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慕课的公安学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以广西警察学院侦查学概论课程为例

2020-03-12 12:38莫永成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公安课程教师

莫永成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9)

慕课是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育平台(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的简称[1]。它依托网络技术提供的学习工具和资源的多元选择,具有课程资源的大规模的公开性和优质性,学习方式的自主选择性和个性化的优势。其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给传统的教育观念、体制机制、教学模式带来了深刻影响,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慕课是加快高等教育与网络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高等教育信息化,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推广应用以慕课为代表的信息化教学模式,是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顺应创新公安院校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发展趋势,提高公安院校管理水平、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是打造一流公安高等院校的必要条件。

一、在公安学课程中开展慕课建设的意义

(一)顺应了信息时代公安教育教学发展的要求

在警务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当前公安机关迫切需要大批具备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能力的新型警务人才[2]。公安高等院校作为我国培养和输送高素质正规化公安专门人才的主阵地,应尽快融入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探索出一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符合公安人才培养要求、适应现代大学发展潮流的发展路径,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更多的高素质警务人才。网络信息时代,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将信息技术融入课程开设和教学全过程,充分借助信息化教育教学技术,在课程中引入慕课,实现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借助网络平台为众多学生提供有着丰富的在线互动学习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拓宽了学习的时空界限,为学生更加自由地学习提供了可能性。它可以促使公安类院校人才培养更具个性化、人性化、生动性和多样性。这样既符合互联网教育模式的改革要求,又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解决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师资队伍素质不强、学生视野狭窄等问题,有利于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

(二)符合公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公安学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紧扣实战,强调以能力为本位,培养学生具备胜任警察职业岗位的技能,解决公安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与危险的违法犯罪分子斗争并战而胜之的能力。公安院校践行“研、教、学、练、战、思”一体化,实行系统化、嵌入式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立足于人本主义教育理念,关注“为维护人类安全做准备”的职业教育目标。基于慕课的翻转课堂教学方法,能够实现以学为本,使教学内容更形象、直观,更吸引学生;学生在学到理论知识的同时,还可以增强分析、思考、研究问题的能力。利用慕课平台开展公安学课程教学改革,契合公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新时代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为探索公安院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有效可行的解决途径。

(三)为推进公安学专业课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在公安学课程中应用慕课助力教学,可充分发挥慕课平台应用形式多元化的作用,推进课程建设改革创新。首先,慕课倡导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利于培养学习者的创新性、批判性思维,能有效改变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现象。其次,慕课依托的学习网站为存储与展示海量的多样性、交互性资源提供了平台。教师可借助动画、视频引出问题,用多元化的信息化手段来突出重点问题,解决难点问题,将枯燥的内容生动化,扁平的内容立体化,复杂的内容简单化,抽象的内容形象化,不可视的内容直观化。再次,慕课平台附带的课程后台数据管理、课程数据统计、学生成绩管理等模块,有助于科学规范学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最后,慕课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具有讨论与互动、课堂答疑、小组讨论、作业考核等功能,搭建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有利于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全面记录考核过程,实现过程与结果考核的平衡。

