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艳 孙亚楠 王霞
摘要:“互联网+”为社会带来海量的信息,为也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目前校企合作中,尚存在校企合作双方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形式单一等问题,需要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企业与监管部门通力合作,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提高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企业;监管部门;校企合作;有效监管
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阵地,其地位举足轻重,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办学条件与办学质量明显得到提升。但是,当下高等职业教育仍旧存在办学质量不高、招生与就业难、学校与学生社会地位低等问题。解决的途径,则是抓住“互聯网+”带来的红利,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高素质技术能力过硬的毕业生培养需要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用人单位之间的高效合作,企业提出明确的用人条件,学校制定明确的教学计划。高等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可以共享学校的教学资源与企业的生产资源,消除学生培养方向的不确定性,以定制方式为企业培养真正所需人才。学生同时适应学校环境与企业环境,在知识结构、处理问题、职业技术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一、“互联网+”给校企合作带来新契机
“互联网+”实质上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是采用通信技术,利用互联网平台,让网络技术与传统行业进行有机结合,创造出崭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代表着更加高级的社会形态,它能够有效利用网络技术优化社会资源,为社会发展开创新的空间。“互联网+”能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更快、更准确、跨领域与超越国界的信息资源,将高等职业教育推向新的战略时代,其优势在于:网络技术信息交换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交换速度快;人与人、人与信息之间均可以交流;满足个性需求;信息储存量大、高效、快;信息传播方式灵活多样。“互联网+”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要抓住机遇,进行深刻的教学思路、教学专业设置与教学目标变革,为社会提供更多高素质、技术能力过硬的优秀毕业生。
“互联网+”以更加快捷的方式将先进专业知识、企业用人信息与知识需求信息及时提供给广大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是高等职业院校提升教育质量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在教育过程中融进“互联网+”时代的思维模式,及时关注社会政策,企业需求,充分认识“互联网+”的时代特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定制培训、专业定制设置,开拓更优的校企合作模式,改变目前高等职业教育被动局面和劣势地位,培养高素质的优秀学生,对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二、“互联网+”背景下校企合作过程的关键问题
发挥“互联网+”的平台作用,保证校企合作长效开展,实现学校教育资源、企业生产资源高效配置是提升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质量的关键。在今天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其能够促进企业技术的升级换代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学生顺利就业,缓解就业压力。如何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如何在“互联网+”时代进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定制培训、专业的定制设置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开展,是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发挥企业主导作用
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的信息,认真梳理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职业院校及其专业状况,并且主动走进学校进行深入沟通,坦诚相待,将自己的专业需求、技能要求与学校充分沟通,发挥其主导作用,深度融入职业教育,培养高质量的劳动者大军。
(二)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学校是培养学生的主战场,必须扮演好校企合作主体角色。学校要主动走进企业,了解技术人才需求和技术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教学的输入端看,主要工作包括:课程建设、制度建设、流程建设与平台建设;从教学的施教过程看,主要工作包括:教学方式、课堂教学、教学反馈以及与企业无障碍沟通等;从教学的输出端看,主要工作包括:教学评价、就业指导、学生入职跟踪与档案建立。只有建立起为企业、社会提供合格技能人才的办学思想,才能构建与时俱进的教学模式,发挥学校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三)发挥政府监管作用
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建立互信是稳定合作的前提。因此,政府部门要发挥监管作用,将合作向深度与广度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政府应负责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提供合作的坚强后盾,建立资源丰富的服务平台,大力推动合作并发挥监督作用,并要对合作进行专项检查,把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用人单位的合作纳入考核考评;建立一套法律法规,对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适当约束,合作高效且不能有损教师、学生与企业的合法利益;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用人单位之间应该积极合作,丰富合作的内容与方式,建立良好的合作模式,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二者互惠共赢。
(四)发挥法律保证作用
当前,为了保证合作高效,必须建立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保证校企合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这个阶段,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用人单位可以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办学经验,从合作模式与合作方法上逐渐提升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政府作为监管层,应督促企业把校企合作纳入其自身的发展规划,并建立一定的激励措施,调动学校与企业参与合作教育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用人单位双方来讲,需要敬畏法律的神圣与权威,明确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用人单位合作双方的责任与权利。高等职业院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企业提供更多的锻炼场所,满足学生的实习、实践与就业需求。校企双方应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从实习基地建设、项目合作与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建立“产、学、研与就业”全方位的合作关系。
总结
尽管高等职业教育最近几年发展状况良好,但在推进校企合作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问题,为更好地规范高等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的合作关系,应加强引导和资源优化,为高等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刘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