础设施的占有,是通道权中运营权力的源泉。通道一般由国家公司或国际财团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行,通道理所当然归公司所有。但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通道都具有政府背景,反映的是国家的意志,公司只是政府的代言人和操盘手,代表政府负责通道的运营,政府才是背后的实际掌控人,有权决定通道的运行状况,是通道权的所有人。

一般来说,通道归属主要指通道基础设施的所有权问题。通道基础设施,例如管道、油轮、港口、运河等,所有权归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者。基础设施所有者不仅掌握了油气运营的主动权,还可通过经营通道获得经济利益。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需要加强“国油国运”,这反映了掌握基础设施所有权的重要性。

广义的通道归属,还包括通道路线的归属,即通道所经地域的归属,是通道过境地领土或者领海主权的体现。如果通道所处的地域为明确的主权国家,则毫无疑问其归属权归过境国所有,这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如果通道行经的是公海,不受任何一个国家所支配,则不存在通道过境地域的归属问题,是人类公共财产,供世界各国平等使用。然而,一些海上要隘,例如马六甲海峡、霍尔木兹海峡等,尽管都属于国际水域,但毗邻国占尽地理优势,对航道的安全运行有更多的话语权。例如,伊朗对霍尔木兹海峡这个波斯湾原油出海口的控制易如反掌,甚至对英国这样的军事大国,也可以有恃无恐地扣留其船只③2019年7月19日,伊朗海军在霍尔木兹海峡扣押一艘悬挂英国国旗的“史丹纳帝国”号油轮,称其违反国际海事法,并声明伊朗海军是在接到伊朗南部霍尔木兹甘省港口及海事处要求后按国际法规扣押油轮。英国称伊朗的行为是以牙还牙。7月4日,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曾在英属直布罗陀外海扣押伊朗的“格蕾丝”1号油轮,称怀疑它将原油运往叙利亚,违反欧盟制裁禁令。。当然,世界主要的国际石油要隘几乎都在美国军事力量的直接控制或间接影响下,美国才是通道权的实际控制者。例如美国在马六甲海峡重兵把守,毗邻国新加坡也只能委曲求全,听任美国的摆布。

2.3.3 通道的运营

通道运营,是指石油通道建成投入使用后,行为体作为通道的所有者,授权运营方提供石油运输服务。通道运营的权力是通道归属权的延伸,属于使用权的范畴。

通道的运营理应属于石油经济学范畴,通道的行为体不直接运营或负责通道生产事务,一般由通道的投资方和运营公司负责实施,例如决定承运哪种石油、什么品质的油、运输数量、运输方式、运输费用、费用支付方式、运输时间安排等。但实际上,对于战略石油通道,也就是具有地缘政治意义的石油通道,行为体对通道的运营有直接的决定权或影响力。理论上,通道的运营方只是通道运营的实施者,行为体才是真正的决策者。例如,俄罗斯跨境乌克兰的联盟天然气管道,运行方乌克兰天然气运输公司只是负责管道的运营和维护,俄罗斯作为通道权的行为体,有权决定出口至欧洲的天然气是否通过联盟天然气管道、运输数量,乌克兰也有权决定是否让俄罗斯的天然气通过此管道过境本国,管道的运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国的关系和区域地缘政治的考量。承担管道管理和运输任务的公司,只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

2.4 通道权的内涵与特征

具体来看,可以从两个层面剖析通道权的内涵。第一个层面是拥有通道或者控制通道的能力,第二个层面是利用手中的通道去影响他国行为的能力。两个层面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完整的通道权,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和结果。形成对通道的控制力,需要从通道权的先天性、先决条件和权力来源三个角度进行剖析,对他国形成的影响则是来源于通道的跨地域性和战略性。

从地缘政治角度看,两个层面的行为体均为国家,即政治行为体,而非公司、组织等市场行为体。因为只有政府参与,体现了国家意志,满足国家利益,这种行为才是石油地缘政治权力的研究范畴,否则纯属经济行为。

2.4.1 通道权是油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道权是石油“三权”中的第二种权力。通道在石油产地和消费市场之间起桥梁的作用,反映在石油权力上,同资源权和市场权一样,通道权在石油“三权”中具有重要的位置。

由于石油产地和市场分布严重错位,常年大量的石油运输不可避免,资源国需要持续的油气出口,消费国需要稳定的油气进口,都依赖石油通道的安全。无论是资源国还是消费国,都把获得通道权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域外大国也把控制通道权作为控制他国能源生命线、遏制他国的地区影响力、提升本国地缘政治地位的重要工具。

