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梅
摘要:政府会计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依据,对提升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作用。行政事业单位遵循政府会计制度的原则,可以全面准确的记录和整理财政收支,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为了进一步适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要求为内部财务管理提供指导标准,我国政府于2019年1月正式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是对传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创新和完善,适应当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现状,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是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会计调整事项。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可以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体系,同时有助于不断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提升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然而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适配性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从而使新会计制度更能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制相适应。下文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探析,通过分析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思考
一、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背景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号召,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会计体系,为单位财务管理提供保障基础,推动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在我国未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前,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制度,在编决算时只能反映预算收支结余情况[1]。为了适应国际大环境要求,提升政府会计质量,我国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对单位财务报告和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控制,需要以合适的政府会计制度为基础。旧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已经不能适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无法全面、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因此需要建立以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双基础”核算模式。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适应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机构和职能发生了变化,如果仅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进行会计核算不仅无法应对单位日益繁杂的会计经济事务,而且也无法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成本费用情况,容易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不匹配,出于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管理需要,新政府会计制度应运而生。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难度增加
新政府会计制度施行后,资产管理难度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资产核算范围扩大,使账务处理难度增加。新政府会计制度将核算项目内容增加,增加了受托代理资产、预计负债等内容,同时对资产折旧、摊销、坏账准备等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虽然使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化,能够更明确的反映单位资产管理的权责义务,但是增加了固定资产核算的难度和复杂程度[2]。第二,新政府会计制度用双核算模式取代了双分录核算模式,并采用平行记账模式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处理发生了变化,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净支出等进行单独核算,第三,资产报表涵盖范围扩大,使财务报告编制更加复杂。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对资产的核算和报告形式进行明确的规定,财务报表更倾向于数字化,虽然共享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报告编制的难度。其四,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资产、负债等具体项目核算方法实现了精细化改革,会计核算方法相应也变得更加复杂。如行政事业单位原报表中的存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会计项目逐一分类细化,增加了预计负债、受托代理负债等债务核算项目;依据资产来源的不同,对净资产核算科目进行重新调整和细化等。制度变革虽然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质量,但同时也大幅增加了资产管理的难度,势必会对财务人员产生不小的挑战。
(二)平行记账模式有待完善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建立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既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平行记账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要求会计人员明确不同会计核算基础和核算范围,然后分别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进行平行记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基础和核算范围界定不明确,容易混淆,因而影响平行记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其次,新政府会计制度增加了5个财务要素、3个预算要素,103个一级会计科目,会计核算难度增加。同时,新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科目账和辅助账,在此基础上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财务管理报表。因此,随着工作量及工作复杂性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核算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核算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思想观念一时难以转变,仍停留在核算与监督的基本职能上,增加单位核算难度[3]。最后,“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较高,新制度下要求单位的会计核算系统功能更加齐全。然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系统仅对原有的会计核算系统進行更新升级并实现数据转换,没有搭建适应新制度要求且符合单位实际管理需要的会计核算信息系统,核算系统功能也只倾向于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平行记账,功能较为单一。最终导致财务人员工作量有增无减,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难度。
(三)专业综合型财务管理人员缺乏
财务人员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因为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对财务管理效果有直接影响,就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人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专业财务人员缺乏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缺乏竞争机制,财务人员意识不足。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特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工作相对稳定,因此缺乏岗位竞争意识,在长期财务工作中怠于学习,不注重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导致财务管理能力落后于单位实际财务管理的需求,业务处理能力弱化。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财务人员不能迅速适应新旧制度变化的要求,因而影响单位财务管理效果[4]。其次,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财务管理观念还停留在粗放型管理阶段,缺乏整体战略意识,因而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不能立足于整体目标,进行资源配置和利润分配,导致单位出现资金浪费现象。部分单位还存在事后核算行为,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不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法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最后,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培训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出台后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及时开展培训活动,引导财务人员转变财务管理思想,适应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执行“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核算模式;同时单位缺乏人才激励机制,对综合型财务管理人才吸引力不足,因而导致单位财务管理人才缺乏,从而制约单位的财务管理效果。
(四)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足
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统一会计准则,然而,由于新旧制度差异较大,因此使行政事业单位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存在一定问题,新旧会计制度的核算基础不同,编制会计报告方式不同。未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前,行政事业单位所采用的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而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基础进行细分,即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从不同核算角度出发,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和报告更加全面、准确和完整,能够更直观、真实的反映单位财务的实时情况,提高了会计报表的有效性、完整性与准确性,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撑,有利于科学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营绩效[5]。此外,在旧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编制会计报告主要包含会计报表和其附注,会计报表信息也主要说明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和资金运动有关的财务活动,整体反映以预算会计信息为主。而新政府会計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既要编制预决算报告,又要编制财务报表,报告编制数据从财务数据拓展到行政事业单位整个运营管理过程,全面反映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信息。新旧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会计报告的编制方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核算范围细化,编制会计报告的范围扩大,新旧制度一时间难以有效衔接,因而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的难度。
