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结构-功能论”视域下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研究
——以湖南省凤凰县为例

2020-03-03 06:10刘诗谣刘小珉
贵州民族研究 2020年12期
关键词:凤凰县银饰苗族

刘诗谣 刘小珉

(1. 清华大学,北京 100084;2.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与经济深度融合而催生的一种新的产业形态,被认为是与信息产业并列的21世纪两大新兴产业之一。文化产业以其资源消耗低、污染少、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等优点,不仅成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消费需求的主要手段,也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性”的存在[1],更是凭借其自身优势及独特的文化表现形式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逐渐占据日益重要的位置,因而被誉为文化产业发展大军中的“名将之花”。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问题

(一) 文献述评

我国的文化产业是在政府的政策推动下发展起来的,随着文化产业的逐步发展,学者们对文化产业概念与内涵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文件中将文化产业定义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然而,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其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迥异,导致民族地区产业的差异性较大。学者们基于不同角度尝试对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做出论述。总体来看,主要存在3种不同的视角,即产业所在地域、经营主体、核心产品。本文中,将文化产业定义为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开发与产业化运作,以生产和提供蕴含少数民族文化元素的产品与服务的产业[2]。

当前,学术界对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部分学者基于文化保守主义立场,不赞成对民族文化进行产业化开发与利用,认为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会破坏民族文化的原汁原味,导致民族文化间的差异性逐渐缩小,使民族文化失去原真性和主体性[3]。而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可以通过有效地引入市场资本,将民族文化资源整合成为民族文化资本,使其在市场流通,进而实现从潜在优势向现实优势的转化,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动态效应。在他们看来,民族文化的产业化过程也是对民族文化进行继承与弘扬的过程[4],因此,民族文化产业化不是“要不要”而是“如何做”的问题。

基于此,学者们对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与路径进行了研究。苏慧等人以广西仫佬族为例,探讨了民族文化产业化的模式,认为民族文化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应是以发展文化产业链为主线、培育文化市场为目标、创造文化精品为关键、发展文化旅游业为依托[5]。谢莉莉等人指出,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化的实现应借助产业集聚这一平台和载体,选取特色文化、结合创意手段,构建“文化创新性”为主导、“文化有型化”与“资源文化化”共同发展的三位一体的发展体系[6]。

总体来看,当前学术界关于文化产业的研究成果日渐丰富,但大多数学者的关注点在于探索文化产业发展的模式及策略,而对于文化产业化内在机理的研究则稍显不足。

(二) 本文的研究问题

在笔者看来,文化与产业并不是两个完全孤立的事物。尤其是在我国社会结构加速转型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产业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和一种客观事实。需要指出的是,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是在一定场域内发生的,即文化的功能与作用的发挥是在特定的宏观社会结构中得以实现的,是对于某一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与适应。正如马歇尔·萨林斯所说:“不妨将本民族对传统的发明和倒置理解为他们在世界体系内开创一个差异化的文化空间的企图。而那些既本土化又现代化的行为则是结构的必然而不仅是假设上的可能。”[7]民族文化作为一种内生的、自发的、源于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并将其智慧凝聚传习下来的内源型文化,能够在当地的社会结构变迁中生存、适应并发展[8]。因此,在这一语境下,对民族文化产业化的原理进行深层次的解读就变得至关重要。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的内在机理及逻辑如何?即哪些因素构成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和基础?这是本文致力于回答的问题。

二、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一) 分析框架:新古典“结构-功能论”

英国古典功能派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其《文化论》一书中指出:“文化的本质是功能,即文化具有满足人类需求的作用。”[9]其弟子费孝通认为,民族文化是一种可以开发利用的资源[10]。马氏和费氏关于民族文化的论述均带有明显的功能主义色彩,但马氏的“文化功能论”是一种静态的“功能论”,费氏的“文化开发利用”观点在马氏的古典功能论基础上更进一步,但仍然难以对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做出充分解释。

基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一系列结构性转变:即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张继焦等人整合了李培林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内源型发展”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提出新古典“结构-功能论”[11]。该理论强调:由于经济社会处于转型过程中,文化不仅可以表现出新的功能,而且可以形成新的结构。文化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了某种物质的或非物质的结构,也即“结构遗产”[11],它在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中可以作为“另一只看不见的手”[12],由此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进而成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与地区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因素。

