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阳
(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 上海 210042)
后理论研究正不冷不热、不紧不慢展开于国内外学界。这或许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理论的强大惯性,以及试图从中另辟新径时所需要的小心。新径有两条。一条直接介绍晚近国际上各种“理论之后的理论”新方案及代表人物。这很有意义,却不能满足于让一些新人取代旧人,给人简单更换话题之感。因为从字面看,后理论的问题意识与理论前后相承。另一条更具难度的途径是深入寻绎其学理发生进路,还原从理论到后理论的演进必然性。这首先得承认有些重要理论家是横贯理论与后理论的。
本文拟以德里达为对象论证这一点。在20世纪后半期以来的理论运动中,和福柯一样,德里达同样是每每被归于法国理论名下的最重要代表。而在迄今涌现的多部论述“理论之后”的著作与文集中,仅检视书末索引便不难发现,德里达仍是后理论者们频频谈论的一个名字。(1)如Post-Theory: New Directions in Criticism(1999)一书19次提及德里达,The New Aestheticism(2003)一书9次提及德里达,Theory’s Empire(2005)一书66次提及德里达,Theory after “Theory”(2011)一书37次提及德里达,Theory Aside(2014)一书5次提及德里达等。2012年乔纳森·卡勒来华演讲提出的理论之后六动向,在有限的篇幅中独独为德里达留出了两个:一是“最近我们看到了德里达研究的再次兴起”,因为其述行性以及哀悼、决定等思想,被认为点燃了后理论话题;二是受其《我所是的动物》一文影响,正逐渐兴起的人与动物关系研究。(2)参见乔纳森·卡勒:《当今的文学理论》,生安锋,译,载《外国文学评论》2012年第4期。阿甘本的《敞开:人与动物》(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可视为对这一研究路向的呼应。这些话题说到底来自解构。需要进入德里达解构思想的学理脉络,来深探后理论与之的关系。这也将逐渐引导我们看清,后理论究竟在哪个意义上可能和中国问题发生关联,以及这种关联何以并非牵强附会而属题中应有之义。有一条根本线索由此被连起来了。
德里达独特地察觉到,形而上学的隐秘是把可重复者与可经验者佯装为一体。可重复者“无限地被重复而始终还是同一个对象”[1]95,所以超验、永久而理想化;它又要能被每个人经验到,成为瞬间、即时、被后者发自内心认同为真理的。这矛盾的两面借助声音这一中项,被形而上学不动声色地集于一身。一方面,声音可重复。因为主体向对象说话时,声音从外部触及其感官,被主体同时听见,这使主体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发出的声音是外部真实、客观存在着的声音,进而就拥有了一种和对象一起听见了客观的声音并真切在场的感觉,换言之,主体把自己发出的声音重复化了,重复成了正向自己发出着的客观的声音,这都拜声音作为一种物质载体的特殊性质所赐。(3)德里达由此反对自古希腊开端起便存在着的声音中心主义,使人想到,柏拉图对话正是借助于声音展开思想的。《声音与现象》书名中的“声音”,在英译本中兼有sound与speech两种译法。另一方面,声音又可以使人直接经验到上述真实、客观的意义。因为声音在触发了对象与主体的听觉后,似乎隐去了自身,而无阻隔地、透明地直接让位给意义,使之直接渗透了进来,导致对象与主体都觉得自己听到声音之际便直接得到了意义,即在“能指会变得完全透明,因为它与所指绝对相近”的状态中获得了“理想意义”[1]95。这样,声音把可重复者与可经验者这对立的双方联结了起来,使一种明明重复而超验的意义,顺利地为人们的经验所接受,实现了形而上学的理想。
德里达将上述借助声音中项实现的在场揭露为幻觉。就涉及可重复性的前一方面而言,主体说话并被自己听见,以为自己由此稳然在场,是以不去反思在场的起点为前提的。因为在场要证明自己真实存在,得证明自己具有能被感知到的起点,一种能被感知到起点的东西,才能被确认为是存在的,但追溯作为在场起点的、那个将自己发出的声音当成了外来客观声音的瞬间时,后者总已经过去,而在意识中被阻断了,它不让人们感知到它,即总是隐藏着重复得以开始的起点,这便无限推迟着对起点的达成,而证实了起点无法被确认存在,纯粹的在场因而不可能。就涉及可经验性的后一方面来看,尽管声音似乎在触发听觉后隐去自身而让位于意义,这种无阻隔的透明状态,实际上也是达不到的。形而上学之所以相信能达到,很大程度上是西语的多音节性使然。