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立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石。作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性要素,广大农民需要积极有效参与,以改善并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这其中,社区教育的功能不容忽视。文章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互动的现实意义出发,分析两者互动困境,着眼于阐释互动机理,重点刻画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策略。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社区治理;社区教育;互动策略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56(2020)01-0044-04
建立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既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也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性要素,广大农民的积极有效参与不同程度地改善并促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这其中,社区教育的功能不容忽视。在古代的治国实践中,不乏将教育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重要理念,如“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美教化、移风俗”“劝课农桑”等[1]。民国时期,以梁漱溟、晏阳初、陶行知、黄炎培等为代表发起的乡村教育运动将平民教育与乡村建设结合,在山东、河北、南京多地开展实践并验证了“乡村建设与民众教育已合二为一”,这对当代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具有启示意义。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的意见》中提出“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创造性地将“社会治理”理念纳入“社区教育”范畴,且将视角从城市延伸到农村地区。2017年,我国提出“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繁荣发展乡村文化”的乡村振兴整体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传承、发展和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的路径选择,从而对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赋予新时代功能与使命。基于此,文章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互动的现实意义出发,分析两者互动困境,着眼于阐释互动机理,探讨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策略。
一、乡村振兴: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互动的时代赋义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乡村振兴中的主力軍,农民主体地位的有效实现决定着乡村治理的能动性和稳定性,也决定着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农民的全面发展与乡村社会发展互为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国乡村社会发展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乡村治理能力薄弱等问题。作为农村社区问题的集中体现,上述问题还需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寻找解决策略。目前,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正在经历由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变,“治理”理念的内涵不仅体现在治理内容的精准性,更体现在通过治理过程中的有效参与,实现农民从社区管理对象到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转向。与此同时,农村社区教育对于促进乡村振兴表现出积极的作用。社区教育的本质在于,将政府推动和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作为发展方向,体现为自下而上的群众性活动。“社区性”与“教育性”构成了社区教育的本质属性。面对乡村文化发展,社区教育旨在满足农民教育需求,转变农民主体生产生活理念和方式,提升其文明素质和职业技能,推动农民全面发展与乡村社会全面进步相适应。
由此可见,在乡村振兴中,尽管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选择了不同的过程与方式,但两者在发挥农民主体地位,促进农民全面发展方面达成了共同的价值追求。新时代,面对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生活需要,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有效互动将为乡村振兴创设“增力”之源[2],即持续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创造活力,助力乡村振兴的精准施策。
二、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互动存在的不足
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在两者的互动融合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方面,农民主体性参与不强。长久以来,分散式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得乡村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民参与力量分散、主动精神不够,有效参与不足。现阶段,我国农村社区教育大多是行政管理为主导的模式,一些农民的内在学习需求动力不足,学习者常表现为被动接受同质性的社区教育产品,学习积极性不够高。