(二)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本文以湖南省凤凰县为例,将苗族文化置于该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场域中,采用质性研究的分析路径,尝试对其文化产业化的内在机理与动力进行分析。具体来讲,本文以新古典“结构-功能论”为分析框架,分析凤凰县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因素和逻辑机制。2016年6月起,笔者先后4 次前往凤凰县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政府部门座谈会,与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文化企业负责人以及当地民众的深度个案访谈等方式,获得了翔实的资料和素材。

三、功能转变、结构转型与要素流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机理

(一) 传统民族文化的功能转变:从文化资源到文化资本

以马林诺夫斯基及其弟子费孝通为代表的功能派理论认为,任何文化无论是具象的还是抽象的都具有一定的功能。换言之,无论是苗族服饰、银饰、苗族花鼓,还是苗歌、苗族饮食、民俗风情、宗教文化等都具有一定的作用与功能,其存在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例如,银饰以前是作为苗族青年男女相爱相恋的象征,是结婚必备之物,一般用于结婚或重大节日及纪念日;苗族服饰则主要体现为遮蔽身体、御寒保暖的实用价值,同时也展现了苗族民众的审美情趣。苗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方便和适应地理环境气候,不断发展和改进其服饰的造型结构,使其更加符合人的生理机制,在保证穿着舒适便利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色彩、纹样等因素,使其更加美观,但总归来说,主要是为了满足其自身穿衣、护体和保暖的需求;而苗歌和苗鼓则主要是苗族群众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每逢喜庆日子、聚会之时,或是赶集的时候都会用苗歌来表达自己的喜悦、欢乐之情。人们或是为了庆祝丰收,或是逢年过节,便会唱起苗歌、打起苗鼓。也就是说,它们主要发挥一种表现自我、欣赏娱乐、庆贺纪念等功能。

然而,凤凰县在城市化、工业化与市场化迅速推进的过程中,民族文化的传统功能发生了显著变化。苗族服饰、银饰及歌舞表演等传统民族文化不再仅仅是满足本民族自身的需求,而是从“幕后”走向“前台”,从一个苗族群众共有的风俗文化演变成凤凰县对外展示的名片和经济发展的载体。其作用对象和范围超出本民族自身,成为整个城市发展的资源和动力之一。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凤凰县依托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优势,以原生态的苗歌苗舞为基础打造出“烟雨凤凰”“边城”“魅力凤凰”“梦幻沱江”“苗寨故事”等歌舞晚会。苗族银饰、苗绣、凤凰姜糖制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已经发展成凤凰县的地域文化品牌。以老家寨等为代表的苗族聚居古村落,其功能不再仅仅只是满足本民族群众的居住需求,而是被打造成苗乡精品村寨,变成了乡村旅游景点,具有了观赏、游览、教育等功能,成为了村民脱贫致富的主要渠道。

也就是说,传统民族文化已经走出满足自身需求的实用功能范围,由苗族群众走向世界各地的游客,实现了从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变,成为了一种经济助力和经济增长点,在文化价值的基础上衍生了经济价值。据统计,凤凰县文化演艺场所年接待游客达100多万次,门票年收入已达4000 多万元。凤凰古城区100多家苗族银饰产品店年接待游客50多万人,年销售额达1亿多元。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民族传统文化通过被不同程度地开发、设计、包装、销售,已经成了新的城市文化结构的一部分,并且发挥着拉动经济增长的功能,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

(二) 结构重构与要素流动:以民族文化为依托的不同类型文化旅游产业的出现

从新古典“结构-功能论”来看,由于经济社会结构处于转型之中,民族文化在特色村寨发展和建设过程中不仅可以表现出新的功能,而且可以形成新的结构。民族文化功能的转型使其释放出一种新的活力,这是在一种新的功能和结构上的活力[13]。它的转型是在凤凰县这一独特的实践场域内实现功能与结构的相互作用与变化的。

以苗歌、苗鼓等民族文化功能的转变使其能够进行生产和销售,进而带动了以歌舞表演、艺术团体、文化旅游公司等为代表的演艺娱乐型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凤凰县对其传统民族文化进行创新、利用和包装,如通过将包括苗族婚俗、端午节、银饰、蜡染、巫傩文化等在内的凤凰本土民族文化与文学名著相结合制作出了大型实景演出节目《边城》;基于苗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巫傩文化,打造出情景剧《巫傩神歌》。

