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丽星 何 静 唐碧波 杨永丽 吴茂青 何振华 付麟紫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湖北 武汉 430033)
复苏后综合征(PRS)又称心脏骤停后综合征(PCAS),是指心脏骤停后经过及时有效的心肺复苏(CPR),患者恢复自主循环(ROSC)后,心、脑等主要器官氧供代谢失衡,全身组织缺血再灌注损伤,继发全身炎症反应,进而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生存率低下的一系列病理生理过程[1]。多项基于美国国家CPR登记处数据库的研究显示,心跳呼吸骤停患者虽然ROSC率为47%,而出院率仅为18%,院内病死率高达63%[2],ICU 出院率更低至 15.5%[3],存活的病例存在不同程度的心、脑、肾等脏器功能不全,导致患者的生活质量低下[4]。目前关于PRS的治疗无特有并且针对性很强的治疗方法,治疗策略仍然是以优化血流动力学为基础的集束化治疗,一药一个靶点,应用的药物繁、杂,临床效果有限,不能达到脏器支持治疗的预期效果[5]。因此,ROSC后如何提高PRS患者预后意义重大。参附注射液具有回阳救逆、益气固脱等作用,已有多项研究表明其具有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改善微循环状态、保护重要脏器功能等效果[6]。本研究旨在通过观察参附注射液在PRS患者中的临床疗效,探讨其在PRS患者治疗中的价值及作用机制。现报告如下。
1.1 病例选择 纳入标准:发生心脏骤停经过CPR后自主循环恢复;年龄18~75岁;男女不限;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该实验方案由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排除标准:发生心脏骤停经过急诊心肺复苏后存活小于24 h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可能妊娠的妇女;明确的恶性肿瘤患者;经过开胸CPR者;由脑血管疾病导致心脏骤停患者;终末期心脏病患者;由肝、肾、肺以及免疫等慢性病致心脏骤停者;对参附注射液过敏患者;患者及家属依从性差以及CPR后患者家属放弃治疗者。
1.2 临床资料 选取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收治的CPR后ROSC超过24 h的住院患者89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41例与对照组48例。观察组男性21例,女性20例;年龄(49.36±15.33)岁;合并有心源性休克(心肌梗死、心律失常)14例,肺源性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重症哮喘)]8例,药物中毒(安眠药、农药)2例,严重创伤(车祸、跌落、刀刺伤)3例,电解质紊乱3例,脓毒症(重症肺炎、肠道感染、腹膜炎)4例,消化道出血2例,代谢功能障碍(糖尿病高糖、酮症、甲状腺危象)3例,窒息(溺水、痰窒息)2例;CRP次数(1.21±0.52)次,CPR时间(18.40±12.75)min。对照组男性26例,女性22例,年龄(52.30±16.19)岁,合并有心源性休克(心肌梗死、心律失常)19例,肺源性疾病(COPD、重症哮喘)10例,药物中毒(安眠药、农药)3例,严重创伤(车祸、跌落)2例,电解质紊乱4例,脓毒症(重症肺炎、肠道感染、腹膜炎、坏疽)5例,消化道出血2例,代谢功能障碍(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危象)2例,窒息(痰窒息)1例。CRP次数(1.28±0.55)次,CPR时间(18.10±11.95)min。两组患者临床资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1.3 治疗方法 观察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予以参附注射液(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100 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静滴,每日2次,40~60滴/min,存活患者持续使用14 d后停用。对照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200 mL静脉滴注,每日2次,存活患者持续使用14 d后停用。所有患者均建立中心静脉通道,用药均在ROSC后30min内开始。常规治疗方法包括亚低温脑保护、维持循环功能稳定、呼吸支持、保护脏器功能、抗感染、营养神经、纠正酸碱和水/电解质紊乱、控制血糖平稳等综合治疗。