通道的安全得益于通道权国对通道权力的有力把控和合理利用,通道权国不但决定着石油资源向国际市场的输出过程,还控制着石油资源向消费市场的供应过程。因此,可以说,通道权既是资源权实现的必要基础,又是市场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控制通道可直接控制石油贸易是否正常、足量、及时地进行。通道出现冲突、事故,将导致供应紊乱,引发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和市场恐慌。例如,当美国誓言将“伊朗原油出口归零”时,伊朗威胁将封锁霍尔木兹海峡作为打击美国的武器,这即是毗邻型通道权国在波斯湾出海口行使通道权的行为。

2.4.2 通道权的行为体是国家

同石油“三权”中的资源权和市场权一样,石油通道权的行为体也是国家,即通道权国。可从路由选择的决定力量、获得权力的途径、实现的利益和获得利益的手段入手,分析通道权的行为体。

通道从路由选择到运营过程,时刻体现国家的意志。通常情况下,通道由一家或多家国家石油公司或国际财团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行,这些公司有权决定通道承运油的来源国,有权允许或者拒绝某国运输石油的请托,有权决定通道的运输数量、运输时间、运输费用、下载或上载量等,对石油运输的全过程享有控制权,掌控着产区石油外运、市场国石油进口的“阀门”。当然,相关国家也可以通过干股或实际投资,获得对通道的直接控制权,或按合同规定,在通道运营一段时间后,将所有权转给相关国家政府。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通道都具有政府背景,无论是通道的规划、建设还是运营,反映的都是国家的意志,公司只是作为具体的操作者、政府的代言人,代表政府负责通道的运营,政府才是背后的实际掌控人,有权决定通道的运行状况。

通道权国获得的通道权力,借助的是国家能力。通道权国往往通过国家间的政治和经济合作,左右通道的走向,获得对通道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实力强大的通道权国,例如美国和欧洲国家,还通过制裁和武力的强制性手段,占有和剥夺他国的通道权力。

通道权国为实现国家政治和经济利益,采用了一些公司和个人无法实现的手段,例如经济制裁和武力保护。美国通过在全球所有的重要通道、地理要冲建立军事基地,实现对通道的控制。美国还利用政治手段,建设绕开俄罗斯的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来体现国家的意志,实现国家的利益。

2.4.3 通道权研究对象是跨国通道

地缘政治研究的对象是国际政治问题,通道权研究的是跨境石油运输问题。跨境通道的建设和运营构筑了国与国之间的联系,产生了与石油运输有关的过境问题和国际政治问题,因此成为石油通道权的研究对象。简言之,通道权研究的是石油过境所产生的政治问题。

如果石油运输在一国领土内完成,就不存在石油过境问题,也就不属于通道权的研究范畴。例如,俄罗斯的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输油管道(ESPO),是俄罗斯向东出口的石油大动脉,战略地位固然十分重要,但该管道全部在俄罗斯境内,对别国无法形成通道权。当然,在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输油管道规划阶段,受到中国和日本的高度关注,并因此多次修改管道走向。中国和日本的关注点不在俄罗斯境内管道的走向,而在于其出口位置,是在中国口岸,还是到太平洋沿岸。出口位置决定了石油出口的流向,改变了远东地区的运输格局,因此成为国际地缘政治问题。

2.4.4 通道权是容易分享和被侵蚀的权力

通道权是最容易与他国分享的权力。资源权来源于疆土内资源的禀赋,资源国自然成为资源权的行为体,最容易独享资源权;市场权源自强国的综合实力,只有美国等少数国家能获得大而全的市场权。对先天禀赋不足的一般国家而言,资源权和市场权有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

有别于能源生产和消费过程,能源在运输过程中是最脆弱的[17]。通道权的拥有和利用受制因素太多,战略管道的跨地区展布、通道途经地的地缘政治热点,以及大国的过度关注和参与,都可能影响通道权的获得和利益的实现,因此是最容易被相关国家控制的权力。

如果将油权看作一个有机整体,与其他权力的要素相比,通道权的地理位置要素和基础设施要素分布相对集中,容易受武力、恐怖活动甚至民运分子的攻击,这使得通道权成为石油地缘政治博弈中获得成本最小、使用效果最好的“武器”。就中东地区而言,石油资源主要分布在沙特阿拉伯(36%)、伊朗(19%)、伊拉克(18%)和科威特(12%),出口市场主要有中国(18%)、印度(14%)、欧洲(13%)和日本(12%),中东地区出口的石油77%要经过霍尔木兹海峡。显然,资源和市场分布相对分散,石油通道相对集中,相较于资源权和市场权,通道权是最容易被获取和增强、剥夺和削弱的权力,也是最容易被他国分享的权力。

通道权还受制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主要来自国家行为体的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传统安全威胁是指其他大国的军事力量部署,例如世界主要要道和要隘均有美国的军事基地和海军力量,除了维护国际通道的安全运行外,主要还是为了美国的利益,特别是实现对其他国家的牵制作用。非传统安全威胁则主要体现在恐怖组织、海盗的活动上,有些石油要隘非常狭窄,极易被恐怖分子或海盗袭击,甚至导致海上航线的封锁,给世界经济带来严重影响。目前,海盗仍是国际石油通道最重要的威胁之一。

