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史记·周本纪》对《尚书·周书》的继承与改造

2020-03-24 11:41
关键词:周武王武王周公

郭 凌 燕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尚书·周书》主要记录了周朝大臣协助君王治理国家的事迹,保留了西周丰富的史料。据《史记会注考证》记载:“《周纪》(《周本纪》)穆王以前多采《诗》《书》《逸周书》;穆王以后,多采《国语》《左传》;威烈王以后多采《战国策》。”[1]由此可知,司马迁在叙述穆王事迹之前借鉴了《尚书·周书》中的相关史料。《史记·周本纪》(以下简称《周本纪》)记载了西周兴起、武王伐纣与周公辅政等史实。通过比较《周本纪》和《尚书·周书》中的人物形象、观念和语言以及叙述方式,进一步探讨《周本纪》对《尚书·周书》的继承与改造。

一、人物形象的转变

《尚书·周书》重点刻画了周公的形象,而司马迁在《周本纪》中弱化了周公形象,将周武王作为主人公并重点突出其伟大的统治者形象。

(一)周武王形象的强化

《尚书·周书》共38篇,其中8篇已散佚。根据李民与王健的《尚书译注》统计可知(表1),《尚书·周书》篇目重在塑造周公形象,并未关注周武王的形象。

刘起釪说:“《周本纪》载《牧誓》全文”,“《周本纪》引《泰誓》数语”[2]。根据刘起釪《尚书学史》中对《史记》引用《尚书》篇目的比较,可以发现司马迁对《尚书》的继承与改造主要体现在对《泰誓》《牧誓》《武成》《洪范》《金縢》以及《吕刑》等篇目的借鉴与吸收。由此可知,司马迁在《周本纪》中主要引用了《尚书·周书》中与周武王相关的《泰誓》和《牧誓》两篇文章,舍弃了与其他统治者相关的史料。换言之,司马迁在《周本纪》中选择史料时是有倾向性的,重在突出周武王的形象。《牧誓》中的周武王是一个心怀天下的统治者,他痛斥殷纣王的累累罪行,阐明自己讨伐殷商王朝的合理性。在成功打败殷纣王后,周武王“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3]126,宽容对待纣王的后代以及商朝的百姓。“已而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3]126此外,司马迁在《周本纪》中还增加了武王与周公的对话:“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周公旦即王所,曰:‘曷为不寐?’王曰:‘告女:维天不飨殷,自发未生于今六十年,麋鹿在牧,蜚鸿满野。’”[3]128-129“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3]131司马迁在《周本纪》中通过讲述周武王对国家兴亡的担忧以及向箕子询问治国的方法,塑造了一个勤政爱民的统治者形象。

表1 《尚书》中帝王与大臣的相关篇目

(二)周公形象的弱化

《尚书·周书》中有1/3的篇目与周公有关,着重记载了周公辅佐君王与治理国家的事迹。如《大诰》记录了周公向诸侯国国君及其官员强调平定叛乱与进行东征的意义;《酒诰》是周公命康叔在商朝旧地卫国宣布戒酒的诰词,以此希望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多士》叙述了周公强迫殷商百姓迁往洛邑的缘由和周王室对殷商百姓施行的政策。由此可见,周公对于周王朝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司马迁在撰写《周本纪》时对这些内容一笔带过,没有对周公形象进行详细的刻画,仅描述了周公忠心的特点,“周公乃祓斋,自为质,欲代武王,武王有瘳”[3]131。周公发誓要代替武王死,使武王继续治理周王朝。武王去世后成王继位,由于成王年少,周公代为处理政事,但他也并无篡权夺位之心,而是“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3]132。这虽然也涉及了周公在政治方面的功绩,但和《尚书·周书》中对周公形象的描述相比,《周本纪》中并没有重点突出周公对周王朝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从而弱化了周公的形象。

综上,司马迁在撰写《周本纪》时,通过对史料的选择刻意突出周武王的形象,而对周公的形象进行了弱化。

二、观念的转变

周朝初期,统治者十分信奉天命观。司马迁对天命观持既相信又怀疑的矛盾态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天人观。

(一)周初的“天命观”

