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国
纵观孙中山的革命生涯,围绕在其身边的亲密助手绝难忽视。关于孙中山的主要助手,有所谓“上三”、“下三”之说。“上三”指胡汉民、汪精卫、廖仲恺,“下三”指朱执信、邓铿、古应芬。①其中,古应芬曾在孙中山领导的陆海军大本营担任财政部长,一时为孙所倚重。但相对而言,学术界对古应芬及此时古、孙关系的研究十分不足,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孙中山第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的种种背景和因素的全面理解。本文主要考察古应芬在1922-1923年间参与的系列活动,集中探讨其与孙中山的关系变化,以期揭示古氏从孙中山的普通追随者转变为重要助手的过程,以及这一变化对之后政局产生的深远影响。
与同乡、同学和同志胡汉民、朱执信等不同,古应芬虽然也早在1904年赴日留学、1905年参加同盟会,但胡汉民等人很快就在言论著述乃至行动方面与孙中山高度一致,或阐释革命学说,或参与组织工作,或投身武装起义,成为孙中山的重要臂膀,民国成立前就声名鹊起,在后来各种史乘中亦居重要位置。古应芬在结识孙中山后的相当长时间内,与孙的关系却并不紧密。
古应芬东渡留学时,在东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攻读法政学,胡汉民评价他长于诗文,“至有根柢”③。但在日本留学的两年内,他没有发表任何鼓吹革命的文字。回国后,古应芬任教于广东法政学堂,革命行动层面也很少见到有关他的记录。二次革命后,古应芬与朱执信步调大体一致,原本想前往南京,与胡汉民一道辅助孙中山反袁,后因二次革命迅速失败而返回香港。④1914年,孙中山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朱执信等因暂时未能认同,离开孙中山,返回港粤活动,古应芬则在南洋协助朱执信筹饷。朱、古等并非中华革命党党员,南洋筹饷一事引起了孙中山的误会,孙两番致函南洋革命党人,指出朱执信等并非革命同志,要与之划清界限。⑤直到1917年上半年护法运动开展之前,古应芬与孙中山之间的交往都十分有限。
在护法运动中,古应芬始成为孙中山阵营中的一位重要干部。据古应芬自述,护法运动之初,“中山先生欲海军南下,先期遣应芬以护法之由谕粤当道”,作为孙中山的代表到广东,向广东当局说明护法的必要。⑥中华民国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府成立后,古曾任大元帅府的秘书、代理秘书长。⑦这一时期的工作,主要是帮助孙中山协调与陈炯明的关系。
追溯起来,古应芬与陈炯明的渊源颇深。陈早年曾于广东法政学堂就读,古应芬时任该校编纂,二人有师生之谊;广东咨议局成立后,陈炯明任议员,古应芬为书记长;广东光复后,陈炯明曾任广东军政府代都督,古应芬任都督府核计院长、秘书。1917年9月,海陆军大元帅府成立后,为组建援闽粤军,古应芬与陈炯明、汪精卫等人都曾积极斡旋,发挥了重要作用。⑧援闽粤军成立后,陈炯明任总司令,古应芬代为起草出师宣言,并随军督师。⑨第二次护法运动期间,古应芬出任广东省政务厅长⑩,而省长正是陈炯明。1921年6月,陈炯明率部出兵“援桂”期间,古曾一度代陈主持广东政务。⑪
