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招标权力与廉政防控的研究

2020-03-15 19:55:15潘建平
高校后勤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评标招标权力

潘建平

高校基建招标权力与廉政防控的研究

潘建平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招标环节是高职院校基建工程项目重要环节之一,在招标前后,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到位,把关不严格,是导致高职院校在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原 因之一。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发生了系列贪腐问题,在教育系统和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而高职院校的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是腐败重点领域之一,基建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又是高职院校廉政风险聚焦点之一,通过招标前后的风险防控权力分析,建立权力约束机制来遏制腐败发生,有利于高职院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高职院校;基建;招标权力;廉政防控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已达50多起[1]。如成都某大学校级领导在新校区建设上就是由于手中权力过大,以权谋私,最终因“贪”字走上了不归路。

一、基建工程招标权力分析

高职院校的基建管理多由后勤部门兼办或由基建部门全权管理。从各种招标文件的编制,到投标人必备条件和各类参数的设定,然后到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量清单、施工方等单位的招标工作,最后到各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由一个部门独自完成,且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的招标活动中,到底由哪些牵头部门来组织监督、审核,及具体监督什么、审核什么等,很多高职院校没有明确规定,要从源头上遏制权力滋生的腐败行为,必将权力分析清楚。

(一)基建工程招标前权力分析

1.标底的审查权、确定权、保密权,关键是确定权。基建工程项目的标底一般由设计单位、工程咨询服务部门或专门从事建筑预算定额部门,编制出设计概算或施工预算,然后经建设单位和主管机关等共同审查后确定。标底确定得是否合理、切合实际,牵涉到投标价格、投标企业的选择、资金支付,所以标底的确定是基建工程项目实施的一个重要权力,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它的使用可以相对降低工程造价。标底又是选择中标建筑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高职院校基建工程项目涉及的资金一般较大,为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在开标前要严加保密,防止泄漏,更好为学校节约基建投资,维护学校最大利益。

2.招标文件的审核权、确认权、论证权,关键是确认权。基建工程项目一般在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为保证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在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前,学校采购部门应组织论证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但在招标前,很多高职院校忽略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各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条件部分、评审办法部分、学校需求部分、合同条款、投标人须知等部分进行审核、确认,如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会有显失公平竞争的现象,影响招标的正常进行,发生流标情况。所以,为避免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建筑企业、学校人员之间在招标文件上的暗箱操作,对基建项目工程招标前的招标文件需要高职院校管理采购招标的部门组织论证专家确认,对存在的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基建工程招标中的权力分析

1.高职院校委派的监督人员的审核权、检查权、监督权,关键是监督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高职院校委派的监督人不作为采购人代表直接参与评审,主要是对招投标整个过程监督,更重要的是对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不越位参入打分评审中,比如招标信息是否公开,检查标书密封情况,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是否独立评标,是否有围标、串标现象,中标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有受到非法干预等情况,要介入审核、检查等。如果监督缺位或不到位,会导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投标人、学校人员串通、勾结等,有损学校利益,这是形成高职院校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廉政风险频发的主要因素。所以,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监督权一定不能缺位,且必须到位。

2.高职院校委派的代表人员的评审权、监督权、解答权,关键是评审权。高职院校的招标代表人代表着学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行使着招标法律法规赋予的和学校授予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学校基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在打分评审中向评标专家传递正确的信息,及时解答专家的疑问,避免评标专家打分有倾向性等。过去,作为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其本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操守沦丧,专业知识有余而法律法规知识匮乏,评标过程随意性高,更有甚者串通项目投标人,共同出卖业主单位利益,成为招标中常见廉政风险问题[3]。所以,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高职院校委派的代表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基建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等,不能随意委派。

(三)基建工程招标后的权力分析

基建工程招标后的权力其中有合同审核权、签订权、把关权,关键是把关权。基建工程项目招标的最终目的是为学校签订合同做准备,过去许多高职院校不重视合同签订的审核环节,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没有提前预防。审查合同的合法、公平、完整性,重点要审查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和工程质量等是否与中标的标书一致,投标单位的承诺在合同中体现得是否充分,如质量保证、工期保证、违约责任等。防止 “定标时严格要求,定合同时迁就照顾”的情况出现[4]。所以,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需要高职院校相关部门层层把关,认真审核,防止管理漏洞。