《尚书·周书》中体现了周朝初建时的天命观,这在《金縢》和《洪范》中有所体现。周朝初期,人们经常通过卜筮的方式解决问题。如《金縢》载曰:“乃卜三龟,一习吉。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4]238周武王患重病,周公为其占卜,结果显示为吉兆,最终周武王奇迹般地痊愈。《洪范》对此亦有所记载:“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4]225由此可见,占卜是周朝统治者认可天命观的一个重要方式。周成王年少时,周公代为管理国家,成王怀疑周公的忠心,天则“大雷电以风”示警,《金縢》记载:“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4]240周成王意识到误会周公后,“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岁则大熟”[4]240。伴随着周成王对周公态度的变化,天象也发生了变化,由此反映出天命观在周初盛行一时。

(二)司马迁的天人观

司马迁在《周本纪》中继承了周朝初期的天命观。如周武王计划讨伐殷商王朝时,因其看到火从天而降,遂发出“女未知天命,未可也”[4]120的号令。再如武王担忧上天降罪于周朝而发出的感叹:“天不享殷,乃今有成。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3]129可见,周武王始终将天的意志放在首位。司马迁《史记·六国年表》载曰:“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比形埶利也,盖若天所助焉。”[5]280司马迁认为秦国之所以能一统天下,不是因为六国用人的失误,也非秦国兵多将广,而是“天”在起决定性作用。由此可见,司马迁是认可天命观的。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提出自己的著史原则:“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迁没有完全接受“天命观”,而是对此有所怀疑。从司马迁的个人经历可知,他的人生悲剧由李陵之祸引起。他本意是为皇帝分忧解难,却被误解。“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凄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未能尽明,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5]1 811司马迁最终被处以宫刑。又如在《伯夷叔齐列传》中,司马迁描述了伯夷与叔齐“不食周粟”,最终被饿死的悲惨结局。他发出感叹:“‘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3]2 124司马迁通过叙述自己和他人的遭遇,表明对天命的怀疑。“司马迁在怀疑与谴责天命观的基础上,进而否定了天命观。如他对历史事件的叙述和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就抛弃了天命观而强调人事的作用。”[6]在《周本纪》中,司马迁强调了个人行为的重要性,如周武王在建立周朝后担忧国家政权的稳定性,提出要“我维显服,及德方明”。周武王希望通过励精图治使百姓安居乐业,使国家繁荣昌盛。周成王去世时,“二公率诸侯以太子钊见于先王庙,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为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毋多欲,以笃信临之”[5]65。在《周本纪》中,大臣告诫周成王务必勤俭节约,不要有太多欲望,用诚实守信治理国家,以此来守护周王朝的基业。对于周幽王任用阿谀奉承之人,《周本纪》记载: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5]69最终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这说明国家的兴亡与君主个人行为密切相关。因此,司马迁的天人观更多地强调了人的主观行为的重要性。

三、语言的转变

刘知几《史通》言:“夫上古之世,人惟仆略,言语难晓,训释方通。是以寻理则事简而意深,考文则词艰而义释,若《尚书》载伊尹之训,皋陶之谟,《洛诰》《牧誓》《泰誓》是也”[7]108,揭示了《尚书》诘屈聱牙的语言特点。对此,司马迁在《周本纪》中作出一系列的改变。如司马迁在《周本纪》中对《牧誓》的引用:

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远矣,西土之人!”武王曰:“嗟!我有国冢君,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昏弃其家国,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轨于商国。今予发维共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过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勉哉!不过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勉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罴,如豺如离,于商郊,不御克奔,以役西土,勉哉夫子!尔所不勉,其于尔身有戮。”[5]59

《尚书·周书》中《牧誓》原文为:

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王曰:“嗟!我友国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维恭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4]204

通过对比发现,虽然《周本纪》全文引用了《牧誓》的内容,但司马迁在不改变文章原意的前提下,通过替换、增减字词与删减语句使《周本纪》的语言更准确易懂。

1.替换字词。司马迁遵从汉朝的避讳原则,在用字上作出改变。如“我友邦冢君”改为“我友国冢君”,为避汉高祖刘邦的讳,用“国”替换“邦”。司马迁还将意思相近的两个字进行替换,用熟悉的字替代一些不常见的生僻字,使《周本纪》的语言更通俗易懂。如用“远矣,西土之人”替代“逖矣,西土之人”。《说文·辵部》:“逖,远也。”[8]42“逖“和“远”都有远的意思,但“远”较为常用;用“夫子勉哉”替代“夫子勖哉”。《说文·力部》:“勖,勉也。”[8]292两者都有勉励的意思,但“勉”较为常用;用“其于尔身有戮”替代“其于尔躬有戮”。《说文·身部》:“躬,身也。”[8]152“躬”与“身”都是身体的意思,但“身”较为常用;用“不过六步、七步乃止,齐焉”替代“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说文·心部》:“愆,过也。”[8]221“愆”与“过”意思相同,但“过”更常用。

