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得团
(西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70)
提要: 萌芽肇始于三皇五帝,社会化蔓延滋长自西周,体例格式成型于魏晋的中华家训,历经数千年传承不坠,与古代社会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和“以文化人”的中华传统文化精神浑然一体,常态而普适化为中国人家庭育人的生活样法。家训立意追求的齐家教子观念和“治国、平天下”大同社会治世理想,经过中国人的承传接续和提炼醇化,最终积淀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华家训文化。不论是盛世述华章,还是乱世求生存,通行于我国古代社会的家训文化,无不集中反映着社会精英先知般的哲思体悟与计从长远的育人家教实践。中华家训及其文化生态数千年繁盛不衰的根本原因,不仅在于家训及其训教生活对中国人成人成才的现实意义,还在于家训文化的传承创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普及价值。作为文化的传人,我国古代先民始终聚焦对人的精神塑造和人格涵养,致力于通过家训、族规、家学、乡贤士绅和乡规民约等民间大众化的家庭德育范式,不断实现育民新人目标的同时,成功地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家训文化的社会化演讲之路。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选择,决定因素绝不在于人们的主观好恶,而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水到渠成与自然而然的生活需要。中华民族选择家训文化,除了人们倾心于古代社会家国同构的治世理想外,本质上是人类所能做出的最合乎理性的大众抉择,将这一选择代代传承和长期坚持下去,便在客观上实现了对本民族所选择或创造的中华家训文化的社会化推衍。纵观历史,中华家训及其文化发展,自古及今,走出了一条自上而下、由少到多,从贵及贱、由家到国的社会化传承发展道路[1]。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选择与传承普及模式,不仅成功地熏育出一代代贤子孙,而且在传播中华传统文化方面,与圣王贤哲所主导的“我注六经、六经注我”文化演进理路一道,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无比自信的民间大众传承创新家训文化的中国道路。
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家训的产生是以家庭的存续为前提的。我国历史上具有独立和完整意义的父权制家庭产生于古老的黄帝时期,从此开始有“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配之合”①。也开始有了较为正式的家庭教育,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家训,正是在帝位禅让制度中初现端倪的[2]。《史记》所述五帝治国传世的史实,着墨最多且沿袭脉络最为清晰的,显然是对帝位禅让的描述。因为在人类发展的早期阶段,为了满足氏族部落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用一个什么样的选任标准确定继位者,不仅是禅让制的关键与核心,也是古代华夏民族大家庭选育有德后辈的众望所归。不论是黄帝传位、尧对舜的考察锻炼,还是舜对禹的选育训导,表面上看是通过遴选来确定德才兼备的一族之主,事实上作为氏族或家族内部最为重大的人事安排,在当时的皇族家庭中已然存在的是长上对晚辈、尊者对卑幼的期望与训导,其目标分明是通过昭示皇帝家族选人用人的标准来教育子孙后辈如何成人成王成圣。“帝尧者,放勋。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富而不骄,贵而不舒。黄收纯衣,彤车乘白马。能明驯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3]透过史料,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这一时期的家训虽然指向选育皇位继任者标准,但实为昭明百姓、合和万国之训,鲜活地表现为君王对广大子民的以身垂范和无言德教。不难想象,在一个根本不存在向上向善向学教化的氏族或部落内,会无端产生明确指向能力、德行和人格的高水平家国治权传位标准。
从人类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分析,为子孙谋求福报是人之常情,如果说古代华夏民族的氏族首领选择继位者的个人意愿,指向能力超常和德行高尚等育民新人标准,并且在事实上做到了从同宗后辈中选择那些经过长期考验,既符合自己主观愿望,又能以德服众的人来继承皇位,让其成为继续主宰本氏族部落的君王,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氏族首领,在以自己的意愿和目标指向为标准,坚持选人用人的同时,定然会对自己的家人和同族后代计从长远而苦口婆心的施教于日常。