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高职院校的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是学校重要工作之一,建议成立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领导小组除部分院领导参加外,需由基建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纪检部门等组成,明确责任,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顺利完成基建工程项目的各项任务。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各高职院校在实际工作中应制定适应形势和适合本校的基建管理制度,如基建部门、纪检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等制定相应基建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基建工程内控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比如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外,学校采购部门需制定《某某学校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某某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等,将招标工作职责、招标范围及方式、招标程序、监督与责任等写进制度中,只有通过完善相应的基建管理制度,才有可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解决高职院校基建领域廉政风险控制操作层面的问题。但有了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严不细不紧,如同虚设,关键还是要坚持原则,按照制度办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做好基建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招标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是否做得充分、细致,对开标能否顺利进行起决定性作用。在招标前,采购部门首先对基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概预算、项目审批资料、核准资料、项目资金落实等内容要有知晓权、查看权,然后编制招标方案,确定合适的招标方式,有标底价格的项目一定在开标前要严加保密。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建设等单位的招标文件内容,需在招标前学校采购部门组织基建部门会同基建领导小组、基建法律顾问、基建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进行论证,如资格条件、评分细则、商务条款部分等认真进行确认,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加强基建招标过程中的监督,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1.基建工程项目招标中,高职院校的纪检部门应派监督人员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资质文件,并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不能让监督管理工作缺位。同时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是否有干预招标活动、监督评审专家是否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监督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人数是否符合规定、监督开标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监督定标过程中需要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为第一候选人等。对违规违纪现象第一时间取证制止,并利用其合法强力手段处理招标中遇到的各类事件,确保招标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推进。

2.在基建工程项目招标评审中,高职院校的代表人是代表学校的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该代表人不仅要有娴熟的基建工程专业知识,还需对整个基建工程项目和招标文件全方位的熟悉和掌握,才利于评标工作,才能在评审中具有较强的应对能力,才能保证评审中的客观公正。如查验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对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目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评标专家是否严格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等,避免评标专家有倾向性的打分评审,杜绝招标评审结果有失公平、公正。

(四)强化基建合同审计,减少后期执行歧义

高职院校基建工程项目招标后,需要重点审计施工合同,防止合同有疏漏部分使甲乙双方扯皮诉讼,或影响工期等。学校基建部门按照学校合同管理的要求须对合同进行审签,财务部门主要是审核合同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条款、工程预付款条款等;审计部门主要审核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结果签订,中标单位对工程项目是否进行转包、分包,对擅自变更合同和工程内容等要及时有效的制止;高职院校聘请的基建法律顾问主要审核合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确认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部门重重把关,仔细核查,减少后期施工建设中产生的歧义,保证合同高质量、高效益完成。

(五)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各高职院校同招标代理机构属于平行单位关系,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无法约束这些单位的权力,只有在委托服务(代理)合同中将权利和义务明确清楚,在招标前后整个过程对这些单位加大监督,若招标代理机构有同建筑企业串通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高职院校或代表人、监督人员等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等举报,相关部门有权力责令其整改、处罚或将商家拉入黑名单,以此警告其他招标代理机构。近几年,财政部对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也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加大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这些举措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结语

高职院校基建工程招标是开展基建工程十分重要的环节,有很多基建腐败案件发生在该环节,在招标过程中标底确定权、招标文件确认权、业主代表的监督权和评审权、合同的把关权是基建工程招标中的关键权力,作为管理者应当对关键权力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构筑廉政防火墙,从而有效降低基建腐败案件的发生几率。

[1]龚洋浩.高校缘何腐败频发[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4-27(4).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

[3]庞贺峰,傅鸿颖.高校工程建设领域招标廉政风险及防范措施刍议[J].教育界,2017,(9):11.

[4]张国良.高校基建项目招标管理研究[N].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08-12(4).

高职院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研究(项目编号:2019RWY04)

(责任编辑:赵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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