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研究生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与应对方略

2020-03-15 22:37陈兆芬
高教论坛 2020年11期
关键词:导师研究生学术

陈兆芬

(聊城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 聊城 252000)

一、问题的提出

研究生教育是各培养单位和导师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的创新性人才培养活动。其中,“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所提供的指导行为对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乃至思想道德培养均发挥着重要作用”[1]。它不仅关涉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全面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引导,也是培养和造就学术型、创新型人才的关键因素。近年来,伴随着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提升,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研究生人数急遽攀升导致导师供求缺口扩大,导师人均指导研究生数量逐年增多,再加上有些高校现有导师评价体系多倾向于高显示度科研成果等其他因素影响,出现了一些导师尤其文科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学习、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指导力明显衰微和不足。

人类历史发展屡屡昭示:“国家的兴衰系于教育,而教育的兴衰系于教师。不论哪个国家,拥有一支量足质优的教师队伍都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2]研究生教育的得失成败,关键在于导师的学术素养与指导能力。如何指导研究生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技巧,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总有指导力不足的导师,这不仅给研究生成长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而且极大地损害了人们对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信赖。“导师指导力不是天生的,它是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导师指导力之高低是不一样的”[3],导师指导力的提高需要高校提供和创造合适的条件,并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使不同发展阶段的导师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地得以发展和提高。因此,加强文科研究生导师指导力提升的相关理论和制度研究,对于提升高校对研究生导师指导力的关注度,提高研究生导师对自身指导力的定位和思考,改善研究生导师指导力提升的环境、条件、政策与制度,营造师生互动的良好环境,整体推进高校研究生导师的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文科研究生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分析

“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学习、科研活动基本上以导师为中心展开的”[4],在导师学术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导师指导能力的高低就成为决定研究生教育效能的决定性因素。而导师指导力具有层次性,不同层次的指导力又需要不同层次的导师指导理论来反映其规律,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不是急于对一般性规律的探讨,而是力求从导师指导活动的客观实际所包含的具体条件、具体矛盾以及矛盾各方面的具体地位和关系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最终为探索和构建导师指导力提升机制奠定前提基础。

(一)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时间和精力不足

研究生教育是一门学问,“不仅是信息的传递,研究生对于知识的掌握也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不是完全的照搬照抄”[5],它是从遵守学术规范、学习各种研究方法及组合运用,到选择研究范围和明确选题,再到文献综述及辨析问题,最终形成专业论文进而产生新知识体系的一种螺旋式的完整科研训练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导师作为研究协同者,不仅需要从教学理念、教学手段等方面不断更新和提升,而且需要导师利用更多时间与研究生一起研究相关文献、外出调研,就具体问题交流学术观点,补充理论知识,也需要导师抽出时间督促和审阅研究生的学习笔记,通过反复指导、不断发问,从中寻找科研选题,促使研究生进一步思考。

但是在现实的指导实践中,一些导师却因指导学生过多,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对每个研究生进行深入、细致指导,结果出现了“对研究生指导不到位,甚至有的学生半年都见不上导师一面”的现象[6],这种情况的广泛存在容易使研究生教育质量降低。除此之外,因目前很多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导师职称评定和待遇水平提升过分注重于科研成果,而与教育教学质量相关性并不明显[7],导致许多导师为了争取更多课题和高质量、高显示度的研究成果,不得不四处活动争取课题,参加频繁的学术交流,把主要精力放在争取尽快完成科研任务与尽快尽多获得“科研利润”上,导师变成了 “科研商人”[8]。甚至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导师,产生了指导研究生用时过多会影响个人学术发展和待遇水平的不良观念。结果对上课教学、指导研究生学习和撰写论文等需花费很大精力的学术事务马虎了事或应付推诿。

