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高地”战略背景下河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实施路径

2020-03-03 16:16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7期
关键词:中原文化遗产历史

刘 承

(许昌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1]文化强国、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软实力,对实现中华民族百年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部分省市已相继推出了“文化特区”“文化核心圈”“文化经济带”等文化建设“试验田”,对文化创新路径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河南地处中原,人文积淀厚重,历史文化遗产众多。 2016年中共河南省委提出了“三个高地”的发展战略,强调“加快构筑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 河南省开始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目标迈进。 “加快构筑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既是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原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原崛起、让中原文化“走出去”的客观要求。 笔者认为,如何树立坚定的文化自信,将深厚的文化积淀转化为砥砺前行的动力,是构筑中原文化高地的关键所在。 正是基于此,笔者试图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利用的角度分析河南文化高地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探寻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

一、河南历史文化遗产在文化高地构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自信心不强,跟风意识浓厚,缺乏创新思维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的载体和记忆,凸显了一个民族、一个地域独特的文化魅力,也是这个民族或地区引以为傲的文化自信的体现。 河南虽然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但没有突出的特色,留给外界的印象很模糊。 “老家” 河南虽包含有浓浓的情感在里面,但其中总是或多或少夹杂着一些落后、保守的印象。

首先,文化产业占比低。 河南始终将自己定位为农业大省,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等占GDP比重较大,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偏低。 以2016年为例,河南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仅为3%,低于全国4.14%的平均水平,与上海的9.6%更是相去甚远。[2]这一数据表明河南文化产业发展滞后。

其次,跟风意识浓厚。 以民俗文化街为例,目前民俗文化街已成为各地展示自己特色文化的城市品牌,但在设计上却盲目跟风,以仿明清古建筑居多。 如许昌曹魏故城文化街,内容上宣传的是三国文化,形式上却是明清风格,盲目跟风,不伦不类,让人完全看不出任何三国文化特色。

再次,形式单调,缺乏创新思维。 在文化建设方面,“千城一面”,表面上高端、大气,实则千篇一律。 以各地市的博物馆建设为例,个个显得宏伟壮观,但建筑风格雷同,且馆藏陈列乏善可陈。 甚至部分博物馆为了解决文物数量不足的问题,展示低廉的工艺品,完全忽视了地方历史文化的特色。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不到位

首先,文化遗产保护给经济建设“让路”,已成为多年的顽疾。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导致洛阳老城区多处带有老洛阳特色的历史古迹、古街道、古民居被地产开发商毁掉建房。 郑州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建成于宋、元时期的上街区千年古村马固村整体拆除,村中古遗迹中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掉了5处。[3]

其次,地方政府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停留在浅表层次,对于许多市级、省级甚至国家级古遗址仅以立碑标识了事,使得这些古迹“大隐隐于市”,看不出任何“重点文物”样子。 漯河临颍县繁城镇汉魏受禅台遗址,临近省道,既没有遗址概况介绍,也没有参观道路和保护性护栏,孤零零一个夯土堆,只有一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牌,实在让人难以感受到这是1800年前汉魏禅让大典的遗址。

再次,有些地方虽已意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但在开发、利用方面却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文化遗迹的承载能力。 2018年国庆黄金周期间,洛阳龙门石窟总接待量高达28.71万人次,日均接待量超过4万人次。 这些数据看似光鲜亮丽,实际上是置遗产自身承受能力于不顾。 以龙门石窟仅9平方公里的景区面积,每天却要容纳如此数量庞大的游客,人们看到的只是“人”,根本就看不到龙门山色的瑰丽奇景。 简言之,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措施形式化,开发、利用利益化是各地历史文化遗产存在的通病,这些问题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需要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扭转。

(三)生态环保意识淡薄

目前,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状况也不容忽视。 很多遗址遗迹由于暴露在外,受风蚀、雨水、干旱、冰冻等自然力的影响,松动、裂痕、坍塌等现象时有发生。 开封古城墙自1997年整体修复以来,已历时20余年,现如今很多砖块出现孔洞、裂缝。 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的郑州商代遗址,现已证明它是商代开国帝王商汤所居之亳都,距今已有3600年。 其城墙部分全为夯土建造,经过长时间自然侵蚀,有些地方已出现滑坡、凹陷。 另一方面,遗址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堪忧。 位于许昌东北25公里许田村的射鹿台遗址,据考证是曹操陪同汉献帝许田射猎的地方。 该遗址坐落于一处大丘之上,遗址内杂物凌乱,周边杂草丛生,污水流淌,垃圾散落,完全不是一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有的样子。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疏于管理,生态环保意识淡薄; 另一方面,也和层层外包、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

