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荣国,李 珂
(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当代青少年承载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他们的道德素质如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因此,了解和把握当下青少年道德发展的现状,客观而理性地分析青少年道德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以便在把握青少年道德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教育策略,为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无疑具有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当前,学者们认为很难给青少年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学界普遍认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介于童年与成年之间(与青年期有重合),处于由童年走向成年的过渡期。因此,本研究把青少年界定为学界普遍认同的12周岁至18周岁左右的年龄区间,这一阶段的青少年绝大多数处于初、高中的学习阶段,这也是此次青少年样本选取中学生的缘故。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思想道德总是与社会制度相联系,受国家的性质所制约,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青少年道德建设的方向。因此,本研究中的道德主要是指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相对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主要包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本次抽样调查从2019年3月至5月采取当场集中发放、填写、回收问卷的方式,在安徽省选取12个城市:合肥、芜湖、桐城、淮北、黄山、安庆、阜阳、六安、铜陵、亳州、宣城、马鞍山12所中学的1 800名学生作为样本,其中,有效问卷1 724份,有效率为97.04%;男生878人,占50.9%;女生846人,占49.1%;城市392人,占22.7%;城镇556人,占32.3%;农村776人,占45%;独生子女671人,占38.9%,非独生子女1053人,占61.1%;预备党员16人,占0.9%,团员784人,占45.4%,群众926人,占53.7%。最后采用社会统计分析方法(SPSS25.0)软件处理数据。
调查显示,94.8%青少年认为“助人为乐”非常必要和比较必要;86.7%的青少年选择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志愿服务,但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理论,轻实践;重言教,轻身教的现象没有根本性的改观。调查结果显示,在“你是否经常参加社会志愿服务”的调查中,选择经常参加的青少年仅占6.6%,偶尔参加的占59.5%,没有机会参加的占27.6%,因学习任务重而选择不参加的占6.3%。
调查还显示,在公交车上看见老、弱、病、残、孕,能主动让座的占75%,犹豫后让座的占19.9%,司机提醒后让座的占1.6%,假装没看见的占3.5%。在“穿过十字路口时,你如何做”,82.8%的青少年选择“自觉遵守交通规则”,11.7%的青少年选择“犹豫后有闯红灯的行为”,选择“没人时,有闯红灯的行为”占3.5%。这说明在公共生活领域,青少年基本能够遵循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但也存在犹豫彷徨的现象,且某些消极的思想、行为存在随着年级的升高而上升的趋向。
在“捡到钱包时,你的选择”的调查中,57.9%的青少年选择“交给派出所”,11.6%的青少年选择“原地等候失主”,“内心很矛盾,最后还是上交”的比例达22%,私自占有的占8.5%。这说明部分青少年在道德行为的选择上呈现困惑、犹豫、矛盾的心理倾向,在一些道德行为上存在意志薄弱,道德认同与实践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调查显示,65.4%的调查对象对传统文化中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态度持有条件认可,25.7%的调查对象无条件认可,不赞同也不反对的占7.2%,不认可的占比1.7%。这说明多数青少年认同家庭道德中的传统美德,而部分有条件地认可体现青少年对传统家庭美德继承与创造性发展的意愿,这是青少年思想观念与时俱进的表现。交叉分析的数据还显示,初中与高中、低年级与高年级学生对家庭美德的认可程度存在明显的差异,年龄越小、年级越低的同学无条件认可和不赞同也不反对的比例越高。
百善孝为先。认为自己非常孝敬和比较孝敬父母的比例分别为28.2%和66.1%,并且男女生之间存在性别差异,85.8%的女生认为自己非常孝敬和比较孝敬父母,男生的比例则为76.6%,也许这与男女生的心理发展特点与思想成熟度的性别差异有关。家庭是否和谐美满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如何处理彼此之间的意见分歧。在“与父母意见不一致时,你的选择”的调查中,明确地选择“听从父母的意见”与“坚持自己的意见”的分别为4.8%和6.5%,比较客观理性地选择“认为父母的意见正确就听从父母的”与“认为自己的意见正确就向父母解释,争取取得父母的理解”的分别为16.8%和71.9%,说明大多数青少年会尊重父母的意见,能够正确地处理与父母之间的分歧,也有部分青少年以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处理,明显带有个人的主观倾向。
调查显示,在对待学业考试中的同学作弊行为,青少年普遍认为不应该,有违诚信原则,也无益于个人品德,但看到同学作弊时,能够坚持诚信考试,抵制诱惑的占65.8%,能够坚决制止的仅占13.2%,选择听之任之的占10.8%,甚至10.2%的调查对象想作弊,只是不敢作弊而已。对于近年来少数影视明星的偷税漏税行为,非常痛恨或比较痛恨的占74.1%,而漠然处之或无所谓的占25.9%(详见表1),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对待的方式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
表1 “如何看待少数影视明星的偷税漏税行为”的样本分析
项目非常痛恨比较痛恨漠然处之与我无关,无所谓Total人数5956832402061724比例34.5%39.6%13.9%12%100%
