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绍宝
(1.贵阳学院 数信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2.西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715)
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知心朋友。“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1]。在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走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之路既是承担起培育时代新人的能力素质要求,又是辅导员群体的自身发展需要。然而,审视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我们可以发现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正陷入困境之中。从社会承认视角出发,社会环境作为重要的外部诱因对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挑战。辅导员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个体,也有成才展才的需求。笔者借鉴人才学相关理论,在社会承认视域下分析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面临的困境及背后的外部社会环境因素,并提出通过建构辅导员社会承认体系来破解当前困境。
从上世纪50年代初至今,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经历了“双肩挑”政治辅导员、专兼结合的政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等三个阶段。2004年,中央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首次正式提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问题。此后,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文件、指导标准、培训规划等,这些文件为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然而,审视当今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现状,结果却难以令人乐观。
曲建武、吴云志认为:“辅导员职业化则是指国家建立统一的辅导员行业标准,改变当前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状况,使之成为一项可以终生从事的专门职业。”[2]该定义有三个核心要素:标准、稳定、专门。因此,高校辅导员作为一种职业,其理想的职业发展状态就是根据职业标准选聘合适的人,使其在体系内不断成长进步,保持职业的相对稳定。但从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现状来看,落实上述三个核心要素还存在差距,首先是辅导员职业标准模糊。据统计,全国高校辅导员总人数约为18.5万人,作为一个较大规模的群体,理应成为一种职业出现在公众面前。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并未出现“辅导员”这一专门职业,教育部虽于2014年出台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但该文件只具有思想指导性意义,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这也导致辅导员对工作内容边界感到模糊。其次是辅导员群体缺乏职业稳定性。教育部相关文件中规定辅导员具有教师与干部的双重身份,部分高校毕业生借此把辅导员岗位作为进入高校工作的跳板,并以转岗为专职教师、轮岗到党政管理部门为目标。由此,辅导员群体年龄结构呈现锥形特征,八年以上的“老”辅导员数量较少,辅导员岗位的频繁流动,影响了群体的职业发展。三是辅导员群体缺乏职业化规划指导。从近年来各高校辅导员的招聘条件来看,大体要求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学生干部经历优先。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中包含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需要具备一定的人文社科知识背景,部分理工科出身的专职辅导员分散在各学科背景的院系之中,受困于繁杂的学生日常事务性工作,而学校又往往易于忽视辅导员职业统筹规划指导,导致该群体在职业发展上存在困惑茫然的心理。
冯刚认为:“辅导员的专业化是指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的人员走上辅导员岗位,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3]著名教育家顾明远指出,社会职业有一条铁的规律,即只有专业化,才有社会地位,才能受到社会的尊重。辅导员专业化发展为辅导员群体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指明了方向,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辅导员职业往往被认为是一种不需要什么专业技能就能干好的工作,仅靠经验的积累就能应付。在高校系统内,部分学校领导在理论上认为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但在具体使用中又往往容易把辅导员作为大学生信息的“统计员”、学生突发安全事故的“救火员”,在需要时才想起这么一支队伍。这种环境下也造成专业课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在理论上认为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而工作处理上容易把辅导员仅仅作为党政、宣传、学工、就业、团委、教务、保卫等职能部门的“勤务员”“传达员”,这直接导致大学生群体在理论上认为辅导员是其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或知心朋友,但实质上简单地把辅导员当作约束或服务他们的“管理员”“服务员”,有时甚至刻意与辅导员保持一定的距离。在高校系统外,专业课教师、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社会形象、专业属性已被社会所认同,辅导员的“双肩挑”身份,一方面什么都是,但另一方面又似乎什么都不是,容易给社会带来“万金油”“传声筒”的形象误解,并被认为高校里只有教学能力不强、管理能力较弱的人才从事辅导员工作。此外,高校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很少接受大学生思想引领、思想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就业规划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性培训,而更多埋头于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会议,并以会代训,极大程度上影响到辅导员专业能力的提升。尽管教育部在辅导员职称评定方面有指标单列、序列单列、评审单列的政策指导性意见,但具体实践中受限于地区、高校的实际情况,辅导员职称评定相较于专业课教师职称的评定难度要更大一些。
