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
日前媒体报道,北京科技大学1360名专任教师担任10638名大一至大三本科生的导师。为本科生配备导师,正成为一些学校的选择。东南大学发布的《2020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学校将为本科生配备硕导、博导甚至院士作为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导师领航”系列项目实施,为每一名本科新生配备成长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对本科生的培养采用“师徒制”指导模式……
前段时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
坚持“以本为本”,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本科阶段整体育人质量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高等教育的根本保障,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题。办好本科教育,最重要的是以教育教学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好“人才培养”这个根本问题。因此,聚焦学生、回归教学已成为推动本科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这一部署与实践探索,与本科教育学分制相辅相成,体现出本科教育以教学为主、向生本转化的发展逻辑,明确了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教育教学为根本的本科教育目标定位。
01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何以必要?
以学生为本位、以教学为中心,着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踏实筑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根基,是“回归大学之道”的必然选择。推动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是对这一发展思路的具体践行。
长期以来,以学分制为主要管理方式的本科教育能够较大程度扩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权,在学业课程选修、学习方式方法、基本修学进程等方面为学生创设了自由选择的权限和空间,极大地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成长的需要。但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本科学生数量的增多,教育资源供给有限与学生规模扩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刻地制约着本科教育的质量提升,甚至出现了学生培养的“量产化”趋向,导致因材施教在教育实践中难以落实,学生的全面发展难以有效兼顾、个性成长难以有效满足,违背了人才培养规律和教育的基本原则。
同时,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重科研、轻教学,重论文、轻学生的功利化发展,使“教者无力、听者无心”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加剧了师生关系断裂,严重“异化”了教育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高度体现了以本为本、以人为本、回归教学、回归学生的科学理念。这既是对传统以学分制为主导的教育教学管理方式的有力补充,也是对唯课题、唯论文、唯帽子等不科学的教育发展导向的有力纠正,能够在深层次上推動本科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教与学、师与生的关系回归正确轨道,在师生之间形成良师益友关系和良性互动格局,从根本上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02推动落实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意义何在?
在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进程中,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教育意义和实践价值。
就本科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而言,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是对传统制度设计的创新——通过构建新型的师生合作关系,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突破专业划分、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师配置等方面的固有安排,为自我实现提供更多契机、创设更大空间。学业导师能为学生成长进步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和保障。基于师生之间的深度融合与深层理解,导师能够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愿景,为学生量身制定贯穿本科教育全过程、覆盖学习生活各环节、融入思想行动全方位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规划,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能够明确发展的方向,形成更加清晰具体的学习目标,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业计划,深度融入本科教育阶段专业学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项目活动等各个领域,并在导师的指导和引领下破解学习和成长中的问题,最终达成综合素养、个性品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稳步发展。
进一步而言,学生个体学习生活状态的积极变化会带动学生群体学习文化的向好改变,有利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促进学生学习品质的整体提升和本科教育效能的全面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实行学业导师制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必要依托,是推动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举措,能够与本科教育的“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互补益,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渗透性与融合性,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贯彻落实好新时代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要求。
同时,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能够进一步实现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教学相长”。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能够深刻了解学生的身心成长特点,把握学生的学习发展规律,发现本科的教育教学要旨,探索科学的人才培养路径,深化有关教育教学和学生培养的规律性认识,为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品质和学生培养能力奠定基础,为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本科教育改革探索成熟经验、贡献研究价值。
03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建设的价值取向为何
从国外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发展历程和我国高校探索运用本科生导师制的经验来看,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符合教育改革的历史潮流和客观要求,是对教育方法、管理方式、培养模式的创新尝试。
不同于研究生学业导师制度,本科教育处于高等教育的中级层次,是高等教育的主体,也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环节。本科教育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知识体系的规定性,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层级关系,以及本科生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等因素,综合决定了本科生培养与研究生培养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在培养目标上,本科教育更多指向应用型人才,研究生教育更多指向研究型人才。在教学方式上,本科教育更加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强调教师“教授”、学生“学习”;研究生教育更加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强调教师“指导”、学生“探索”。在教育定位上,本科教育是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强基固本作用;研究生教育是在本科素质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专业教育,突出人才培养的学术属性、科研属性、专业属性。因此,相较于研究生导师,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设计的初衷和本科生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能具备相对特殊的内涵。
反映在教育实践中,本科生学业导师的基本职责是要结合本科生个体差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业规划,引导学生快速适应本科的学习生活和大学的文化环境,在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学习中形成系统的知识结构并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在社会实践和技能训练中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并完善个人综合素养。在此基础上,以学习方案为支撑,以学业规划为导向,导师需要在整体学业进程中进一步培养学生对待学习、对待生活、对待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学生能够科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正确认识自我、认识世界,在人格走向成熟独立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这一过程中,导师的工作职责和角色扮演具有多样化、综合化特点,不仅是学生学习方案的制定者、学业生涯的规划者、专业学习的指导者,也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经验知识、方法策略、价值观念、个体潜能等多方面对学生的学习成长发挥着显性或隐性的作用。这是在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背景下构建新型师生关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需要持续走向深入。
04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建设的实践难题如何破解?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在我国正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仍有一些问题亟待正视和解决,例如:作为一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一些教师对学业导师制度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实践中流于形式;本科扩招后,学生数量增多,增加了导师在学业指导方面的任务总量,多数导师疲于应对,严重影响学业指导质量;当前学生与导师的合作缺乏有效沟通、深入了解、深度融合,也未形成基于相互熟知的双向选择的学业指导机制,缺少学生和导师更换选择对象的保障举措;缺少针对学业导师的绩效评价、考核奖励机制,导师的工作动力不足;缺少针对学业导师工作职责、内容、目标、任务、成效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机制,导师在指导过程中缺少参考标准和依据,也不利于对导师工作成效的科学评价,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强对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的本土化研究和校本化改进,注重在本科教育实践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
第一,从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设计着手,阐明制度初衷、明确制度要求、规范制度程序、健全制度细则,指导高等院校制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建立有关保障机制,推动制度的落实和运用。第二,要加强制度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师生深入认识实施学业导师制度的优势效应,建立针对导师的倾斜政策,形成学业指导工作的考核、评价、奖励指标体系和操作机制,以评价为“指挥棒”带动教师积极承担學业指导任务,激励教师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第三,依据学业指导任务要求、专业特点等因素开展学业导师与学生分配比例研究,为导师和学生配置提供基本参考。第四,坚持导师与学生之间自愿选择的原则,在明确双方合作与发展目标基础上,在合作前期为双方提供互动融合与双向选择的条件,并赋予导师、学生更换合作对象的选择权。第五,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标准,对导师履行的职责、义务、权限、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为导师开展学业指导和导师工作成效评价提供参考。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周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