另外,通道权也最容易被削弱。一个新通道的打通,意味着原来通道影响力的降低,通道权持有人权力的减小。俄罗斯与乌克兰的天然气争端由来已久,俄乌“斗气”不仅伤害了俄乌两个当事国的外交关系,还严重威胁了欧洲天然气的稳定供应。因此,俄罗斯不得不铺设绕开乌克兰直通德国的北溪天然气管道,实现俄罗斯天然气向欧洲出口路径的多元化,达到降低乌克兰对俄罗斯天然气出口控制的目的。相应地,乌克兰的通道权则明显被削弱。

2.4.5 通道权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权力

通道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通道权也会随通道地位的改变而转移。当石油地缘政治要素发生变化时,通道权的权力大小和通道权行为体的行为会随之改变,当石油地缘政治要素发生质变时,通道权就会转移。决定通道权改变和转移的石油地缘政治要素包括能源转型、油气供需格局、地缘政治热度和国家油气发展战略等。

能源转型推动通道权的转移。在石油替代煤炭的早期,英国凭借强大的海军力量,控制海外石油运输,获得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的主动权,强大的海上力量成为通道权力的象征。2000年以来,世界液化天然气的贸易持续快速增长,由2000年占世界天然气贸易量的27%增加到2018年的46%,接近管道气运输量,陆上通道的重要性相对减弱,通过马六甲海峡和霍尔木兹海峡的远洋运输显得越发重要,拥有海上要隘控制权的国家显示了更加强大的通道权力;未来,随着能源转型,石油需求量相对减少,石油供应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必然降低对通道的依赖,通道权力也将减弱。

石油供需格局决定石油通道格局,影响通道权力结构。历史上,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格局发生过多次重大变化,直接左右着国际石油的流向,成为影响石油通道权的重要变量。苏联解体后,中亚地区的油气生产不再由俄罗斯控制,油气出口的统计也由统一的苏联地区,划分为俄罗斯和中亚地区,苏联地区的石油供应格局发生变化。中亚地区作为“新生”的油气生产区,其油气外运问题受到欧美国家的高度关注,中亚到欧洲的出口通道有了新的参与者,通道权力被重新分配。苏联时期建设的中亚-中央管道是中亚地区天然气外输的核心通道,本世纪以来,随着中亚地区出口多元化的推进,通往中国的中亚天然气管道成为新的地缘关注点,而俄罗斯的过境通道地位已今不如夕,俄罗斯在中亚的通道霸主地位也逐渐丧失。

地缘政治热点事件直接影响通道的地位,通道受他国关注越多,说明其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越高,通道权体现的也就越大。美国与伊朗在霍尔木兹海峡水域的争斗,时刻吸引着世界各国的目光,尤其是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在内的域外国,也给对该海峡拥有重要影响力的伊朗增分不少。

另外,通道权还随当事国石油出口战略和政策的调整和实施而改变。俄罗斯“向东看”战略扩大向中国、日本、韩国的原油出口,向东(亚太)原油出口量占全俄原油出口量的比例由2000年的不到3%,增加到2018年的36%[18]。相应地,俄罗斯政策的调整增强了中日韩三个石油消费大国在该方向通道上的话语权。俄罗斯修建绕过乌克兰的“北溪-2”天然气管道,将增加俄罗斯天然气出口的多元化程度,该管道建成后,德国从俄罗斯进口的天然气数量可能翻倍,相应地过境乌克兰的天然气将大幅减少,乌克兰的通道权自然将被弱化。巴拿马运河的通航使往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油轮无需再绕道麦哲伦海峡,麦哲伦海峡失去了洲际海峡的地位,石油通道权也几乎减为零。

2.4.6 通道权具有战略特性

通道权的战略性源于石油通道的战略性。石油通道因其运送的是战略物资,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政治关系,备受各国关注,因而具有战略特性。前文所述霍尔木兹海峡等全球最重要的八大海上石油通道,是全球能源安全的战略要道,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世界战略石油要道。俄罗斯将油气干线管道定义为关乎国家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战略目标,俄罗斯向欧洲输气管道的建设与运营已不是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行为,而是国家行为,甚至俄总统普京和总理梅德韦杰夫亲自参与该类管道的具体事宜,足以看出石油通道背后的国家意志。中国重视与进口油气通道沿线国家的油气设施互联互通,初步形成了联通中外、贯穿多国的西北、东北、西南和东部海上四大油气通道,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多元化保障,我们称之为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充分说明了跨国管道的战略意义。因此,不论出口国还是进口国,油气通道都是国家力保的经济基础设施。在规划通道时,不仅要注重其经济技术可行性的评估,更重要的是要着眼长远,充分考虑国家战略层面的意义与影响。