“夏传子,家天下。”自从禹王把帝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启,中国古代社会便进入了第一个世袭制阶级统治时代,从此家国一体、家国同构,天下归夏后氏一个家族主宰。由于年代久远和文化传承条件所限,先秦时期可考的家训资料和实物甚少。但是,从《史记》《尚书》《礼记》和“清华简”等古籍史料可以清楚地看到,大禹不仅奠定了九州太平治世,使得家训真正植根于家庭这一血亲宗法关系的自然沃土,成长于族训这一人为而自然的国教政治环境之中;而且大禹还以广为民众效法的治水圣王身份,为后世子孙树立了学习效法的家长榜样,开启了我国古代阶级统治社会中父权制家庭家训的新纪元。“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为人上者,奈何不敬。”[4]我们惋惜大禹子孙未能继承和弘扬祖德而致“其终不令”的同时,透过简短的《五子之歌》,不难看出大禹不仅胸怀天下为了百姓苍生念兹在兹、日夜辛劳,而且很善于训导子孙如何修身处世、长保家国。
灭夏建商后施行仁政而德化众生的商君成汤,与“其后分封”的奴隶主贵族一起,为满足部族统治需要,不仅建立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等国家力量、制订严苛而细致的律法制度管理民众,而且特别注意教育训导皇权继位者顺承祖训,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了我国早期家训文化。四百多年后,小邦周灭大邦商的历史成就与主仆地位的变故,使西周早期统治者在感受成功喜悦的同时,更让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废黜殷祀的周代开国元勋们惊惧怵惕。为了回答“恶有藏之约、行之行,万世可以为子孙常者乎”[5]这一重大问题,周武王“惕若恐惧,退而为戒书”,制作了很多既能自戒自勉、又能教育家人臣子的训教铭文,并分别将其置于楹柱门窗、座席和凭几四角,安放在铜镜和盥洗用具周围,铭刻在手杖祭器、腰带鞋子、刀剑弓矛等所有不经意便能看到和触摸到的器物上,以时时警示和教育自己,劝勉后世子孙和身边的卿士权贵,不可放松自警修身,努力做到以德配天。
由于上古三代的家国结构完全未分,当时社会的家训文本和训教活动仅存于帝王之家。然而,正是有皇朝天子的亲力亲为,在我国中古社会开始流传广泛的家训及其文化,才保证了其源流的纯正与一贯,赋予了中华家训社会化演进的文化价值。虽年代久远,我们客观上存在着对上古先民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知之甚少的遗憾和局限,但是通过有限的文字和实物史料,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上古先民口耳相传的中华家训文化基因,不论是祖述尧舜等先辈遗志、开天立极探究天人之合,还是通家训文化古今流变,那些让人明道和教化新民的训育目标指向都是非常鲜明而一贯的。其中,记载着我国上古三代历史的记言体古文《尚书》,所载内容与《史记》所述互相印证,立言立教与立身立德的文化意义,以及教育后辈成人的道德用心非常显见,其目标指向教诫训育和范导劝勉的人文教化精神,早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最具人文特色和家国情怀、最能触动人类心灵和化育后人的思想精华,极具家训生发和传承的源头文化价值。
肇始于五帝,产生于西周的家训,经过春秋战国时期诸子思想的碰撞、提炼和增华,经过诸如孔子“过庭之训”“孟母三迁”和荀子“劝学”等百家训教的实践生成与理论阐发,不仅让儒家提倡推崇的“仁义礼智信”等礼教思想很快为世人所普遍接受与认同,而且为立意治家教子的家训生发提供了道德规范和思想基础。汉代政治构造采用的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的管理体制,不仅促进了家族的繁荣和众多小家庭的产生,而且在民人出仕和选官任职方面的察举制,催生了以德育著称的家训及其训教生活的繁荣与发展。经历了社会长期战乱纷争和动荡不安状态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当朝统治者包括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的士族名门非常重视对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宗族等伦理道德关系的建设与维护,专门制作家训并花大力气教育家人后嗣修身处世,以持守祖业不坠于世。如此竞相砥砺和效仿的结果,使得家训理论不断完善,家训实践形式臻于完备。其中,在中华家训文化史上最著名的《颜氏家训》就产生于南北朝时期。