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与中国社会变迁:从知识人的婚姻人生说起*

2020-04-13 12:10潘光哲
近代史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江冬秀傅斯年五四

潘光哲

内容提要 身处新文化浪潮的五四知识人,浴身于“家庭革命”的洪流里,面对婚姻这项与一己切身相关的议题,固然力图“冲决网罗”,却难一刀断水。胡适及他的朋友,都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耀眼明星,生命道路自有千秋,如何处理自己的终身大事,人人煞费思量,各有曲折。他们的婚姻,固然未必都曾闹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家庭革命”;个人追求理想和面对现实考验的心路历程,却都经历了多重曲折与反复。了解五四知识人的婚姻人生,怀想他们做出最后决定的心衷,正值得后来者再三沉吟反思,也可以让我们从个体生命史的角度,认识五四新文化运动。

今天我们讲“五四”的时候,往往说“德先生”、“赛先生”。“德先生”当然就是民主,“赛先生”即科学。回到历史现场,我们却注意到,在两位正经八百的“先生”之外,还有一位用台湾话讲起来,“水当当”的姑娘,后来完全被忘记了的“穆勒儿姑娘”——moral、道德,等着我们去发现她。可以说,以德、赛两位“先生”之外的视野,选择“穆勒儿姑娘”的角度来观察五四新文化运动,它应该也是一个“冲决网罗”的社会伦理改造运动。

“穆勒儿姑娘”是大时代背景下的产物。西力东渐,带动中国各个方面的转变,家庭跟婚姻体制同样展现了巨大的转折。特别是婚姻这项议题,对于个人来讲,追求自己的终身幸福,这不是个人生命当中绝顶重要的事情吗?可是,在一百年前的环境下,支配社会同时也是整个社会伦理秩序的基础的,还是传统体制,那么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是不是往往就要和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一切,可能是长辈,可能是父母亲,乃至于整个家族,甚至整个社会,相对决。另一方面,当时很多人都有了婚约,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了亲。可是,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都完全不认识婚约的另一方。作为未来式,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是不是总要以牺牲婚约的另一方作为代价?那么,当事者在面对这么多的冲击之下,会不会想东想西,是不是总会瞻前顾后?

借由这一群“五四”时代的知识人的婚姻故事,可以说明他们对于理想婚姻的期待与他们的抉择,并且从期待与抉择之间的张力,更可以看到中国社会走向现代的道路是何等的曲折蜿蜒,中间经历了多少的风浪。我们今天的生活,我们所拥有的这一切,绝对不是理所当然的,绝对不是顺水行舟的,它经历过怎样错综复杂的变化呢?

我负责胡适纪念馆的行政工作,当然不能不提胡适。胡适身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最重要的明星级知识人,二十六岁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他不仅仅以北大教授的身份广为人知,还做出了跟他身份相符合的各方面的成绩。胡适作为留学美国的知识分子,大学部是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念的,他的博士学位是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拿的,这两间大学至今还是大家推崇公认的美国常春藤明星级学校。可是,作为留洋博士,最后和胡适厮守一生的,居然是一位缠过足的传统中国妇女——江冬秀,而且年纪比他大一岁。的的确确,胡适不是圣人,曾经闹出过“婚外情”,对于夫人江冬秀,不是那么忠贞。江勇振教授写了一部书《星星、月亮、太阳》,太阳只有一颗——胡适,月亮也只有一颗——江冬秀,可是,星星呢,却是繁星满天。

当然,放在大脉络里面来讲,回顾胡适本人的思想历程,他的所作所为,是和时代“救亡图存”的基调合拍的。救亡图存,一直是中国19、20世纪的主旋律。为什么要救亡图存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中国面临帝国主义的入侵,国不成国,即将亡国灭种,逼着人们必须检讨,究竟是为什么。那么,早婚、缠足,这些是不是中国国势衰微的重要原因?身受缠足之苦的女孩,年纪很小就嫁人生子了,她自己本身身心发展都不健全,怎么能期望、期待她产出健康的下一代?我们又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识字的母亲,如何教育下一代?因此,对于婚姻习俗的检讨、对于自由结婚权利的主张等,也开始成为人们思考的议题,乃至于付诸行动。胡适身处于这样的思想浪潮,自己就是一位和这等思想主旋律相呼应的读书人。

1908年,胡适十七岁的时候,他在上海主编《竞业旬报》,发表的文章,就对于传统中国婚姻有非常激烈的批判,如他的《婚姻篇》,认为中国人的婚姻毁灭在父母之初心、媒妁之言、算命先生以及土偶木头神像,这是中国羸弱不振的重要原因。可见,胡适对于传统婚姻习惯等风俗,很早就有过思考。可他自己的婚姻,却是传统的产物,因为他的母亲早就帮他安排了江冬秀这门婚事。那时的胡适,对于母亲的安排不以为然,但是又不能反抗。胡适的父亲胡传很早就去世了,母亲一手将他抚养长大,所以对于胡适来说,他的母亲是永远不敢违逆的恩人。