1921年8月“援桂”战争基本结束后,孙中山与陈炯明关于是否进行北伐的分歧,开始公开浮现于各媒体。8月18日,陈炯明发表著名的“巧电”,表示同意卢永祥提出的在上海召开各省代表会议,研究国家未来前途。此事引起孙中山的震怒。⑫次月,古应芬作为陈炯明的代表,前往桂林,就陈炯明提出的联省自治问题,向孙中山进行解释。⑬在1922年3月底邓铿遇刺后,孙、陈矛盾愈趋尖锐。古应芬身为广东省政务厅长,先后充当了陈炯明和孙中山的代表,就北伐事宜分别向双方进行调解。1922年4月16日,古应芬与伍朝枢、廖仲恺受陈炯明委派,前往桂林拜谒孙中山,面商北伐后方事宜。⑭但同日,孙中山与胡汉民、许崇智等已离开桂林抵达梧州,“滇、黔、赣、粤先后到梧者逾三万,即日转赴韶关集合。伍总长、陈总司令(按指伍廷芳、陈炯明)派伍朝枢、谢〔廖〕仲恺、邹鲁、古应芬往迎,陈并令沿途供应运输车船。”⑮在梧州,古应芬等面见孙中山。4月18日,伍朝枢、廖仲恺、邹鲁、谢持由梧回粤,向陈炯明转达孙中山的各种计划,并希望陈赴梧州与孙中山面商。4月19日,孙中山等乘江汉舰抵达肇庆,次日晨陈炯明派遣伍朝枢、徐谦、谢持、邹鲁、吕志伊、古应芬等同赴肇庆欢迎。⑯对于双方的动向,报章纷纷猜测,“政务厅长古应芬、财政次长廖仲凯〔恺〕、外交次长伍朝枢联同赴桂,系对于孙、陈事有所调停,将为有条件之磋商,或可得和平解决”⑰;又有云,“自孙文调兵向韶关方面出发后,即电致陈炯明,陈即凂古应芬、廖仲恺、伍朝枢等赴桂,赉带条件与孙磋商。闻其条件内有愿担任后方军务一条,余未详”⑱。但显然孙、陈矛盾并非可以轻易消除。孙中山召陈炯明前往梧州商议北伐事宜,陈拒不前往,4月20日,孙中山下令免去陈炯明的广东省长、粤军总司令职务。陈炯明离穗前往惠州,临行前,古应芬等亦向陈面请辞职,“当由总司令(按指陈炯明)极力慰留,谓我虽离省,大家应极力维持广东。旋古、钟两人去志已决,总司令不得已即批准。”⑲而孙中山和继任广东省长伍廷芳则派员慰留。⑳从1922年4月下旬到5月初,古应芬又先后两次作为孙中山的代表,前往惠州,劝说陈炯明返回广州主持北伐事宜。
1922年4月24日为古应芬第一次前往劝陈。据古事后反映,“陈竞存已定日内来省,率师北伐,并嘱先代禀候大总统。”看上去调解似有效果。在听取古应芬等人的报告后,孙中山当即致电陈炯明,表示“湘芹等归述各事,深中肯要,弟极赞同”,希望陈迅速返回广州,谋划北伐及陆军拓张等事。古应芬也致电陈炯明表示:“芬昨夜到省,经将条示各节面呈总统,均承允许,当即电达,并促钧座回省,主持北伐事宜,计已达览。现桂林回粤各军,已定克日开赴韶关,向北进发,断无逗留之理。”但是,陈炯明在随后给古应芬的复电中,却又提出应“以安定军心为第一急务”,要求孙中山将北伐军队开赴韶关、南雄,并对广东省城治安、粤桂边的驻防、赣边驻防的将领提出条件,而他本人仍表示要“在野帮忙”,不肯返穗。
5月2日,受孙中山派遣,古应芬与汪精卫一道,再次前赴惠州,劝说陈炯明返回广州,主持北伐事宜。“昨汪精卫返省,孙氏以汪、陈感情素洽,陈在任时对于汪氏陈请各事,无不照行,特请汪偕同古应芬再行赴惠劝驾。”但连报道者自己也怀疑“未知陈果允来否也”。第二次赴惠州劝陈也告失败。在此情况下,古应芬颇为失望,离开广州,避居上海。
“六一六”兵变标志着孙中山、陈炯明的彻底决裂。这一事件在当时引起政局的剧烈震动,海内外人士反响强烈。古应芬与孙中山、陈炯明二人都交往甚厚,但在这一关键节点,古应芬明确摒弃与陈炯明的私交,立即返回广州,“归谒总理于黄埔永丰舰,佐治军书,达旦不休,居数月。”古在危难之际的政治抉择,获得了孙中山的信任,有力拉近了与孙中山的关系。在之后的兵变善后工作中,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兵变后的1922年8月,孙中山离粤赴沪之际,委派古应芬留在香港,负责筹集款项,接济各地讨陈军队,办理善后事宜。1922年9月16日,古应芬与林直勉在给孙中山的报告中提到,“此间用款,以供给各军为大宗,余则侦察及居住各费,实无从预算。”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馆收藏的古、林给孙中山的另一份报告,也报告了向南洋烟草公司募集捐款情况、所管理费用的开支情况;并建议孙中山设立专门的筹饷局,委派正副局长及有关人员,规定筹饷章程和奖励条例,以及介绍了当时与两广军队的联络情况。此外,1922年10月,古应芬与邓泽如、李文范、林树巍、林直勉等讨论讨陈驻港办事处条例,议定设立一处三科。其中,处长推选身在上海的胡汉民遥领;第一科主任由古应芬担任,负责与各方的联络工作;第二科主任由林直勉担任,负责军事范围的业务联络;第三科主任由邓泽如担任,负责经济的运动与收支业务。在此过程中,又出现一个新的插曲。1922年10月26日,孙中山任命邹鲁为大总统驻港特派员,全面主持调集各军讨伐陈炯明事宜,同时任命邓泽如为理财员,协助邹鲁。在这一任命的次日,古应芬致电孙中山,提出“内部能包容一切,方易处事,芬非其手,但愿以个人为党尽力接洽,各事仍继续进行,惟乞准予辞退。”何以邹鲁刚被任命,古应芬即提出辞职?所谓“内部能包容一切,方易处事”所指为何?有待进一步考证。
