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素要求小区配套园必须普惠化

2020-03-19 04:22陈红敏王海英
教育家 2020年3期
关键词:普惠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

陈红敏 王海英

“一老一小”是每个家庭都面临的现实问题。2019年12月29日,教育部发布最新统计数据称,至消息发布前,清查出存在问题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近2万所,整改完成率已经达到85% 。今年1月,《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刚好满一年。按照时间表实施的一年中,这项瞄准制约当前学前教育质量发展 “腊子口”“娄山关”的工作,进行得并不那么一帆风顺。如何看待啃下这块硬骨头的重要意义?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海英教授和她的团队进行了相关梳理。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将小区配套园推进了公众的视野。《通知》是2018年11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九条》)中关于“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的细化。社会各界人士对《通知》中小区配套园最终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归宿议论纷纷。课题组通过查阅相关法律和政策文本试论述小区配套园普惠化的必要性。

第一,公共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位要求小区配套园普惠化。

小区配套园,顾名思义就是与商品住宅建设相配套的幼儿园,因其与商品住宅联系在一起,所以大众对于小区配套园的定位一直比较模糊。其实,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中便明确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应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九条》中再次强调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中应按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从2010年到2018年,8年时间两项行政法规为小区配套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位正名。明确的定位决定明确的办园选择。公共教育资源作为紧缺资源应当由全体公民共同拥有和享用,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的小区配套园办成能够让全体公民都能上得起的普惠园是应有之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和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服务是政府运用其权威资源,根据特定的公共价值通过公共政策回应社会需求,使最大多数的人得到最大的福利,小区配套园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普惠园便是使最大多数的人得到最大福利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小区配套园在成为孩子离家近的幼儿园的同时,也必须成为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的幼儿园,因此,将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是其定位使然。

第二,我国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的目标要求小区配套园普惠化。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前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国际经验,城镇化进程可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50%之前是前期阶段,50%-70%是中期阶段,70%-80%是后期阶段,城镇化水平达到80%标志城镇化的完成。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从1978-2013年,城镇化率从17.9%提升至53.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城镇化率接近60%,处于中期阶段,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根据联合国预测,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将在2030年结束并在2050年达到80%,这意味着我国城镇化进程还需要30年才能完成。

城镇化进程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但是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具体表现为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到将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在2016年国务院印發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强调要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到2019年的预期目标是在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的同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

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动,是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将小区配套园建设成普惠园就是让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地融入城市的措施,使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到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其随迁子女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成普惠园,能够有力地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从而助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发展。

第三,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的需求要求小区配套园普惠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民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提升。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下在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便是这对矛盾的体现。从2010年《国十条》出台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幼儿园从2010年的15.04万所发展到2018年的26.67万所,在园幼儿从2976.67万人增长至2018年4656.42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56.6%上升至81.7%。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学前教育资源总体上仍处于短缺状态,特别是群众期待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旧不足,学前教育的发展仍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正如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18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所言,“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就近入园,入一个优质幼儿园,入一个便宜的幼儿园。而我们现有的状况是,在众多的幼儿园里面,普惠性幼儿园不足”。针对普惠性幼儿园不足的现状,将小区配套园建设成为普惠园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党和政府想民之所想、实现幼有所育目标的一项民生工程。

综上所述,推进小区配套园普惠化,将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就近入园、入质优价廉的幼儿园,是小区配套园公共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定位,是新型城镇化的规划建设目标以及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的要求,小区配套园必须实现普惠化。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政策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谷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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