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燕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根据国务院2015年10月发布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及随后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1月发布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我国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高等教育要实现这一新目标,高校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的脚步必须跟上,这就对翻转课堂的教学方式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实现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目标,法学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的一级学科,法学一流学科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同时,法学一流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依法治国既需要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更需要一大批优秀的法治人才,而法治人才的培养则取决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和进步。现阶段,我国法学学科的建设水平距离法学一流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法学一流学科的思考及其标准,是众多法学院校及法学教育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法学人才培养、法学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1],“双一流”战略帮助高校明确自己的进步之路,高校应紧跟国家的战略方针,不断优化法学实践教育的教学体系,推动法律教育的发展和进步[2],“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下,各高校法学学科的建设应该多从学科全局进行思考定位[3]。在如何建设法学一流学科的问题和建议中,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内容。法学一流学科的建设离不开教学方式的改革。
法学教学方法,受各国教育体制的影响差异较大。例如:美国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因此在法学教学方法上多采取案例教学法以及诊所教学法,由教师带领学生作为一个团队参加案件诉讼的整个过程。这些教学方法对我国的法学教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自90年代始,国内开始了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国内对于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认为,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难以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4]。为了改变比较单调的填鸭式法学教学方法,增强法科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内法学教育界对法学教育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方式正在大力推广之中,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5-6]。《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方式的改革亦加入进了这一探索中。
翻转课堂译自“Flipped 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又被译为“颠倒课堂”,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2004年,孟加拉裔美国人萨尔曼·可汗将辅导资料制作成视频,放到YouTube网站上,结果他的教学视频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萨尔曼·可汗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反馈信息,两年后,Salman Khan创建了Khan研究所。全球视频公开课、可汗学院的盛行,成为了翻转课堂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性推动因素[7]。翻转课堂是对传统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彻底颠覆。这种教学模式,教师传授变为教师组织、引导,学生被动接受变为学生主动习得。翻转课堂产生于美国,并在全世界广泛传播,亦被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引入了我国的教学改革的进程之中。
翻转课堂教学方法这几年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在知网上高等教育中关于翻转课堂教学的论文有近2万篇。但是在法学高等教育关于翻转课堂教学的研究却很少,在《行政法学》课程中尚无相关研究。研究认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一种创新教学模式,能真正实现法学教育的目的,并与我国的法学本科生现状相契合[8]。基于法学学科的特点,翻转课堂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通过课前的学习,不仅仅掌握书本的基础知识,还自主学习相应法学理论与法条。这有利于扩展教师在授课环节中教授的内容以及提高学生的问题意识、思辩等能力。
1.翻转课堂教学方式运用于《行政法学》课程教学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社交手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工具,同时也改变了人类的社交生活方式。人类开始并越来越多地使用网络进行社交活动,各种为了实现网络社交活动的软件即社交软件便应运而生。教育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交活动,因此,社交软件运用并渗透于教育领域亦不足为奇了。
翻转课堂教学方式在《行政法学》课程的运用,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在翻转课堂模式下,《行政法学》课程在校内课堂中将加大案例分析和法条分析的时间,以提高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创建翻转课堂的课外实践作为《行政法学》教学中的新环节,并将翻转课堂模式引入到课外实践中。例如:旁听行政机关举行的听证会、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校召开讲座、观摩行政执法活动,创建行政机关作为法学本科学生的实习单位等。课外实践环节是沟通课堂教学与执法实践的桥梁,去除学生对行政权力的陌生感。这些改革可以将《行政法学》课程翻转课堂的“课堂内”和“课堂外”,“线上”和“线下”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增加学生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感性认识,了解行政权力运行的方式和过程,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
在法学教育中,困扰师生的一个大问题是学生学习了具体的知识,但是却无法将之运用于具体个案的分析。为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在课堂教学中,本人经常会在讲授完基本知识、重点内容和难点内容之后,安排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环节,以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在案例讨论环节,特别是进行一组近似案例讨论的时候,学生需要阅读多份判决书。在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下,教师对几份判决进行比较和分析,然后得出结论。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结论,基本上没有进行主动的思考,因此教学效果不是很好,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也很难培养起来。
