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国内企业对外投资风险评估与控制研究

2020-04-18 23:23李巧洁王棣华
国际商务财会 2020年11期
关键词:风险防控风险评估因子分析

李巧洁 王棣华

【摘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以及近年来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在稳健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倾向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进行远景规划。文章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意义出发,根据我国企业对这些国家投资的现状,运用PEST理论以及因子分析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分析发现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面临严重的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技术风险。因此提出了作为投资主体的企业应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政府应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社团组织应该提供东道国相关信息等建议。这不仅可以有效防控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而且可以极大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

【关键词】“一带一路”;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因子分析;PEST

【中图分类号】F275:F235.8

一、引言

扩大对外投资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已经开始由高速扩大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企业越来越倾向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但是由于国际形势严峻,经济和政治格局不断变化,国内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挑战越来越复杂。其中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包括政府不稳定、支付效率低引起的政治风险,经济市场不稳定的经济风险,最惠国等相关法律不清楚的法律风险以及一些技术风险等。对于这些风险的正确评估与良好控制对推动我国企业为建设“一带一路”贡献自己的力量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的研究将是共建“一带一路”亟需深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对外投资风险评估与控制的理论基础

从20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国家对外投资风险研究成果不断涌现。现在比较成熟的理论主要包括垄断优势理论、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和内部优势理论等。

其中,垄断优势理论是由美国学者海默提出,其理论主要是指对外投资在不完全市场中的不完全竞争的基础上,投资企业才能够拥有属于自已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并以此进行跨国投资,这样才能够冲销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它产生的基础是产业组织学说,其认为某个企业要想进行对外投资,必须要以独特的垄断优势为前提。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由邓宁提出,其核心观点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应该考虑自己所处的经济发展周期以及所具有的优势,包括核心竞争力优势、技术资源优势以及地理位置优势。他将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更加全面评估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的综合能力,依据这些能力来研究相关国家对外投资情况。

內部优势理论由卡森和拉格曼共同提出,其核心观点是企业为避免不完全性市场竞争对经营的不利影响,确保企业内部始终保持优势。此理论认为导致市场不完全这一特性的一个很大因素是市场机制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另外,中间产品所具有的独特性是企业垄断优势的决定性因素。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追求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对外投资模式也一直在探索和创新,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地点由分散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集中,实现各国、各企业互惠共赢,共同发展。但是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进行产业战略布局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与挑战。

(一)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规模

近年来,我国追求在总体上扩大对外投资规模的同时,也一直在追求对外投资质量的发展。根据相关数据可知,从2017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总体上放慢脚步,投资总额在减少,收益却在提高,尤其是收益再投资给我国企业的利润贡献最大。近年来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规模也在不断的发展,关注度远远高于其他地区。

根据《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总额有小幅度上升,但是总体趋势是下降趋势,这种变化说明我国企业在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将企业对外投资的资金大部分都应用到“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也在追求对外投资稳步发展。

另外,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涉及的行业比较广,制造业、零售业、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均有投资,已经在沿线63个国家设立境外企业近1.1万家。主要投资于新加坡、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总的来说,在“一带一路”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企业在加大对外投资的同时,也更加积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战略进行规划。在稳步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模式

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是近几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模式。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号召,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也逐渐应用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中,成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模式。

1.绿地模式

绿地投资模式,是指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中依照该国的法律设立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我国企业投资者所有,是传统的对外投资形式。这种模式可以提高当地的生产能力与就业率,同时我国绿地投资主要用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与能源的开发,以及初级加工、电力、建筑等领域。例如中石油在苏丹修建的输油管道、加工工厂和加油站。近年来我国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地投资主要是作为部分控股与东道国之间设立合资企业,以东道国的企业一同运营,借两国之优势,发展合资企业,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2.跨国并购模式

兼并和收购一直是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提高收益的最有效的方式。其中,跨国兼并是指我国企业法人与东道国企业法人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跨国收购是指虽然被购企业仍然具有法人地位,但是投资企业拥有超过50%的控制权。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中,跨国并购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其中股权并购是最主要的并购方式。例如中石油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股权占比100%,实现对其完全控制。