2.4.7 通道权产生经济、政治和安全利益

通道权国通过对通道的运营,产生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和政治利益,这是通道归属权力的延伸和体现,是带给行为体的实惠。

经济利益主要体现在,将石油运至国际市场而产生的经济价值,以及由此带来的过境费、运输费、能源便捷供应等各类通道福利。安全利益主要表现在能源的运输安全,即保证资源国能将石油运出去,进口国能得到石油的稳定供应,过境国能获得满意的下载量。通道的安全利益是国家至关重要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其意义远大于经济利益,在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提到,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19],强调能源供应安全对于国家安全的意义。政治利益则是利用石油通道彰显国家地位,增强地缘政治影响力。美国主导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的路由走向,符合美国的对外战略,带给美国最直接的利益是遏制俄罗斯在中亚地区影响力的政治利益,还保障了美国盟友的能源运输安全与经济利益。

3 通道权国

国际关系理论中,行为体是指能够独立参与国际事务,独立行使国际权利,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的政治实体或政治力量,一般包括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等[20]。

油权是石油地缘政治的核心,拥有油权的国家是石油地缘政治的参与主体,无论哪个国家,只要拥有石油生产、石油运输和石油市场中的某一项权力,就可能成为油权国。按照涉及领域的不同,油权国分为资源型油权国、通道型油权国和市场型油权国三种类型[1]。

拥有通道权的国家称之为通道权国。通道权国是指能决定和影响石油通道走向和运行的国家,包括地处石油通道或通道路过的国家,也包括远离通道,但对通道具有绝对影响力的大国。如上文所述,按照行为体与通道的相对位置,通道权国可分为当事型通道权国、过境型通道权国、毗邻型通道权国、域外型通道权国。

3.1 当事型通道权国

当事型通道权国(下文简称“当事国”)是分别位于石油通道两端的国家,包括石油出口国和石油进口国,是通道最大的利益攸关方。

当事国通常是油气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发起方和推动者,对通道的路由规划、建设与运营拥有主动权。特别是管道的路由,一般由消费国和生产国一方或两方共同商量决定。中国拟建的中亚D线,是继ABC线之后又一条引进中亚天然气的大动脉,西起土库曼斯坦,途经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个中亚国家,到达中国口岸。在D线规划之初,曾有哈萨克斯坦对D线过境国的争取。最后,中国作为消费国决定了管道的走向。俄罗斯的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管道(ESPO)曾经是中国和日本竞相争取的原油管道,在决定走向时,俄罗斯作为生产国从本国核心利益出发,决定了管道的最终走向。北溪线的走向则由出口国俄罗斯和进口国德国共同商定,通过波罗的海,直接连接生产区和消费区,目的是绕开乌克兰这个地缘政治敏感地区,降低油气运输的风险。美国对此通道横加阻拦,甚至通过技术封锁,阻止管道的建设,但于事无补,这是典型的由生产国和消费国共同商定的天然气通道。

对于当事国,建设管道的最大利益当然是把油气运出去或运进来。但由于当事国通常也参与管道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不仅对通道拥有所有权,还对通道建设与运营持有很大的话语权,并能获得经营和管理油气管道产生的各种收益。

3.2 过境型通道权国

过境型通道权国(下文简称“过境国”)指石油通道经过的国家,包括陆上油气管道的过境国和海上运输通道的过境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土耳其、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等都是陆上过境国,土耳其海峡所在的土耳其、巴拿马运河所在的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所在的埃及都是水上过境国。不论是陆上通道,还是水上通道,过境国都享有对本国境内通道与生俱来的主导权。

过境国是产区和市场的连接地,是石油流通的必经地,是实现石油的物质转移与价值转换的中枢,符合地缘政治学中“门户国家”的一些特征,处于关键出口通道上[21],或是地缘政治的“支轴地区”[22]。过境国所处位置决定其地位,凸显通道权的地缘价值。

过境国的地位有时是自然形成的,例如土耳其海峡是黑海唯一的出海口,也是俄罗斯的新罗西斯克港、格鲁吉亚的苏普萨港等黑海油港出海的必经之地。有时则是人为打造的,通过政治结盟、国际合作等途径,争取把油气管道建在本国境内,成为过境国;也可以通过人工开挖运河,例如巴拿马运河,为过往船只提供便捷的通道,成为过境国。

过境国对石油过境本国疆域具有无可争辩的权力。这种权力包括对通道的所有权,并由此带来的石油通道的经营和管理权、获得石油管道运营产生的收益等。这些权力表现在对石油通道建设与油气过境运输的影响力,以及能给过境国带来一系列的利益,例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工作机会、收取过境费和运输费用等利益。如果过境国是能源进口国,过境管道可以使其优先获得廉价、稳定的能源。如果是出口国,等于是为其开辟了一条新的出口通道,可以顺便把本国生产的油气带到国际市场。鉴于石油通道的重要性,其往往能提升过境国的地缘政治地位。

