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洁,管玉梅,2*,谢丽菊,刘芙蓉
(1.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广东 519090;2.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随着少子化、老龄化成为必须面临的新国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思路、新目标、新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深,2017 年8 月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已出台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造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做了进一步解析,其中明确提出:在国家提倡医养结合的大背景下,需着力体现出对老年群体的大力照顾[1]。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 年12月底,全国60 岁及以上人口数达24 090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数(139 008 万人)的17.3%,远高于老龄化社会标准(10%);全国65 周岁及以上人口数达24 090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数(139 008 万人)的11.4%,亦高于老龄化社会标准(7%)[2]。《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数据显示:截至2017 年底,深圳市户籍老年人为28.87 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6.6%;若按常住人口统计,约为90 万老年人,加之来深圳投靠子女和“候鸟”型老年人,深圳市实际老年人超过120 万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户籍人口不断增加、早期来深圳特区创业的劳动者成批退休、随迁老人持续增多等现实问题不断涌现,深圳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预计2023 年,深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3]。在我国机构养老“一床难求”、居家养老难获价值存在感等严峻现实背景下,社区养老将成为深圳乃至我国养老的重要形式。
日间照料中心是指在白天为需要帮助和照管的成年人提供护理和陪伴服务的机构,它起源于20 世纪40年代的美国精神病机构,主要目的是使出院后的精神病病人在返回社区后可继续接受医疗照护、降低返院率[4]。20 世纪60 年代,日间照料服务范围逐步扩大[5],照料机构也在美国各州逐渐设立[6],此后,日间照料中心又在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步兴建与发展,相关体系也逐步完善[7]。我国的日间照料中心目前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2011 年,国务院在颁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中第1 次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专项规划范围,明确指出要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农村1/2 以上地区[8]。在政策引导以及老龄化进程逐步影响下,日间照料中心在我国香港、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逐渐发展,其服务对象主要针对60 岁以上老年人,相关分区包括医疗空间、活动空间和学习空间等[9],主要功能包括协助老年人维持良好的功能状态,评估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社会需求并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减轻家人及其照顾者养老压力3 方面[10]。
不同地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政策规范、服务内容等存在较大差异。
2.1 深圳日间照料中心概况 2013 年6 月,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深府〔2013〕54 号)要求:到2015 年每个街区至少建成1 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此,深圳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工作得以全面推进[11],截至2016 年底,深圳市59 个街道(未包括2016 年拆分的街道)共挂牌77 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超额完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目前,深圳大部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备了完善的生活、娱乐设施,部分中心还配备了按摩椅、按摩床,可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身体、精神多方位的服务。与此同时,深圳市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如老年人入住率低、运营管理等配套政策尚不健全、服务项目不完善等;部分老年人坚持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固守居家养老模式,逐渐造成居家老年人自我认知偏差、人际交往圈缩小、社会支持系统弱化以及社会地位下降和信息渠道闭塞等负性影响,也为日间照料中心的发展带来一定阻力。
2.2 香港日间照料中心概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发布社会福利发展白皮书的形式,对老年人服务机构的发展给予指导性意见,养老机构间基于社会需要相互协调发展。香港老年人的照护体系主要分为机构照护和社区照护两部分[12],其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称为长者日间护理中心(Day Care Centre for the Elderly),该机构并非政府医疗机构所属,而是分属社会福利署安老服务部门[13]。香港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按照行政分区为单位提供服务,按照定员数评估、接收半失能老年人,由专业护理人员及社会志愿者为其提供个人生活照顾、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目前,香港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经过20 余年的发展,已逐步成为香港地区老年人社区照护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交通接送服务、社会资源综合配置等问题则是影响香港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服务质量与服务范围的重要因素。
2.3 上海日间照料中心概况 2010 年,上海市民政局发布社区家庭养老服务规范;2013 年,上海启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由此社区养老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街道根据其自身情况,选择性设立老年人助餐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场所,为60 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康复辅助等服务[14]。
虽然上海推行社区养老已有十余年时间,但目前尚未明确制定服务体系、未形成统筹可持续规划的发展思路、未建立功能完备的服务网络等,这些问题制约着上海市日间照料中心的长远发展[15],部分街道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甚至逐渐转变为老年活动室,并没有将专业护理和照料功能落到实处。
3.1 相关背景 2006 年,深圳市正式开始实施以社区为主体的养老项目服务试点,经多方研究后制定了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案,开始社区养老的第一步探索。2008 年,郭艾琳总结过往2 年的工作经验并回顾调查数据后,针对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案的不全面、不完善对其进行修订,为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积累了一定经验[16]。2013 年6 月至2016 年底,深圳市顺利完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挂牌及基础配置任务,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奠定了基础。
香港长者日间照料中心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发展,其主张将社区照顾作为安老服务重点,有利于照料中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如今,香港日间照料中心主要分为长者服务中心、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其他志愿服务3 类,均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管理职责,而政府则负责给予充足保障与支持[16]。
上海是我国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也是我国最早的日间照料试点和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先锋。2000 年开始,上海便率先出台日间照料相关政策性条例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和上门服务。截至2018 年底,上海共建成社区老年人服务机构560 家,日 托老年人 达2.30 万 人[17]。
3.2 服务对象及机制 目前各地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对象主要参考当地老年人年龄划分标准及身体状况、实际需求等确定,部分地区也会参考当地日间照料中心可容纳量进行适当的条件限制。其运营方式、承担主体和支付方式会根据当地政策法规、指导性文件、财政情况由行政部门确定,尚无统一规定。深圳、香港、上海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服务特点详见表1。
表1 深圳、香港、上海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服务特点
3.3 服务内容 深圳、香港、上海三地根据其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水平、护理人员能力及资质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服务内容。其中,深圳提供的服务包括制定个人护理或康复计划、进行基本医疗护理、进行基本生活护理、心理咨询、组织娱乐活动等;香港提供的服务包括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进行基本健康检查、进行基本医疗护理、进行康复治疗、进行平衡能力训练及老年痴呆症认知训练、协助如厕、清洁、喂食及交通护送等;上海提供的服务包括“六助”,即助餐、助医、助急、助行、助洁、助浴以及家政服务、家庭养老服务等。
3.4 优势与瓶颈 深圳、香港、上海三地日间照料中心发展背景、服务内容、服务机制等各不相同,在发展过程中各自模式的优劣也逐渐显现,详见表2。
表2 深圳、香港、上海日间照料中心优劣对比
深圳与香港、上海的人口、经济特点不尽相同。针对深圳市未来老龄化与顶层设计可能面临的挑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与改进:①政府等职能部门健全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监督管理机制,使老龄事业有法可依;②建设专业化服务团队,提高日间照料中心照护者从业要求、培养专业照护人员以提高照护质量,健全社会志愿者培训和激励机制;③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宣传工作,逐步改善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提高老年人对日间照料中心积极性、信任感和支持度;④加强政府、社会、居民三方更深层次的联系,优化资源配置,平衡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矛盾。
目前,深圳市老龄化特征明显,日间照料中心的设立与推广对缓解深圳市家庭养老资源匮乏现状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结合深圳市自身情况,政府和社会共同推进深圳日间照料中心的健康、长足发展是研究者需要进一步思考与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