1.4 观察指标 1)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及治疗后第3、7、14、28日脑功能分级(CPC)、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评分及序贯器官衰竭(SOFA)评分。2)两组患者呼吸机使用时间、总花费及治疗后第3、7、14、28天病死率。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21.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采用Mann-Whitney U检验,病死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治疗前后CPC评分、GCS评分及SOFA评分比较 见表1。治疗后第3日、第7日观察组CPC评分及SOFA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治疗第7日GCS评分观察组较对照组高(P<0.05)。治疗后第14、28日观察组CPC评分较对照组低,GCS评分较观察组较对照组高(P<0.05)。治疗后第14日SOFA评分观察组较对照组低(P<0.05),而第28日SOFA评分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呼吸机使用时间、住院总费用比较 见表2。在治疗后第3、7、14、28日呼吸机使用时间、住院总费用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治疗后第3、7、14、28日存活例数及评分比较(分,±s)
表1 两组治疗后第3、7、14、28日存活例数及评分比较(分,±s)
与对照组同时期比较,△P<0.05。下同
组 别 时 间 存活例数(n)CPC GCS SOFA观察组(n=41)对照组(n=48)治疗前第3日第7日第14日第28日治疗前第3日第7日第14日第28日41 29 21 18 15 48 26 21 16 8 3.84±0.45 1.47±0.93△1.84±1.37△1.18±0.58△1.09±0.2△3.81±0.36 2.81±1.10 2.94±1.28 2.01±1.21 1.51±0.70 5.27±3.05 8.21±4.23 12.81±4.39△14.01±2.01△14.78±0.3△5.12±2.91 8.56±4.41 9.21±3.91 12.82±3.54 13.56±1.53 8.34±4.49 6.03±3.01△4.28±2.75△3.48±1.27△3.18±1.57 9.92±3.61 7.89±4.21 6.01±2.85 5.32±2.07 3.32±1.87
表2 两组呼吸机使用时间及总费用比较(±s)
表2 两组呼吸机使用时间及总费用比较(±s)
组别观察组对照组n 41 48呼吸机使用时间(d)4.63±5.38 4.83±4.81住院总费用(元)42 135.35±39 879.47 50 421.32±43 564.56
2.3 两组病死率比较 见表3。两组患者病死率在第3、7、14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后第28日,观察组病死率低于对照组(P<0.05)。
表3 两组不同时间病死率比较(n)
PRS发生的具体机制尚未完全清楚,医学界普遍认为是较多因素相互作用造成。有学者指出[7],患者复苏后,其机体可出现缺血及再灌注损伤,从而导致循环中的黏附分子及细胞因子水平升高,最终造成全身炎性反应,引发该症。导致CPR后患者晚期致残及死亡的主要原因则是由于脑功能严重损害和多器官功能衰竭(MODS)[8]所致。因此对于PRS的防治,需尽早恢复各脏器组织供氧,有效改善复苏后心肌功能,并对脑组织进行保护,降低神经功能损伤。目前关于PRS的治疗无特有并且针对性很强的治疗方法。由于参附注射液具有抗缺血、缺氧、清除氧自由基[9]及对心肌I/R损伤具有良好的保护作用,因此广泛应用于心肺复苏的治疗,并且可以降低病死率[10-11]。
有研究发现参附注射液对于缺血灌注脑损伤有抗氧化、抗凋亡的作用[12]。Yang等也研究报道参附注射液可以通过减少氧自由基、通过增加超氧化物歧化酶活性、阻断钙超载、抗氧化、减少细胞凋亡等多种途径减轻缺血-再灌注对脑组织的损伤[13-14]。本研究发现,参附注射液治疗PRS患者后的第3日开始,其CPC评分较对照组明显降低,而GCS评分在治疗后第7日开始较对照组增高,提示参附注射液对GCS患者脑功能改善有一定疗效。
另外,参附注射液可以保护CPR术后患者心、脑、肺、肝、肾等重要脏器的功能,降低心肺复苏术后患者发生多脏器功能不全发生的风险,有助于改善心肺复苏术后患者的预后[15-16]。本研究显示,ROCS后观察组患者SOFA评分在治疗后第3日、第7日及第14日明显较对照组患者低,说明参附注射液在CPR术后早期即对患者脏器功能起到保护及支持作用,从而避免在早期出现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随着治疗的进展,存活下来的患者脏器功能均趋于稳定,因而后期第28日SOFA评分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并无统计学意义。
本研究还发现虽然CPR术后观察组与对照组在第3日、第7日及第14日病死率比较差异并无统计学意义,但是第28天病死率上较对照组低,提示参附注射液可能通过保护重要脏器功能、改善脑神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高CPR术后患者生存率,而之所以在使用参附注射液后早期并未降低病死率,可能与CPR术后患者脏器功能损伤的程度、样本量太小等因素有关,还需进一步进行相关研究以证实。同时我们发现,CPR术后患者使用参附注射液并不能降低患者呼吸机使用时间以及住院总费用,原因可能有多种,如参附注射液的使用并不能改善呼吸功能、参附注射液的使用可增加医疗费用以及样本量过小等。
综上所述,参附注射液可通过改善患者脑功能、保护重要脏器功能等多方面改善PRS患者的预后,有较好的临床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