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建
[摘 要] 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国有企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投资是国有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国有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尚未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及盲目性,部分投资造成较大损失。文章以国有企业目前在投资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作为切入点,探讨分析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投资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一、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现状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各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逐步下放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权限,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国有企业获得更大的投资自主权。投资作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价值创造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贯穿于企业创立及发展的全过程。但随着国有企业自主权限的扩大,投资中存在的相关弊端也逐步显现。因国有企业现有的权力集中、管理僵化、监督不到位等因素,部分企业存在忽视市场发展规律、不重视投资长远规划以及过分追求决策层任期内投资收益的现象,加之国有企业整体上尚未对投资管理形成科学、规范以及有效的管理体系,在投资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管理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且相关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国有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的较大损失。因此,为了促进国有企业长远发展,形成投资的良性循环,必须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研究工作,不断创新投资管理模式,丰富投资管理的手段及措施,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投资管理体系[1]。
二、国有企业投资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企业投资战略不明确,投资随意性较强
企业投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投资管理体系,明确投资战略规划,确保投资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然而,部分国有企业投资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投资战略规划,在投资管理中比较盲目,随意性较强。
一是企业未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对企业的中远期目标、发展方向、主要投资领域、投资规模以及资金来源等未进行规划,导致企业发展毫无目的性;或者企业的投资规划未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缺乏科学有效的论证,不具备可行性[2]。
二是在投资过程中,奉行机会主义,有合适的项目就上,根本不顾及是否是企业主业,是否符合企业的战略规划及产业布局要求,战略引领作用不突出或者微乎其微;部分企业重金投资在与自身业务不相关的社会热点行业,因企业缺少相应的人才以及技术储备,投资大多以失败告终。
三是投资活动主要基于企业的短期经济效益考虑,许多国有企业在投资管理方面急功近利,功利性太强,部分企业的领导班子尤其注重其任内可以见到实际效益的投资项目,投资崇尚短、平、快,没有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布局角度出发,导致企业将人才、资金集中于短期项目,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
(二)投资决策机制不完善,决策及论证流于形式
目前国有企业对投资的决策上呈现两个极端化:一是企业领导班子害怕承担投资失败风险,不担责、不尽责,对投资的决策完全依赖于企业部门、行业专家的意见,沦落为决策中的“复读机”,失去了公司领导层应有的作用。二是企业领导班子权力过大,决策随意,以个人意志代替民主决策,往往是企业领导授意在前,专家论证在后,由专家论证会形成对投资的肯定或否定意见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专家论证沦为执行企业领导意图的“花架子”“假把式”。比如对于领导班子执意要上马的項目,专家论证过程中会刻意突出该项目可行的支撑性意见,而选择忽视或者弱化项目存在的相关风险,失去了专家论证应有的科学以及中立原则。
目前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机制往往以第二种情况居多,真正形成科学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的企业较少,尤其是企业决策层与行业专家、咨询机构之间能够形成有效支撑、平衡、制约机制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客观上影响了项目决策及论证的有效进行。
(三)投资风险管控手段不健全,投资管理方式较为落后
一是投资决策链条太长,投资管控有效性及时效性较差。目前国有企业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形式化管控比较严格,尤其是大型投资项目,需要较长时间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还需要经过企业决策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部分政府部门缺乏对投资项目本身的全面了解,往往只注重程序上的审批而忽视项目本身的论证,且企业上报的项目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上报的项目,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不会予以驳回,这样的审批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部分不良项目无法在流程审批中被筛选掉,政府部门的把关流于形式;另一种是部分优质项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批准,容易错过投资良机[3]。
二是目前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侧重于投资的事前管理,缺乏对投资事中、事后监督,投资活动一旦获得批准,其实施过程中基本上处于放松监管的状态。且在投资项目的事前论证过程中,项目的一些关键性指标(如利润率、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可调整范围较大,有些企业为获得批准,刻意调整项目本身的相关指标以增强项目可行性,为项目后续运营埋下隐患。
三是缺乏对投资失败的责任追究,虽然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各省市国资委相继下发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但真正按照文件标准进行追责的并不多见,而且国有企业复杂的审批流程已经规避掉企业内部各级决策者的个人责任,于是会产生投资行为获得批准,投资活动得以推进,投资后果无人承担的局面。
三、改进投资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明确投资战略规划,完善企业投资管理体系
一是制定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突出主业投资,严控非主业投资。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应与企业战略方向一致,与主业方向一致,应目标明确,计划合理,突出战略对投资的引导作用,同时摒弃重视短期经济效益的投机主义、机会主义观念,重视企业发展的长期利益。
二是完善投资管理各项制度以及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运行体系,确保投资项目有效运行,同时实现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投资过程的规划化,将投资过程中涉及的规划、立项、审核、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后评价、投资绩效考核、退出等诸个环节形成管理闭环,提高投资管理的精益化水平。
三是强化投资风险管理。企业应强化投资风险意识,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同时结合自身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财务状况制定风险应对与防控预案,做好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
(二)加强投资项目论证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科學合理的投资评价体系,准确科学地评估投资项目。设立企业内部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确保评价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专业的投资管理部门,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行业智库。投资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企业应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以及项目筛选的人才队伍,作为企业开展投资工作的重要支撑,应坚决避免投资决策“一言堂”或“踢皮球”现象,在投资决策流程中应着重突出行业专家的意见。
三是借助行业智库、中介机构的力量全面开展投资项目论证工作,从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估项目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强化投资活动的事中事后管理,重视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一是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评估分析,对未按计划投资、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形的,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必要时进行投资再决策。对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达不到预期收益的,研究启动中止、终止、退出或调整投资、引入合作者等机制,落实投资止损、纠错制度。
二是企业应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制定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对已完成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分析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对项目运营后的实际经济效益与项目可研报告中的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对比,及时总结投资经验教训,为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和后续投资活动提供参考。
三是企业应健全投资管理责任制,建立与流程匹配、可追溯的投资管理责任链,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及相应责任,完善投资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对投资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参考文献:
[1]何明辉.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探索[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56-57.
[2]徐良才.企业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管理观察,2019(3):35-37.
[3]唐彦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中的问题分析[J].商场现代,2013(1):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