社会环境是环绕并影响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一切社会因素的总和,社会环境是辅导员获得社会承认的重要精神物质来源。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之路困难重重,其职业认同感、社会认同度不高主要源于社会政治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
社会政治环境是指环绕并影响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一切社会政治因素的总和。社会政治因素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具有导向作用、保障作用、激励作用。当前,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后对高校辅导员的领导、管理、组织、选聘、培训、考核以及职业能力标准等提出了明确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激励辅导员走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通过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辅导员专业培训和优秀辅导员在职攻读硕博学位等举措,在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之路上保驾护航。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一方面,社会政治环境对辅导员的导向作用很明确,但落实到基层辅导员身上却缺乏政策的配套性与可执行性。高校辅导员岗位的编制录用权、职称评审权、用人管理权的分散,导致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呈现混乱无序状态,人治色彩深厚。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举措的良好愿景在实践中容易演变成少数成绩突出、表现卓越的辅导员的“秀场”,缺乏辅导员政治生活基础。只有做好顶层设计,并把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制度与高校辅导员的基层工作、生活经验融合起来,才能最大程度发挥社会政治环境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正向促进作用。
社会经济环境是指环绕并影响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的总和。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社会物质条件,但市场经济中的功利主义思想在一定层面上给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高校辅导员、高校学生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之中,其思想也受社会经济环境制约,正如马克思所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的需要,就会使自己出丑”[4]。受功利主义驱使,部分大学生在校期间仅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容易忽视甚至反感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社会层面也较难对辅导员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样的环境氛围下,辅导员自己由于大学生事务性管理工作的繁杂、付出与所得的不对等、大学生思想引领、稳定安全等工作的责任重大等现状往往容易降低辅导员对自身的职业认同度。此外,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一方面为辅导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为走近贴近工作对象提供了条件便利,但另一方面,QQ、微信、辅导员博客、易班等各种管理媒介的广泛应用,使辅导员工作时刻处于一种全息、全能的状态之中,大大延长了辅导员的工作时间、扩大了辅导员的工作边界。由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带来的集体性困惑与迷惘,进一步降低了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信心。
社会文化环境有文化大环境与文化小环境之别,社会文化大环境是指在宽广范围内环绕并影响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一切社会精神因素的总和。社会文化小环境是指学校、家庭、社团或工作单位等环绕并影响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一切社会精神因素的总和。就社会文化大环境而言,各种西方社会思潮不同程度冲击着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如重视知识规律和理性逻辑的科学主义思潮,重视人的自为性存在和自主性选择的人本主义思潮,很容易造成对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专业性职业性的质疑。这种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行为引领急需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校辅导员队伍,但“一个职业只有获得了对于决定从事其职业工作的正确内容和有效方法的排他性权力的时候,才具有稳固的地位”,而“排他性权力”的获得主要来源于通过对“形式知识”的控制而获得的“自主性的事实”[5]。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自主性事实”,不是靠“应然”所赋予的状态,而是需要在实践过程中逐步树立并展示专业形象。就社会文化小环境而言,社会、家庭、用人单位中不正确的重智轻德的育人用人观,重物质享受轻精神追求的生活价值观,均对辅导员带来了职业认知、职业情感、职业信念的冲击,给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之路带来了挑战。