三、加强财务管理创新的有效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进行创新,从而使其更好的与新会计制度衔接,因此单位应重视构建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首先,重视转变会计核算形式,新会计制度实施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由原来的单体系变为双体系,实行“双基础”核算模式,采用平行记账法进行核算;在管理固定资产时财务会计的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将单位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进行配比,并建立成本和价值补偿机制。通过构建针对固定资产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可以使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明确资产投入与产出的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资产会计信息的真实反馈,进而促使资产有效利用,提升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其次,重视资产折旧的核算,制定科学的核算标准。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明确资产折旧标准可以对资产折旧年限和计提时点进行明示,为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提供依据。通过明确资产折旧标准可以提升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性,进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重视优化平行记账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实施“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平行记账模式,优化平行记账体系,提升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首先,会计核算人员要明确会计核算范围和会计基础、核算对象,对于预算会计体系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财务会计体系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核算人员只有明确核算范围、基础和核算对象才能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与预算相关的现金收支业务核算人员,既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又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而对于单位的其他业务只需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其次,重视优化会计核算信息系统,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对核算系统的依赖程度更高,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注重搭建新的会计核算系统,从而适应单位平行记账的要求。
(三)加强人才建设,重视财务管理人员培养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更高的会计核算水平。基于此,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人才建设,加强对综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变化,即实行“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核算模式,使行政属于单位的会计核算难度加大。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活动,为单位关键岗位财务人员提供更多学习、交流、实践的机会,使会计人员能更加全面的掌握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一方面应重视为财务会计人员和预算会计人员讲解财务法律、法规,提升其职业素养,使其会计核算工作中严格遵循会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重视对专业会计核算技能的培训,为财务人员讲述新政府会计制度相关知识,使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和预算会计人员掌握平行记账技巧和方法,明确会计核算基础和范围,在会计核算时按照不同的核算要素进行平行记账[6]。通过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养,可以促使财务人员做好新旧会计制度下的衔接工作,提升单位业务处理水平和效率。同时实现财务人员由“配合型”转变为“主动型”,积极主动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策计划献计献策,真正发挥财务人员的职能作用,从而为更好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四)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强化约束力
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需要强化内部约束监督机制,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实现自查,能够及时发现单位财务核算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财务报告和预算报告的编制奠定基础。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审计监督部门,审计机制只有保持独立性才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应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单位审计人员不能由财务人员兼任,确保监督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其次,单位应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和财务审查工作,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直接向单位管理层汇报,以便及时纠偏,通过加强审计约束力,确保单位财务工作有序进行。最后,对财务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实施责任制管理,通过权责细化明确岗位权限,实施既适度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核算模式,可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
(五)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制定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力,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序进行。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单位经费的合理管控,提升经费使用效益。首先,以《会计法》《新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上级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财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全面性,行政事业单位应由财务部门牵头联合各部门共同参与制度的制定,也可以邀请财务管理研究方面的专家,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核查,确保制度科学性;其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可操性强,主要涵盖以下方面:第一,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对财政补贴收入、拨入专款等单位收入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各项收费必须以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为依据;票据必须采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规范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对收入管理应遵循“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公款私存等违纪行为;第二,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加强支出监督,对于财政拨款及单位报销事项应严格执行五级审批制度,分别由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单位审核人、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合法性和真实性,最终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付款;第三,规范现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现金收付应做到收有凭、付有据,避免收支账目不清、手续不齐全的现象;出纳人员应对收款单据严格审核,做好现金收取工作,并及时送存银行。在付款审核时出纳人员严格核查付款凭证,确保手续齐全。付款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生效,否则不予办理付款,禁止坐支;对于现金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查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正在深化体制改革,财务管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其资源配置与服务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新形势下深入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将新政府会计制度与单位的财务管理有机融合,从而推动单位的财务管理向规范性、科学化方向发展。行政事业单位要提升其管理质量,需要做好其财务管理工作。而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依托于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实施财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新的会计制度对当前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整合,其应用范围更广,采取统一的会计标准,有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另外,新政府会计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有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制的创新,为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奠定基础,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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