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育人机制研究

2020-03-13 11:48
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 2020年3期
关键词:资助困难少数民族

李 娟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沿海发达地区高校之间的生源大战愈演愈烈,很多高校将招生的目光投向了边远省份的少数民族地区,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高校学习。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不仅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也是开展教育精准扶贫以及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1]这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对资助工作新的重大部署,为高校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者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群体特点

由于社会文化环境不同,少数民族大学生与汉族大学生在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生活习惯、知识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主流思想积极乐观,但存在一定的价值取向功利化和道德偏差

少数民族学生能够进入高校学习,一方面说明他们的文化水平在本地区同类型学生中相对较高,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家庭的重视。因此,能够进入发达地区高校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思想上总体积极进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国家认同感和爱国热情。但也有一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由于认知水平薄弱,缺乏辨别能力,自我约束和情绪调控能力不强,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价值取向功利化,存在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管理的偏差。

1.2 经济来源基本稳定,但总体生活水平较低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家庭的供给。由于我国的地区发展差异,很多少数民族家庭在农牧区,收入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经济上较为贫困,加上发达地区较高的生活成本,使这些少数民族学生在经济上不堪重负。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需要依靠助学贷款和助学金等资助手段才能补足学费和生活费,顺利完成学业。

1.3 求知欲望较强,但学业上存在较大困难

进入内地高校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一般都是各民族地区学生中的佼佼者,他们深知学习机会的来之不易,所以总体上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期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但由于地区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业基础在高校中相对薄弱,部分学生汉语水平不高,加上学习主动性较差和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无法适应教学节奏。在学习过程中自信心受挫,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阻碍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学业水平的提高。[2]

1.4 总体上能够适应大学生活,但心理健康状况较为复杂

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文化传统、性格特征和生活习惯等方面与汉族大学生存在很大差异,在大学生活中容易造成人际交往障碍,被“另类化”和“边缘化”,导致他们往往喜欢聚集在本民族同学的小圈子内,呈现抱团现象,加剧了群体融入性困难,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够适应大学生活。随着学业的深入和经济条件差距的显现,少数民族学生的自卑和自我怀疑的情绪会加深,对学习厌倦和抵触,心理上的负面情绪和压力更加明显。

2 现阶段高校资助育人现状

2.1 资助工作备受重视,但育人功能尚未凸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通过以财政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资金为重要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增加了资助资金投入,扩大了资助规模,极大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高校的根本使命在于立德树人,立德树人的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目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物质资助备受重视,但精神资助往往流于形式,资助育人的实效性尚未凸显出来。“助人”是手段,“育人”是目标,只有“助人”和“育人”双管齐下,才能达到立德树人的终极目标。随着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资助育人的效果应更加引起重视。受资助者在接受资助的同时,应当通过教育和引导,加强主体意识,提升独立人格,自立、自信、自强,感恩学校、奉献社会、报效祖国。

2.2 资助体系较完备,但缺乏针对性

目前,各高校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资助体系,政策手段相对成熟稳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但面对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数量逐年递增的新情况,绝大部分高校未针对这部分学生制定新政策、开辟新通道,而采用“一刀切”的方式,统一标准将少数民族学生和内地学生放在一起评定,这种看似公平的做法,却往往使少数民族学生天然的“劣势”显现出来。例如,几乎占资助工作半壁江山的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学金等),由于很多少数民族大学生前期的学习基础较为薄弱,在班级排名中往往处于劣势,很难在上述奖学金的评选中脱颖而出,一方面很有可能导致现有资助资源分配不均,另一方面也极易引起少数民族大学生因为学习压力带来巨大的心理落差。

2.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重形式,但缺乏科学性

目前,多数高校采用的认定模式是学生提供相应家庭经济条件的材料,经班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审核、学校审批。这种认定模式,只达到了形式上的合理,由于过于简单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

2.3.1 认定依据

高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时,通常采用的是学生提供的由生源地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等)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但一些地区对此类证明材料的开具存在着把关不严的情况,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困难的学生也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得此类证明。就现有条件来看,高校无法逐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伪性进行核查,这就使认定依据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2.3.2 认定标准

由于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制定单一的认定标准很容易忽视贫困生内部的差异性,不利于及时发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孤儿、单亲、残疾、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单一的认定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有些学生表面上符合一定的标准,实际中却“名不符实”,用着高档手机、电脑,生活也不注意节俭。由此可见,单一的认定标准很难考察学生真实的经济状况,也不利于精准资助的开展。[3]