以苗族特色村寨、博物馆、产业园区、文化遗迹、特色建筑为代表的景观型文化功能的转变则进一步带动了景观设施型文化旅游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凤凰古城博物馆已经注册为文化产业公司,并且被纳入凤凰古城公司的旅游景点之中,向国内外广大游客开放;山江镇早岗村因其鬼斧神工的自然景观和保存完好的古老苗寨而被开发建设成为了特色村寨,成为了凤凰旅游的重要景点之一。

而苗族服饰、银饰、饮食等民俗文化功能的转变,带动了以银饰、苗绣、饮食等为代表的工艺制造型文化旅游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凤凰县通过深入挖掘民族服饰文化、饮食文化、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其与市场结合,进而发展出了以“苗族银饰”“蜡染扎染”“凤凰姜糖”“凤凰血粑鸭”“凤凰腊肉”等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凤凰民族文化特色的制造业产业。

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各种不同类型生产要素的流动密不可分。文化旅游产业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城乡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它推动了城乡间文化、人口、资本、物流、资金等各个方面的自由流动,这种流动,尤其是不同类型文化的流动,为凤凰县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得传统苗族文化在与现代城市文化相互接触、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中进一步得到传承、保护与发展,从而产生了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文化效益。

文化功能的转变以及要素的加速流动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结构的形成。文化功能的转变引发了不同类型文化产业的形成与发展,促进了以文化旅游产业为内源型动力的产业集群的形成。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演艺、土特产加工、旅游服务等行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以文化旅游为主导产业带动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的“一业带三化”的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局面。产业结构的转型进一步带动了劳动力就业结构的深刻变化,促进了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也即形成了新的结构。因此说,文化的转型既是功能的转变又是一种结构性的转变。这也进一步验证了新古典“结构-功能论”的假设:民族文化在社会转型、市场化过程中,逐渐呈现出了市场价值,即出现了新的功能,在新的经济结构里面,发挥着新的作用[13]。

(三) 文化作为一种内源型动力:凤凰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之路

文化功能的转变与新结构的形成,更可以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经济的内源型发展。

1. 以苗族银饰为代表的工艺制造文化旅游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苗族银饰种类繁多、形状各异、制作考究。几乎每个苗族妇女都有一套苗族首饰,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苗族妇女身着苗族服饰,佩戴苗族银饰,成为了凤凰县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当前,银饰的需求已经超出本地本民族群众,全国乃至全世界慕名而来的游客,大多会购买苗族银饰作为旅游纪念品或礼物送给亲朋好友,因此,银饰的功能发生了转变。基于此,凤凰县不断创新和改进银饰加工工艺,提高银饰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为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发出更具实用性、美观性等符合现代社会民众需求的银饰产品。2011 年6月,凤凰县成立了苗族银饰锻制技艺传习所,每年定期在长沙、张家界、吉首举办各种类型的苗族银饰和苗族文化的推广会,并且不断研发设计新的产品,以满足不同群体的现代审美观念和消费需求。此外,该传习所在生产、展示和销售银饰的同时,还注重银饰技艺的传承和保护,利用学徒制的方式培养银饰技艺传承人。正因为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使得银饰加工工艺不断改进、生产规模日益扩大。银饰加工产业的发展,为当地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2. 以“苗岭明珠”——老家寨特色村寨为代表的景观型文化旅游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老家寨地处苗疆腹地的山坳里,由于开发较晚,其风俗、服饰、语言、宗教信仰等仍然较好地保留着远古遗风,最鲜明、最集中地展现了湘西凤凰苗族的独特文化,可以说是当地苗族历史、文化、人文、自然生态的大观园。基于新古典“结构-功能论”的视角,老家寨充满原生态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等不但是老家寨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而且是该村寨的历史文化资本,可以进一步转化为老家寨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它们作为老家寨发展的内源型生产要素,在老家寨作为特色村寨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经过一系列的开发、包装、设计、创新等,被赋予时代感和现实存在感,以新颖的形式出现在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客面前。也就是说,老家寨正是因为注重深入挖掘当地璀璨的苗族历史文化资源,因而形成了与其他特色小镇不同的竞争优势,走出了一条“古典化、特色化、民族化”村寨建设之路,为村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回报,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源型动力。