“古今家训,以此为祖;……六朝颜之推家法最正,相传最远。……这一则由于儒家的大肆宣传,再则由于佛教徒的广为征引,三则由于颜氏后裔的多次翻刻。于是泛滥书林,充斥人寰,由近及远,争相矜式。”[6]可见,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首先得益于家训理念很好地契合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华文化精神,并得到了儒家的大肆宣传;其次在于家训立意治家教子的目标选择,恰切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并受到佛教徒的广泛征引;最后表征着家训教诫训育成效的,便是以颜氏后裔为代表的家长们对《颜氏家训》的尊崇坚守与不断翻刻重刊,让家训专书“泛滥书林,充斥人寰”。这一家训及其生活现象表征着我国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华家训文化所经历的自上而下、由世家大族和少数先哲独有,向民间大众传播弥散的社会化发展历史进路。
在过去数千年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家训作为中国古代最具特色的民间大众教育形式,是中华传统文化体系当中最重要和最鲜活的组成部分。值得肯定的是,代表俗文化的家训和以儒学典籍为代表的社会主流思想,之所以能够在教育新人和教化民众方面殊途而同归,并且家训还以更加接地气的独到方式推动了社会主流文化的社会化,最根本的决定因素便是中国古代社会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安排。按照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揭示的历史发展脉络,对于今天极具参照价值的个体家庭或核心家庭,其起源与发展大体经历了母系氏族或母系大家族、父系氏族或父系大家族两个漫长的演进时期。不同于西方民族,作为人类繁衍生息的社会化组织,中国人最早建立起来的家是小小国,国家的起源和家庭一样,同为人类社会政治构造的历史演化结果。
一方面,家从来都不是仅仅维持和保有人类基本生存条件的物质载体,家存在的意义也不仅仅在于繁育和生产出人类发展所需的人口资源,正如家最初是用来祭祀祖先或供族人集会所用的房屋一样,受人的文化特性所决定,家的存在与发展变化,一开始就以其厚重的文化内涵表征着家本来就是人类文明的历史累积和社会化成果。所以,从文化意义上讲,家不仅是男女同处一个屋檐下的生活构造,而是包括眷属畜禽在内的共同生活实体。从社会组织角度看,家不仅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场所,而且家本来就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文化单位。“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7]正是明于家的这一社会本质属性,中国人非常重视齐家之道,不仅勤劳节俭地建设着自己美好的家园,而且让统治者自觉以天下为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诸掌。……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日严祗敬六德,亮采有邦,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在官”[8]。人们在不断创造致富和持守家庭经验的同时,还不遗余力地践行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治世理想。
另一方面,我国古代的国家及其政治制度大多不是阶级对抗的产物,而是出于合和民族内部阶层矛盾与对立需要,直接从氏族结构中逐渐分化完善起来的。与西方国家的产生与发展所不同的是,它本来就产生于氏族、胞族、部落和部落联盟式家庭,并且和家一起建构而成。因此,中国古代社会的“家国同构”政治制度,本质上是父系氏族内部各阶层冲突力量与斗争选择的结果,而非西方式革命建构或民主权利让渡的契约构造。与此相适应,家训及其训教活动的起伏盛衰,虽然路径完全不同于官学,但是同样受制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建设与发展需要。透过颜氏后裔颜嗣慎在明万历甲戌年间重刊《颜氏家训》的序跋,从其述及家训产生与繁盛的原因当中,可见一斑。“盖古郅隆之世,自国都以及乡遂,靡不建学,为之立官师、辨时物、布功令,故民生不见异物,而胥抵于善。彼其教之国者,已粲然详备。当是时,家非无教,无所用其教也。迨夫王路陵夷,礼教残缺,悖德覆行者,接踵于世,于是家为之亲者,恐恐然虑教勅之亡素,其后人或纳于邪也,始叮咛饬诫,而家训所由作也。”[6]正是忠于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坚信有国才有家,因而主动为国分忧,自觉制作家训教诫家人子弟,坚持训教于家而成教于国。
