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洛阳471000)
布洛芬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布洛芬混悬液为多剂量包装的口服液体制剂,因解热效果好,服用方便,用于治疗儿童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1]。小儿特别是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决定了药物在体内的过程与成人不同,其药物剂量和用法等的要求更为严格[2]。儿童用药剂量的计算通常按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进行计算[3]。作为儿科常用药品,布洛芬混悬液药品说明书中均注明需分剂量服用,而分剂量的准确性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体重和月龄较小的婴儿。本研究对市售5个厂家的布洛芬混悬液分剂量的准确性进行了考察,旨在为口服液体药物的合理应用提供参考。
BSA224S-CW电子分析天平(德国赛多利斯)。
市售5种布洛芬混悬液,规格均为100 ml∶2 g。各药品分剂量方式为量杯,一次用量均为4、5、8、10 ml。
选购的5种布洛芬混悬液药品,各自所执行的药品标准及《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23中,均无液体口服制剂分剂量准确性相关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本研究采用《国际药典》2018年版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价。
随机选取1个或多个包装的供试品,用药品附带的分剂量工具,按说明书规定的用药剂量,分别量取20份相应体积的药品,称重,计算平均每份的重量。所量取每份药品的重量与平均重量相比较,不得有2份超过平均重量的10%,并不得有1份超出平均重量的20%[4]。
因布洛芬混悬液共4个“一次用量”,在各“一次用量”体积,分别进行分剂量准确性检验。4个“一次剂量”处分剂量准确性均合格,视为该药品分剂量准确性检验的结果为合格。
由表1可知,分剂量准确性检验合格率较低,5种药品的总合格率仅为54%。其中,药品B分剂量准确性最高,但合格率仅为80%;药品C分剂量准确性最低,检验合格率为30%。“一次剂量”为10 ml时,分剂量准确性检验的总合格率为100%。“一次剂量”为4 ml时,分剂量准确性检验的总合格率仅为54%,其中药品C分剂量准确性合格率仅为30%。提示单次用药剂量越大,分剂量准确性越高。
表1 使用药品附带的量杯分剂量准确性检验结果
为探究分剂量不准确的原因,本研究进一步对药品附带量杯“一次剂量”的体积准确性进行检定。其中,药品A、C中量杯标示刻度未能覆盖用药剂量中的全部体积,A量杯在4 ml、8 ml处无刻度线,C量杯在4 ml处无刻度线。
使用容量比较法,以“一次剂量”体积(4、5、8、10 ml)为检定点,对各检定点进行容量校正[5]。实验在20℃下进行,将量杯的容量与经检定合格的滴定管的容量进行比较,观察量杯的容量示值是否在允差范围内。分别检定量杯在各检定点的容量偏差,看其是否在容量允差范围内。当4个检定点的容量偏差均在容量允差内时,视为该量杯容量检定结果合格。
表2中结果显示,药品附带的量杯的容量检定合格率较低,总检定合格率仅为40%。量杯B、E在各检定点的容量偏差均在允差范围内,检定为结果合格。量杯A、C、D在各个检定点中均有容量偏差大于允许范围的,检定结果不合格。检定点体积越大,检定结果合格率越高。检定点为10 ml时,检定结果合格率为100%,而检定点为4 ml时,检定结果合格率仅为40%。
表2 药品附带量杯在各“一次剂量”处容量检定结果
为寻找合适的方法,提高液体药品分剂量的准确性,本研究尝试用滴管对量杯直接量取的药液体积进行调整,使药品的液面恰好在相应剂量的刻度线位置。按分剂量准确性评价方法对这种方式分剂量的准确性进行评价,结果见表3。
由表3可知,使用量杯加滴管的方式分剂量,分剂量准确性合格率提升至84%。药品B、E分剂量准确性检验合格率达到100%;药品A分剂量的准确性最低,检验合格率也提升至60%。由此可见,先用量杯分剂量,再用滴管对液面进行调整,分剂量的准确性明显提升。因药品B、E所附量杯容量检定合格,故量杯加滴管的分剂量方式分剂量准确性检验合格率可达100%,药品A、C、D尽管分剂量合格率也有提升,但限于所附量杯容量检定不合格,分剂量准确性未能完全符合规定。
表3 使用量杯加滴管的方式分剂量准确性检验结果
尽管各药品最大服用量均为10 ml,但药品所附量杯的标称容量分别为20、25、30 ml。《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23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装量项下规定,多剂量包装的口服混悬液按最低装量检查法(通则0942)检查[6]。布洛芬混悬液规格均为100 ml,属于标示装量以容量计的制剂。最低装量检查法中规定,在检查装量时,所用量具大小应使待测体积至少占其额定体积的40%[7]。据此标准,所附量杯的标称容量无需过大,当量杯体积为10ml时,既符合此规定,也满足单次服药最大剂量要求。
建议药品生产企业关注液体药品分剂量方式及分剂量工具[8],确保患者按说明书用药时,能够获得准确的剂量。对于儿科常用药物,建议配备量杯时附带滴管[9],提高分剂量准确性;或直接选配带刻度的滴管,在提高分剂量准确性的同时,方便家长给患儿喂药,提高用药依从性。
虽然国内已有关于设立多剂量液体口服制剂分取剂量的重量差异检查的建议[10],但目前我国现行药品标准中,尚没有针对多剂量包装药物的量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更没有在质量控制上设立检验项目。给药的准确性和精密性与药物疗效相关,给药时过量服用的风险则与量具相关[11]。《欧洲药典》10.0版中[12],对于多剂量包装的液体药物,也要求对分剂量的准确性进行检验。建议《中国药典》在修订或增补时,对多剂量包装液体药品服用时分剂量准确性也进行考虑,并参考《欧洲药典》或《国际药典》,同等采用这部分内容,在我国药品标准中增加相关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收录到相应通则中。
美国《OTC液体口服制剂分剂量量具指导原则》要求,药品附带量具的最大刻度,不应明显大于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中标注的最大用量,对于用法用量标注的最小用量,量具应能准确量取[13]。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需要分剂量的液体口服制剂分取剂量量具的立法和监管[14],确保取药剂量准确,保证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