另一方面,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渗透力及转化力不足。当前,农村社区教育在注重工具性教育功能的同时,往往忽视了促进农村社区建设这一社会性功能,与农村社区生活、农村社区治理结合不够紧密。尽管我国社区教育已在部分农村地区显现出对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但对许多农村地区而言,社区教育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此外,社区教育本身就是公共服务。从公共服务供给角度来看,农村社区教育有效供给不足。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转化力不高,使得农村社区教育容易出现“供给区域不均”“供给产品不丰”“供给品质不佳”等问题。
三、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机理
(一)建构“需求触发—功能耦合—能力反馈”的闭环过程
如果分别将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视为两个独立的系统,两者的互动体现:通过相互选择,系统与系统、要素与要素之间形成“需求触发—功能耦合—能力反馈”的闭环式过程。具体而言,以农村社区治理中对农民需求的有效回应为触发机制源头,一方面,通过农民需求表达找准利益相关者和社区精英,由政府引导、动员或自发形成农村社区自组织,并为之赋权,使其协同成人社区教育中心等其他社区教育主体共同参与到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社区教育项目运行等环节中。另一方面,直接将农民需求输入社区教育系统,推动社区教育多元主体对社区教育目标、社区教育对象及社区教育方式等要素精细设计,以社区教育项目为载体,输出更加精准的社区教育产品、社区教育服务以及社区教育资源。同时,通过农村社区教育实践,建立起系列民主规则与程序,培养农民的政治判断、伦理思辨与多元化的表达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民的参与意识,推动其以更高效的主体参与能力服务于农村社区治理。
需要强调的是,互动前提是两者目标的相通性。实践表明,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不谋而合[3]。两者互为补充且相互促进,一方面,面对农村社区治理难以有效推进的现实困境,社区教育从激发农民活力、推动农民主体性参与等方面不断发挥社会治理功能,持续促进农民终身学习进而实现其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针对农村社区教育存在的乏力疲软现象,社区治理主张激发调动农民的参与意识,推动社区参与氛围的营造及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互动中的主体协同是指政府、社区教育组织、农民、及农村社会组织等可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这一目标导向下,发挥多元主体协同效应。协同的基础在于整合多元主体系统中的异质要素,使各主体通过建立信任协商机制,达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的关键在于厘清多元主体角色定位与职能分工,理顺主体间关系,实现主体有效联动[4]。功能耦合则是指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在回应农民需求、提升农民主体参与性及培育农村社会资本方面存在功能耦合。上述功能可以在两个系统中相互传递,或者相互转换。且一个系统的功能输出是另一个系统的输入,而后者的功能输出刚好成为该系统的输入,以形成彼此之间的功能耦合。
(二)赋权增能:互动中的关键要素
赋权增能是指帮助农民个体、家庭、团体和社区提高个人的、人际的、社会经济的和政治的能力,从而达到改善自身状况的目的的过程。赋权的目的在于增能,增能的需求为赋权提出要求。只有将农民作为有潜能的社会个体或群体,唤醒其权利意识与主体意识,为其提供生存发展能力的策略、理念和技巧学习机会,引导他们从自我处境出发,争取多层面介入和社会资源的协助,从而才能真正实现其生活质量的持续改善[5]。乡村振兴中,赋权与增能更加明确地统一于农村社区治理和社区教育互动系统,两者互为目标和手段。农村社区治理为农民提供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机会,推进个体利用实际或感知到的权力提升生活掌控能力、生存环境变化适应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等,同时也提高了农村社区精英、社区自组织协同参与社区教育的能力。另一方面,社区教育赋予农民教育权利的同时,也促进了个人的全面发展。
四、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策略
(一)明晰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
在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中,政府、農村社会组织及农民的角色定位尤其关键。首先,政府应扮演设计者、孵化者及激励者角色。具体而言,设计并确定可下沉的社区教育项目,将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教育资源及社区教育产品落实、落细、落小到农村社区。孵化统筹农村社会组织,以购买、资助等方式培育多类型农村社会组织,鼓励其充分发挥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的自组织功能。激励开展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创新,总结各地经验模式,提炼成效与限度,使其具备更加广泛的推广空间。
其次,农村社会组织在整合农民需求、积聚农村社会资本方面角色突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瞄准农民需求,推动农民需求多渠道表达。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委托代理机制,鼓励多类别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教育产品、社区教育服务等供给中成为重要补充。加快以农村社会组织推进农民交往互惠网络的扩散,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资本的生产,激活薄弱的农村社会网络、社会规范和社会信任等社会资本核心要素。
最后,发挥农民在互动中的核心主体角色。可由农村社区治理中具有示范效应的组织者及实用技能者组成“社区教育顾问小组”,以农村社区公共议题为导向,与社区教育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通过协商、讨论、决策等方式平等介入社区教育项目开发的相应环节。按照一定规则、流程对项目种类、数量及质量提出要求,共同商讨项目中涉及的课程内容类别及教学形式。参与确定农村社区教育项目评价标准,让农民的表达权、决定权和行动权得以充分体现。
