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艺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双创教育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国家也出台了系列的文件进行支持,例如201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因此,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之中如火如荼的展开,各高校纷纷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并从组织层面保证双创教育的深入推进,双创课程也融入各专业教学计划,成为专业必修课。在推进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由各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构建成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抓手。国务院也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建设。
生态系统的概念最早由英国生态学家Tansley在上世纪30年代提出,它主要是指各类物种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长期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传递、交换和循环,从而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系统[1]。 它能揭示在生物生存空间中,各主体和要素之间形成的依赖关系,对于深入理解生物、环境之间的作用机制和演化状态具有重要意义。此后,生态系统的概念被引入社会学领域研究社会现象。2005年,美国学者Catherine Dunn在对麻省理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时,发现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是由各要素各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类似自然环境中的生态系统。于是首次提出了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环境的概念。至此,对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研究解开了帷幕。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是各高校教育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主体与内外部关联要素之间,基于人、财、物、信息、技术和法律金融服务等进行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和整合,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共生、共演的统一整体[2]。共生理论和协同理论是支撑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理论基石,在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中,学生、学校、教师、家庭、企业、政府和各类中介及服务组织共存在同一环境中,不同要素也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流动,这就构成了创新创业教育共生环境。共生环境和共生活动推动着生态系统的不断演化。共生理论认为要关注生态系统中各生态群落的关系,充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良性共生机制。协同理论认为创新组织处于开发性的系统中,创新组织内部和外部必须打破界限,在开放式的环境中促进创新学习和知识扩散。高校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也应是开放性系统,高校应将内部各要素、各主体与外部各要素主体进行协同,并进行有效的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以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3];同时,要围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关键模块,例如创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立协同一致、共生共演的生态系统。
世界上首个企业孵化器是成立于美国的Batavia Industrial Center,它由美国的约瑟夫.曼库索( Joseph Mancuso)在1956年成立。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孵化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西方学者普遍认为,高校一直以来承担着创业孵化器的作用。特别是随着麻省理工大学和硅谷一大批高技术企业的崛起,高校作为企业项目的孵化作用一直被西方学者关注。国内几乎每所大学都成立了创业孵化基地,然而建设成效却参差不齐。整体上而言,很难有达到麻省理工大学创新生态圈孵化器的功能的。麻省理工大学创新生态圈孵化器之所以能够孵化出一大批世界级的优秀企业,主要原因在于麻省理工大学创新生态圈孵化器是一个开放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它与硅谷创新环境共生共演,孵化企业一成立就置于硅谷的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之中,因而有着较高的成功率。当然,国内也有学者指出,高校的创业孵化器重点关注其育人功能,而其本身能否孵化出成功的企业只是评估孵化器功能发挥的一个方面。对高校孵化器功能的讨论实际上是从对孵化器本质和功能的调整和再定义。一方面,通过入驻孵化器,参与者能够从中学习企业经营管理技能和创业技能,还可以进一步在实际环境中培养企业家精神( Timmons&Spinelli, 2004)[4],另一方面,参与者能够以极低的成本,可以在孵化器中“检验商业创意、获得商业经验”[5-6]。
当前,我国高校孵化器开放性不强,孵化器运作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在运作效率和服务体系上存在不足,加强孵化器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高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学校对人才的培养更加注重操作技能,在方法和路径上更加注重校企深度融合。因此,在双创人才培养上要体现出高职院校的特点。高职院校要依据自身培养定位,立足自身优势,办出特色。高职院校还应该明确孵化器的功能定位,界定好与学校、政府和社会的关系[7]。
创业导师是孵化器功能发挥的“引擎”,在创业孵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创业导师资源普遍稀缺,特别是高水平的创业导师更是凤毛麟角。高校要内培外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完善创新创业导师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8]。此外,高职院校加强对创业导师的培养和培训,利用企业平台,建立企业与导师互通的沟通机制,提高导师综合技能[9]。
创业孵化器功能的充分发挥,离不开政府的孵化器政策体系,要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为孵化器的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加大对孵化器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法律的保障作用。此外,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制定政策支持专利申报,加快技术产出和成果转化。
2015年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首次提出了众创空间的概念。众创空间实际上是一种服务平台的统称,它通过整合需求,采取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打造一种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生态平台。具体表现形式有创客空间、创客咖啡、创新工场等[10]。
众创空间本质上是一种科技孵化器,但它更注重创业早期的孵化,更加注重依托互联网,打造统一开放、共赢共享的创新创业平台。当前,中国高校众创空间在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协同能力差、同质化严重、经济效益差以及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等系列问题。基于此,结合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现状,特提出以下建设建议。
3.1.1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结构布局
众创空间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统筹规划,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针对众创空间建设的功能、布局、资源分配以及协同创新机制等都要系统筹划和科学设计。当前,各大城市都出现了一大批众创空间,然而在管理机制、功能发挥、资源集聚等方面参差不齐。因此,当地政府在众创空间建设过程中要科学论证、详细筹划,充分发挥资源共享、要素集聚和引领创新的作用。在众创空间投资和运营管理机制方面要有特色,考核评价和绩效评估要有创新,不搞一刀切,不做重复建设和无用功。
3.1.2 加强对众创空间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
政府要从政策层面加强对众创空间的规范化建设,细化建设标准,提高众创空间建设质量,避免众创空间同质化问题[11]。同时,对众创空间的绩效考核要侧重创新创业指标,不能完全以盈利指标来以偏概全。制度设计倒逼众创空间升级改造。
3.1.3 提供信息和政策支持,促进各主体、各要素的协同创新
在实际运营中,政府要做好自身角色定位,既不直接干预众创空间实际运营,又能提高政策指引、信息提供和资金支持做好帮扶工作,特别是众创空间早期运作阶段,需要政府在各方面的支持。政府要做好中介服务角色,积极为众创空间引进外部资源和要素,帮助众创空间加强对外联系,促进内外功能协同。
3.2.1 高校要把众创空间的建设和自身资源、文化和培养定位结合起来
高校众创空间的规划和设计要加强论证和调研,要协同内外各要素各种资源的关系,科学论证,避免一刀切;要结合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特征和学校历史文化等因素,积极推进众创空间的特色化、差异化和个性化发展[12];要建立开放的体系,广泛引入社会资源,为众创空间注入活力。
3.2.2 坚持开放式建设理念,做到科教融合、跨专业融合、要素融合和产教融合
高校坚持开放式建设理念,将科研和教学紧密融合,将专业教育和双创教育相融合;进行跨界融合,整合学科、专业之间的关系;将课程、师资、资金和外部资源整合在一起,做到校内校外资源的双向融通;实施产教融合,引进市场化创业服务团队。
3.2.3 数字赋能,强化众创空间的信息化管理
数字赋能已经成为各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和绩效的关键,众创空间也要在管理方面向数字化转型。高校要通过构建虚拟社区和线上空间的模式,将众创空间线上线下一体化,提高众创空间的便捷性、共享性和互惠性[12]。众创空间的数字化转型能够打造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能够协同内外资源、要素和主体,实现创意、人脉、机会和资源的快速整合与融通,提升众创空间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总之,“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生教育态系统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在构建过程中,高职院校既要看到“森林”,善于从整体上来把握,又要看到“树木”,善于抓住重点,将整体与部分有机结合在一起。同时,构建“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又要坚持开放和发展的观点处理好各种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健康稳定、共生共演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