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燃气企业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2020-05-21 12:33邱岩峰
国际石油经济 2020年4期
关键词:气量燃气城镇

邱岩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

城镇燃气是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居民生活、工商业、交通、供热等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近年来,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气污染治理、能源转型升级的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实现了高速发展,城镇天然气消费量逐年快速增长,城镇用气人口由2015年的3.5亿上升至2019年的4.7亿,城镇燃气企业已多达2700余家,形成了多元投资主体共存的市场格局。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编制之年,在油气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煤改气”环保政策更加稳健、行业监管全面收紧的形势下,城镇燃气企业需要提前筹划好“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策略,以适应国内外天然气市场新变化,促进中国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1 中国城镇燃气企业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城镇燃气企业众多,企业类型复杂多样,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企业经营表现各异,本文重点以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这5家全国性的大型城镇燃气企业(以下简称“大型城镇燃气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中国城镇燃气企业的发展现状。

1.1 天然气销售量稳步增长,2019年增速明显下降

结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及专业机构公布的数据,2016-2019年,全国城镇天然气消费量呈持续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为11%。估计2019年中国城镇天然气消费总量达173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5%,但为近5年最低增速(2018年增速最高,达到15.2%),说明经过2017-2018年天然气市场快速增长,市场供需关系逐渐平衡,消费侧更趋理性。2016-2019年,大型城镇燃气企业零售气量年均增长率为18.9%,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零售气量合计为95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7.5%,约占全国城镇天然气消费总量的54%。

2016-2019年,大型城镇燃气企业零售气量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4%,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燃气”)的零售气量年均增长率为25.1%,位列第一。2019年,大型城镇燃气企业年零售气量均超过100亿立方米,华润燃气的年零售气量位列第一,高达280.1亿立方米(见图1)。不过,除昆仑能源的零售气量年增长率保持上升外,其他大型城镇燃气企业的增长率均出现大幅下滑(见图2)。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优化调整天然气销售体制的助推下,昆仑能源聚焦天然气零售业务、优化市场布局所取得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图1 2016-2019年中国大型城镇燃气企业零售气量

图2 2016-2019年中国大型城镇燃气企业零售气量年增长率

1.2 用气结构以工商业为主,交通用气占比逐年下降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对全国城镇天然气消费领域的划分,主要领域为居民、供热、交通和工商业。从消费结构比例看,2016-2019年用气量占比最大的是工商业领域,所占比例维持在53%~56%,居民用气领域所占比例为24%~26%,供热用气所占比例为10%~11%,交通用气所占比例为9%~11%。从消费结构比例变化来看,受益于冬季供暖“煤改气”,供热用气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居民和工商业用气所占比例上下略有浮动,基本维持在一定区间内;由于近几年气/油比价相对较高,削弱了天然气汽车的经济优势,加之新能源汽车在各地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对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发展影响较大,交通领域用气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大型城镇燃气企业零售气量主要划分为居民、商业、工业和交通4个领域。2016-2019年,大型城镇燃气企业工业用气年均增长率超过22%,用气量占比不断扩大,从49%增至56%,工业用气是城镇燃气领域天然气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商业和居民用气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8%和17%,用气量占比变化不大,商业用气占比为17%~18%,居民用气占比为22%~23%;交通用气量出现负增长,用气量占比不断缩小,与全国情况一致(见图3、图4)。

图3 2016-2019年中国大型城镇燃气企业零售气量消费结构

图4 2016-2019年中国大型城镇燃气企业零售气量不同消费结构增长率

1.3 优化业务布局,持续完善天然气产业链

近几年,伴随着中国天然气产业体制改革,各大型城镇燃气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巩固下游终端利用领域,加强中游储运领域,积极进军上游供应领域,已在天然气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均有所涉及(见表1)。

2018年底,中国石油对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进行优化调整,昆仑能源公司依托资源优势和协同效应,聚焦城镇燃气终端项目市场开发,2019年完成并购/新设的控股城镇燃气项目46个,参股项目7个,业务布局持续优化。

新奥股份(与新奥能源同属新奥集团)明确“定位于天然气上游资源获取,成为天然气上游供应商”的发展战略,其位于内蒙古达拉特旗的两套煤制天然气项目已成功试运;携手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重庆龙冉液化天然气(LNG)工厂;收购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生产企业桑托斯公司10.07%的股权;持有中国海油北海LNG工厂45%的股权。新奥能源依托舟山LNG接收站,扩大LNG分销规模,积极与国际石油公司签订进口LNG长期协议,形成多元化的资源供应,加快业务产业链延伸。