从总体上来说,青少年的道德发展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相一致,呈现积极、健康、崇善、向上的态势,代表着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但也出现一些消极因素,如部分青少年在道德价值取向上过度关注自我的趋向;在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上存在“知行分离”的现象;在道德评价上存相对主义的倾向。尽管只是少数,但如果缺少正面的教育和引导,也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分离一直是道德教育领域面临的难题,只不过青少年由于社会阅历少,意志力薄弱,容易为外在因素的影响和诱惑,他们的道德也正处于他律向自律的过渡期,表现为道德观念的不稳定。青少年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也有维护社会公共规范的意愿,但在关涉自身利益的道德选择时往往犹豫不决,甚至本着实用主义原则,做出与自己的道德认知相悖的道德选择。调查表明,94.3%的青少年认同为人处世应该做到诚实守信,但却有高达62.1%的青少年曾经有过善意或是恶意的“谎言”,可能实际的情况也许远远超过调查统计的数据。调查显示,尽管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少年比例高达94.4%,但在行为实践中能自觉做到言行一致的只占53.9%,而出现知行脱节的比例高达40.5%。青少年群体为什么会出现知行背离,言行不一的现象?也许与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尚处于未成熟状态,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诱惑,表现为行为的意志力薄弱有关,同时也应当承认,教育者尤其是学校教育往往重外在灌输,轻内在体验;重显性教育,轻隐形渗透;重理性认识,轻实践养成,导致部分青少年言不由衷、口是心非,出现道德认识与行为的分离。
青少年时期是自我同一性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自我意识开始觉醒的时期,他们的主体性日益增强,开始用自己的眼光去发现、观察、分析、判断周围的世界,质而言之,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的最大收获是发现自己“内心的世界”,带有内省的个人主观主义倾向,表征为自我确定、自我奋斗、自我展现的群体性特征。人的意识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的能动反映,外在的社会根源形成并强化了青少年过度关注自我的倾向,当代青少年独生子女的“自我中心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逐利行为,以及应试教育成长起来的青少年一代的功利化倾向,使得他们更关注自己的前途与命运。调查表明,34.9%的当代青少年认可集体利益优先;超过半数的青少年追求个人利益,只不过追求个人利益的方式存在差异,23.3%的青少年希望个人与集体利益兼顾,而37.9%的青少年选择在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谋取个人合法利益,说明当代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呈现由集体向个体偏移的现象,虽然通过个人的奋斗和努力也可以客观上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贡献,但是,如果“自我实现”和“自我展现”成为青少年人生的唯一目标,也会带来自我损害、孤独和异化现象;如果个人的人生追求与国家与社会的发展目标相分离,其人生价值也是具有局限性的。
青少年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调查显示,对青少年道德观念产生影响的主要途径(多选题)的调查中,排在前五的是家庭、朋辈、学校,社会、网络分别为65.3%、51.4%、49.8%,47.7%,41.4%。青少年道德观念的生成与发展既有赖于青少年个体的自主建构,也依存于家庭、学校、社会等外在环境因素的综合作用,借用皮亚杰的话来说,青少年道德的形成既不是外界客体的简单摹本,也不是主体内部结构的自然展开,而是主体与外部世界相互作用而自主建构的结果。在青少年道德教育过程中,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国家)、朋辈等都是道德教育的主体,理应担负起相应的角色,承担起相应的主体责任。道德教育主体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良性互动,形成教育合力是提高青少年道德教育效果的应然要求,而现实的状况却是主体之间并没有真正形成聚合效应,甚至出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抵触,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消解学校正面的教育引导,传统美德与现代道德之间因时代的变迁而出现断裂,尤其是网络文化的良莠不齐,造成青少年道德判断、道德评价标准的相对主义,给他们带来思想上的困惑和行为上的矛盾。这是因为“不可能存在两套伦理原则,一套是为校内生活,而另一套是为校外生活……学校好像是一个单独存在的机构,以这种取向来讨论学校中的道德是非常遗憾的。”[1]
当代青少年成长于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时代境遇下,他们的道德观念形成与发展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把握时代发展的脉络,以更加宏观的、开放的、变革的视野分析新时代青少年道德观念的现状与特征,探究青少年道德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以便改进和加强新时代青少年道德教育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青少年时期是个体道德品格、智力与思想自我形成的年龄期。这一时期,他们不仅学会了观察周围的世界,认识和研究周围世界发生的各种现象,而且开始努力尝试认识自己的内心世界,有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和观念,尽管这种思想观念也许是肤浅的、不成熟的。然而,教育者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仍然漠视青少年道德发展规律,模糊甚至混淆幼儿与青少年之间道德教育的界限与区别。青少年时期既不同于婴幼儿期,也有别于成人期,而是处于自我开始觉醒,走向人格独立的“过渡期”。因此,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既不能像婴幼儿一样,可以按照教育者预设的那样,进行随心所欲地“完美地塑造”,也不能像成人一样,完全决定于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青少年道德教育既需要教育者的“指点迷津”,提高他们的道德认知,更需要受教育者自身的体验与感悟,培养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青少年道德的形成是一个知、情、意、信、行的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那种违背青少年道德发展规律,希望跨越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的中间环节,“毕其功于一役”的道德教育导致青少年口是心非也就不足为奇了。