前辈学者留意到,1922年11月30日,邓泽如、胡毅生、林直勉、林树巍等联名上书孙中山,批评古应芬在港联络讨陈的工作存在诸多处置不当之处,尤其是与邹鲁不相协调,建议将其调离香港。收到报告后,孙中山曾致电古应芬,提出“款当用于最紧要处”,隐含批评之意,古应芬也有复电辩解。孙中山究竟是否因此将古应芬调离讨陈工作,目前尚无史料确证。跳出当事人的是非之争,这两份文献恰可进一步了解古应芬接受孙中山派遣、在港讨陈的工作情况。
邓泽如等人指出,“滇军日来稍有反响,因映波、左丞(“映波”系杨蓁之字,“左丞”即张左丞,时均系滇军将领——引者注)不满于古之处置,谓此间无人才。”古应芬辩解道,“省币万元当时杨希闵未下,彼辈函告先生,并在港煽惑各同志,均以此藉口,今杨已开战,彼辈又将何说?”正反两方面意见,都是围绕古应芬联络滇军问题,皆可说明古应芬实际参与联络滇军无疑。邓泽如等批评古应芬称,广西的两位营长,一次亲至香港、一次函达,希望能给予军费支持,邹鲁竭力筹集,仍感拮据,且认为时机未到,暂未给予;而“香芹忽于此时密使邓江携款五千赴梧径发,发之者固未得要领,受之者更莫名其妙。其处置之糊涂,实堪痛恨者”。另外,在联络广东民军方面,邓泽如等指出,黄明堂率部在高明活动,邓等担心其力量不足,遂派遣薛岳、叶挺、陆志云等分途赴高明予以协助。之后,黄明堂退出高明,薛岳等带领电白县县长、义军首领到香港,希望解决经费问题。邓泽如等感到经济拮据,且时机尚不成熟,因而没有答应。不料,“古湘芹于前六日忽径邀其代表到寓,遽给三千元,不示用途,不指定动作。……薛等见信用已失,事权不专,遂愤而去,其同事之前警卫团长亦相率往澳,此间又少数健者矣。”对此,古应芬解释说,“谓以筹来之款赞助军民〔民军〕。此殆即先生来电所谓款当用于最要处者。从前已报之帐,有某款系用于民军,先生阅之不难了然。”这又是古应芬参与联络广西和广东民军以及实际参与款项管理的确证。
无论孙中山是否决定将古调离香港,都没有失去对古的信任,也没有让古应芬完全脱离广东军事工作的联络和组织。相反,在广东的同志也并非都如邓泽如等报告中所言般决不相能。1923年1月15日,陈炯明部被逐出广州,各路驱陈力量一致电邀孙中山南下主持局面,但旋即有1月26日桂系将领沈鸿英制造“江防事变”,导致广州局势再度出现剧变。孙中山立即中止返粤计划,并命令在粤同志召集各部,平定沈鸿英变乱。在此之后近半年时间,古应芬受孙中山派遣,主持广东西江流域平定沈鸿英叛军的军事,成为孙中山巩固革命政权的方面大员。
“江防事变”发生之后,古应芬与邓泽如、邹鲁、林直勉、胡汉民等,遵照孙中山的指示,在香港密议对应策略。古应芬指出:“滇桂军已经占据广州,许崇智的粤军仍未回粤,而惠潮梅一带及琼崖各地仍为陈炯明、邓本殷所割据,唯有五邑一带可以设法立足,特别是江门一地,为西江咽喉,可驻扎海军,如能在江门设立大本营,以策划指挥,可伺机收复广州。”该议得到胡汉民等人的赞成。随后,胡汉民遵照孙中山之意,任命古应芬与程潜等五人为大本营驻江门办事处主任。面对平叛联军的压力,沈鸿英致电孙中山,表示服从孙中山命令,请孙回粤主持局面。1923年2月12日,孙中山复函加以饬勉。2月21日,孙中山抵达广州,并于3月2日设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就任中华民国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重新划定在粤各军的防地,命沈鸿英“着将所率全部移驻肇庆,并西江北岸,上至梧州各地方,择要防守,所遗北江一带防地,着滇军总司令杨希闵迅即派队接防。”