二、公安学课程开展慕课建设的内容

(一)结合课程定位与目标,开展课程分析、分解教学单元,设计课程体系

根据课程的定位与教学目标、学习需求、学习者特征,对教学单元进行分析与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是课程建设首先要考虑的内容。侦查学概论以侦查学的基础理论作为研究对象,是学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和其他公安工作所需基本技能的核心课程,是除侦查学之外公安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属于必修课。侦查学规划教材中分为5个模块25章的教学内容,比较于其他课程是相对庞杂的。在总共60个课时的教学中,既要学习庞大、丰富的侦查学知识,又要实践侦查活动,在教学安排上难免显得捉襟见肘。另外,侦查学理论与技战法紧随着犯罪形势的变化而更新,现有教材是2014年出版的,虽然只出版了几年,但因循了传统的侦查知识构架与教学设计,所以无论是在知识还是在理念上都已落后于行业的发展。教材知识陈旧与侦查学理论和实践日益更新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公安院校本科教育的创新发展,更不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我们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能力培养规律,创新课程结构设计,突破传统的课程体系结构,跳出传统的教学大纲,将网络信息化的教学新元素融入课程设计之中。在保持课程体系结构脉络清晰的同时,对课程体系的知识点以及知识点来源进行设计与选择,按照公安业务的任务顺序,合理编排课程,把课程划分成相对独立又互相关联的若干教学单元,以问题为导向,精选知识点,将知识点化整为零,重新整合,整理、分析碎片化知识点间的联系、顺序,整合为30个章节,每个章节的知识点讲解8~10分钟。另外,通过问题的设计,拓展学习的知识面和学习视野,实现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有机衔接,并配套建设测试题与作业,确保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可以进行良好互动,及时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有效检验学习效果。

(二)基于学生的需求,精心选择课程内容

在各种新技术手段犯罪不断出现的同时,大量的新技术、新方法也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应用,这对担负打击和预防犯罪重任的侦查人员提出了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更严格的要求,也对公安院校培养专门人才提出了新的挑战。进行课程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精选知识点进行教学。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选择课程内容。

1.课程思政与专业知识相融合

我们秉承“德才育人、忠勇铸魂”的校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于专业理论知识中,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职业意识,以培养有坚定政治信念、扎实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忠诚卫士、合格的专业人才。

2.基础性与前沿性相结合

侦查学概论是公安学的专业基础课,以侦查学的基础理论作为研究对象,培养学生的侦查思维和提高相应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侦查专业知识的兴趣,从而使学生充分认识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培养其从事侦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一方面,精选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注重从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出发,促进学生基础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方面,结合案例应用、知识拓展,在教学内容中融入学科前沿专题和热点问题等内容,使得教学内容紧跟行业动态发展。两者结合形成脉络清晰的教学大纲和知识点清单。

3.理论性与实践性相契合

侦查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型学科,建立于侦查实践的基础之上,其阐述的理论知识,来源于实践,根植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服务于实践。因此,在选择授课内容时,既要有理论提示,又要有操作要点,避免纯理论教学,注重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思维能力。

(三)组建团队制作开发教学视频,丰富与完善在线教学资源

线上教学视频是慕课的主要载体,承载与浓缩了整门课程的精华,也是联接线下教学与其他教学资源的纽带。教学视频的质量决定了课程建设水平的高低。因此要求教学团队在精心选择课程内容,构建完整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元素来展示呈献教学内容。课程建设团队由专业教师团队与技术顾问组成。专业教师团队负责课程大纲教学设计、撰写脚本、主讲视频、提供教学资源、组织翻转课堂教学讨论、在线答疑、批阅作业、整理分析平台数据、学生评价与反馈。技术顾问负责视频拍摄与后期制作、课程上线、平台维护与技术支持[3]。

(四)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课程教学模式

公安学专业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警务人才,强调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能运用知识进行创新性实践,培养创新思维和提高实践能力。在课堂建设上,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慕课教学平台的优势,探索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实施翻转课堂的课程教学方法,按照“慕课自学——提出问题——课堂解惑——理论引导——实践操作——课后探究”的思路,构建起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课程教学模式。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动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

(五)研究教学设计

翻转课堂的课程教学模式对教学设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倡导创设问题情境、支持协作探究、开展会话交流。授课形式从简单的线性流程演化为复杂的开放系统,倡导教学设计要创设条件使得学生能够对所呈现的教学内容做出适当的反应并强化反馈。授课内容从以知识传递为主到以支持开展学习活动为主。关注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有效的沟通机制,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创设问题情境、提供外部信息资源和智力支持[4]。