3.3 毗邻型通道权国

有些通道经过的水域为国际海域,其相邻的国家对水道拥有权力,因此是毗邻型通道权国(下文简称“毗邻国”)。霍尔木兹海峡的毗邻国为两岸的伊朗与阿曼,曼德海峡的毗邻国为也门和吉布提。这些通道的两岸是传统军事意义上的要隘,是控制船舶来往的战略要地,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毗邻国凭借其有利的地缘优势,往往成为通道的实际控制者④也存在例外,例如直布罗陀海峡,两岸为西班牙和摩洛哥,由于历史原因,直布罗陀主权归英国所有,因而,英国实际主导了该海峡。,主导通道运行规则的制定,并为通道提供安全保障。地理位置的优势为毗邻国建设补给港、实施紧急救援提供了便利条件,这也是石油通道运营不可或缺的基础保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毗邻国可比其他域外国更先到达通道所在位置,对通道实施控制与保障。

国际能源贸易主要依赖海上通道。海上通道重要的战略地位,牵动着大国敏感的神经,也受到域外国家的觊觎和关注,因此毗邻国的通道权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有时候不得不与域外国合作,巩固其战略优势地位。

3.4 域外型通道权国

域外型通道权国(下文简称“域外国”)是指没有与石油通道直接相连的国家,地理区位上,域外国与通道没有直接的物理联系。广义上的域外国是指除当事国、过境国、毗邻国之外的所有国家,但从地缘政治的视角看,只有那些参与通道控制和管理,并对其产生影响的国家,才算是域外国。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通过在新加坡驻军,联合新加坡对马六甲海峡实施军事监管,成为马六甲海峡的域外国。

域外国不是事外国。在全球化的当下,通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条新通道的出现,会改变当地的油气供需形势和地缘政治格局,会影响地缘政治大国的利益,因此受到域外国的格外关注,并会采取一些行动。美国支持建设绕开俄罗斯由里海直通欧洲的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反对建设俄罗斯直通德国的北溪天然气管道,就属于域外国影响当地通道的路由选择和建设。

域外国一般通过政治外交、经济合作的方式,主导通道路由,参与通道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获得通道权。跟当事国和过境国一样,域外国也有权力影响通道的油源、流向、运量、运费等,甚至通过通道的运营管理获得经济回报。域外国还凭借其地缘政治影响力和强大的综合国力,采用军事手段,以提供安全保障的名义,掌控通道的控制权。美国从全球地缘战略角度考虑,选择了马六甲海峡、苏伊士运河等16条水上运输通道⑤美国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宣布了16个海上咽喉航道,即16个海峡(含天然、人工海峡和海湾),这16条航道包括马六甲海峡、望加锡海峡、巽他海峡、朝鲜海峡、苏伊士运河、曼德海峡、波斯湾、霍尔木兹海峡、直布罗陀海峡、斯卡格拉克海峡、卡特加特海峡、格陵兰-冰岛-联合王国海峡、巴拿马运河、佛罗里达海峡、阿拉斯加湾、大西洋上非洲以南海域到北美间的航道。这16条国际通道中只有阿拉斯加湾属美国主权范围。作为战略控制重点,实施了军事控制,在某种程度上说,美国可以控制世界油气船舶的往来。

4 获得通道权的途径

通道权历来是各国的必争之权。通道权国获得石油通道权主要通过两类五种途径。一类是过境国和毗邻国,凭借地理优势,影响和控制通道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成为实际的控制者,这是通道与生俱来的权力,是过境国主权的延伸。另一类是争取来的权力,通过与过境国和毗邻国的政治结盟、国际合作甚至武力控制,获得对通道的控制。

4.1 法定赋予

石油通道是地理环境的一部分,在法律上属于通道所在国的领土主权。石油通道通过过境国或路过毗邻国,过境国和毗邻国就享有该通道的部分或全部权力。从这个角度看,通道权具有先天赋予的特点,是过境国主权的延伸。

陆上通道,主要是指油气跨国管道,所经过的国家是过境国。跨国管道需要从主权国家的领土上通过,涉及过境国的主权,过境国自然对通过本国境内的石油通道拥有部分或全部权力,即管道归过境国部分或全部所有,过境国享有通道所有权,对通道的运营管理具有话语权,并从通道的使用中获得收益等。这是国际惯例,受法律的保护。乌克兰在苏联时期建设了庞大的天然气运输系统,向欧洲供气。苏联解体后,乌克兰成为俄罗斯天然气的主要过境国,管道归乌政府所有,是乌法定的国有资产,由其国有公司乌克兰天然气运输公司(Ukrtransgaz)负责管理运营。目前,每年有800亿~900亿立方米的俄罗斯天然气经乌克兰输向欧洲。因此,乌克兰对过境本国的天然气通道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力,是法定的通道权所有者。