孙中山这一安排,目的在于将沈鸿英的势力迁出广州近郊,解除其对广州的威胁。与此同时,为应对沈鸿英再次反复,孙中山还做了相应的军事部署,4月2日委任古应芬为大本营驻江门办事处全权主任,命令“所有留驻江门水陆各军队,概归其节制、调遣”。4月13日,孙中山再次训令大本营军政部长程潜、古应芬和广东讨贼军第四军军长梁鸿楷,“广东讨贼军第一师师长李济深所部及中央直辖第四独立旅张振武部、现驻新兴第一独立旅余六吉所部,均归广东讨贼军第四军军长梁鸿楷指挥,仍遵照前令,由大本营驻江门办事处全权主任古应芬节制、调遣。”不出孙中山所料,4月16日,沈鸿英宣布就任北京政府任命的广东都督之职,公然要求孙中山下野,再次叛变。孙中山发布命令,褫夺沈鸿英桂军总司令职,命令杨希闵、许崇智、刘震寰、古应芬等出师剿灭。同日及次日,孙中山先后五次致电古应芬,令其速派江门军队前来广州,投入白云山、石井等地作战,“以期迅速破敌”,“一鼓而灭敌”。经过三日战斗,沈鸿英叛军被击败,退至韶关,省城危机解除。从战事后孙中山嘉奖前线作战将士的命令来看,古应芬所部没有来得及投入广州的战事。但古应芬指挥所部仍在肇庆作战中取得重要战果,经过十余日战斗,5月18日将沈鸿英部占据的肇庆城攻克,解除敌对西江领域的军事威胁。收到古应芬的报告后,孙中山十分欣喜,当日即特电嘉奖。随后,孙中山致电古应芬、魏邦平、梁鸿楷、李济深等西江主要将领,要求“我军应于粤边暂取守势,以待桂人之觉悟”。对于古应芬在这段历史中的作用,胡汉民评价道:“江防会议之变,我冒了绝大的风险,更知道非彻底将叛军肃清,无从保障革命策源地的安全。当时古先生非常感慨兴奋,毅然以此责自任,立刻到江门集中海陆各军,以应急缓。等到沈鸿英公然叛逆,不能得志省垣,退到江西〔西江〕时,就由古先生一人筹划,将沈军击溃,并用第一师镇驻梧州,打通两广。”
在攻克肇庆之前的1923年5月7日,孙中山已任命廖仲恺出任广东省长。廖急切希望古应芬回广州协助办理政务。5月17日,廖仲恺任命古应芬为广东政务厅长;21日,孙中山又以陆海军大元帅的名义发布同样任命。但古应芬未能即刻返回广州任职,孙中山仍派他督办西江筹饷事宜。6月上旬,古应芬为了切断广西叛军的交通,两次致电孙中山,要求设立西江船舶检查所,得到了孙中山的批准,宣布西江为戒严区域,并制定、颁布了《西江沿岸警备区临时戒严条例》《西江船舶检查所组织条例》《西江船舶检查所执行规则》等法令。古应芬结束在西江的军事活动是在1923年7月底。7月19日,孙中山特派李济深兼任西江善后督办;28日训令古应芬、李济深,“大本营驻江门办事处暨西江筹饷督办,着一并尅日裁撤。所有西江流域由梧州至江门以及八邑各处地方,一切善后事宜,应责成西江善后督办切实办理。”此后,孙中山还曾任命古应芬为西江善后委员,不过事权已集中于李济深,这一任命主要是为了工作之便利,给予名义,古应芬已不再亲至西江开展实际工作。
陆海军大本营建立后,除了面对来自桂系沈鸿英部的军事威胁外,更大的军事压力来自于东江的陈炯明部。1923年4、5月粉碎了沈鸿英攻占广州的军事企图后,孙中山立即要求西江诸将对广西持守势,结束东西两线作战的被动局面,将军事重心移至东江流域。古应芬随即辅佐孙中山东江讨陈军务,成为孙中山身边最重要的助手之一。
对于古应芬在西江的军事工作,孙中山无疑是满意的。1923年8月15日,即古应芬解除大本营驻江门办事处全权主任暨西江筹饷督办之后不久,孙中山即委任他为大本营行营秘书长,参与擘画东江战事。据古应芬自述,“应芬于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命随军,亲侍左右者八十余日”,见证了孙中山“不以溽暑而少息,亦不因挫折而见沮,其坚刚勇迈之气,求之于古,所未曾有”的精神。从东江佐治讨陈军务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古与孙的关系已经相当巩固。