苏霍姆林斯基提出的“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对于破解青少年道德教育知行背离的现象仍具有启发意义。一方面,青少年尚处于“未成熟状态”的思想认知特点,决定了他们需要接受教育者的正面引导,接受符合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教育,正如列宁所说:“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这里中间的东西是没有的。”[2]另一方面,青少年自我意识的觉醒,教育者要为青少年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让他们走进现实生活,用自己的眼睛和心灵发现、感受、体验与思考,在认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我和他人的关系中,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道德观念,“使你的教育意图通过学生自己的积极活动来实现……不要把教育强加于学生的精神生活,而要使教育的理想自然地融入他们的生活,成为他们生活的本质。”[3]
“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4]采取什么样的教育方法对于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有效性至关重要。我们经常听到过教师或家长抱怨,现代的孩子越来越听不进他们眼中所谓的大道理,越来越看不懂孩子的内心世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忽视甚至漠视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尽管我们一直倡导以人为本,但却往往出现“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分离。其结果,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方法不是从受教育者的视角出发,而是自觉不自觉地要么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把一套成人的道德观念强加于青少年(尤其是家庭教育),美其名曰为了他们的成长;要么是以社会代言人的身份理直气壮地把既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灌输给青少年(尤其是学校教育),剥夺了青少年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皮亚杰认为,“儿童不再是通过接受现成正确行为的道理和规则而接近成人的状态,而是靠自己的努力和亲身的经验以达到正确行为;反过来,社会期望于新一代的不仅是模仿,而是得到更丰富的东西。”[5]他进一步提出“儿童是一个哲学家”的命题,对于今天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无疑具有启发意义。青少年道德教育实践已经和正在证实那种无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而采取强制性灌输的方法都是无效的。当然,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并不是放弃教育者的主体责任,而是强调道德的生成与发展是青少年在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作用下自主建构的产物。借用杜威的话来说,青少年道德教育既需要教育者的“引导”,更依存于受教育者的“生长”,在“引导”与“生长”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这个平衡点的关键就是在实践中创新教育方法,既确保真正尊重、认可和保障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合法权益,又要引导青少年走出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帮助他们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形成更符合现代社会潮流、更为青少年接受的“有我的利他观”。
“青少年在连续的和进步的社会生活中所必需具有的态度和倾向的发展,不能通过信念、情感和知识的直接传授发生,它要通过环境的中介发生。”[1]43由于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他们受外在环境的影响相较于成人来说更为明显,而环境对青少年思想与行为产生影响既有消极因素也有积极因素,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人们经常抱怨5天的学校正面教育抵不过2天的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当我们批评部分青少年道德出现功利化、世俗化、自我中心化、利己主义等行为倾向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的某些负面影响,如市场经济中的逐利行为、独生子女的自我中心主义、应试教育中的功利性追求以及各种潜规则的盛行无不给青少年带来“精神污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6]这就要求我们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优化校园环境和创设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从而发挥环境对青少年的思想陶冶与品格塑造的积极影响。与之相对应的教育主体——家庭、学校、社会理应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家庭教育对青少年道德的养成具有基础性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学校是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是形成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社会风气则对青少年产生润物无声的影响;在信息网络化社会,网络环境在青少年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现代的青少年道德教育亟须家庭、学校、社会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相对独立的运行系统,使其在方向上趋同,在力量上整合,在内容上相得益彰,需要政府功能的发挥,建设青少年道德教育共同体,使家庭、学校、网络、社会在青少年道德教育过程中同行同向,才能形成教育合力。否则,一个对于道德观念缺乏实践上的一致性的共同体,必然也缺乏道德共同体所需要的必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