港华燃气的母公司中华煤气投资建设大规模地下盐穴储气库项目及商业储气项目,储气库投资额约12亿元,总储气量约10亿立方米,这是全国首个燃气企业大规模地下盐穴储气库。项目一期已于2018年10月正式投产,储气量为1.6亿立方米。2019年底,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完成中国首单储气库调峰气产品上线交易,成交量为2000万立方米。

表1 中国大型城镇燃气企业天然气业务范围

1.4 加快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向综合能源服务企业转型

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中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在能源供给方式上,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多能互补等技术快速发展。国内两大电网公司、各大发电集团,以及协鑫公司等民营企业都已相继进入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分布式能源项目正在成为天然气利用的热点。大型城镇燃气企业具有气源、管网、客户群体等优势,正在充分发挥天然气业务与新技术的较强协同性,通过分布式能源项目分步建设,积极探索天然气业务有效融合多种能源利用,以满足客户不同的用能需求。

新奥能源从2011年开始加速布局分布式能源业务,2018年通过并购泛能网络科技公司,提出泛能业务的新理念,从用户用能需求出发,将天然气与冷、热、电、蒸汽等多种能源融合,实现多能互补的用供能一体化的能源系统,目前已累计投运98个泛能项目,在建22个项目,冷、热、电、蒸汽等综合能源销售量达到68.47亿千瓦时。华润燃气积极审慎推进分布式能源业务,累计项目数量达到32个,装机容量为340兆瓦。中国燃气分布式能源业务涉及集中供热、分布式能源、燃气电厂、配售电、光伏等,已累计投产运营68个天然气综合能源项目。港华燃气于2017年1月成立港华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集中开展分布式能源的投资和建设,目前已累计开发分布式能源项目19个,港能投公司于2019年4月与清华大学合作成立“区域综合能源规划技术联合研究中心”,推动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技术研发。昆仑能源加强气电与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积极布局城市供热与综合能源等项目,探索天然气与氢能、光伏、风能等新能源融合发展及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路径。

1.5 积极拓展增值业务,努力创造新利润增长点

华润燃气通过深挖客户价值,为用户提供燃气具、燃气保险以及延伸增值服务,2019年增值业务收入达到20.1亿港元,比上年增长29.7%,其中燃气保险继续增长73.77%,达3.3亿港元。新奥能源借助企业品牌影响力,提供安全到家、智慧厨房、一站式采暖、安维系统等多样性产品和服务,利用企业线上和线下平台推广灶具、采暖炉、热水器、抽油烟机、消毒柜等燃气器具产品,并推出智能表、警报器等多种智慧产品,2019年增值业务收入达到19.88亿元,比上年增长38.8%,增值业务毛利超过天然气零售业务。中国燃气的增值业务包括销售自有品牌“中燃宝”壁挂炉和厨房燃气具、智能家居、燃气综合保险代理等产品。2019年中国燃气推出了“慧生活新零售平台”,这是集网格化社区服务、会员制服务、社交营销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实现燃气服务和增值业务产品线上销售,2019年9月底线上客户数突破400万。港华燃气于2005年推出“港华紫荆”自有炉具品牌,目前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港华燃气的产品涵盖燃气采暖设备、燃气灶、干衣机等,还开展水务、电讯、橱柜、保险等延伸业务。昆仑能源优化非气业务定位,提升“一站式”服务价值,大力开展产品销售、客户增值等服务,推进燃气保险等业务。

2 中国城镇燃气企业面临的发展形势

2.1 大气污染治理推进中国天然气产业持续发展,“煤改气”政策将更趋稳健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再次重申,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天然气以其优质、高效、清洁、低碳的特点,成为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现实选择,“十四五”期间,天然气替代煤炭、汽柴油仍将是中国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途径。

2019年10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会议一方面提出要根据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推动煤炭的清洁化利用,另一方面提出“要切实抓好保暖保供工作,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突出做好东北三省供暖用煤保障”。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要精准分析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流域区域、分行业企业、分污染源对症下药,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综合来看,在总结近几年“煤改气”经验,持续推进清洁供暖的同时,“煤改气”政策将更加务实,各地实施的措施将更趋理性,天然气消费增速将保持在合理区间。

2.2 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有利于城镇燃气企业延伸产业链,促进天然气配售环节公平竞争

2019年3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确立国家管网公司组建原则和油气市场体系改革目标,明确要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2019年12月9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正式成立,将实现管输和生产、销售的分离,促进管网的互联互通,并更好地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由于缺乏进入国内上游勘探开发领域所需的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等,加之在获取海外资源方面也存在诸多制约和局限,“十四五”期间城镇燃气企业进军上游资源开发领域比较困难,较为可行的是加快布局进口LNG业务,延伸产业链,积极引进LNG资源,开展LNG贸易。