同陆上通道一样,海上通道,例如人工运河的过境国或天然海峡的毗邻国,同样享有对通道的运营管理权,并获得通道的收益等。这也是国际惯例,受法律的保护。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分别由埃及和巴拿马政府行使通道权。苏伊士运河是连接中东地区与地中海的石油要道,每年约1亿~1.5亿吨石油经该通道流向市场[23]。苏伊士运河归埃及政府所有,由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运营,埃及自然对该水道享有通道权。巴拿马运河是连接大西洋与太平洋的重要枢纽,完全位于巴拿马共和国境内,石油通过量约5000万吨/年[24]。1999年12月31日,巴拿马政府取得该运河的全部控制权,并指派巴拿马运河管理局管理运营,向巴拿马政府负责。

4.2 国际政治合作

国际政治合作主要是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实现对通道路由的争取。一些国家,利用地缘政治影响力和经济实力,从国家利益和对外战略出发,通过政治结盟、发展两国外交关系,或者外交施压、游说等方式,使相关方选择、接受符合本国利益的通道路由。美国为削弱俄罗斯和伊朗两大政治对手对里海地区的战略控制,主导建设了里海油气出口通道。中亚地区深居内陆,没有出海口,美国利用其强大的综合国力和外交软实力,说服国际大石油公司,建成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原油管道,并正在建设南部天然气走廊。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原油管道经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到土耳其,美国出于地缘政治考虑,绕开了亲俄的亚美尼亚,选择了自己的“远亲”格鲁吉亚,建设成本上涨了数十亿美元。里海油气出口通道的建设改变了该地区的油气流向,重塑了油气通道格局。

美国还力推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TAPI)管道的建设,这是一条由土库曼斯坦经阿富汗,将中亚天然气运送到巴基斯坦和印度的跨国天然气管道。美国希望通过此管道,增加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出口途径,削弱俄罗斯、中国和伊朗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达到间接控制中亚天然气出口流向的目的。

4.3 国际经济合作

国际经济合作主要体现在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方面,通过投资建设、公司并购等国际合作方式,获得通道所有权和经营权,从而达到控制油气运输过程的目的。国际经济合作是获得通道权最主要的途径。

俄罗斯为掌握天然气出口的主动权,将天然气平稳地输送至境外市场,以收购他国天然气管道设施的方式获得通道权。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通过分批收购股份的方式,完成了对白俄罗斯天然气运输公司、吉尔吉斯斯坦天然气公司、亚美尼亚天然气公司的收购。通过收购,俄罗斯不但完全掌控了上述三国境内天然气管网,还控制了三国的跨境管道,例如白俄罗斯境内的亚马尔-欧洲管道、亚美尼亚的伊朗-亚美尼亚天然气管道等,实现了俄罗斯对过境国和消费国的通道控制权。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还觊觎格鲁吉亚天然气管道,2006年以提供低价天然气为诱饵,提出收购格鲁吉亚境内管道,遭到格鲁吉亚的断然拒绝,格鲁吉亚放弃进口俄罗斯天然气,保留了对本国通道的控制权。

俄罗斯斥资大力打造北极航道⑥俄罗斯运输部预计,“北极航道”联邦政府项目2019-2024年的投资将达到9056亿卢布。资料来源:https://www.mintrans.ru/press-center/branch-news/1085。。近年来,在全球变暖的趋势下,北极地区气温上升,冰层融化,开通北极航线成为可能。北极航道相比传统的苏伊士运河航线,缩短将近3000海里,航行时间节约9天[25]。该航道途经地区国家少,几乎没有冲突与海盗隐患,安全性好。2018年7月,俄方成功实现的首航,将亚马尔的液化天然气送到中国江苏如东。俄罗斯以法律形式,制定北极航道通行规则,要求沿途船只遵守。规定各国船只在航经北极航道时,需提前45天向俄方知会通航计划,获得航行许可后方得进入航道,否则将被采取强制措施,逮捕甚至摧毁违规船只。俄罗斯完全掌握了北极航道的运营,获得了通道权。