四、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由于各国所处的环境差异、经济发展速度不同、政治政策差异等问题,使我国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风险问题和挑战。本文利用PEST理论对政治法律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以及技术风险进行风险的定性分析。

(一)政治和法律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东道国国家对外来企业的排斥、武装冲突等状况而给我国企业投资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情况。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我国企业不了解最惠国条款以及国内相关的对外投资法律不健全等状况而给投资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情况。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体现政治多样性与复杂性,政治风险是我国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其中主权与国有化风险、法律法规不健全风险和武装冲突风险等风险是主要的政治和法律风险。其中主权与国有化风险主要是由于东道国对我国投资企业强制性的掠夺或是国有化情况。另外战争、武装冲突等因素会对投资企业的经济造成严重威胁。阿富汗、叙利亚等国战争和冲突对投资该区域的中国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例如在伊拉克战争中,我国企业对伊拉克的多方面投资损失高达400亿美元。法律风险是由于我国企业对东道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全面掌握就进行产业战略规划,致使在真正执行时触犯东道国的法律法规而使本企业的经济遭受严重损失。例如我国与东道国某些国家签订的最惠国条例。

(二)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主要是指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企业预期收益与现实收益的偏差,主要受到汇率与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其中人民币兑东道国货币汇率经常发生较大的下降,对我国企业的经济会造成巨大损失。根据外债比例、汇率制度和汇率的波动情况来看,俄罗斯、蒙古和斯里兰卡会有严重的汇率风险。另外,由于管控不到位,宏观经济调控失调,“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都存在一定超发货币的现象,加之其国内的动乱,通货膨胀的泡沫很容易破碎。截止2018年11月,伊朗的通货膨胀率高达39.9%、叙利亚27.1%、苏丹68.94%,这种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率让国内对外投资企业面临着较严重的经济风险。

(三)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东道国社会冲突、社会秩序混乱等因素导致我国对外投资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社会风险主要受到文化差异、社会安全等因素的影响。语言不通、风俗不同、经营习惯不同等因素造成了文化差异,虽然文化风险可能较为隐蔽,但是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影响是最为深入频繁的。例如语言的不通,会造成语意理解有偏差。另外,社会安全包括社会治安、生活安全、生产安全等多个方面,非洲等国家有的地方由于卫生条件较差,容易诱发一些疾病,威胁我国对该地区投资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进行产品研发、实施过程中,因研发人员、技术标准、实施环境等因素与国内不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创新作为发展第一动力,技术的创新是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推动力,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期。其中技术开发风险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缺乏创新而无法跟上市场技术更新换代的步伐引起的。技术泄露风险主要是由于员工的保密意识差,为了自身利益而泄露我国企业的核心技术。技术使用风险主要是由于员工工作技能较低,无法将核心技术正确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技术作为企业的强大支撑,一旦存在风险,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五、“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风险评估

通过以上定性分析,我国对外投资主要面临政治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技术风险,为了增強分析的可靠性,本文运用SPSS软件进行因子分析对我国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进行定量评估。

(一)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只对部分因素进行评估。其中:解释变量中政治和法律风险用政府稳定性、政府效率和东道国法制衡量;经济风险用通货膨胀率与汇率衡量;其他风险用人均GDP和基础设施覆盖度衡量。被解释变量OFDI是我国对外投资额,在本文主要代表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流量。相关数据主要来自《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以及世界银行数据库。

我国主要投资于东亚、东盟、西亚、南亚、中亚、独联体以及中东欧等65个国家。本文从2019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流量前20的国家中随机选取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通过使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如下:

从表1可以看出,KMO的值为0.733,大于阈值0.5,所以说明了变量之间是存在相关性的,符合要求;同时显著性的值为0.003,小于0.05。那么就可以说明本文搜集的相关风险指标与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二)因子分析

将搜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利用SPSS软件进行因子分析,得出如下结果:表2表明将多个因子浓缩成两个因子,这两个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大于50%,表明这些指标可以解释方差。