2.字词增减。司马迁在《周本纪》中把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人物表述得更为准确。如将《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改为“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司马迁在《周本纪》中限定了武王伐纣的具体时间是“二月”甲子日的凌晨,也更准确地表明其中的“王”是“周武王”,而非其他君主。司马迁虽然只是进行了细节上的改动,但使整个事件发生的时间和主人公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

3.语句删减。司马迁对《周书·牧誓》的语句进行了删减与更改,使语意更贴合文章内容。如将《周书·牧誓》中“御事”“是以为大夫卿士”删去,避免了语意的重复。再如将“如虎如貔,如熊如罴”改为“如虎如罴,如豺如离”。“貔”是豹的一种,与虎并不同类,“罴”是熊的一种,两者并不对称。司马迁对语句的修改使语意表达更加精准。

四、曲笔的叙述方式

刘知几《史通》言:“肇有人伦,是称家国。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晦,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7]143由此指出史官在叙述与君主或父亲有关的事件时,应在言辞上有所回避,以表示对君主和父亲的尊重。“曲笔就是曲从权贵或其个人情感而修史。”[9]司马迁作为史官,虽不认同汉武帝时期的严刑峻法,但出于对君主的尊重,在《周本纪》中并未直接批判汉武帝,而是运用曲笔的方式委婉地表达了对统治者的不满。

《尚书·周书》中的《吕刑》体现了周穆王时期吕侯法律思想,记载了西周的法律制度,对维护西周的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因吕侯的后代被封为甫侯,所以司马迁在《周本纪》中“命曰《甫刑》”,两者指的是同一部法律,区别在于司马迁撰写《周本纪》时只采用了《周书·吕刑》中的一部分内容。

首先,司马迁在《周本纪》中继承了《周书·吕刑》谨慎用刑的思想,如“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惟钧其过。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5]66。即如果用5刑不合适,就用5种惩罚。凡不够上述5刑者,则处以5等不同的罚金。凡不够断为5罚的,则断为5种过失。按照5种过失来判决犯人,会导致官员随意处理与不能秉公执法等后果。但即使是达官贵族,经过核实后也应与犯人同罪。《吕刑》提倡的谨慎用刑思想与汉武帝重用酷吏、滥施刑法形成鲜明对比。所以,司马迁在《周本纪》中穿插了《周书·吕刑》的内容,实则间接表达了对汉朝残酷刑法的强烈不满。

其次,司马迁在《周本纪》中提到用金钱赎罪的制度,“黥辟疑赦,其罚百率,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有罪”[5]66-67。其中“宫辟疑赦,其罚五百率,阅实其罪”是指如果对判处宫刑有所质疑,那就罚他五百率罚金,再将其罪检查核对清楚,这与司马迁的经历密切相关。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言:“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5]1 811“故祸莫僭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5]1 809可以看出,司马迁是严刑酷法下的牺牲品。他为讨伐匈奴失败的李陵辩护,却被汉武帝迁怒而获罪,又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交罚金,只能接受宫刑。司马迁对此充满了怨怒和愤恨,但他在《周本纪》中并未明言对汉武帝的不满,甚至对其推行的严刑酷法亦只字未提。

最后,司马迁在《周本纪》中插入《周书·吕刑》别有深意。司马迁在《酷吏列传序》中表明了对于刑罚的态度:“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3]3 131司马迁认为刑罚只是一种工具,不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治国的关键在于道德,他并不赞同汉武帝施行严苛的刑罚。因此,司马迁在《周本纪》中特意选取《周书·吕刑》的内容,且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将周朝的谨慎用刑与汉武帝的严刑峻法形成鲜明对比。但碍于“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伦理观,在《周本纪》中司马迁并没有对汉武帝的严刑峻法进行直接批判。

综上所述,司马迁的《史记·周本纪》继承了《尚书·周书》的相关史料,并改造了《尚书·周书》中的人物形象、观念和语言,还遵从忠君的原则,虽对统治者不满但并未直言,而是运用曲笔的方式,这体现了司马迁独特的著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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