3. 以特色节庆为代表的娱乐演艺型文化旅游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四月八”,即农历四月初八,是苗族人传统的盛大祭祖节,又称跳花节、英雄节。“六月六”,即农历六月初六,是苗族的歌节,是苗族人为纪念祖先高氏辛许配盘瓠后生育六男六女,辛勤劳动,开拓家园,繁衍后代,共创美好生活。每年“四月八”“六月六”,苗族群众都要举行节庆活动,男女老幼着盛装,佩银饰,齐集歌场,打花鼓,吹唢呐,唱苗歌,狂欢竟日。凤凰县依托“四月八”“六月六”等特色节庆活动,对其进行开发、利用与创新,赋予这些传统节日新的内容和形式,如将传统的“四月八”打造成与傣族泼水节和彝族火把节齐名的民族节庆活动,并将其逐步推向市场,使其成为集中展示苗族舞蹈、服饰和宗教的节日。基于新古典“结构-功能论”,这些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在凤凰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基础性与结构性的作用,使得凤凰县可以获得内源型发展的竞争优势。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这些传统特色节庆活动功能与结构发生转型,它们不仅仅是凤凰县引以为傲的宝贵文化资源,同时也是凤凰县可资开发利用的内源型生产要素,成为了推动凤凰县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锐不可当的竞争优势。

四、“伞式社会”与“蜂窝式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张继焦[14]总结和分析了当前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即“三化”) 的发展过程,提出了一种“新结构主义”理论,旨在揭示中国社会呈现的“伞式”和“蜂窝式”并存的二元结构。张继焦指出,“中国式发展”体现为以“三化”为主的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官方的“伞式社会”和民间的“蜂窝式社会”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因此,“中国式发展”道路是依靠两条腿实现的:一条腿是由政府主导的经济力量,即“伞式”的发展路子,即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宏观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的“伞式”关系。另一条腿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经济力量,即“蜂窝式”发展路子。在蜂窝中,群众似蜜蜂筑蜂巢一样形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关系网络”或“商业圈子”,在关系网络内部,大家互惠互利,抱团取暖[14]。

(一) “伞式”力量:政府的主导作用

当前,凤凰县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着主导作用,即这种“伞式”力量是资源配置和推动凤凰县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结构性因素。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凤凰县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因为文化是凤凰县旅游业的发展核心,因而保护、传承和发展凤凰的民族特色历史文化遗产对凤凰县文化产业发展来说就变得至关重要。为此,凤凰县编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条例:《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规划》 《古城保护详细规划》 《文物景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同时对各类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相继颁发《关于鼓励投资兴建文化旅游项目的若干规定》 《关于支持引导凤凰古城涉旅行业转移转型升级的若干暂行规定》 《凤凰古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在此基础上,将凤凰旅游产业发展的主体定位为“生态文化旅游”。另一方面,凤凰县统筹利用湖南省“5个3工程”省财政支持转型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各级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资本市场融资等资金来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资金绩效管理。也就是说,在凤凰县文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打开了他的“伞”,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和支撑,这把“伞”不仅可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摭风挡雨,而且能够在市场失灵或市场化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发挥有力的调节作用,也可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助一臂之力,集中有限的资源和资金办大事。

(二) “蜂窝式”力量:市场以及民众力量的参与

当前凤凰县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伞式关系”及其资源配置方式虽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及合理性因素,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政府不能对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包揽,更不是一种万能灵药,必须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为此,凤凰县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

凤凰县将历史文化旅游主要承包给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古城公司) 经营运作。凤凰古城公司拥有凤凰古城旅游资源的90%,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旅游企业。古城公司在接手经营凤凰古城的旅游之后,充分挖掘凤凰地方文化资源,发挥公司的品牌塑造和市场推介能力,采取一系列的文化营销手段,宣传和扩大凤凰古城的知名度。

而凤凰县的民众作为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经营者“蜂窝”,不断凭借自身的努力,在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努力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在特定的场域中,民众并非一个个单独的个体,而是像蜜蜂一样筑起一个蜂巢,即社会关系网络或交往圈子。具体来说,民众经营者“蜂窝”主要有家庭式、价值链式、族裔式形式。

家庭式“蜂窝”是基于血缘和亲缘关系而建立的“蜂窝”,在“蜂窝”内部,成员间不需要签订契约,而是按照世代相传的习惯性行为规则和伦理道德行事。笔者在凤凰县调查时看到了很多“夫妻小店”。他们大多以制作和零售苗绣、苗族银饰、苗族特色饮食如姜糖、腊肉等为主。在这种家庭式的经营网络中,家庭血缘关系、亲属关系发挥着主导作用。