除极少数单音节词容易在缺乏上下文的情况下因同音被混听外,西语每个词在发声上富于高低起伏错落的节奏,彼此不同,这当然容易保证听声一般即可辨义。在此,能指似乎确实一下子迅速滑入所指,而失去与之的间隔。这也恰恰表明如此所滑入的所指、所得到的意义并非为听觉能指所直接产生,而实乃超验的。(4)由此可见这与艺术能指(物质材料)直接成为意义一大来源的区别。例如音乐中不同乐器天然适合表现的各种情感(想想普罗科菲耶夫的《彼得与狼》),或绘画中冷暖色调直接唤起的不同情感(想想马蒂斯的红色系列作品),都不是让能指滑入所指,而是直接在能指中创造出一个基于符号的想象性世界。但这种无阻隔的透明状态,是不是声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相呢?至少需要考虑西语以外的其他可能性。在单音节性语言中,能指与所指天然具备阻隔,未必轻易发生后者取代前者的情况,而有可能抑制形而上学的在场幻觉。德里达考虑用文字(写作)揭穿这种幻觉,展开了解构。
包括但不限于耶鲁学派的晚近理论家们,从德里达上述学理中发展出的批评思路,使得“批评作为一种类型与风气、一种跨个体的广泛的现象”迅速推动了理论运动的发展。[2]问题却也在于这里。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揭露的是在场形而上学包裹于声音及其在场幻觉中的“重复而可经验”这一点的不可靠,但他的后继者们纷纷起来以这一理论为武器,从事理论运动中惹眼的解构批评并迅速形成解构学派,这是以自己和读者都觉得其批评过程可经验、可相信为实质的,会不会恰好陷入了为德里达所不愿看见的“重复而可经验”之境呢?解构的本意,应该是拒斥学派化的,因为学派化就仍然难免于中心化与总体化。解构,本应针对可重复的声音在场幻觉而走出重复,按理是无法被轻易效仿的,却在被效仿中不知不觉重蹈重复的窠臼,导致想要检讨的目标成了脚下的出发点,这有没有可能?从理路上推证,产生这种怀疑是很自然的。卡勒尽管在2017年底为其《理论中的文学》一书中译本特意撰写的序言《当下的理论》中,坚持认为德里达的“理论通过反驳和颠覆先前的思想方式”而有重要意义,却已开始注意到,包括德里达解构理论在内的“理论越是变得无所不在,它本身就越不新鲜和特别”[3]序言:1-2。“无所不在”便蕴含着可重复的运用惯性造成的疲软意味(疲软是由于意识不到自身的存在,而这就是在场幻觉)。和德里达曾经活跃于同一时期的福柯,对此是抱有警惕的:“至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真相话语的体制化是作为主体对于自身发出的强制话语。也就是说,对真相话语的组织不是来自根据被认可的客观规则所进行的观察与检验,而是围绕着供述行为才有了关于性学的真相话语。”[4]所谓理论的“主体对于自身发出的强制话语”,不就是德里达揭示出的、以重复性为掩体的在场的自恋症结(“被听见—说话”)吗?
这表明,德里达针对形而上学借助声音中项变可重复者为可经验者、营造在场幻觉而提出的解构理论,被解构学派重复操演为理论运动的典型,而悖论性地逐渐产生出令理论衰落的相反效果:事件被削弱了。因为按福柯在《方法问题》中的奠基性界说,“事件化”作为理论的性质与标志,主要就起“理论-政治”功能,[5]76-78它致力于以祛魅的姿态拆解一种知识对象所得以形成的话语建构条件,要求理论分析其独特性(singularity)。解构理论对此应该尤有会心。但运动化了的解构理论,显然在惯性中流失着事件的这种独特性。对理论运动的各种反思,就是这样来的。如果说,德里达在批判一样东西的同时,自己不知不觉地也逐渐成为着这样东西,他便需要自己来对这种走向负责。然而这怪不到德里达本人头上,而是理论运动对德里达的某种惯例化征用。与这种征用相对照,德里达通过重新思考述行(这是他影响到后理论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动物研究),允诺了另一种与理论发展有关的、将有可能既重复又不失去独特性的事件的合法。
按卡勒的总结,发自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述行概念对理论影响深远,“由德里达作了更新,移用到文学研究”中,并与文学以及政治联系起来,不仅为巴特勒等理论家重思性与身份奠定了基础,而且“进一步详尽探讨述行的方方面面会成为理论中的文学的活跃的分支”[3]13。我们知道,后期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语言游戏理论,为意义理论的语用维度建立了哲学基础,奥斯汀及其后继者塞尔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则标示出了交流实践中话语施事的力量特征。德里达扬弃了这两者尤其是后者,认为言语行为是“游戏”而不是“交流”。他具体是如何反思后者的呢?
