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518000)
工程建设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不断增长,工程建设规模扩大到工业、民用、交通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建筑工程安全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各自的责任不明确、不具体,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本文从新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制度出发,详细阐述了建设工程中各方安全责任,从而为制订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和规范提供依据。
作为建筑工程的第一责任方,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立足于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角色来看,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涉及6个方面[1]:
1)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需要遵循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由施工单位进行拨付;
2)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需要及时准确地给施工单位提供4 个方面的资料,包括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观测、地下工程及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3)践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2];
5)在工程建设中,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施工机具及配件、防护用具、消防设施等一律不得由施工单位购买或租赁;
6)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2 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要由牵头组织签订。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应该梳理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以此为基础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并在此前提下进行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落实。
监理单位应该积极主动地深入到项目活动的全生命周期,但目前我国仅施工阶段的监理被应用得最多,设计过程相对较少。围绕服务内容方面,监理单位需要提供一种高知识化的技术服务,服务过程中体现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工程的各项设计文件,公平地维护建设方、设计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3],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以下5 个方面。
2.2.1 审核及查验
1)在工程建设施工前,需要具备施工许可证;
2)在工程建设施工前,确保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规定,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符合要求的上岗资格;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达到工程强制性标准,如人工挖孔桩。
2.2.2 安全检查
1)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设计和施工;
2)安全防护相关费用使用情况需要合规、合法;
3)需要定期开展安全自查等相关工作;
4)在工程施工前,必须确保各类施工设备的完好性。
2.2.3 督促整改
1)及时将各类安全隐患上报给施工单位,并下达暂时停工整改;
2)若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需要及时报备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2.4 法律责任
1)违反强制性标准
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若未执行相关标准,依照追究相关责任[4]。
2)其他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发生以下4 种情况,若存在下面情况的,必须追究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未审查施工设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2.5 安全责任
1)事前控制:审查承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情况和相关单位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资质;督促承建单位(有时也包括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要求承建单位制订详细的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计划(包括现场安全管理、临设、特种作业的安全保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向监理单位报审。
2)事中控制:现场安全检查及口头警告;遇到较严重问题需立即整改时及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如遇紧急及严重情况时应及时发出停工令并向安监部门报备等待后续处理。
3)事后控制:项目验收阶段的安全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和交付成果安全性检查)与签证;督促承建单位在运维承诺书中专门针对交付成果的安全使用维护提出专项运维计划。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包含以下2 方面。
2.3.1 安全管理
1)在施工现场,需要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现场检查;
2)工程建设相关负责人必须严格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针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该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如何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3.2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指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它主要包括安全专职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改造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的花费、个体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救援与处理费用等。为了更好地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投入安全方面的资金,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平稳。
勘察设计单位是建设工程中的指路灯,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道重要评判标准,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以下2 方面。
2.4.1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1)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4.2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协调管理与技术管理,确保实现整个项目按期投入使用,遇到问题及时研究,做好核实工作,在安全责任方面必须寸步不让。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承担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建设做到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精心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自觉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其他单位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综上阐述,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工程建设,必须将安全责任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