在此之前,虽然古应芬也担任过不少角色,但是成为孙中山大本营的行营秘书长,常伴左右,赞襄军务,非一般僚属可比。其间孙中山离开行营时,古应芬常代其负责联络事务,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特别是在东江前线巡查、督师这一时期,陪伴孙中山身边的人数很少,“行营编制简略,仅设秘书长一员、秘书一员、参谋、副官各四员、侦缉及侍卫军队百十名而已。”虽然前线的军事指挥员不少,如许崇智担任东路讨贼军总司令的职务,李烈钧担任大本营参谋长,而古应芬并非军事指挥人员,却始终伴随孙中山左右,所受之信任,及所起之作用,可见一斑。
在此期间,古应芬曾多次受孙中山之命,亲自协调援军,对于在粤客军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1923年8月底,讨陈前线军事陷入危机,讨陈军杨廷培部被陈炯明部属林虎等合围于博罗城,数日难以突围,而援军迟迟不到。孙中山派遣古应芬返回广州做军事动员,滇军将领蒋光亮表面允诺,却自食其言,拒不发兵。古应芬称,“芬生平遇人狂语者,未有逾蒋者也。”后来古应芬极为感慨地说:“民国十二年之初,以迄十四年中,粤之骄兵悍将,凡可以据产霸财、凌弱暴寡者,无一不至。……不然,陈氏(按指陈炯明,下同)仅以不盈一万之残卒,犹得肆虐于东江,积年不能破者,岂无故哉!溯之当时能用命者,惟有粤军,次则朱部(朱培德)。应调者,仅此而已。……他如范部(范石生)之骄悍,茶山之役,石龙之役,近郊之役,其功未尝不多,然破敌而不行穷追,殊使人不解其旨。刘(震寰)部之死守飞鹅岭,当惠城地雷爆发之际,逾两小时,不敢冲进,使敌人得以从容堵塞,其怯弱可哂。蒋(光亮)部则不独屡次抗命,在当时已有通敌形迹,于淡水龙岗,不交刃而遽退,足以证之。后以王秉钧之投敌,而益显。至如刘玉山、卢师谛两部,则等于儿戏。”
但是孙中山亲临东江督师讨陈的战事总体上是失败的。1923年11月13日,孙中山任命滇军总司令杨希闵为滇粤桂联军总指挥,在东江前线应对陈炯明所部,自己回广州集中精力于党务改组事宜。粤军许崇智因不满杨希闵担任联军总指挥,遭到孙中山的批评,愤而避居上海,廖仲恺随后也赴上海。古应芬在军事上襄助孙中山,到此事实上也告一段落。
东江战事失利,尤其是客军不能服从指挥,对孙中山刺激甚大,也使他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国民党组织纪律性、注入新鲜血液、建立自己的武装的重要性,因而坚定决心,迅速推进国民党改组事宜。鉴于古应芬是东江讨陈期间最为接近孙中山的政治助手,孙对地方军事势力的感受,及对国民党改组的期望,应与古的观感有许多关联之处。1923年10月6日,苏联顾问鲍罗廷抵达广州;10月16日,孙中山在大元帅府召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讨论改组事宜。会后不久,古应芬被孙中山任命为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之一,参与国民党改组筹备工作。孙中山任命的中央临时执行委员共九名,分别是胡汉民、林森、廖仲恺、邓泽如、杨庶堪、陈树人、孙科、吴铁城、谭平山,候补执行委员共五名,即汪精卫、李大钊、谢英伯、古应芬、许崇清。被孙中山任命为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是古应芬的一个重要政治台阶。他得以参与国民党的改组工作,显示了孙中山对他的高度信任,这也为他后来担任更加重要的职务打下了基础。