与同时期的利科一致(5)利科的演讲题为“话语与交流”(Discours et communication),他对奥斯汀思想的回应,在后续的思考中对此多有阐发。可参见其《解释学与人文科学》《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与《解释的冲突》等著述。,德里达谈论语用学议题,是为了批判与超越述行,超越的具体途径则是“语境”概念。德里达也承认奥斯汀述行理论的革新性,认为奥斯汀已爆破了纯粹的符号学、语言学或象征论的交流概念。然而在他看来,施行话语指向的是传统哲学认识论意义上那种以认知性语义传达为性质的交流类型,而非在主体间互动的语言游戏中传递语用的力量,因此,它在任何时候都应当保持对惯例化趋向的警惕。德里达沿此发现,在奥斯汀以及塞尔那里,“意义不仅是一个意向的问题,它也是一个惯例的问题”[6],表现为话语主体对惯例性规则具有调用与支配的能力。如此,言语行为的目的论带出了“主体意向的意识性在场”,换言之,施行话语交流的规范性体现为意图意义的优先。奥斯汀仍未跳出的这种意图论,进而与总体语境观念一起,被德里达视为压制着事件的总体性哲学的翻版。[7]76因为在他看来,奥斯汀认为特定语言游戏及规则的产生总先于对它们的再现性摹仿,否则便无法通过对既定规则的掌握来识别特定话语行为的意义,这就为总体性取向留下了可疑的入口。
应该承认,奥斯汀的这一思路确有某种普遍性。如朱迪斯·巴特勒尽管在认定述行没有主体这一点上区别于奥斯汀,但在相信述行来自对惯例的“引用”,即“一道规范或一系列规范的复现”这点上[8],却与之一致。尽管她表示吸取了德里达对奥斯汀述行理论的批判性成果,但述行在巴特勒的术语体系中正是操演,两者实为同一个词performative,在对规范与惯例的不断重复中,操演不仅隐藏与掩饰,而且巩固与加强着前者,在此意义上,巴特勒似乎把德里达反对的东西凸显了出来,而构成了德里达所指认的奥斯汀式对立面。可见,德里达对述行的反思,已蕴含着超越理论运动(惯例)的理路,他相信如不引用带有异质性的他者力量,述行理论缺乏前景:
最终,被奥斯汀因其不恰当、例外性、“不严肃”(6)德里达原注:“不严肃”的可疑价值常被提及(可参见第104、121页)。这与奥斯汀在别处涉及间接引语(参见第70—71页)与拟剧的说法之间,存在着一种本质性联系。而排除的“引用”(在舞台上、一首诗或一番内心独白中)不正是一种普遍引用性、或者说一种普遍可重复(7)着重号为笔者所加。(没有它就不可能存在“成功的”施行式)的确定性变体吗?如此——这是一个悖论般的但不可避免的结论——一个成功的施行式必定是一个“非纯粹”的施行式,这里所用的词是奥斯汀后来意识到没有“纯粹”的施行式时将采用的。(8)德里达原注: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考察奥斯汀所意识到的这个事实:“‘相同’的语句在不同的发语场合下可以施行话语和记述话语这两种方式‘同时’使用。如果我们让话语‘如其所是’而又要寻找一种标准,那么事情从一开始就似乎是没有希望的。”(第67页)正是引用性(可重复性)的书写符号根基引起了这种困惑,并且使之“不可能”,如奥斯汀所说,“列出所有可能的标准的一览表”(同上)。
现在我将揭示积极可能性的面相,而不只是失败的一面:如果引用性的替身最终没分裂,即把它自己与事件的纯粹单一性分离开来,那么施行话语是可能的吗?我以这种形式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预先应对一种异议。事实上,有人可能会说:你不能宣称你仅仅基于施行式之失败的发生——无论这些失败是如何真实,而它们的可能性是如何实在或普遍——去解释所谓话语的书写符号结构。你不能否认也有成功的施行式,而它们必须得到解释:我们召开会议,如同保罗·利科昨天做的那样;某人说“我要提个问题”;我们或打赌,或挑战,或命名船只,甚至有时结婚。这些事件看起来都已发生了。哪怕它们中唯有一项发生过一次,那也仍应得到解释。
我会说“或许”。这里,我们必须首先理解一个事件的“发生”或事件性意味着什么(9)此处“事件性”一词,法文原文为événementialité,英译本作eventhood of an event。,事件在它所谓在场与单一的涌现中设定一种话语的介入,这种话语在它自身中只能具有一种反复性或引用性的结构,既然最后两个词可能导致混乱,那也就是“可重复性”(10)着重号为笔者所加。。所以,我重返对我来说似乎是根本的这一点,现在它关涉一般事件、言语的或通过言语发生的事件,以及它所假定的奇特逻辑的地位,而这通常不为人所察觉。[9]325-326