读《四十自述》就可以知道胡适的母亲对于儿子期望之高,其中当然也包含着早点抱孙子的期望。可是,胡适一再推拖,不愿意奉命成婚。他先说在上海念书,又说要到美国去求学;到了美国,又以拿了博士学位回来再说为借口。回国之后,总算不得不结婚了,那个时候,他都已经是二十六岁的老新郎了,跟传统中国社会里面十七八岁乃至于十五六岁就结婚,可说是有相当大的差距。胡适当然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这门婚事,对他来说,自主的爱情,距离遥远。然而,胡适自己说过:“Love 只是人生的一件事,只是人生许多活动之一而已。”他不会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莽撞之士,一切通通不顾了,特别是跟徐志摩比较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胡适是爱惜羽毛的,胡适以理智来斩断情丝,却往往也因此让爱恋他的对方遭受严重的心灵伤害,这当然也是我们不讳言的。

胡适的爱恋者之一,是韦莲司。韦莲司是胡适在康奈尔读大学的时候结交的异性知交。那个时候的胡适,虽然是中国的菁英,到了美国,却等于是乡下来的“土包子”,东南西北都搞不清楚,父亲是康奈尔大学教授的韦莲司,正是胡适了解现代文明、现代文化的重要领航者,因为她的年纪比胡适大,去过欧洲的她见多识广,又是前卫派画家,是多才多艺的艺术家,所以她对年轻的胡适来讲,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韦莲司本身的的确确在当年的美国也算一个“前进之士”。作为当时的进步女性,韦莲司对于胡适有着很大的吸引力。我们也不否认,双方最后的确突破了柏拉图式爱情的界线。

韦莲司与胡适之间的交情,可以说彼此深情六十年。虽然一个是白种女人,一个是黄种男人,两者有种族上的差距,而且突破了男女大防的界线,但是,彼此的友谊岁月,还是以知性的交流为重。就如胡适去世之后,韦莲司还把两人之间的通信重新整理了一遍,捐赠给胡适纪念馆。这批材料,不仅是了解他们之间关系的重要资料,也让我们看到了青年胡适以及当时中国留学生,到美国所看到的一切、所想到的一切。韦莲司好比是一扇窗口,可以想象两位之间的交流,对胡适影响有多大。

胡适的另外一位爱恋者是曹珮声。曹珮声跟胡适的关系更亲近了,她是胡适嫂嫂的妹妹,也是胡适与江冬秀结婚时的伴娘之一。曹珮声也是传统婚姻的牺牲者,后来她挣脱了传统婚姻,有心向学,胡适还指导过她,以至于曹珮声有机会到美国康奈尔大学念农学、生物,也得到胡适的帮助。双方是在1923年从亲戚关系变成爱情关系。当时胡适回到中国以后,努力工作,太过辛苦,于是生病了,就到西湖疗养,曹珮声陪着他去,两人出双入对将近半年。最后,胡适还是毅然地斩断情丝,让痴情的曹珮声一辈子徒留遗憾。我们必须承认,胡适的的确确是对不起曹珮声的。曹珮声去世时,遗嘱交代一定要把自己葬在通往胡适的老家上庄村必经的小路旁。那个时候海峡两岸隔绝,她不知道胡适已经死了;她的想法是,当有朝一日胡适回到家乡时,非走这条路不可,他就一定能看到我的坟墓,我也能从墓里面看见他。曹珮声对胡适的痴情,居然到这种程度。总体地说,胡适和曹珮声之间的故事,就和他与韦莲司的故事一样,背景其实基本相同,两人都是受过现代高等教育的女性,和胡适的感情世界,有着知性唱和的面相。

相比之下,胡适和原配夫人江冬秀之间,精神生活有着相当大的距离。胡适晚年流亡美国纽约的时候,与江冬秀两人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了,一起住在公寓里。屋里的书桌上,一边摆的是线装书,是作为大学者的胡适的研究资料;另一边摆的是江冬秀喜欢读的武侠小说。江冬秀还有一个非常好的“本领”——打麻将。胡适打麻将,据说每打必输,江冬秀则是“常胜将军”。江冬秀喜欢打麻将,胡适只好在家里面陪着夫人,跟夫人的朋友们一块,乃至做些清理烟灰缸等事,好像成了夫人打麻将时的“用人”。以此为例,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胡适与江冬秀的精神生活差距有多大。

但是,江冬秀作为传统的中国妇人,尽到了贤妻的责任。首先,胡适所有的事业,都建筑在夫人江冬秀操持家务的基础上。照料胡适的生活,乃至于胡家祖坟的修缮,等等,都由江冬秀女士一手包办。胡适全心发展自己的学术文化活动,绝无后顾之忧,良有以也。胡适常常三更半夜不睡觉,熬夜读书写稿;江冬秀则是七早八早就上床了,可是她有着这样的爱心,怕胡适太累了,半夜肚子饿了,于是就帮他摆了一颗白煮蛋在书房门口,胡适饿了的话,可以稍微充饥。从这些例子来看,江冬秀绝对是贤妻良母。