(四)城市地域文化宣传力度不够

河南长期位于华夏文明的核心地位。 由华夏文明所衍生出的如“夏商周文化”“汉唐文化”“三国文化”“河洛文化”“虢国文化”“颍川文化”以及思想文化圈如“佛教文化”“道教文化”等多层次的文化圈层,都不同程度地分列或叠加在河南的各个地市中,给这些城市树立了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品牌。 然而,一些城市却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些资源来宣传自己的地域文化。 如三门峡地区的虢国文化圈,跨越西周、春秋近400年,历史上曾是一个融合了河洛文化、三晋文化、关中文化的文化地带。 然而,外界对三门峡的印象就是一个新兴的水利城市,完全想不到这是一个有着3000年历史的名城。 究其原因,实际上是三门峡市对这一特色地域文化没有充分地宣传。 此外,享有“殷商古都”盛誉的郑州、“十三朝古都”洛阳、“八朝古都”开封、“曹魏古都”许昌,在开发当地地域文化、宣传城市名片的工作上,也尚未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河南构筑全国重要文化高地的实现路径

(一)以文化自信为根基,以“双创”理论为指导,从思想上开拓创新发展的动力

要支撑起一个强大的现代化国家,除了经济、制度、教育、科技等力量外,还需要先进的强有力的文化力量。 要想对外展示我们的文化力量,我们这个民族首先要对自己的文化有充足的自信。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对文化自信的基本内涵作出科学阐释:“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 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4]2019年6月16日,《求是》第12期发表的习近平重要文章《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 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5]由此可见,文化自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石,是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的精神动力。[6]

坚持文化自信,还需要“双创”理论作指导。 “双创”理论来源于2018年8月22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他指出:“兴文化,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7]“创造性转化”是指“中华传统文化在理念、内容、表达、形式等各个层面上的现代转型,它以现实为尺度,以创造性为特征,以服务现实为指归”。 “创新性发展”则是“重在阐发立足现实并解决当今时代问题的创新内容,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提升与超越”。[8]可以说,“双创”理论为中华文化继承和发扬指明了理性的方向,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河南省要构筑全国重要“文化高地”必须以“双创”理论为指导,必须从思想上明确文化发展定位,将以经济建设为重转化为经济建设、文化发展齐头并重。 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挥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加大智库工程、软科学计划等人文社科科研力度,提升中原历史文化的学术水平和河南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国的影响力。 完善针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发掘、清理、运输、保管、修复、陈列、借调、环保、卫生、人才培养都要精准落实,将文化遗产的管理细化到方方面面。 着力开发文化遗产背后的传统精神和现代价值,科学地辨析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因素,使其合理地利用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去。

(二)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深入挖掘中原地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除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之外,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还必须落实到各项具体实践当中去。 这就要求跳出旧式思维框架,借鉴省外乃至国外的先进经验,大胆创新。

1.加大资金投入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如果没有雄厚的财力、物力支持,一切都是空谈。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历史文化遗产是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资源的管理,政府应承担起主要责任。 文化遗产首先是保护性资源而不是开发性资源,它的前期发掘、中期修复、后期管理都需要巨大的费用做支撑。 政府不要奢望从遗产资源上获取经济利益。 恰恰相反,政府应该做好长期花钱的准备,特别是对一些重点保护单位,更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支持。 因为历史文化遗产延续着中华民族的文脉,充分保护好这些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也可以通过不同形式提供资金,参与共管。 事实上,很多文化古迹、文化主题公园、展馆、古镇、古街、古村落等因地理位置偏僻、占地面积大等原因,相关管理很难到位,地方政府不妨采用招标的形式,吸引企业或社会团体进行承包管理。 此外,有些主题展览性质的遗产还可以个人命名的方式吸引有财力的公民出资、募捐,实行专门管理。 上述措施不仅可以缓解政府的压力,还可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文化遗产的开发,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2.完善地方性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护、开发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法律依据。 目前,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全国性法律主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颁布、2017年第五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2011年颁布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就河南省而言,河南省早在1983年就出台了《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该法规主要针对河南实际情况,规定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调查、发掘、修复、保护等具体职责。 此外,针对洛阳市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河南省、洛阳市相继出台了《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等配套性法规。 这些法规规定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对完善河南文化遗产保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然而,上述法律法规要么是从宏观、整体视角来确定大的保护方向,要么是针对个别地市、个别历史文化遗产制定的特殊性保护措施,由于各地文化遗产千差万别,已有的法律法规很难在全省的文物保护中落实到位。 即使出台有相应的政策性文件予以辅助施行,如2014年下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通知》和2016年下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可是这些文件多是被动出台的应对办法,约束力不强,实施较随意。 因此,河南省和各地市还应结合不同的实际情况,少出台一些泛泛规定,多制定符合自身管理、适合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保障管理办法落实到位。

3.设立强制保护区

强制保护区是在遗址保护区基础上划定的强制保护范围,旨在保护文化遗址的核心区域,维持遗址区原有的文化面貌,禁止人为干预破坏。 设立强制保护区在我国起步较晚,在河南更是盲区,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将其移植到省内一些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去。 如法国的《马尔罗法》1993第93-24号法令规定保护区制度:“根据市镇建议或在征求有关市镇议会的意见后,可以在具有历史价值和观赏价值,并且需要受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历史古迹和名胜的周围设立建筑遗产保护区或在市区设立遗产保护区。”同时,《马尔罗法》还对保护区的设立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强制建立“保护区”,并确定相关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措施。[9]强制性保护区确保了以政府为主导划定、治理的资格,规定了社会团体、公民参与强制保护的义务,基本实现了对珍贵文化遗迹的保护。 强制保护区制度不是对人权的干预,恰恰相反,它保障了公民可持续享有文化资源的权利。 河南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可以从中借鉴,特别是在黄金周时间,设立强制保护区,或许能获得更好的治理效果。