(二)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学术关系变异

导师作为引导研究生开展学习、深入专业研究的“传道授业解惑者”,能够恪守本分,完成教师使命,与研究生搭建传统“教”与“学”模式,这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一般来说,构建完善的师生学术关系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导师与研究生作为科研和学习共同体,他们一起开展研究活动和学习,已经完全不同于本科时期大学生的关系状况,他们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下达指令与绝对服从的上下级关系,应该是在人格上平等和相互尊重、在学术交互活动中民主相处的和谐学术关系。但毋庸讳言,伴随着研究生思想的日益多元化和导师社会身份的日趋多样化,在实际培养工作中师生这种学术关系出现了变异,演化成“老板”与“打工仔”,尤其不断见诸报端和网络的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因关系处理不当引起激烈冲突的极端事件,这“不仅伤及导师这一专业群体的职业精神和社会公信力,而且直接影响了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9]。

导致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师生学术关系变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 “人文社科更多依赖于文献研究和外出考察,科研联系较松散,师生双方缺乏紧密联系的纽带”[7],而且文科类研究入门难度相对较大,文科类导师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培养研究生参与自己的课题,无疑会增加导师的科研压力,故难以建立稳固的学术关系。从主观上讲,研究生生源成分复杂多样,大多正处于就业、深造、结婚生子等人生转折阶段,面对各种诱惑和信息,他们更易在政治信仰、事业追求以及价值取向上出现迷茫,亟需要导师指点迷津和帮助树立信心,但很多导师却囿于指导学生数量多和社会角色多元化以及高校教师业绩考核重科研的政策导向,无暇顾及研究生较为关注的心理、情感、就业以及科研等问题,长此以往就导致了“师生之间缺乏互动、双方信任度低、智力支持低以及导师对学生批评、抱怨甚至公开斥责多于耐心指导和帮助,习惯于轻视和冷遇学生,较少关心或参与学生活动等”[9],师生之间难以平等对话,学生也易将导师排除在可亲近交谈的人之外。尤其受市场经济和多元文化的冲击,“研究生多以取得学位、找到好工作、取得高收入为读研动机,缺乏科研热情和精力投入,既不能实现导师制定的培养目标,也无法获得必需的科研素养”[10],结果变相地使一些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呈现出商业关系,导师威信下降,师生学术关系发生变异。

(三)导师工作职责落实受阻因素过多

研究生教育不同于本科教育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它采取的是“师傅带徒弟”式的导师制[11]。导师作为我国研究生培养的主要责任人,导师自身的学术素养和指导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研究生教育要求每位导师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 既能够以自己的学术成就影响研究生思维,引导研究生走到学科研究前沿,又能够根据不同学生动机和能力特点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养成严谨治学态度,成为主动探索的优质人才,进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基于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关键作用,加强导师的管理,现在大部分高校都依据学位条例和学科特点,制定了一些关于导师工作职责的示范性文本,明确了导师工作性质和基本职责,以便让导师对自己的工作有章可循,比如工作职责要求导师必须对研究生从选题、开题到完成论文全程负责和指导,要求导师定期会面并监督和提交研究生进展报告,许多学校还要求导师必须有课题经费以支持对研究生的科研训练等,这些制度对于规范导师工作提供了依据。

但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导师责任心淡漠,未将指导工作当作自己的份内职责和首要任务的情况,表现为“重视科研甚于对研究生的培养,不关心院系或研究生院有关研究生培养的规定和要求,不太关注学生论文写作,指导学位论文时不能及时回复解答学生的疑惑,很少参加学生组织的学术活动等”[9]。部分导师兼职过多,行政事务太多;部分校外异地兼职导师,远在千里之外, 与研究生见面交流都很困难,即便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导师职责,但是囿于各种因素,在具体指导时间、精力分配上,处理科研和教学关系等方面根本无法落实导师工作职责。有些校外兼职导师多是身居要职官员,他们连自己份内工作都忙不过来,更别说履行导师工作职责了[12],一些高校在官本位思想影响下对于这部分导师工作职责监督问题,也只是走走过场、摆摆形式。概而言之,以上这些现象的出现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导师工作职责监督和落实受阻因素太多造成的。

三、文科研究生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的应对方略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最终目的在于寻求解决问题方略。导师指导力的提升是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建立起配套的提升制度无疑是解决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的重要方略。因此在深入分析和反思当前文科研究生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基础上,探索和构建文科研究生导师提升指导力的方略,是培养大批具有较高学术素养和较强指导能力的研究生导师的关键。