中国是世界上农业发展最早也最充分的国家之一,早在仰韶文化时期,我国黄河中上游地区,就已经出现了以农耕为主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9]粮食作物的生产能力大大提升,基本实现了氏族部落内部生活的自足目标。周代以后,农耕生产继续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与农耕经济发展为内容的训教之词也相应地出现在家训教诫当中。如《尚书》便记载有周公以知稼穑之艰难教诫侄子成王的家训情景:“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虽然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技术还相当的原始和落后,但与这一自然农业经济相适应的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已经是以大小不同的部族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社会。从其家庭或家族集家国社会管理、生产生活安排等经济组织与政治架构于一体的复合功能角度看,恰恰是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决定了中国早期历史上有名的家训,大都产生和存续于具有较高社会地位或有较强经济基础的家族中,普通百姓家庭很少有成型或成文的家训。这一高下和有无的差别所产生的信息交流与训教模仿文化张力,正是家训及其文化社会化的驱动力量。
文化存续的社会现实基础,决定了中华家训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受制于自然经济条件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家族式家庭联邦,本来就是一个文化性质的存在,与社会生产的自给自足性质相一致,在官方正式学校教育能力相对不足的古代社会条件下,我国代出人才的任务便历史地转由家庭教育来承担,由此决定了治家教子的不可或缺。如果说家训从整齐门内与和睦乡邻这些侧面真实地反映了古代中国人的生产生活实际,那么将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者所设计和期望的、万千家庭应该拥有的生活方式统一起来,不仅是政治推动的任务,也是家训文化传播与社会化的现实需要。同时,中国传统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普及,无可辩驳地证明,当这种在自然经济的土壤中人为地培育成长起来的文化现象,被社会普及成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时,家训便现实地表现为中国人家庭生活的通行样法,制作和自觉应用家训、通过修身齐家实现治国平天下的人格塑造教育目标,就成为所有家庭生活的常态,也在客观上实现了家训文化的社会化。
人是社会性的文化存在,一个人只有认同他所处时代的社会文化,才有可能成功地在这种文化体系当中生存与发展下去,正是人的社会化需要推动了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0]不论什么人,在现实性上都是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所应当表现出来的存在状态,包括待人接物的态度和方式,无不是一个人活着就必须通过学习训练来解决和适应的社会课题。一个人成人的先决条件不在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发育,而在于其能否顺利融入其时的社会生产与交换关系当中,成功实现社会化从而使自己成为既定社会所需要和接纳的道德存在。在古代中国的家长眼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完全不具备认同和遵从社会文化的能力,必须对孩子倍加呵护,悉心施以教诲,否则便是“子不教,父之过。”这与今人的认识与判断并无二致,只是家训所教的内容,除了教导子女学习知识和掌握生活必要的技能外,重在教会后辈子孙修身处世和待人接物等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知识和规范。表面上看,家训教诫虽然关注进退洒扫和言谈举止等生活琐细,事实上家训的志趣是在洒扫应对其然,教之必有所以然也。因此,即便是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家长,也深知教育和培养子女长大后有出息的重要意义,哪怕处居于分散封闭的乡间农户,让子弟后嗣“入则孝,出则悌”,时刻不忘“昨日何生?今日何成?必念归厚,必念治生;日慎一日,完如金城。”②意在让子弟家人顺利实现社会化而自觉坚持施教于家,施教于日常。