在翻转课堂的教学方式下,学生先阅读判决书,然后进行分组讨论,接下来小组发言,最后是小组之间的辩论。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的主要工作一部分集中在课前,主要是寻找适合的案例,另一部分工作在课堂上,也不再进行分析工作,而是承担课堂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学生在课堂上不再只是处于接受者的角色,学生要熟悉判决内容,要找出相似判决之间的相同和不同部分,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分析和讨论案情相似的大前提之下,判决截然不同的原因,最后小组之间进行辩论。学生们这一系列的分析和思考,是一种主动式学习,完全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下的被动式学习。因此,翻转课堂教学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思考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
在本人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方式改革之后,《行政法学》课堂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以前有些沉闷的课堂变得更加活跃。每一位学生都积极参加小组讨论,本人在教室里巡查的时候,经常能看见学生们之间激烈讨论的场景,能感受到学生极高的课堂参与的主动性,经常会发生虽然小组讨论时间结束,但是学生们强烈要求增加10分钟或者15分钟讨论时间的情形。小组讨论结束后,每个小组派一名代表进行发言,阐述小组的讨论结果。最后,本人对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对于意见分歧比较大的内容,本人会说明一下自己的观点,并说明理由,供学生借鉴参考。在这样的课堂教学方式下,每一个学生都是课堂的主动参与者,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在开始的时候,有的学生可能因为内向等种种原因,发言不多,但是随着讨论气氛的逐渐加温,这些学生也开始加入到讨论之中。在下课之后,一些学生仍觉得意犹未尽,会与本人再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本人亦会被这样的气氛所带动,从而更好地投入到教学之中。于是,师生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极大提高了教学效果。
2.微信平台带来的《行政法学》课程翻转课堂改革
翻转课堂本就是互联网的产物。在互联网技术逐渐成熟的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交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在我国,尤其是微信平台因其便捷性、安全性等诸多优势,在各领域、各行业广泛运用。随着人们对微信平台的了解和熟悉,微信平台也进入了课堂,特别是进入到了翻转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试验之中。
在《行政法学》课程教学中,本人尝试利用微信平台作为翻转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试验。由于所授本科班级人数均在80人以上,人数较多,受限于课程时间,学生讨论和发言的时间有限。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这一试验,本人将之带进了硕士课程教学中。
在没有使用微信平台的翻转课堂的时候,本人把案例播放在教室里的大屏幕上,因受限于屏幕的大小,这样的做法既浪费时间,效果又不太好,有些学生经常看不清屏幕上的内容,翻转课堂的教学效果很受影响。随着微信的普及,本人上课时组建课程班级群,把课程涉及的判决等相关资料,发到课程班级群里。这样,既方便想打印资料的学生课前打印资料,也方便不想打印资料的学生在手机上查看。另外,学生还能进行课前预习,上课之后,马上可以开展分组讨论,极大地节约了课程时间。下课后,如果有什么疑问,学生还可以在课程班级群里继续讨论。将微信平台用于课堂教学的方法,受到了学生的好评,也拉近了教师与学生的距离,有利于师生之间情感的交流,促进了教学效果的提升,更有利于翻转课堂教学方法之教学效果的提高。
1.教学阅读材料的选取
在本门课程教学的翻转课堂中,基于案例分析的教学内容,本人特别注重案例的选取。首先,尽量选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其次,尽量选取围绕一个主题问题的几个相类似裁判,通过对相类似裁判的对比分析,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和思考能力;再次,尽量选取与课堂教授的知识较密切、争议性比较大、较前沿性,或者与学生的生活密切相关,或者学生感兴趣的裁判;最后,要选取能凸显《行政法学》的核心,利于培养学生树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利于学生坚守《行政诉讼法》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目的,利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思想为中心的案例。
根据这些标准,对现有裁判进行选择,然后将之发送到微信课程班级群,这就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既要随时关注司法裁判,又要密切关注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例如,本人在讲授“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这一知识点的课堂教学中,围绕“保护规范理论”选取了“刘广明诉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案”之判决,“舒玉萍诉广东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案”之判决,同时也选取了《保护规范理论的历史嬗变与司法适用》《朱芒:行政诉讼中的保护规范说 —日本最高法院判例的状况》和《主观公权利与原告主体资格——保护规范理论中国式表述与运用》等论文,让学生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保护规范理论形成自己的认识,并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法律制度进行评价,形成自己的观点,提出可行的修改建议。
2.教学活动的强度
因为本门课程的翻转课堂使用了微信平台,在享受微信平台便利的同时,也意味着在很大可能性上对学生课余时间的侵蚀。这就要教师把握好教学活动,一方面,尽量不要在课余时间进行问题的讨论或者解答;另一方面,在微信课程班级群里发送课程阅读材料时,注意把握好阅读量。当然,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的延伸,偶尔和适当的在微信课程班级群里的课下讨论是应当被允许的,甚至是应当鼓励的。例如本人某次教学选取了围绕商标注册主题,分析和讨论了“叫个鸭子”“叫了个鸡”等案件。课后,当天晚上就有同学拍了张“叫了个鸡”的照片,上传到了微信课程班级群里。这张图片让学生很直观地感受到了这类商标的存在,能比较好地形成较合理的评价。
3.课堂教学活动的把控
由于翻转课堂彻底改变了传统的课堂教学流程,由 “课堂认真听老师讲+课后独立完成练习”变成了 “课前自主学习+课堂合作探讨”。因此,课堂合作探讨是翻转课堂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教师在这一环节中要注意对探讨的引导。本人在这一环节的做法,首先引导学生把相关案件裁判的主要争点问题弄清楚;然后,引导学生对主要争点问题进行分组讨论,要注意时间和节奏的把控;最后,主导小组之间不同意见的表达。在各小组意见表达完毕后,如果各小组意见较一致,则直接进行点评;如果各小组意见分歧较大,可以组织小组间的辩论,并进行点评。法学课程翻转课堂中,教师的点评是非常关键的,可以让学生反思自己的观点是否有偏差,检查自己的思路是否清晰等,从而提高思辨能力。
基于微信平台的翻转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学生对之进行了积极回应,本人在《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中体会到了明显的教学效果的提升、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性的提高,真切地感受到了学生思辨能力的变化,这正是翻转课堂设计之初的目的所在,这也将有利于法学一流学科建设目标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