(三)大力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中之重。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1]没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文化遗产很快就会在我们手中消亡殆尽。 文化遗产的生态文明建设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建立环境监测机制,由专业人员定期做出环评报告,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数据参考。 二是在一些大型遗址遗迹上方建立遗址公园,使自然景观覆盖文物古迹,呈现出绿水淙淙、青山茵茵的人文自然风貌。 如洛阳隋唐城植物园、周山森林公园就提供了很好的样板。 三是对于众多散落在城区外的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可进行道路整修、围栏加装、指示标语设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整治周边环境卫生,严禁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焚烧秸秆、放养禽畜等行为。 总之,历史文化遗产是文明的承载者、见证者,是文化发展的根基,更是留给子孙后代宝贵的精神财富。 对待河南历史文化遗产,应立足长远,坚持文化遗产的不可移动性、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重点强调生态文明与历史文化相结合,使其与“文化高地”形成相得益彰的效应。[10]

(四)重点建设文化强市,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效应

河南历史名城众多,几乎每个地级市都有以自己特色的文化圈层、名人或故都为主打的城市品牌。 如何把这个品牌推广出去,使其在百姓心中形成深刻的印象,是坚定中原文化自信、打造中原文化高地的根本目的所在。 宁夏打造回乡文化的经验值得借鉴。 宁夏是全国唯一一个省级回族自治区和最大的回族聚居区,省内回族百姓与阿拉伯国家人民信仰一致,有着深厚的友谊,这为宁夏针对中东各国开展穆斯林文化旅游提供了良好基础。 目前宁夏已开始着力打造中华回乡文化园品牌,建设展示穆斯林民族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的世界穆斯林民俗村、世界穆斯林文化博览园、世界穆斯林历史博物馆等,同时也开发出具有穆斯林特色的乡村生态游,在银川可建设国际穆斯林商品城,吸引中东穆斯林经商人士来宁夏进行商务旅游。[11]

基于宁夏的发展经验,河南各城市应抓住各自的文化品牌,将本地打造成为中原新兴的都市旅游目的地。 目前许昌市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 许昌是汉魏故都,三国曹魏文化是该市文化王牌。 曹魏故城是许昌老城的核心区。 现如今许昌市政府着力打造以曹魏文化为内涵的“三国文化月”活动,主要向外界宣传曹丞相府、春秋楼、霸陵桥等三国历史文化遗产; 此外,还构建了以“文化、生活、好玩”为主题的古城意象和“一轴一环六区”的古城格局,即环护城河滨水风情带、曹魏中轴、民俗文化风情区、古韵特色生活区、文化休闲生活区、特色滨水生活区、风貌协调宜居区、门户特色商业区,旨在打造城市宜居与古韵文化相结合的生活气息。 除许昌外,河南其他地市也要推广各自地方文化特色,如郑州和安阳殷商文化、洛阳河洛文化、开封和商丘北宋文化等。 同时,还要着力推广文化产业品牌建设,形成文化产业园区,如开封古城文化、南阳玉石文化、焦作太极文化、登封禅宗少林文化、禹州钧瓷文化、偃师唐三彩文化等。 总之,建设文化强市,打造城市品牌,不仅可以拉近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距离,也是提升中原文化软实力的有效途径。

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对中原文化高地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将中原文化的影响力推广到全国乃至全世界

中共河南省委提出的“文化高地”战略是提升中原文化软实力的一个整体布局。 这一布局把河南的发展置入全国、全球的视野,将使河南在文化建设上从“跟跑者”变成“引领者”。 中原文化既是维系华人亲情的纽带,更蕴含着构建美好精神家园、维护统一战线的伟大意义。 对中原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可以加强文化交流,增强中原文化的话语权,使中原文化的影响力遍及全国乃至全世界。

(二)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永恒的精神家园。 河南历史文化遗产既是中原文化的载体,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缩影。 构建中原文化高地,可以加强中原文化人文精神的宣传和爱国情怀的普及,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相结合,宣传有代表性的思想精神,如儒家的仁爱观和礼义文化、道家的和谐观和自然观、愚公移山精神、红旗渠精神等。 通过弘扬正确的价值观,来实现中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三)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构建和谐的精神家园

文化是民族的文脉。 一个没有历史文化的民族注定是缺少记忆、缺少精神维系的民族。 保护、开发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是对中原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传承,有助于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向大众普及文化知识,提升中原人民的精神素养和文化品质,对于构建河南、全国乃至全球华人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河南建设成为全国文化高地和文化强省,正是致力于提高人民美好生活质量、消弭地区发展差距的重要举措。 坚定中原文化自信,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战略的实施,反映了河南文化发展的需要,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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