中国油气管网运营机制的深化改革,将推进城镇燃气管网配售环节公平竞争,进一步加快大用户直供和点供,对城镇燃气企业的特许经营造成较大冲击。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13个部委出台《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成本。为促进天然气配售环节公平竞争,多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实施办法。例如,山东省印发《关于支持和规范对企业天然气用户实行直供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年用气量超过5000万立方米的各类用气项目向生产销售企业直接购买天然气等措施。浙江省拟出台《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按照省级管网到终端用户之间减少配气层级和供气环节扁平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城镇燃气扁平化和规模化改革。贵州省印发《油气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允许上游供气企业直接与下游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直接交易,用户可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

2.3 政府对终端市场监管日益严格,城镇燃气企业收益将受到较大影响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城镇燃气工程的安装收费标准,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这两个文件构成了中国城镇燃气行业的两大支柱性监管政策,随后各地政府先后出台加强地方监管的文件,成本监审、服务标准、信息公开等要求越来越严格,中国城镇燃气行业进入严格监管阶段(见表2)。

随着政府对城镇燃气行业终端市场监管的全面加强,作为城镇燃气企业主要收入来源的配气费、工程安装费明显下滑。除昆仑能源外,接驳费仍是华润燃气、新奥能源、中国燃气和港华燃气的重要利润来源。华润燃气、中国燃气和港华燃气的接驳费在总营业收入中的占比维持在15%~20%,新奥能源约为10%,但接驳费毛利率均高达40%~60%,在总利润中的占比高达35%~50%。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中低速发展期,城镇燃气企业接驳业务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2.4 天然气与多能互补是未来城镇燃气企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从美国、英国、日本等世界天然气成熟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通常在快速发展初期,天然气消费依靠工业和城市燃气带动,后期依靠发电提升。从能源结构调整角度看,煤炭消费将更加趋于集中化的大规模利用,天然气将有效替代和弥补散煤利用,发挥相对清洁的优势和在能源系统中的集成作用,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是建设智慧城市、实现城市能源转型和环境治理的主要途径之一。

目前,天然气与多能互补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与终端一体化集成功能系统,二是天然气调峰电厂与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截至2019年8月底,中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已超过1800万千瓦(含已建、在建、筹建),在能源系统中体量较小,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还存在设备依赖进口、造价和运维成本高、发电并网难、上网发电小时数低等问题。

近期,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大对天然气调峰发电、分布式能源以及多能互补项目的支持力度。2019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第一批24个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包括华润燃气无锡马山燃气轮机示范项目和新奥能源上海临港燃气轮机示范项目。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包含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强调要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

3 关于“十四五”期间城镇燃气企业发展策略的几点思考

3.1 当好深耕天然气销售业务的主力军

天然气销售业务是城镇燃气企业的主营业务、生存发展的根本、加快发展和提升盈利能力的保障,也是企业拓展新业务、新领域的基础。城镇燃气企业要努力在扩大天然气消费上做文章,开拓新市场,开发新用户,扩大市场份额,还要在现有市场加大开发力度,扩大现有用户用气规模,带动天然气销售量增加,使天然气销售业务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支撑。在专注主业发展的同时,围绕产业链延伸客户价值,持续挖掘客户价值,加大新业务拓展力度,大力推广增值业务服务。

表2 部分省市有关城镇燃气配气业务监管的政策性文件

3.2 当好服务国家战略的参与者

城镇燃气业务的局部自然垄断属性较强,又具有公用事业的特点。在国家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各地监管逐渐加强,城镇燃气企业收益将全面压缩。对此,城镇燃气企业应主动适应新的经营环境,改变传统的粗放发展模式,增强市场开发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专注于用户需求,提高用户燃气服务质量,提升配气管网投资运营效率,降低输配环节成本,规范工程安装等辅助服务标准,保障各类用户的安全、稳定、可靠供应,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天然气推广利用政策,进一步推动“煤改气”项目,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为国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清洁能源。

3.3 当好打造LNG上下游全产业链的排头兵

面对全球天然气资源长期处于供应过剩的局面,随着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中游基础设施将更公平合理地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城镇燃气企业应立足现有终端业务优势,加快布局进口LNG业务,积极引进LNG资源,参与国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LNG接收站建设,建立涵盖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的LNG完整业务链条,实施一体化运营模式,形成多元化的资源供应保障,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4 当好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的先锋队

城镇燃气企业要加快研发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与终端一体化集成功能系统,充分利用分布式能源和储能技术,加速发展用能侧冷、热、电、蒸汽等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同时,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定位等新兴技术,逐步融入天然气管网运营和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向数字能源平台运营商升级发展,创建清洁、低碳、高效、智能的现代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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