在价值链式“蜂窝”中,家庭工厂、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四个主体基于亲缘网络关系交往的一套伦理道德规范,形成一条价值链,以家庭工厂为主,以价值链为主线形成合作共赢网络[14]。凤凰县禾库镇德榜村的苗族银饰加工产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价值链“蜂窝”。德榜村有1000多人从事银饰锻制,其中有20多户是以家庭手工作坊为主,每个家庭作坊人数在3~4人左右,全村最大的手工锻制银饰基地“吉虎手工银饰厂”如今挂牌成为“德榜村苗族银饰锻制技艺——生产性保护基地示范户”。

族裔式“蜂窝”是由本民族成员构成的互惠共赢网络。一方面,企业的经营方式、雇用的员工等具有民族性。凤凰县作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具有独特的苗族风俗习惯,比如从事蜡染扎染之类的企业,大多雇用本民族的员工。本民族的员工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工艺制作技术更为了解和熟悉。尤其是当游客走进一家企业中,由一个苗族本地的员工负责接待、为顾客进行介绍具有本民族文化特征的蜡染技术,能够更具独特性、真实性。其次,从某一民族整体来看,其经营特色具有民族性。就凤凰县而言,其绝大多数企业均是与苗族独特的民族文化有关,如苗族银饰、蜡染、腊肉、姜糖等等。独特的民族历史文化不仅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其市场竞争优势。这种“民族性特征”“差异化特征”更加吸引消费者,能够更好地填补多元化需求市场上的“空白点”或“缝隙”。

就凤凰县而言,上述3种“蜂窝”并没有较大差别。这主要是缘于凤凰县作为一个典型的苗族聚居区,文化企业的发展与苗族文化密不可分,家庭式“蜂窝”和价值链“蜂窝”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族裔性质,即企业及其经营者均具有诸如苗族文化特征、苗族语言、家庭和亲缘关系、社区关系等民族资源,在此基础上以本民族民众为基本成员,建立互惠共赢的关系网络。也就是说,凤凰的文化产业正是有了苗族文化、苗族民众的参与、丰富的经验、本民族的人脉资源等的支撑,才能够发展起来,才可能形成一种新的经济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

五、结论与讨论

(一) 重视文化的功能重构及其结构转型,使传统与现代在“和而不同”中实现共生

传统与现代并非割裂的,两者是联结的[11]。传统民族文化并非静止和被动的,不应该将其当作一个弱者、一种“沉睡资源”,片面强调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一方面,凤凰县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与历史文化的古城、村镇、博物馆、故居等物质文化遗产,其古老的建筑样式、格局等结构都被完整地保留下来,依然具有原真性,但是其功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些古建筑被进一步开发、利用,变成旅游景区或名胜古迹,供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游客参观、游览。另一方面,具有苗族特色的“四月八”“六月六”等传统节庆日、苗族银饰、蜡染技术等不再仅仅满足本民族自身的需求,而是走出凤凰、走向世界,变成一种旅游资源,被开发为文化旅游产业。由此可见,传统民族文化具有内源型、能动性等特点,不仅可以帮助自身形成新的自生结构或自扩结构[11],并且能够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形成新的要素流动。总而言之,重塑传统民族文化的功能进而引发结构改变和要素的流动,传统民族文化能够在现代社会中获得新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二) “伞式”力量与“蜂窝式”力量作为凤凰县文化产业发展的双重动力因素

基于“伞式”与“蜂窝式”一对概念分析框架,发现以政府为主导的“伞式”力量及由民众构成的“蜂窝式”力量是可以有效衔接的。就凤凰县文化产业发展而言,一方面作为“伞式”的政府力量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由民众自发形成的具有鲜明地域性与民族性的“蜂窝式”力量也发挥着资源配置的作用,它们可以自下而上地推动结构变迁,也是促进凤凰县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文化功能定位的转变带来的结构转型和要素互动并非凤凰县的独有现象而是反映了一定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其重要性必然会愈发凸显,这种激活本地内源性因素竞争优势的发展路子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和重视民族文化的“内源性”力量的作用,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并主动改变以重构新功能、满足新需求,进而实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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