江冬秀还有和其他传统中国妇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她永远反对胡适当官。大家知道,“学而优则仕”是中国的传统,胡适一辈子最大的官,应该就是在抗战的时候,担任中华民国驻美大使。没想到担任这个职务,江冬秀竟然也反对。胡适只好写信跟江冬秀讲说,冬秀,我做这个官呢,不是为了当官,而是因为战争发生了,男人得去当兵,这叫“战时征调”。那时胡适已经四十几岁了,没有办法再拿枪拿刀上战场,说自己“就在外交战场上努力,等到战争一结束,我一定马上回来继续当我的学者,冬秀,你不必担心”。相较于同一时代许许多多的知识分子当了官以后,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江冬秀偏偏在这点上和其他夫人不一样,所以让胡适非常感激。

最后,胡适斩断了所有的情丝,跟江冬秀一起,“携子之手,与子偕老”。胡适晚年喜欢开玩笑,说自己是PTT——“怕太太俱乐部”的会员,而且一再告诫,男人应该遵守“新三从四德”,我想这番话应该是他对自己婚姻生活的总结。“三从”,就是太太的命令要“服从”,Yes 不能说No;太太上街买东西或是看朋友、打麻将要“随从”,跟在旁边;太太发错了脾气,冤枉了先生,要“盲从”,太太永远是对的,即使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也是对的。“四德”是太太买贵重的东西,要“舍得”;太太发脾气,莫名其妙闹别扭了,要“忍得”;太太的生日,千万要“记得”;出门前,太太打扮化妆,要在那里“等得”。这些男人得遵守的“新三从四德”,又何尝不是胡适从自己的婚姻生活里面总结出来的有趣经验?

胡适当年对于性别问题、女权问题、婚姻问题有过的思想和行动,固然相当卓越,但是他自己做不到,乃至违反了自己提出来的戒律。首先是“贞操迷信”。凡是女子被人所玷污、强暴了,就一定要自杀,这等在传统好似理所当然的事,胡适却不以为然。他说,男子夜行,遇着强盗,用手枪指着你,叫你把银钱戒指拿下来送给他。手无寸铁,只好依着吩咐,这算不得懦怯。女子被污,平心想来,与此无异,都只是一种“害之中取小”,不过世人不肯平心着想,故妄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谬说。他又说,“贞操是什么?贞操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一种态度”,男女相爱,应该彼此信守不渝。然而,胡适既然决定接受了与江冬秀的这桩婚姻,那么他不是就应该遵守对江冬秀的承诺吗?从胡适自己提出的界说来讲,他是犯错的,不必讳言。

其次,我们刚才讲的,都是从胡适的立场上来讲的,那么,江冬秀的立场呢?江冬秀没有多少可以与胡适知性唱和的方面,是她的错吗?江冬秀原来不识字,经过胡适的一再鼓励,能识字写信了,但是,她写的东西,还是白字连篇。双方无法知性交流。对于江冬秀,我们不忍苛责,毕竟她原先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传统妇女。

江冬秀知不知道胡适的婚外情呢?我们相信她是知道的。双方之间,为胡适的婚外情,会不会出现时起勃谿的场景?应该是有,却不应该把彼此之间的感情世界戏剧化,更把江冬秀妖魔化。世传胡适为了曹珮声要和江冬秀离婚,江冬秀的回应是:“要离婚可以,我先把我们的儿子给杀了,然后我再自杀,你就可以离婚了。”这种说法是孤证,我们到目前找不到其他任何旁证。只是,这种说法,会不会是对江冬秀形象的一种扭曲,或者说是对江冬秀泼妇形象的塑造?在我看来,我们是不是可以从理性和感性之间纠葛始终不断的面向,来思考胡适的婚姻和爱情生活?

我们今天对于胡适的掌握和理解,相较以前丰富很多,却还是跳不出“圣人期待”的心态,以为任何人在任何事情上,都应该成为一个圣人。看到胡适有婚姻出轨的记录时,就觉得胡适这样不对、那样不对,对他的诸般美好期待也随之破灭。但是,我们忘记了,无论是任何人,都还只是一个凡人而已。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不必要的期待心态,因为我们自己首先就被这等“圣人期待”框住了,反而忘记了怎样从胡适的生命史与思想世界里面找寻反省的空间。

谈完胡适以后,接着谈谈跟胡适关系密切的一位女性——陈衡哲。陈衡哲同样成长于中国的动荡岁月,但是和当时绝大多数女性不一样的是,她掌握时机,抓住机会,试图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且渡过重重难关,最后结得善果。她的人生,彰显了在当年那样艰困的环境之下,女权是如何伸张的。

过去,女性都要缠足,陈衡哲反抗缠足;陈衡哲也被家里包办了一场婚姻,她反抗这样的婚姻。家里的长辈对她无可奈何,接受了她的反抗。女子没有接受现代教育的权利,陈衡哲十三岁就开始离家求学,过程曲折,最后考取清华学校首届女生赴美留学,不仅接受完整现代教育的洗礼,也揭开生命的新页。陈衡哲赴美留学,先在瓦沙学院取得学士学位,接着在芝加哥大学得到硕士学位。她可以说是在当时环境下非常少数有机会到美国留学,乃至于回到中国以后做出成就的女性。