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是中华民族“以文化人”德育精神的大众反映,其经世致用的教育思想助推着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一是家训文化数千年不衰的生命力,在于以儒学为基本内核的中华传统文化回答和解决育人新民这一人类基本问题时,始终站在以人为本的人学立场上,坚定人性可教的育人理念,坚持化民成俗和教人成德的实践理路,同“育民造士,国之根本”的官方正式教育机制殊途而同归,创立了一套以家训为主要形式的“化民成俗,不坠家风”的民间大众育人新民范式,有力地推动了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二是家训的繁盛与社会化推延,得益于开明帝王的倡导与传布。历代贤明君主不仅身体力行亲自制作家训教育后嗣王臣,而且不遗余力地向全民推广和传布家训,此上行下效之德风,赢得了全民齐家教子和修身养德家训的兴盛繁荣。三是以家训为载体和手段推动中华文化下嫁民间大众,体现了中国有识之士浓厚的家国情怀,以及重道义和勇担当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尊奉“人皆可以为尧舜”和“涂之人可以为禹”的平等施教理念庭训于家,成为家训及其文化社会化的广阔推进空域。四是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有赖于民间大众的实践与创造。普通民众出于长保家国的经世致用理想,自觉坚持以身垂范而勤于治家教子。“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亦已备矣。……吾今所以复为此者,非敢轨物范世也,业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11]经世致用的家训要略,无一不是从儒家文化精神出发,将奥雅难懂的传统文化要旨,通过处理一件件家庭琐细事务而滋蔓渗透到一家老小的头脑心田当中,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在家教育子女成人成圣的训教之路,实现了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
家训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系当中的大众瑰宝。家训及其文化的产生与发展,除了教育训导家人族众掌握文化知识和生产生活技能外,突出地表现为从人的灵魂深处强化道德培育的亲情感染作用,“我铭父母之教于灵台,与生俱生,与死俱死,而不忘者也。天高地下,日照月临,有违家训,雷其殛之!”③如此符咒誓言般的训育决心和态度,足以让每个中国人对家训刻骨铭心,从而自觉支撑起人们对家训这种重亲情有温度文化现象的自觉认同与尊崇,也体现着家训教诫作用的深刻与持久。
从文化的抽象意义看,家训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上层有识精英与基层民众在思想观念领域达成一致认识的重要媒介,家训文化将原本玄奥抽象的社会一般价值原则和道德规范渡向平民大众时,成功地架起了一座思想沟通与价值认同的文化桥梁,将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古代社会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润物无声地下嫁穿透到社会最底层平民农夫心田。同时,也以家训及其教诫活动的大众普及成功地实现了对以儒家思想为主脉的中华传统文化的社会化[12]。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看,中国古代的传统家训思想发端于五帝禅让皇位的育人和选任忧思;严格意义上的家训则成型于汉魏以后,教诫思想和社会流行的家训范本成熟于隋唐,民间普及与大众推广繁盛于宋元时代,家训及其文化的社会化程度最高的要数明清时期,到近现代则由盛转衰。从家训文化的演变路径看,中国传统家训由最初的帝王将相等少数贵族家庭生发成型,伴随着皇朝官府的推广,逐渐普世下行,最终滋蔓穿透进入寻常百姓之家。“至若号令之行,风教之出,先及于府,府以及州,州以及县,县及乡里。自上而下,由近及远。譬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④走了一条自上而下、由少到多、从家到国的传承发展道路。从家训的存续媒介和文化载体看,中华家训文化的物质载体,主要表现为一代代接续传承于万千家庭的家训文本,有的以家训、家范、家诫、家规、家言等相对规范的文本或典籍流传于世,有的以家谱、家乘、家传、宗谱、祠规等相对综合的物态传家宝存续在民间,有的以家语、格言、内训、遗言、家书等口语化形式传承于普通百姓人家,有的以先祖遗物、碑刻匾额、前辈英雄楷模、祖上功业大德等为训育子弟后嗣的精神象征而世代流芳,有的还以区域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历练出来的人生经验、造福一方的传世绝技、警醒世人的惨痛教训等为施教原型流传于普通大众。