4.4 武力控制

通过军事手段获得通道,尤其是国际航道、跨境油气管道的支配权,是最直接的方法,主要包括战争和驻军两种方式。

战争是应用最早也是最暴力的获得通道权的手段。通过发动战争,武装占领他国或国际通道,获得通道所有权和管理权。直布罗陀海峡历史上曾是西班牙领土,1704年西班牙国内因王位继承爆发战争,混乱之际,英国出动海军趁机攻占直布罗陀港。1713年,英国和西班牙签订了《乌得勒支合约》,西班牙被迫割让直布罗陀,英国获得直布罗陀海峡控制权。美国退出伊核协议后,美伊矛盾激化,在美国的军事威胁下,伊朗扬言封锁霍尔木兹海峡。尽管这种军事手段控制世界航道的行为会受到各国的谴责,但面对强大的美国,在大兵压境的情况下,也不失为伊朗的选项。

驻军主要是指对现役油气通道的基础设施驻扎军事力量,对关键要隘、核心航道实施军事监控,提供武装保护,给周边地区造成潜在军事压力,在保护石油通道畅通的同时,控制他国石油的通行自由。

美国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也是唯一实现全球石油通道控制权的霸权国家。驻军历来是美国控制世界石油通道的主要方式。美国几乎在全球所有的重要通道、地理要冲均建有军事基地,例如巴拿马运河所在的巴拿马、马六甲海峡沿岸的新加坡、苏伊士运河流经的埃及、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途径的格鲁吉亚与土耳其、直布罗陀海峡的毗邻国西班牙与摩洛哥、霍尔木兹海峡附近除伊朗外的几乎所有中东国家,均有美国的常驻军事基地。除了固定的军事设施外,美国还在全球主要海域派驻了五大作战舰队,时常游弋于某些国际航道的核心地段,监测航道运行。全球的主要石油通道实际上已被美国完全掌控。

4.5 经济制裁

经济制裁是欧美发达国家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指一个或多个国家、国际组织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对特定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经济资源和交往空间采取歧视性限制政策或行为[26]。在石油通道权上,大国凭借其综合实力,通过制裁他国,阻止或削弱他国获得通道权力。

为动摇俄罗斯天然气西输的主导地位,弱化俄罗斯对欧洲能源安全的影响,美国在天然气通道上大做文章,公开反对正在建设的“北溪-2”管道,对一些公司威胁采取制裁措施。美国的制裁法案称,凡是参与销售、租赁、供应或协助提供用于铺设30米以下海底俄罗斯天然气管道的船只的任何人,美国将禁止其入境并在美国的司法管辖权范围内冻结其资产。“北溪-2”管道是俄罗斯摆脱天然气过境乌克兰的新路径,直通欧洲消费市场,有利于降低俄罗斯天然气出口风险。美国对俄罗斯实施制裁,实质是要剥夺俄罗斯的通道路由选择权。

5 实现通道权利益的手段

获得通道权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掌握权力本身,而是为了利用所拥有的权力,实现国家的利益。在国际合作实践中,只有将石油从生产区运至消费市场,完成石油的物质转移与价值转换,实现了通道的价值,才能最终获得与通道相关的利益。

通道权行为体能够从通道权中获得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的利益。通道权拥有者利用其掌握的石油通道,经营石油通道,将石油从生产市场运到消费市场,在经济上获得石油过境利益和通道运营收益,例如收取过境费、下载油气等;在政治上保障能源安全、维护地区影响力、提升本国政治地位等。一些域外的强权国家也可以通过经济制裁、武力保护、政治干预等手段,影响通道的走向和运行,达到其战略意图,获得相关利益。

5.1 通道运营

运营油气通道是实现通道价值、获得利益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方式。通道只有运行使用了,将石油从生产国安全、平稳地运送到消费国,才能产生价值,获得收益。

当事国建设通道的首要任务是运输石油,将本国生产的石油出口至国际市场,或将本国进口的石油安全运到国内,实现石油的商业价值,这也是大部分资源国与消费国投资建设管道的主要目的。石油通道的当事国享有通道的优先使用权,可以优先运输本国的石油,决定石油的运输流向与数量。例如,哈萨克斯坦利用过境俄罗斯的里海国际财团管道(Caspian Pipeline Consortium, CPC)将石油出口至国际市场,实现石油利益。里海国际财团管道的起点为哈萨克斯坦西部主要油田,终点是俄罗斯黑海港口新罗西斯克。该管道主要由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共同出资建设,其中哈萨克斯坦占股21%,是第二大股东,对管道的管理运营具有一定话语权,里海国际财团管道成为哈萨克斯坦出口石油最主要的途径,2018年经里海国际财团管道运输了哈萨克斯坦原油5430万吨。

过境国可按照事先的约定,参与通道的经营和管理,收取过境费与运输费,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俄罗斯过境哈萨克斯坦租用中哈原油管道(阿塔苏-阿拉山口)向中国出口原油,该管道年输送能力为2000万吨,由中哈共同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能源部规定,俄罗斯经该线路每运输1吨石油,需要向哈萨克斯坦缴纳15美元的过境费。2018年俄罗斯经该管道向中国输送原油约1000万吨。