在留美期间,陈衡哲先认识胡适另一好友任鸿隽,而后与胡适以文字结缘,结为好友。刚开始的陈衡哲,主张不婚主义,认为不但可专心于智识上的追求,更避免在男女交友时卷入情感纠葛。然而,任鸿隽对她的爱慕之情与日俱增,努力追求她,最后以诚意感动了陈衡哲,让她抛弃了不婚主义,两人自由结婚,建立了美满家庭。她自己解释为什么会嫁给任鸿隽,第一是因为任鸿隽对于传统旧家庭实在不满意,所以想自己组织一个小家庭,实现自己的梦想。第二,任鸿隽对于陈衡哲有这样的信心,深信她文学的天分是可以发挥的,他愿意牺牲,预备一个清静安闲的小家庭,让她能一心一意地发达她的天才。也就是说,任鸿隽抱持对陈衡哲个人完全尊重的态度,让陈衡哲愿意嫁给他,结成家庭。

讲实话,就如同王子和公主结婚以后,不见得永远是幸福美满的。得到胡适推荐,到北京大学教书的陈衡哲,固然是中国大学历史上第一位女教授,但没有多久,陈衡哲就怀孕了。怀孕、分娩、产子、育婴,许久不能上课,后来甚至辞去教职。这点让胡适非常感慨:“以后推荐女子入大学教书,自更困难了。当时我也怕此一层,故我赠他们的贺联为‘无后为大,著书最佳’八个字。”“不要生孩子,最好是写书,书才是你真正的孩子。”“但此事自是天然的一种缺陷,愧悔是无益的。”从这点而言,当年女性在社会里奋斗,要在大学教书,的确也难免受到先天限制,对照今天在大学里教书或做研究的女性,差距不小,足可反映时代的变化。

陈衡哲虽然不能在大学教书,但还是努力不懈。因为要照顾孩子,她不能在学校教书,那在家里总能够写书吧! 她的女儿任以都就回忆说:从小时候开始,她就知道,当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时,做小孩的,绝对不能去吵她,因为她在房间内认真地写书、认真地写文章。陈衡哲的确兼顾了“贤妻良母”与社会责任,以编书及著述为职志,也确实为现代文学和历史的研究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好比说第一个由中国人写的西洋史教本,就是西洋通史的教科书,便是她写的。她也写了很多小说,就此来看,她的确发挥了她的天才。

接下来要讲的是婚姻最称幸福的赵元任和他的太太杨步伟。赵元任的名曲《教我如何不想他》传颂至今,他和杨步伟的幸福婚姻,在当年的环境之下,可以算是少见的异数。首先,他们各自都有婚约,但是有赖明理的家长帮他们解除了原有的婚姻枷锁,再加上赵家支付给女方一笔不菲的“教育费”,杨步伟坚持自己的婚姻自主权,两人才回到自由之身。而后双方自由恋爱,方共结连理,甜蜜一生。

赵元任是语言学家,据说中国所有的方言,他都会讲;杨步伟则是妇产科医生。从今天角度来看,他们是当时乃至于今日都称卓越的“专业之士”。专业人才,共结连理,在当年环境下则又缔造出有趣的佳话,这和当时的社会风潮有关——1920年英国大哲学家罗素应邀访问中国掀起的“罗素旋风”。罗素访问中国并巡回演讲,赵元任担任他的口译者。罗素带来的学问与思想当然有回响,更重要的是“罗素式婚姻”的回响。当时罗素携手和他有师生关系的女友勃莱克一起访问中国,出双入对,罗素对外介绍说勃莱克是他的女朋友,实际上两人早已同居。两人的关系,号称“罗素式婚姻”,被认为是最先进的婚姻形式:男女之间自由自在,只要情投意合在一块就可以了。

赵元任与杨步伟的结婚,本来也想仿效“罗素式婚姻”,一切的仪式都不要;后来接受了任鸿隽等朋友的建议,“找了两个证人签字,贴了四毛钱的印花”,婚姻形式才合法。他们的结婚证书还是自制的,不像我们今天的结婚证书都是官方制式的,千篇一律,硬邦邦的。这张证书是当事人自己画图、自己写字,完成他们的终身大事。他们挣脱传统婚姻枷锁,与世无异;但他们采取的婚姻形式,以及他们自制的结婚证书,到今天我们这一代乃至于各位这一代,有这种勇气的,大概还是“凤毛麟角”,也可以想见当年这群知识人的心态风潮了。