在教学设计上,应考虑贯彻“形象+科学”的设计观念。借助慕课平台,教师能够充分利用在线视频、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展示各种教学资源,精心选择教学内容,创设一定的案例情境,让学生有多种机会在不同情境下去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以侦查学概论课程中的立案章节为例,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根据初查的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涉及对立案条件的学习、理解与运用。虽然只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就能立案,但在实践工作中,会出现多种复杂情形,有可能影响执法者对立案条件的把握与判断。这要求教师在关注教什么、怎么教的基础上,善于创设情境,将可能出现的演变预设在情境中。当然,一个案例难以涵盖所有情形,因此,如何妥善解决有限的教学时间与庞杂的教学内容之间的矛盾,是进行教学设计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六)研究学习管理与评价考核机制

慕课有其独特的学习方式,需要学生自主完成观看线上教学视频,参与课堂讨论,完成测试与作业,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等一系列教学活动,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主动性与自制力。因此,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考核机制是使学生完成课程学习,确保教学质量的必要保障。要研究依托教学运行平台,建立课程结束后的课后测试、后台数据管理、课程数据统计和学生成绩管理模块。引导学生在遵守警务化管理的前提下,安排和控制好自己的学习进度和节奏,使学生能够及时有效地参与线上和线下的讨论,解决高退出率、低通过率问题以及学习过程中的诚信问题。这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实践应用效果

(一)初步实现了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转变

公安学课程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紧密结合,以侦查学概论课程为例,该课程以侦查学的基础理论为研究对象,在理论学习上,要求学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刑事案件的结构要素、发案规律和刑事犯罪的现状和趋势,熟悉侦查管理和主要工作机制,掌握侦查程序、步骤、措施的基本理论知识。在技能上,要求学生具有灵活运用侦查措施应对各类常见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能力,运用侦查思维发现线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建立全案证据体系的能力。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侦查行为。根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先有犯罪行为,后有侦查行为。因此,研究侦查行为的侦查学理论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教学活动中,如果运用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学生只是被动接受教师预设的理论知识与案例,不利于将知识融会贯通应用于对新型犯罪行为的侦查,也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养成,主动学习也受到了制约。尽管多媒体、网络技术、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发展丰富了教学方法,改善了教学技术,但仍然没有改变单一的“传递—接受式”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处于被动学习地位的本质。

此次教学改革,我们在公安专业基础课程中利用慕课平台尝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将传统教学流程中的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两个部分进行颠倒,要求学生课前通过观看教学视频、在线学习等方式自主获取事实性、概念性的基础知识,然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在线下课堂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活动。课后,教师辅助开展有针对性的测试、讨论、答疑等活动。教师的教学重心,从讲授理论知识、分析讲解案例向创设案件场景,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主动分析、应用、评价,开展创造类的高阶认知训练。在立案环节的教学中,教师设计了涉嫌网络诈骗行为的案例,在教学资源中只展示受理案件的事实与初查获得的调查结果。学生根据事先学习的理论知识与教师提供的线索,分析研究受理案件后,如果发生不同的情况,案件可能演变发展的方向。学生接受任务后,分组讨论,进行推演。网络诈骗案件属于新型犯罪,有其独有的案件构成要素,虽然教材中没有对此类案件进行讲解的内容,教师也没有讲授更多的理论知识和展示案例,但从教学实践看,学生经过自主研究学习,能够基于案件事实罗列出不同情境下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或者需要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多种情况。学生提交的学习成果与教师预期的目标基本相符。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效解决了知识内化的问题,促进了学生学习效率和效果的提升,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初步实现了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转变。