2.3.3 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和严格的程序,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某些教师和学生干部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或存在私心的情况。资助工作中“平均主义”“轮流享受”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背离了资助育人的根本宗旨;认定过程中,过度强调公开透明,不注意保护相关学生的隐私,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心理负担,导致了一系列不良的连锁反应。

3 健全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育人机制的对策

3.1 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育人机制的原则和目标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是扶贫攻坚战取得胜利的关键。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党和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多来自边远地区,由于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存在着家庭总体经济水平低、父母受教育程度差的情况。教育是减少贫困复制,阻断少数民族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其长效脱贫的最好机制。作为国家脱贫攻坚工程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工作,既要立足扶贫,又要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应当结合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最终目标,以保障型资助为基础,发展型资助为导向,实现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相结合。

3.2 健全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育人机制的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精准化扶贫”和“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的要求,精准化扶贫落实在高校资助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资助管理,在资助工作中融入精准资助的理念,实现认定精准、过程精准、效果精准。

3.2.1 认定精准

作为一类较为特殊的群体,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家庭经济环境、生活消费状况等与其他学生相比有明显差异,因此,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性,加强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认定工作制度建设。

要做到认定精准,综合测算少数民族学生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基本生活开支是一项重要工作。地方民政部门在审核学生家庭材料的时候应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家庭基本经济状况和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进行充分了解,保障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高校在考查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同时,要通过对校园一卡通消费等大数据进行分析,准确核算少数民族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消费状况,为认定工作提供可参照的标准;并通过数据分析,对比各类因素对于困难认定识别的影响,对学生困难等级进行量化分析并分批次分类别地制定评定标准。

3.2.2 过程精准

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考评办法,资助工作人员和评定小组人员应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严格地审核和评定,坚决杜绝“平均主义”和打“人情”分,保证认定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同时,针对很多少数民族学生敏感自卑的特点,相关工作人员应特别注意在评定过程中做好个人隐私的保护,做到不让困难学生当众诉苦比困,保护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高校要加强资助工作的监察力度,通过建立线下线上资助工作学生意见反馈通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更加严格的资助工作绩效评估机制,深化资助工作人员考核和评价制度改革与监管。

3.2.3 效果精准

高校要专门设立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奖学金评选通道,以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校效果为主要标准,打破原有的以成绩排名为主的奖学金评选标准,给少数民族学生更多自我实现的机会,充分激发他们的主体性和积极性。资助工作人员及学生管理人员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专题活动、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受资助少数民族学生在思想、学业、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动态,筛查出受资助学生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精准帮扶。高校还可以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建立专门的导师制和朋辈结对,引导少数民族学生在接受物质资助的同时,强化“五个认同”;培养其对国家和社会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他们在学业、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特殊困难进行疏导和帮扶;使少数民族受资助学生发现自身的闪光点,内心充满阳光,励志、感恩、自强、诚信,提高资助育人的实效性。[4]

3.3 健全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育人机制保障

3.3.1 加快学生资助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要解决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的“公式化”问题,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认定结果不精准,数据管理不规范等弊端,高校应当联合各地力量共同搭建学生资助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各种数据的加工处理,准确捕捉经济困难学生在系统中的位置,利用多样的分析方法做到更加精准地识别。高校建立大数据模型动态监测系统,通过校园一卡通分析学生的消费记录,利用层次分析法对信息进行加工重组,分析学生的资金流通情况,提高精准识别的效率。目前一些高校已经实现了利用数据分析进行隐形资助,既保障了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又兼顾了资助公平,让贫困生感受到爱与尊严,从而获得自信,回馈社会。通过大数据技术,高校可以从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资助管理、教育管理及资助育人工作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构建精准资助育人信息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对资助目标的科学、精准、个性化及持续化管理。

3.3.2 加强资助育人工作队伍建设

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落实与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息息相关。高校要营造全员育人的工作模式,打造专业化的资助育人工作队伍。学校要挑选一批责任心强、信息化水平高,并热衷于资助育人工作的教师到资助育人的岗位上来;通过专业化培训,将资助育人工作系统化、职业化;[5]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优化考核办法,畅通资助教师双线晋升路径,设置资助教师评优表彰专项奖励,激发资助育人工作者和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创新性。

3.3.3 搭建资助育人平台

高校应当探索建立“受助学生公益社团化管理”模式,整合资助方、高校和受助学生三方资源,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使公益社团成为经济资助、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学生能歌善舞的特点和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让他们在各类校园活动中一展身手,使他们勇于展现自己、树立自信,提升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树立一批励志成长成才典型,搭建激励平台,设立“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励志成长成才典型”等奖项,通过榜样的力量为经济困难学生传递自信自强,从而激励学生在国家、社会、学校的关爱中树立奋发向上的精神、增强战胜困难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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