两人婚后育有四个女儿,其乐融融。杨步伟与江冬秀一样,把赵家打理得井井有条,使赵元任全心专注在工作之上,功不可没。别的不讲,杨步伟做到了对女性的赞扬——“要收买丈夫,你得先收买他的胃”,杨步伟煮得一手好菜,每天吃的花样都不一样,开玩笑说,没有太太准备的饭,赵元任就吃不下去,他当然号称“惧内”,永远举白旗投降。两人之间,“破枷方得蜜蜜甜”,他们框上了婚姻的枷锁,却是甜蜜滋味在心头,可谓当年“五四”知识人队伍里绝无仅有的。

“五四”知识人队伍里,固然有幸福者如任鸿隽、陈衡哲,也还有位幸福之士,却要付出沉重代价的,那就是傅斯年。傅斯年早就是头角峥嵘之士,在1919年5月4日当天的北京大街上游行队伍里,走在第一位的就是傅斯年。当然,有人开玩笑说,因为傅斯年非常胖,走在队伍之首,颇有震慑之效,所以他是五四运动的总指挥。其实,在此之外,傅斯年在五四时期主办《新潮》杂志,言论也曾领一时风骚,他确实是众所瞩目的学生领袖,后来则成为众所公认的学者与知识人。别的不说,在1945年战争结束之后,在接收过程里,国民党要员可以说是花招百出,闹得民不聊生。掌权者之一正是蒋介石的大舅子宋子文。宋子文担任行政院院长,民怨四起。傅斯年以笔代剑,炮轰宋子文,文章标题就是《这个样子的宋子文非走开不可》,传诵一时,宋最后只好鞠躬下台。人家常说傅斯年是“傅大炮”,他只要一篇文章,就可以搞掉一个行政院院长,可以想见他的“威力”。傅斯年是当时知识人队伍的领袖级人物之一,可是面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却也有踌躇难当的时刻。

第一,傅斯年自己就是传统婚姻的受害者。他十六岁的时候,经媒妁之言,与号称家乡山东聊城第一美女兼才女的丁馥萃结合。因为傅斯年在海外求学与工作,长期与丁馥萃分居。这段婚姻,两人既没有感情基础,又无子嗣,没有生命交集的这对才子佳人,最终以离婚收场。他的生命体验如此,也难怪会写出一篇文章——《万恶之原》。他看到传统中国家庭对于个人个性的摧残,正是“万恶之原”,也是破坏个性“最大的势力”,他又直接点明,中国传统婚姻乃是埋没个性的“奴隶生活”。

傅斯年这篇文章说:“中国人是为他儿子的缘故造就他儿子吗?我答道:‘不是的,他还是为他自己。’胡适之先生曾有句很妙的形容语,说:‘我不是我,我是我爹的儿子。’我前年也对一位朋友说过一句发笑的话:‘中国做父母的给儿子娶亲,并不是为子娶妇,是为自己娶儿媳妇儿。’”什么意思?在传统社会的格局之下,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所以要求的是,无论财力、势力,结亲对象都可以和我的家庭相比。以婚姻作为基础的结合,可能会造就更大的势力。这样的安排是为小孩着想吗?傅斯年他们家是山东聊城的望族,母亲安排的这场婚事,难道是为了傅斯年自己的幸福吗?恐怕不是。傅斯年说,“万恶之原”是中国的家庭,的确也是如此。

傅斯年想与丁馥萃离异,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与现代人没有两样。本来,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女子若被“七出”,生命选项几乎只剩“出家”、“入娼”与“自杀”。传统中国社会里,女子“被离婚”之后,她的命运就是这般悲哀。进入现代社会,随着性别平等意识逐渐萌芽,女子在离婚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傅斯年想要离婚,面对这样的处境,他首先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必须付赡养费。对也只是受薪阶级的他来说,赡养费是笔沉重的负担,他与新夫人俞大彩结婚之后,曾经致函好友丁文江,讨论如何“出售”文稿,以增加收入,才能够付赡养费与开支。显然,随着时代的进步,男性为争取自己的幸福,已经开始付出代价,而非将其完全建构于女子不幸的未来。

那么,傅斯年为什么愿意这么做呢?在当年的环境下,他的新夫人俞大彩,实在是受过现代教育的时髦女性,能文能武。文,她能够写文章,在傅斯年一群知识人主办、在1930年代广受重视的公共论坛《独立评论》上发表过文章,讨论女子权利问题;武,她是当年上海沪江大学女子棒球队的队长。可以说,傅、俞两人之间,有着学养及知性的共同基础。

两人有一张合影照,手上各拿着一根烟,具体展现了1930年代上海最摩登的新人的形象;彼此之间更是互动亲密,俞大彩成功地扮演了傅斯年心灵伴侣的角色。因此,傅斯年冲破了传统的束缚,但他是以现代文明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幸福。这不正是我们今天社会的最普遍现象吗?