过境国借助石油过境之便利,还可获得下载石油的权利,获得价格优惠的油气,满足本国的能源需求,从而保证本国的能源供应安全。中缅原油管道每年向缅甸政府缴纳1360万美元的油气管道路权费、每吨1美元的原油管道过境费以及每年下载200万吨原油和总输送量20%的天然气[27]。中亚天然气管道西起土库曼斯坦,途经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进入中国。乌哈两国作为过境国,不但获得可观的天然气过境收入,还可下载一定数量的天然气供本国使用。过境国借助过境管道上载出口本国油气,也成为获得通道收益的重要方式。在中亚天然气管道规划之初,乌兹别克斯坦就提出了中亚天然气管道过境绕行乌国产气区的要求,哈萨克斯坦也希望可以借助该管道向中国出口天然气⑦2018年,经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分别向中国输送天然气65亿、58亿立方米。数据来源:https://www.globaltradetracker.com。。这些跨国管道为过境国带来实在经济利益的同时,还使过境国获得一定的能源保障。另外,跨国管道有助于彰显其在本地区乃至国际上的地位,从而获得相应的政治利益。

5.2 经济制裁

在石油通道权中,经济制裁常被发达国家用作抢夺通道利益的手段,通过限制、削弱他国通道权的发挥,来满足本国的利益需求。美国退出伊核协议后,开始制裁伊朗的原油外输,明令禁止伊朗轮船停靠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一旦发现伊朗轮船靠港,将对提供港口服务的国家展开制裁。海运是伊朗石油外运的最主要方式,美国对其油轮运输实施制裁,相当于切断了伊朗的水上运输通道,从而达到全面制裁的目的。

俄乌“斗气”期间,两国围绕天然气过境管道的利益展开博弈。俄罗斯利用天然气供应国的地位,以短供甚至断供乌克兰廉价天然气、提高供气价格为手段,要求乌克兰在政治上不要倒向西方,双方进行的天然气谈判多次破裂,围绕天然气的冲突不断。俄罗斯通过制裁,削弱乌克兰的天然气过境国地位,减少了乌克兰的天然气过境利益。

5.3 武力保护

世界大国凭借强大的经济与科技实力,利用军事手段,对世界主要油气通道实施军事保护与安全保障,实现通道安全平稳运行,达到“石油运的出去、运的进来”的目的,维护国家能源运输的安全利益。

美国在海外的军事驻扎,实现了对世界主要油气战略通道的控制,除获得通道权力外,还通过保护世界海上通道的安全和畅通,实现保护美国的利益。一方面,保证国际通道的畅通,保障美国及其政治同盟的能源运输安全;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对他国的能源运输构成钳制,形成威慑作用,实现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战略延伸。

中国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于2008年12月起派遣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常态化护航行动,与多国护航力量进行合作,共同维护国际海上通道安全。

5.4 政治干预

政治干预是一些大国控制和影响行为体通道权力利用和发挥的重要手段。通过政治拉拢、外交游说、国内政策等手段,影响和控制通道的运营、油气运输方向与数量,以实现或提升自身政治和经济利益,削弱政治对手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美国拉拢哈萨克斯坦,提升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经济和政治利益。阿塞拜疆的石油资源和产能有限,无法满足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的最低经济运输量,实现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的正常运行。于是美国就拉拢哈萨克斯坦参与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在华盛顿的积极协调下,阿塞拜疆、土耳其、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签署《伊斯坦布尔宣言》,哈萨克斯坦承诺向该管道提供石油[28]。将哈萨克斯坦原油引入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一方面实现了该管道的经济性提升,另一方面减少了哈萨克斯坦原油过境俄罗斯的出口量,降低了俄罗斯对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影响力。

6 结语

石油通道权是油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石油地缘政治的重要研究内容。本文从石油通道权的内涵入手,分析了获得通道权力的途径和实现利益的手段,对提升中国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围绕石油通道权的博弈由来已久。国际石油通道路由的选择、建设与运行,既是公司的经济行为,更是政府的政治行为,是各国必争的权力。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命运的永恒主题。无论是生产国,还是消费国,石油通道的畅通无阻是能源安全的保障。在美国将中国确定为战略竞争对手的当下,美国必将利用丰富而强大的石油通道权力,限制中国与周边国家通道建设的合作,打击中国能源安全保障体系,达到遏制中国崛起的目的。中国是需求增长最快的能源消费大国,能源安全保障的根基是油气,关键在进口。在进口环节,油气通道的安全与平稳运行是重点,因此必须从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跨国通道的重要战略意义。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的“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之一,油气通道又是“五通”的关键。通过石油通道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国、消费国和过境国的利益捆绑,有利于油气利益共同体的建设,从而打造人类能源命运共同体。

表1 2014-2019年中国原油产量单位:万吨

表2 2014-2019年中国天然气产量单位: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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