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琳
在妊娠妇女中,约0.2%合并甲亢,一旦中招,一定要重视,因为这是一种可能影响两代人的病。那么,妊娠合并甲亢时该如何治疗呢?
甲亢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简称,指多种原因引起甲状腺本身产生甲状腺激素过多,从而导致一组临床综合征,主要表现为多食、消瘦、畏热、多汗、心悸、激动等高代谢症候群,神经和血管兴奋增强,以及不同程度的甲状腺肿大和眼突、手颤、颈部血管杂音等特征,严重的可出现甲亢危相、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女性正常妊娠时,由于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会产生很多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故使妊娠合并甲亢诊断有一定困难。因此,产前检查时若发现有甲亢的症状和体征,应进一步做甲状腺功能测定以明确诊断。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为:患者有高代谢症候群(由于人体甲状腺激素合成分泌过多,造成机体代谢亢进);同时血清总甲状腺素(TT4)≥180.6纳摩尔/升(nmol/L),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3.54nmol/L,游离甲状腺素指数(FT4I)≥12.8。TT4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者为轻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脏病以及心力衰竭等为重度甲亢。
未经治疗或没有良好控制的甲亢对孕妇和胎儿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对孕妇的影响包括死胎、早产、先兆子痫、充血性心力衰竭、甲亢危象、流产、胎盘早剥和感染;对胎儿的影响有新生儿甲亢、宫内生长迟缓、早产儿、足月小样儿(SGA)。另外,妊娠甲亢还可导致胎儿和新生儿出现多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异常,包括胎儿和新生儿甲亢、甲减的发生。
但也不要过分擔心,当发现孕期有甲亢时,只要跟医生保持密切的联系,在医生的监护下,把病情控制好,同样有机会像其他正常女性一样生下健康的宝宝。但也要有随时做好终止妊娠的思想准备,一旦病情控制不佳时,医生可能会随时采取终止妊娠来保证孕妇的安全。
根据孕妇的具体病情,分别采取暂不用药或是口服丙基硫氧嘧啶治疗。丙基硫氧嘧啶不易通过胎盘,致胎儿畸形的风险较小,缺点是可引起严重肝损害。其起始用量为50~100毫克,3次/日。患者症状控制、甲功正常后要尽快减至维持量。当患者依靠最小剂量的药物(50毫克/天)维持甲功正常数周后,可以考虑停药,但为了避免复发,目前多主张维持治疗至妊娠32~36周。停药后复发或药物减量后病情又加重者,可以再次服用抗甲状腺药物或增加药物剂量。调整甲亢用药主要依据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而不是促甲状腺激素(TSH),这是因为药物治疗后,FT4改善快、TSH改善慢,血清FT4达到正常后数周TSH水平仍处于抑制状态。如果TSH也已恢复正常,则表明甲亢得到有效控制,提示抗甲状腺药物应该减量或停药。
对于需要治疗但又不适合用抗甲状腺药物(ATD)的患者,可以采取手术治疗。手术指征包括:ATD治疗效果欠佳;患者对ATD过敏;患者心理负担重,过度担心药物对胎儿的副作用,不能坚持规律服药;患者甲状腺肿大明显、需要大剂量ATD才能控制住甲亢。由于孕早期手术容易引起流产,而孕晚期手术容易引起早产,故手术时机一般选择在孕中期(即妊娠4~6个月)。
由于放射性碘剂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甲状腺,导致胎儿甲状腺破坏,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大及甲减,而胎儿甲减可影响智力发育,导致死胎、早产等。故妊娠期甲亢禁用131碘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