接下来要谈的,是故事比胡适还要多的徐志摩。当年讲恋爱神圣与追求婚姻自由的时候,徐志摩确实以自己的生命体现这些理想。胡适后来在《追悼志摩》里谈到对这位好朋友的观察是:“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的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可以说,徐志摩的确是生以殉志,以他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追求自己的梦想。

徐志摩是名门后代,出生在浙江硖石的富商家庭,父亲徐申如是蜚声浙江的实业家。他身为家中独子,又是长孙,从小备受父母与祖父母的宠爱,造就了他烂漫天真的性格;父亲更期待徐志摩能够承继家业,发扬光大。而且,家族早就帮他安排好门当户对的婚事,当时徐志摩很早就被另外也属名门望族的张嘉璈看中,力促两家缔结婚姻。1915年12月,徐志摩在父亲的安排下,与张嘉璈之妹张幼仪成亲。

在这桩奉父母之命的婚姻里,徐志摩与张幼仪过的是没有爱情基础的平淡日子。夫人张幼仪,出身名门望族,她的兄弟多受现代高等教育,甚至出国留学,她自己却必须历经奋斗,好不容易才能进入苏州师范预备学堂读书,到了十五岁就被迫辍学,嫁给徐志摩,十八岁的她,就已经当妈妈了。徐志摩与张幼仪是夫妻,可是二人之间没有共同语言。

徐志摩前往英国留学,张幼仪最初留在家里,接着到国外陪伴徐志摩,当她到了那里时,却发现徐志摩已经看到他心目中的另外一位天使——林徽因。当时的徐志摩看到林徽因,就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明明已经是有妇之夫的徐志摩,居然浪漫至此。当时,来到英国与丈夫团聚的张幼仪已经怀孕了,没想到,徐志摩为了林徽因,居然说要离婚,而且立即拍拍屁股走人,抛下张幼仪一个人。被遗弃的张幼仪,只好只身到欧洲投靠兄弟。本来连师范学校都没毕业,在异域他乡,她居然靠着特有的韧性,咬牙度过那段岁月,还完成了学业,于1926年夏回国,而后开设银行,成为事业有成的现代女性。

徐志摩看上了十六岁的林徽因,林徽因却没有看上他。林徽因最后的选择对象,是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因为她跟梁思成有共同的兴趣,两人有共同语言。梁思成是建筑学家,两人都喜欢美术、建筑,从中国传统建筑、中国古代城市的格局找寻灵感,希望能够促进中国城市与生活景观的现代化。两人共同合作,努力于斯,传为佳话。徐志摩身为浪漫的文学家,并不是林徽因的选择对象。徐志摩为了她,抛下怀孕的妻子,他那“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的努力,以失败为终。

徐志摩的第二次尝试,基本上是成功的。当他遇见有夫之妇——王赓夫人陆小曼之后,再度燃起追求爱情的斗志。徐、陆两人冲破重重难关,如愿在1926年10月3日结婚。

在徐志摩看来,夫妻应该能够夫唱妇随,在文学界大展身手,如同英国诗人勃朗宁夫妇一样,丈夫写诗,妻子在旁迎和;妻子唱歌,丈夫在旁边弹钢琴。这样的夫妻之乐,是徐志摩憧憬向往的,而陆小曼似乎具有这样的潜能,因为她有很强的外语能力,也能舞文弄墨,却偏偏嫁给了美国西点军校的毕业生王赓,一心追求仕途的王赓跟她之间,知性世界也有差距。徐志摩和她在一起,的确以为她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伴侣,最后,两人突破各自婚姻的枷锁结婚了。

徐志摩的父亲答应徐志摩和陆小曼这桩婚事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请徐志摩的老师,也就是林徽因的公公梁启超证婚。没想到,在结婚典礼上,证婚人梁启超不像其他人一样,对新人多所恭喜祝福,反而义正词严地指着陆小曼和徐志摩臭骂一顿,郑重宣布,愿这是你们两人最后一次的婚姻。一语成谶,徐志摩后来意外去世,当然再也没有机会结婚了。陆小曼很聪明且多才多艺,却不是能专心进行文艺创作的人,因为她喜欢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是多病之身,徐志摩娶了她,虽然家中有钱,但因为他与第一任妻子张幼仪离婚,不被家人谅解,他的父亲切断了所有的经济来源,徐志摩面对婚后逐渐窘迫的生活,只得拼命挣钱,到处教书、写文章。所以,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机从上海飞往北平途中,遭遇空难而猝逝,不是没有理由的。在这点上,徐志摩以他自己的生命,为追求幸福付出了代价。

胡适《追悼志摩》提到:“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他承认是失败。……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他的失败,也应该使我们对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与同情,因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这信心,冒了绝大的危险,费了无数的麻烦,牺牲了一切平凡的安逸,牺牲了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而终于免不了惨酷的失败,也不完全是他的人生观的失败。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的信仰太单纯了,而这个现实世界太复杂了,他的单纯的信仰禁不起这个现实世界的摧毁;正如易卜生的诗剧Brand里的那个理想主义者,抱着他的理想,在人间处处碰钉子,碰的焦头烂额,失败而死。”