(一)科学构建判别和处置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的制度方略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资质与指导力的高低直接关乎着研究生教育的成败,即所谓“导师失路,则迷途者众”[2]。因此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就必须保证导师队伍质量,而要保证导师队伍质量就必须面对如何解决导师指导力式微这个无法避免且颇为棘手的问题。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万事万物都要有原则和标准,同样对于解决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也应坚持和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毕竟构建机制提升导师指导力必然涉及对指导力不足导师的约束和处理,所以为了做到公正与准确,科学构建判别和处置导师指导力式微问题的制度指标体系,严格依据这些指标对每一个指导力不足教师给予认定,再有针对性地对认定为指导力不足导师采取因人制宜的处置措施,比如给予指导力不足导师较长时期研修机会,再根据研修后表现恢复原职或继续研修。而不是贸然或断然地令其下岗了事,从保证教师队伍整体质量和稳定而言,可以说这种做法既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真切关怀,又能严格规范导师指导行为的原则,扭转部分导师对上课教学、指导研究生学习和撰写论文马虎了事或应付推诿的问题,这也是一种“长善救失”力争“不使一个教师掉队”的正确做法[2]。

(二)创新研究生导师队伍发展的制度化建设方略

“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是关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13]。而保证导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整体质量提升,需要创新导师队伍发展的制度化建设方略,包括导师的遴选、培训、发展、评价、晋升等方面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具体说来:一是建立严格规范的导师指导力遴选制度,硬化教师入选导师队伍的科研指标、学术道德指标、人格素质指标,以保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基本品质。严格执行师德的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校外兼职导师(尤其是官员导师)的数量。二是建立严格有序的导师动态上岗制度。“研究生导师是一个岗位, 只有符合岗位要求,又经过岗前培训,才能上岗”[3]。而岗前培训主要目的是根据导师在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流程、管理规范以及导师和研究生的职责与义务等方面培训和评估结果,确定动态的上岗次序,这便于充分调动导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建立严格常态化的研究生导师研修发展制度,坚持“不使一个导师掉队”的管理和发展理念,构建完善的导师研修体系,便于每个指导力不足的导师各取所需地参与研修,并给予充足的经济保障。四是建立严格有力的导师工作失职处罚制度。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导师管理,真正使各高校已经形成的导师工作职责制度落地,必须建立严格有力的导师工作失职处罚制度,让导师明白如果因自己原因在论文指导,选题确定、方法选择、论文表达乃至于学风等方面出现严重失职,应承担什么责任[12],这样才能有助于监督导师更加有效地完成指导工作。

(三)构建导师与研究生学术关系命运共同体的评价制度方略

目前很多高校已经建立起相对比较完善的导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从教学情况、科研情况、育人情况及教育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14]。但是这些考评大多数采取数量化评价方法。单纯的数量化评价办法不仅违背了研究生教育培养人的规律,而且数量化评价中科研和教学权重分布极其不均衡,“助长了重科研、轻教学的不良倾向, 误导了导师对研究生培养与科研的关系,将导师的时间、精力、资源误导到单一的科研中去,无视研究生的培养,甚至本末倒置,把研究生当作自己满足科研数量指标的劳动力,这也就从根本上背离了作为导师的教育职业道德,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12]。以每年毕业季文科类研究生被延期为例,研究发现近年来因论文质量和科研水平导致延期的研究生比例不断上升,究其原因除研究生自身主观因素外,导师作为指导者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目前的评价体制并没有约束导师和研究生作为同一命运共同体承担共同责任,这就使得一些导师只是关注于完成研究生培养教育的过程,而忽视教育成效的责任担当,因此,构建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研究活动和学习共同体的评价制度。目的是通过导师与研究生在确定指导关系后协商签订培养计划协议,最后在培养目标、修课范围、毕业要求等方面共同评价。此制度意在将导师及其所指导研究生作为同一命运共同体从科研、教与学、人格素养、教育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考评结果,实行导师动态上岗制度, 这一方面可以有效监督检查导师的工作业绩,提高导师的自制能力和指导的自觉性,起到优化导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导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作用,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将导师与其所指导研究生拴在同一科研战车上,使其同进退,改变只关注导师科研的评价体系,避免导师因考核晋升而不得不专注于自身科研水平的提高,忽视对研究生科研指导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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