之后通过最大方差法进行因子旋转,结果如表3所示,被选取的公因子的所有因子荷载的绝对值均在0.5以上,因此说明这些因子有很好的风险指标解释力,可以很好的解释东道国的风险。在第一个元件中,最大值是0.756和0.732,分别对应政治稳定性与政府效率,因此我们可以将因子归结为政治风险。第二个元件中,最大值是0.871与0.739,分别对应基础设施覆盖度与政府效率,因此我们可以将因子归结为政治风险与其他风险。

表4是各变量所构成的2个公因子的得分系数。从中可以知道提取后的因子与所选取的指标的关系。

(三)风险评估

由此计算出上文选取的国家(以2019年为例)的风险综合得分,根据得分与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的直接流量相比较可知,大部分得分越低的东道国(即风险较低的国家)越容易获得我国企业投资的青睐,其中有一两个国家不符合此结论,可能还存在其他非风险因素的影响。如表5所示。

六、“一带一路”背景下,不同主体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主体基于风险分类的防控措施

我国企业作为对外投资主体,应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寻找措施解决自己面临的主要外部风险,降低自己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1.政治和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第一,我国企业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前应该收集东道国政治和法律风险信息,如我国政府的领事馆实时发布的政治和法律风险状况,相关权威机构的风险评估信息,对东道国的政治和法律有一个动态的了解;第二,我国企业应与东道国签订投资谈判协议,获得政府的担保,或者购买东道国的投资保险,在受到损失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第三,加强与东道国主体利益相关者的融合,防止东道国的过激行为,降低政治与法律风险。

2.经济风险防控措施

第一,我国企业从打算投资开始就要收集相关的经济信息,例如汇率、通货膨胀、居民的消费水平等,动态监测经济风险;第二,尽量采用净额结算和多货币结算方式,以此降低汇率变动的影响;第三,“不能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要学会进行分散投资,分散非系统风险;第四,可以采用金融衍生品,例如远期交易、期权等来防范经济风险。

3.社会风险防控措施

第一,在对外投资前要充分了解东道国的文化,培养能够适应文化差异的项目人员;第二,应该采取多国中心主义,即雇佣当地人员,使被投资公司本土化;第三,我国企业在东道国要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承担社会责任,例如开展福利、灾难救助等公益事业,获得当地社会认可。

4.技术风险防控措施

第一,针对东道国开展技术研发,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监控和规范技术开发人员的行为;第二,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在全球范围内引进优秀技术人员,提高技术研发效率;第三,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掌握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控制,保障企业技术安全。

(二)外围主体应提供的风险防控措施

仅仅依靠企业本身进行风险防控是不足以应对风险的,政府和相关协会也应该发挥自身作用,积极为我国对外投资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及提供相应的服务。

1.政府应提供的风险防控措施

政府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因此政府应该做好服务角色。第一,健全相应投资制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第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第三,要做我国企业的坚强后盾,对于那些遭受被投资国家不公平对待的企业,我国政府应该亲自出面解决,保护我国企业的相关利益;第四,政府也应该对企业进行监管,企业走出去代表的是中国,所以应该保证企业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2.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应提供的风险防控措施

相关行业协会、学会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应做以下工作:第一,应设置投资风险预警与风险防范培训服务的平台,为我国对外投资企业提供风险防范培训;第二,应该应用好相关的网络平台,及时公布对外投资信息以及被投资国家的信息,使企业及时了解相关国家的动态;第三,应该做好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应援准备,及时对遇到困难的企业伸出援助之手;第四,应该配合政府做好相应的监管与防控,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投资环境。

七、结论

本文以“一带一路”为背景,主要研究了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现状,并对他们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得出以下结论:随着“一带一路”不断推进,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同时面临东道国政府不稳定、法制不健全的政治风险,通货膨胀较高、汇率波动大的经济风险以及基础设施不完善风险组合时,将面临极为严重的风险。另外技术风险与社会风险也是我国对外投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风险。因此政府、协会以及对外投资企业应该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降低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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