从徐志摩的例子,我们可以想见,在“五四”时代里,的确也有浪漫如此的知识人,执着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视之为绝顶重要的事情。明明自己有桩看来应该美满的婚姻,却弃之不顾;况且,从日后际遇来看,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也绝对不是平凡人。但是,浪漫如徐志摩,放下一切,居然去追求一位十六岁的少女,又去追求有夫之妇,最后还以身而殉。像徐志摩这样一位知识人,身历时代风浪,全心以追求一己为尚,却必须面对“冲决网罗”的困扰。想一想他在异乡丢下怀孕的妻子的作为,绝对是得不到谅解的。那么,“五四”时代追求的“穆姑娘”,固然意指道德伦理秩序的重整、重建,然而,徐志摩以自己的牺牲为代价体现的“穆姑娘”,正是意涵多样,簇新的社会伦理道德与伦理秩序的建立,不是那么理所当然、水到渠成的。

最后一位值得一说的是鲁迅。鲁迅的故事,也非常精彩。作为和胡适并驾齐驱的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他们共同努力过,无论是推行白话文,还是批判传统中国文化,二人有着共同语言。但是,彼此的政治抉择,天差地别。大体来说,鲁迅被认为是左派文化的代表,胡适则是自由派文化人的代表;两者代表的思想立场,在文化战场上的斗争相当激烈,两人之间更可以说是渐行渐远。

鲁迅跟胡适一样,婚姻大事都是母亲安排的。相较之下,胡适面对被安排决定的婚姻,就算出轨过,最后也未跳出既定的婚姻枷锁;鲁迅则挣脱了这具枷锁。但是,鲁迅甩开枷锁的情况,同前面傅斯年的例子,却又不同。

因为家庭困难,鲁迅很年轻时就尝到了人情冷暖。留学日本,受过现代教育的鲁迅,当然不愿意接受母亲鲁瑞安排的包办婚姻;但他想到母亲身受的苦难,不忍再让她伤心,莫可奈何,接受了这桩婚姻。当他离家求学时,家里就已安排了他与朱安的婚事,1899年定亲,七年之后的1906年才成亲。鲁迅对于朱安相当冷淡,夫妻关系始终名实不符。结婚那天,一切仪式都完成了,洞房花烛夜之际,朱安一人在洞房里,鲁迅却没有进洞房,跑到旁边书房去睡了一夜。两人是否有夫妻之实,到今天我们不知道,但是彼此之间确有夫妻之名。鲁迅的态度是:“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从朱安的角度而言,她是1879年生的,二十七岁才当老新娘。现在二十七岁不算老,在那个时代,像张幼仪十五岁就嫁人了,二十七岁才当老新娘的朱安,丈夫在第一天晚上,居然不与她同房,跑到书房睡觉去了,情何以堪。而且在此之后,她扮演的角色也很奇怪,名义上是鲁迅夫人,实际上什么都不是。所以当鲁迅去世后,大家都说要收集鲁迅这位一代文豪所有的东西,要好好保存,朱安就说:“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大家想一想,在这桩婚姻中,朱安是不是也算受难者?

与别人的情况不同的是,鲁迅居然闹了师生恋。他在文坛名声骤起之后,应邀到多所大学兼课,其中之一是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名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那时就读国文系二年级的许广平成为他的学生。许广平个性直爽、好抱不平,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女师大风潮”的中坚分子,学运领袖之一。她为了发展学生运动,向思想前进的鲁迅求教,鲁迅扮演她的导师角色,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终由师生关系发展为恋人。

许广平自己的经历也相当曲折。她出生于广州仕宦人家,小时因父亲订“娃娃亲”许配给人家而免于缠足,又因母亲坚持,得以进私塾读书。父亲去世后,在哥哥的协助之下,她摆脱婚约,展开新生活。先就读于天津的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1921年毕业,翌年考取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在当时,许广平也算是少数有机会受到现代高等教育的女子。更重要的是,许广平自己的想法相当“进步”。她发表在《晨报副刊》的一篇文章《爱情定则的讨论》,认为爱情需要经过理智的判断,才生恋爱,这样比较妥当。可是,面对与鲁迅的恋情,对于双方之间的地位差距及鲁迅婚姻的问题,她的态度却是义无反顾:“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同类也罢,异类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与我们不相干,于你们无关系。”她跟鲁迅,名义上是师生,彼此是师生恋,但干大众什么事?两人被认为是同居关系,又干社会什么事?如果摆在今天,许广平扮演的是破坏婚姻的“小三”的角色,朱安可以去控告她,指称他们犯了通奸罪。可是,在许广平看来,在她的爱情生活里,这些都不相干,也就是这样的大胆,想到许广平的浓情蜜意,鲁迅终于承认自己“可以爱”。

鲁迅和许广平自1927年开始在上海同居,成立了新家庭,生了儿子周海婴。鲁迅有一句名言:“俯首甘为孺子牛。”为什么愿意当个孩子的牛?这是做父亲才有的感慨。“横眉冷对千夫指”,到处什么人都骂我,我眉毛一竖,毫不在乎。但是,回到家里,儿子要我当他的牛,骑在我身上,我愿意。当爸爸的人,有这样的感慨。正可以想见,鲁迅的亲子生活,的确也是幸福的,他甘心扮演父亲的角色。但是,他的幸福,其实也是建立在许广平的不幸福之上。许广平说:“寻求活的学问,向社会战斗的学问,去请教鲁迅先生,然而后来却消磨在家庭和小孩的烦琐上。一个女人,如果这两方面没有合理的解决,没法放开脚走一步的。这苦恼的情形,不是男人所能了解。”这是许广平婚后的感想,也说明她有这样的志气,却没有这样的能力。