与通行的政治分封、经济自足和文化自制的社会制度相一致,中国古代乡村社区的基本构成单位是村落,支撑村落的基本组织是家族,构成家族的基本单元是家庭。族与族之间相对孤立,村落之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以种田为生的人们世世代代处居于同一片土地,安土重迁、爱好和平,人口流动和迁徙不仅少见,而且常为无奈之举,甚至是生离死别。在这样一个名为村落实为家族的集体人口聚居环境中,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人,无不尽是他长时间频繁接触到的“熟人”,大家互相知道对方的生活和为人底细,各种社会关系特别是信用关系建立在相互熟知的人格担保和家(族)长名望基础之上;维持乡土社会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根据,主要由“礼俗”和“传统”等被人们习惯了的道德规范来保障。“礼并不靠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个人的敬畏感,使人服膺。”[13]这一礼俗和传统发挥作用的基础,本质上便是通行于中国乡土社会而极具约束力量的族规。
严格地讲,家训概念的提出和普及,是今人回望古代先民治家教子传统时,比照眼下自己的家庭组织而给予过去大家庭族规的学理性描述。实际上,由于家训的作用范围和适用力量超出了核心家庭,在现实中不得不用于规范同姓宗亲时,原来作用范围仅限于个体家庭的家训便历史地推延发展成了族规,其齐家和教诫的强制性特征,最终使族规这一原本基于亲情诱导的家训形式上升为家法。“齐以刀切物,使参差者就于一致也。家人恩胜之地,情多而义少,私易而公难,若人人遂其欲,势将无极。故古人以父母为严君,而家法要威如,盖对症之治也。”⑤可见,出于家族管理和育人的需求而由族规延展出来的家法,仍然是家训效力的强制性表现方式,族规之所以要对亲属子嗣动用家法课以重责,除了直接责罚和教训犯过族人外,还在于通过让广大族众都来参与裁断和见证处罚,实现训教警示广大同族宗亲的目的[14]。因此,族规的产生与繁盛,除了完全具备齐家教子的基本职能外,在皇权止于县的漫长古代社会,是族规维持着中国广袤的乡村社会秩序,当然也是家族演绎着训教子弟后嗣的家训文化。
绵延不绝的中国古代家学,一般指私塾、家塾、族学等家庭或家族建制性学校,其内涵包括家训家风、家传技艺等在内的一家学问、独门绝技或祖传秘方,以及流传在特定家庭或家族的学术和育人传统等。这一传统家训文化育人形式,成为中国古代对应于庙堂“官学”而长期存在,成为在更大的范围内承担着培育普通民人子弟成人成圣任务的民间“私学”。“周礼(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汉律: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九千字,乃得为吏。……春秋所以重世家,六朝所以重门第,唐宋以来,重家学、家训,不仅教其读书,实教其为人。”[15]与中国人道德立论的治学传统相一致,家学首先注重的是士人贤哲的气节和品行培育,在立身立言立德的人生三达德追求中,立身做人是第一要紧的,学还在其次。
家学肇始于上古时期世家大户的家训活动,勃兴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真正独立完善的家学制度,到东汉后期才逐渐成形。“盖自汉代学校制度废弛,博士传授之风气止息以后,学术中心移于家族。……公立学校之沦废,学术之中心移于家族,太学博士之传授变为家人父子之世业,所谓南北朝之家学是也。”[16]自此以降,在民间设学立馆教育子弟或传承祖业的家学便蔚然成风,成为贯穿整个中古近古时期独具特色的中国民间学术和家庭德育范式。家学兴盛的历史和现实缘由,在于其敦睦宗族和人才辈出的目标追求,与家训设教的价值指向有效呼应,因而将其看作家训文化社会化的鲜活范式,正当而恰切。因此,古代几乎所有的名门望族都置有家学,也留下了无数优秀的家训。从表面上看,家学兴于“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17]的亲情仁爱施教理念。实际上,家学“本诸心之性情,致谨于隐微显见之几,推诸中和位育之化,极之乎无声无臭,而后为至,盖家学之秘藏也”⑥。中国古代家学,不论是退隐官僚家族的“家学渊源”,还是崛起于俗学时艺的无源家传,有识家长均秉持学富五车而心无所放纵,追求圣贤心境和修身立德的价值指向,用一家之言,坚持成教于家。其一门族众子嗣幼承庭训,长而渊博,仁义礼智无不兼备,经史子集个个通晓,不仅造就出无数的大家贤哲,而且开辟了中华家训文化社会化发展的一条新路。