(二)形成价值共创的可持续机制
价值共创旨在通过价值创造生成新的社会资本,从而塑造价值创造共同体,为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互动提供持续动力。农民、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价值共创主体致力于创造的价值是农民价值偏好的集合。作为关键主体的农民,通过对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感受及体验对价值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社区治理过程中积累的参与经历成为其体验性知识建构的基础。在社区教育中,农民不仅接受新知识,更要将先前体验感知、知识集成后与新知识进行比较、质疑,从而创造新认知,这与社区教育一直以来倡导的“充分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价值内涵存在契合。此外,建立价值共创的可持续机制还应增强外部动力保障。具体来说,创新农村社区教育体制机制,优化农村社区教育结构。由政府进行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联动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宏观监控。适应新时代农村社区教育发展规律,制定区域规划明晰农村社区教育的政策导向。明确社区教育多元主体分工及合作规范。厘清主体权责边界,防止权责交叉。发挥主体各自优势、克服各自短板,保持社区教育系统对内外部治理环境的敏感性、适应性及交互性。
(三)优化资源整合嵌入机制
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互动中离不开社会资源、环境资源、人力资源及信息资源等。两者的有效互动更加强调以资源优化整合促进资源增量并且提高资源使用效能。首先,合理选择农村社区教育资源嵌入路径。提升农村社区教育品牌资源影响力,通过对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成果、农村社区教育示范区成果的遴选,聚焦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融合发展的示范性案例,依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全国城乡社区数字化学习协作联盟”“社区教育精品课程成果展”平台,积极创设“学习型乡村”“农村社区教育特色培训基地”等农村社区教育特色品牌。
其次,充分兼顾农村社区教育资源“广覆盖、多机会、重适用”的供给标准,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在同类别农村社区教育资源的垂直优化配置中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村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利用其在技术、管理方法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承担起农村社区教育的生产职能,与政府部门共同建立、完善社区教育资源体系。此外,做好不同类别农村社区教育资源的整合调配。发挥各级农村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枢纽作用,引领多元主体构筑信任、达成共识,形成伙伴关系。发挥农村社区教育项目的资源聚合功能,借助市场竞争机制吸纳优质农村社会资源,调整资源结构,实现农村社区教育资源增量和存量的优化组合。
(四)发挥“互联网+”的载体优势
当前,“互联网+”在社会治理及社区教育领域的优势日益突出。在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互动中,作为重要载体,“互联网+”的作用体现在整合多元主体知识、技能和信息优势,实现互通互享,建构稳定的归属关系。依托互联网优势,社区教育主体可通过对农村社会环境、农村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及农民需求的感知、反应,在农村社区治理的基础上衍生治理元素,调整内部结构,明晰主体角色定位,达成政府、社会与市场三种力量之间的平衡。具体包括根据农村社区治理中识别、整合的议题信息及农民需求信息,结合农民学习偏好、风格、知识、能力与发展目标,完成社区教育的个性化推送。将农村社区治理中已尝试应用的开放空间会议技术、民主议事技术、冲突干预技术等以网络课程形式呈现出来。借助互联网实施以实用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方法,如将农村社区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秩序治理等内容转换为农民感同身受的案例,为农民构建学习环境与生活情境互融互促的智能化、信息化的教育环境生态。
总之,乡村振兴战略赋予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新的要求。当前,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不乏丰富的互动实践,且类型多样,迫切需要理论和实践的深度总结与反思。文章尝试提出两者的互动机理及互动策略,但仍需从互动成效与限度、制度供给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杨智.农村社区教育的社区治理及运行机理探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5).
[2]高志敏.迈向交集:论社区教育与社区治理[J].教育发展研究,2015(23).
[3]何智伟.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诉求、机理与路径[J]成人教育,2018(12).
[4]陈岩,赵丹.基于精准供给的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价值审视与实现机制[J]终身教育研究,2019(2).
[5]王英,谭琳.赋权增能: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与反思[J].人口学刊,2011(1).
[作者简介]陈岩(1977-),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北京开放大学城市管理学院副教授,首都终身教育研究基地成员,硕士,研究方向:社区教育、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 方 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