(二)促进了从“教”为中心向“学”为中心的转移

借助慕课平台,教师得以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创设出不同类型的教学情境,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案例库等教学媒介不再是帮助教师传授知识的手段和方法,而是用来创设情境、协作学习和会话交流,即作为学生主动学习、协作探索的认知工具[5]。例如在“侦查措施—搜查”的学习环节中,教师选取了一个实施公开搜查的真实案例来创设情境,将案例的背景、来源及受理、立案情况在慕课教学平台展示。教师向学生抛出问题后,不再讲解相关的知识、理论与解决的方法,仅提示可能会用哪些方面的知识,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相关的学习资料,行业专家在解决类似问题时的逻辑思路等。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信息,采取自行探究或者小组协作的方式,开展探索、研究与学习,经过主动学习后,列出查询、收集到的资料和知识要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得出学习的结论。最后,教师组织学生开展交流与讨论,对各学习小组提出的观点进行补充、修正与点评,从而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强化技能、提升素养。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教师仍然要履行“教”的职责,但“教”的重点不再是研究如何讲解知识和改进讲授知识的方法,而是组织教学活动,指明学习方向,帮助并促进学生达成学习目标。

从该单元的教学实践看,教学班所划分的5个学习小组均能完成学习任务,其中有两个小组不仅提出了解决应对公开搜查的实施方案,还能推演出若干特殊情形下案件的发展方向与解决对策。虽然只有不到半数的小组能够在不同情境下运用他们所学的知识,实现知识的外化,但也体现出该教学模式能够充分地为学生培养首创精神提供平台。学生能利用自己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有关经验去同化和索引当前学习到的新知识,从而赋予新知识以某种意义。如果原有经验不能同化新知识,则要引起“顺应”过程,即对原有认知结构进行改造与重组。从实质上促进了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

(三)推进了线上与线下教学方式的融合,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基本形成

首批上线的侦查学概论慕课,约有20个教学视频,涵盖侦查学体系的主要环节,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应用知识与个案侦查等内容。视频由案例导入、基础知识与应用、拓展问题、课后思考与练习等若干部分组成。案例根据公安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件改编,基础知识对应教材的理论要点,拓展问题与当前学术前沿、行业热点密切结合。通过课后思考与练习,创建线上与线下教学的连接。此外,慕课平台上加载了案例集、课件、参考文献与书籍等辅助教学资源。鉴于公安学课程的特点,我们将侦查学概论慕课定位为线下课程的辅助教学手段、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的依托与抓手。教师在教学平台上创建教学班后,要求学生在线下授课前观看完教学视频,并阅读相关辅助教学材料。在线下的教学活动中,教师承接视频中提出的思考问题或练习题,以多媒体或讲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本知识单元的案例情境,然后组织与引导学生全面深入地查询资料、理清学习思路、自主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案。教师在各学习小组展示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点评与指导,提出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措施与学习的方向,帮助学生强化贯通知识与能力结构,以自学、助学双向互补,提升教学效果。通过数次教学磨合后,学生基本适应了讨论式、探究式学习的模式,能够在线下教学前完成线上教学的自主学习。在线下课堂教学中,教师每次都采取随机分组的方式,让小组成员任意组合,由临时指定的组长来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责,从而提高组员的参与率;代表小组发言的同学能够系统梳理与本教学单元相关的理论知识,结合自己查阅资料的情况,提交解决的方案,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教师预设的教学任务。线上与线下教学的融合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问题与展望

从教学实践反馈的情况看,侦查学概论课程借助慕课平台,丰富了教学内容,改善了教学技术,较好地激发了学生的热情与兴趣,引导学生在课堂上继续深入学习,基本做到了慕课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但是,我们也应正视慕课教学特点与公安教育领域特殊性之间的冲突。首先,慕课教学平台特有的支持“学习者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泛在化混合学习新环境、新模式”[6]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之间的矛盾。需要解决在遵守警务化管理的前提下,如何保障学生具有自主、灵活的学习时间,安排和控制好自己的学习进度和节奏,能够及时有效地参与线上教学的问题。其次,慕课具有的大规模、在线性、开放性的特点与公安教育的教学内容不公开、密闭性之间的冲突。如何把握线上教学内容的开放程度,是研究者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最后,课程共享问题。受教学内容敏感性的制约,公安学慕课目前仅在校内网络运行,受众面较窄。如何在公安高校中实现课程共享,建立跨校际在线开放课程学分互认机制,是下一步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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