毕竟,鲁迅身为自由作家,赖以谋生的是他的笔,他必须不断地创作,因为他同时要供应两个家庭,一个是上海的家庭,一个是北平的家庭。在北平西三条的家里,住着母亲鲁瑞与原配朱安。朱安的角色,是代替鲁迅来照顾他的母亲。身为完全不识字的传统女子,没有本事向外谋生。据说朱安连妇女本来最为擅长的刺绣女红,都做得很粗糙,因为她本来就是千金大小姐,根本不必自己拿针线。朱安所有的经济来源,都靠鲁迅。鲁迅寄钱到北平去,既奉养自己的母亲,也养着朱安。鲁迅去世以后,许广平仍照惯例寄钱给她。所以,朱安晚年接受访问,谈到她与鲁迅、许广平的关系时,她说:“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许先生待我极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维持我……她的确是个好人。”她于1947年无声无息地去世。站在朱安的立场跟角度来想,她的一生,是不是幕悲剧呢?在时代变迁里,女性付出的代价与牺牲,实在远远超过男性。我们怎么能不注意这幅历史的图像呢?

整体而言,这群人都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文化明星,大家耳熟能详。他们每个人追求理想和面对现实考验的心路历程,都经历了多重变化与反复。傅斯年原先批判家庭是“万恶之原”,他自己后来也组织了个家庭,生了儿子。鲁迅说他不知道什么叫作爱,但是他从许广平身上找到了爱。他们的婚姻,最初都来自父母之命,最后大都自做抉择:有为追求幸福而付出沉重的代价者,傅斯年付了高额的赡养费;有摆脱传统婚姻的枷锁而羡煞众人者,例如大家觉得非常钦佩、羡慕的赵元任、杨步伟、陈衡哲;也有未离婚而别置家室者,当然就是鲁迅与许广平。胡适在婚姻道路上虽有“不忠”记录,他与江冬秀最后还是携手终身,又显现独特的风貌。“五四”知识人的婚姻际遇,正是中国社会与文化习俗逐渐变易的一页图像。了解“五四”知识人的婚姻人生,怀想他们做出最后决定的心衷,既值得后来者再三沉吟反思,也可以让我们从个体生命史的角度,认识五四新文化运动。

从他们的人生与婚姻生命来观察历史,也可以别有体会。一百年来,传统的很多面向,在今天还没有完全消失。举个例子来说,娶妾之俗,在有些有钱人那里,依旧如此,他们还是有三妻四妾;但是,这已经不是普遍现象了。我们今天读报,看社会新闻、社会版,最多的就是“小三”的新闻。为什么我们把男人或女人出轨,看成是个人行为上的瑕疵,这是不是说明观念的改变?在清朝的时候,平定了太平天国的大功臣曾国藩,已经是老头子了,他的夫人却帮他娶了个十几岁的小妾,理由是冬天天气冷,这个小妾睡在一旁,可以帮忙暖脚。老婆主动帮老公娶个小妾,今天完全不可想象。这是不是说明了在我们社会里,行为也好、观念也罢,的确都有了变化。在这群“五四”知识人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社会的一些缩影,例如傅斯年为了离婚,就得付赡养费。

可以想见,迎拒这位“穆姑娘”,其实也是非常错综复杂的过程。就好像我们欢迎“德先生”、“赛先生”的时候,要经历过多少转折,有的时候前进,有的时候退步,有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光明的希望,有的时候好像远远看不到光明的到来。借由历史的反省,是否可以找到值得借鉴的资源?同时也能帮助我们想想,今天的社会变迁、我们的观念变化、我们追求的理想,它们之所以能够被我们所期待,之所以能够被我们所坚持,可能是前行者付出牺牲、付出代价的结果;前行者当年留下血淋淋的教训,正提醒我们,个人的生命史和整体的大历史,也有密切的关系。

已经逝去的生命,不能再追回。但是,我们可以从历史的角度来温习他们的人生体验。为什么一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还是再三地重述“五四”?因为面对“五四”,永远有说不完的故事,从那个时代开始,中国大陆也好,台湾也好,世界也罢,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变化,这样的变化都还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因此,我们能够摆脱历史留下的包袱与印记吗?在我看来,这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但是,也正因为有着前辈们的生命轨迹与他们创生的多元繁复的精神与思想遗产,我们知道,即使再怎么困难,也总有走到光明未来的一天。任何的进步,不可能一天一夜日进万里,它总是慢慢累积、慢慢地向前发展的结果。我认为,从这样的意义而言,温习历史,正能够提醒我们怎样积蓄面对现实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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