必须看到,当前高校辅导员作为一个群体,还缺乏稳定的社团组织形式,在社会职业分类中也未被明确视为一种固定化的职业,相较高校教师、行政人员,其社会形象模糊,组织文化欠缺,已经严重影响到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高校辅导员走职业化专业化之路是其成才展才的必经路径,职业化是专业化的前提,专业化是职业化的表现,职业化专业化最终发展目标应该指向被社会所公认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人才学认为:“社会承认是指在人才成长与发展过程中,社会对成才者或人才的素质和成果表示肯定和认可的活动。”[6]社会环境影响到辅导员的社会认同、职业认同,而辅导员的职业认同进一步关系到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实现。与此同时,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良性发展之路也能通过辅导员的社会承认活动进一步重塑辅导员的社会认同。辅导员的社会承认活动是架起辅导员社会认同与其职业化专业化的桥梁。辅导员的社会承认活动具有导向、激励等作用,通过建构辅导员社会承认体系,并从承认主体、承认标准、承认方法三个方面进行建构,以求破解当前困境并从社会外部环境挑战中进行突围。
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支持模式图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承认主体,是指对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情况进行评判的组织或个人,按来源可分为组织主体、权威主体和公众主体三类:首先,在高校辅导员社会承认组织主体的建构中应把“辅导员”提升为一个专门的社会职业分类而加以重视,努力做好组织的顶层设计,并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内部以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为主的部门,统筹规划协调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建设工作。高校辅导员社会承认组织主体在社会承认主体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其次,高校辅导员社会承认权威主体的构建应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领导权威、学术权威等知名人物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他们的承认来引导、激励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在社会承认主体体系中起关键性作用。最后,高校辅导员社会承认公众主体的构建可以通过在高校内或社会上创建各类辅导员社团协会,对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进行公开的研讨,并对辅导员的工作价值和工作成果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评价,营造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内生动力。辅导员社会承认公众主体是社会承认主体体系中的基础。总而言之,社会承认组织主体、权威主体、公众主体三者各有特色,互相配合,共同发挥社会承认主体作用。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承认标准,是指用于认定和判断辅导员工作技能的发展状况或工作业绩是否具有价值的准则。2014年,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仔细审查该文件发现,其思想指导性有余,具体操作性仍很欠缺。在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承认实践中,不妨根据文件精神内容,在职业化评测中设定层级,在专业化专家化评测中设定方向,既能实现辅导员双行晋升路线,又能体现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成就。如在职业化发展中设定层级制:助理辅导员(一级)、班级辅导员(二级)、年级辅导员(三级)、院系辅导员(四级)、校级辅导员(五级)、市级辅导员(六级)、省级辅导员(七级)和国家级辅导员(八级),在每一等级中根据组织权限进行单独非领导职务的级别评定。如在专业专家化发展上根据辅导员职业兴趣设定方向可以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大学生心理咨询师、大学生职业规划师、党团建设专家等,并就相关专业方向鼓励辅导员进行社会认证,实行“双师型”辅导员制,并根据工作内容重新组织辅导员进行分工,积极创建专门的辅导员工作研究室,使辅导员从工作广度向专业技能深度发展。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承认方法,是指社会承认主体要根据社会承认标准,对辅导员或辅导员职业素质、专业技能进行科学认定和判断的方式。在组织系统内,如辅导员职称职级的评定,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可采用认定式社会承认方法,组织相应的部门参照《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进行单设单列评定。如各级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可采用选举式社会承认方法,即组织由大学生、高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群体、学院领导参与的综合投票,提高辅导员的社会影响力;再如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评选,可采用推荐式社会承认方法,各省应努力创建辅导员社团协会,定期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并积极推荐优秀的辅导员参评国家级、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对专家级辅导员的认定,可采用评判性社会承认方法,针对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方面宜结合社会专业认证方式进行评判,而对党务管理、思政教育等方面宜采用公开答辩、成果评测等方式进行评判。在组织系统外,辅导员应积极借助现代传媒方式和手段,在社会上积极宣扬正能量,积极参加各类才艺表演、风采大赛,在活动中塑造辅导员的“公众形象”……各种传播式的社会认可方式,可以为辅导员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并持续提升辅导员的职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