随着新资料的发掘和研究不断深入,越来越多隐身于伟人身影后的人物逐渐进入研究者视野。孙中山对于群伦的影响固然是主导的方面,而身边辅佐者之于领袖的意义,也应给予充分重视。信任从何而来?倚重从何体现?反向影响如何形成?是考察领袖与助手两者关系的重要方面。本文通过围绕古应芬与孙中山关系的重要事件,探讨在历史转折的关键节点,一个原本离孙中山革命中心稍远的人,如何迅速成为孙中山重要助手,借以为这种探讨提供一个典型个案。1922年“六一六”兵变前,古积极协调孙(中山)陈(炯明)关系,支持孙中山的北伐主张;兵变后,摒弃与陈炯明的私交,坚定支持孙中山,联络讨陈;1923年又先后在西江和东江流域组织、参与系列军事行动,协助孙中山巩固刚刚建立起来的陆海军大本营。对于古应芬个人而言,成功取得孙中山的信任,走进孙中山领导革命的中心,为他后来成为国民党党内要员奠定了基础;而古应芬在此过程中,也帮助和影响了孙中山,对孙中山政治上的转变发生了作用,也为后来国民党内政治格局的演变预埋了伏笔。
①参见叶曙明:《山河国运——近代中国的地方博弈》,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19页。
②目前有关古应芬的专题学术论著和论文很少,仅在其他有关人物或专题研究中有所涉及,且多集中于古氏在1931年蒋介石扣押胡汉民之后的活动,如金以林《国民党高层的派系政治——蒋介石“最高领袖”地位的确立》(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16年)、杨天石《“约法”之争与蒋介石软禁胡汉民事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等;有关古应芬的文献资料,主要有存粹学社绎注:《湘勤(古应芬)先生手书遗稿绎注》(香港: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刘心皇辑注:《张学良进关秘录——张汉卿先生九秩华诞纪念》(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0年)、李穗梅主编、李兴国等整理:《古应芬家藏未刊函电文稿辑释》(广州:广州出版社,2011年)等。
③前揭《湘勤先生(古应芬)手书遗稿绎注》,第138页。
⑤孙中山:《复郑螺生李源水函》(1914年9月8日)、《致邓泽如函》(1914年10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合编:《孙中山全集》第三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16~117、126~127页;吕芳上:《南洋侨界的卜式:邓泽如与辛亥革命(1906-1916)》,见廖建裕主编:《再读孙中山、南洋与辛亥革命》,新加坡:华裔馆、东南亚研究院,2011年,第241页。
⑥古应芬的回忆。据古应芬手书,原件藏于古应芬外孙克莱蒙先生(Clement C.Yang)处。
⑦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合编:《孙中山全集》第四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69、543页。
⑫ 段云章、倪俊明:《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增订本),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03~406页。
⑬《陈炯明巧电发表后之暗潮》,上海:《申报》,1921年9月18日,第11版。
⑭《本社专电》,上海:《民国日报》,1922年4月16日,第2版。
⑮《本社专电》,上海:《民国日报》,1922年4月18日,第2版。
⑯《本社专电》,上海:《民国日报》,1922年4月21日,第2版。
⑰《粤局内幕之又一说》,上海:《申报》,1922年4月18日,第10版。
⑱《续纪粤局危险之港讯》,上海:《申报》,1922年4月23日,第7版。
⑲《又有述陈炯明去职内幕之投函》,香港:《香港华字日报》,1922年4月28日,第2张3页。
⑳《国内专电》,上海:《申报》,1922年4月25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