除原始蒙昧时期外,漫长的中国古代一直保持着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最基层的郡或县等国家政治机构往往设置在城郭。由于信息和交通闭塞,客观上存在着行政、司法甚至军队建设都与社会最底层的乡村社会治理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状况。“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⑦在我国数千年的乡村历史发展中,是那些通行于乡里的传统习俗和民间规矩,通过解决社会矛盾和协调乡民关系来维系着乡村的社会秩序,而实际执掌和落实这些乡村制度规范的主角,则是学高可以为师、身正足可为范的乡贤、士绅[18]。他们是“乡宦之家居者”,有的就是本土居家为官、有的经过长期做官告老还乡而家居故里、有的因为仕途多舛被罢官回乡,这些人不仅受过传统文化的长期熏陶,而且做官为人堪称楷模。
如果从环境成人的角度讲,可以将古代中国最基层的乡民划分为士绅与农民两种类型。农民世世代代耕种田地,直接从事以粮食为主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士绅则是未出仕的学者或少数受过良好教育的地主或财主,他们多以租地或货卖为业,生活富足,见多识广。士绅与农民在经济地位和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差别很大,士绅的社会影响和活动范围较农民更大,我们在批判封建地主阶层和财主盘剥贫苦百姓、自己不劳而食罪恶的同时,绝不能忽视他们在各自家族当中的地位和影响,以及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训育子弟和教化乡民的进步功绩。这些乡贤士绅们身居乡里,有落魄文人、书院山长、私人塾师,也有乡董术士、江湖郎中,所从事的职业多种多样,因为有一技之长或是在社会生活的某个领域有重要影响,事实上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成为百姓大众的为人楷模和行为表率。“这些数量相当可观的,不同职业的士人阶层逐渐渗透到民间,实际上就会将‘文明’的观念与规则,从城市推向乡村,从上层移至下层,从中心扩至边缘。”[19]这些地方精英成为中央和地方尤其是广袤乡村社会政治衔接的桥梁,既自上而下地在当地承担着许多管理协调和指引范导职责,又能够自下而上地代表地方和乡民的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中国古代社会,乡贤士绅们的家庭生活方式明显地影响着周围民众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他们的家训族规往往成为当地众人传抄的对象,其身行言动也成为乡民效仿的道德规范。
传统意义上的乡规民约,是我国古代先民们为了实现“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社会生活理想,立足于既有的地缘和血缘关系,由乡民大众自发制订出来,用以处理乡民之间特别是协调乡民个体与村社集体、家庭与家族,以及家族之间诸如生产、治安、民风礼俗、教育救济等各种公共关系和可能面临实际问题的制度规范及保障组织。从本质上讲,乡规民约虽然是一方乡民自治的制度化体现,其仍然是家训文化的社会化存在形式,对中国古代社会秩序的建构维护和民众教化发挥着深刻而广泛的基础性作用。因为在古代中国广袤的农村社会治理中,影响和实际作用发挥最大的当属“一里百家”的乡里组织,这一乡村社会治理制度,初步形成于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被官府正式确立为乡、亭、里三级社会组织建制,汉代大体上因袭秦制[20]。在我国先民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的广大乡村社区,为了满足协调解决那些超出了家庭、家族等家训调节范围而大量存在的乡民关系需求,在乡贤士绅们的积极倡导和地方官府的旌表传布下,通过乡民自律而自发的立约这一集体行为方式,自愿制订出了通行乡里且为广大乡民所普遍遵守的乡规民约。“我国聚族而居的传统,往往一村一乡就是一个家族,这样的地域关系便转化成了血缘关系,乡约也就有了家范的意义。”[21]家训及其文化在修身齐家与处世睦族等方面的精神理念和现实关照,为血缘关系日渐疏远但依然同处一地生产生活的乡民实现和谐自治,提供了自觉制订并自愿遵守乡规民约的心理基础。
从文化育人的理论角度分析,原本出自文化落后乡民群体的乡规民约,表面上看完全不具备社会普遍价值原则和道德观念的抽象性,其针对违约言行和出格现象的保障也缺乏强制力。事实上,由于自愿受约的乡民无一例外均置身于其生产生活的家族规范约束范围,而乡民立约原本就是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建立起的命运共同体,所以能够收到比官府强权和王法规范所建立的正式制度更显见的自律规范效果。中国古代统治者分明是看到了这一价值所在,才使乡规民约不仅被朝廷颁行认可,而且鼓励地方官府在此基础之上发展出一套相对完整的乡约组织和管理体系,成为民间道德教化的一种有效范式。
注 释:
①《经学通论·〈易经〉》。
②《韩诗外传·卷八》。
③《郑思肖集·中兴集二卷》。
④《日知录卷十三·部刺史》。
⑤(明)吕坤.《呻吟语卷一·内篇·礼集》。
⑥⑦《王阳明集补编·卷六·年谱附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