在对胡塞尔的意义理论的批判中,德里达提出了“引用性”概念。作为一般符号的内在可重复性的体现,是引用促使语境以不饱和的方式扩展或断裂,进而保证了意义衍生的无止境。而奥斯汀的述行话语,却构造出了“严肃/不严肃”的形而上学对立,又以一种强烈的偏执,将不严肃(即失去话语施事力)的引用排斥为“反常的”或“寄生的”,实际上加强着惯例的力量。文字,在这种观念中往往便被视为了“寄生物”,德里达在《论文字学》中曾对此表示过强烈的质疑:“文字的顺序成了外在性的顺序、‘偶然性’的顺序、‘附属物’的顺序、‘辅助物’的顺序、‘寄生者’的顺序。……如果文字迫使我们重新思考寄生逻辑,我们怎么办呢?”[7]76这样,德里达相信文字之所以成为全体符号的原型,是由于它最显著地呈现了缺场状态中的纯粹可重复性,在此意义上,文字比施事话语拥有更大的可能性空间。因为前者对任何语言片段的“引用”以及组接,可以充分体现出意义的不可限定与不可逆料,按理,引用就是符号位置关系的增生。后者却总是对某类社会性惯例的“引用”,意义根据有限的规则系统,在语用推理的预期中是可以被完全把握的,在这种实用性表意活动中,获得相对纯粹性的代价是失去了对播撒的意外效果的期待,即失去了事件。看来,事件,只能发生于一种因不断引入他者性力量而始终基于差异的解构语境中。
对他者性的这种强调,事实上也是德里达研究动物、进而被后理论中的动物研究引以为理论资源的原因。在1997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上他作了《我所是的动物》的学术报告,明确表明了自己思考动物的初衷是思考“他者(/它者)”[10]113。因为动物作为他者的注视,使人的赤裸主题及其被动性暴露了出来,关联起哀悼与垂死等相关情绪,这种他者性进而不从人与动物的“某种同质的连续性”,而从反对普遍独一体的“众多差异”角度,[10]44揭示人对暴力的遗忘,唤醒人对普遍生物的责任与义务。当德里达沿此意味深长地强调,逻各斯中心主义首先乃是“关于动物”的议题时,[10]41他便用他者性凸显解构的要义,从对他者性力量的“引用”出发,展开了另一种旨在践行差异性重复的事件。
20世纪事件思想始于海德格尔。其后期使用的德文词Ereignis本指内在于时间而具有独特性的存在。据德里达的考察,德文Ursprung(本源、起源、涌现)一词由两部分组成,其前缀Ur-意为“本源的”,词根Sprung则意为“起跳、跳起”,即跳跃之义,[11]可见跳跃乃本源的涌出,即本有的涌现。Ereignis 的“建基”由此确证了主体视点(人)与世界的真实关系,也即存在之真理。从更为激进的差异角度,德里达将Ereignis概念复杂化,认为事件性植根于不可能的经验,是与非居有(expropriation)的相遇,由此倾心于事件的不可预知的现身及其创伤性身体症候,而与形而上学逻辑进行细致的解构主义对话。事件概念贯穿于德里达的《文学行动》《死亡的礼物》《纸机器》以及刊于2007年第2期《批评探索》上的《某种言说事件的不可能的可能性》等著述,其内涵具体来自三部分:一是上面已引述的、收入《哲学的边缘》一书的《签名、事件、语境》一文;二是论弗朗西斯·蓬热(法国当代诗人)、策兰以及布朗肖的著述,它们揭示出事件的绝对发明与文学的话语创造力之间的关系,后者是作为他者的亲密关怀力量出现的,这种关系构成了去神秘化的话语,生成民主;三则是海湾战争与“九一一”事件后的政治写作,与对重大政治事件的伦理评论,包括收入《恐怖时代的哲学》的对话等,它们把对事件的抽象思考,引向了社会的与精神分析的现象,思考新的表达技术、科学的现代进步与权力策略等问题。2010年出版的《德里达辞典》,对德里达的事件概念作了如下总结:“当我们开始谈论事件的独一性时,还必须指出,对于解构而言,事件绝不仅仅是‘纯粹的’,未受污染的,或者是自给自足的。这种想法会再次将事件与存在的逻辑联系起来。对于德里达来说,事件的不可替代的独特性仍然只能通过再—标记的可能性来标记它自己。从而,对他来说,事件是可重复的,就像它一直是独一的一样。重复构成了它对事件的划分。”[12]这段释义,基本来源于德里达的《某种言说事件的不可能的可能性》一文[13],其中既涉及其早期的“延异”概念,也涉及针对海德格尔的“允诺”所提出的“到来”,以及在“政治的思考就是延异的思考”中对决定、发明、款待、礼物、宽恕、忏悔等的解读(他在这些概念中反映了事件)。阐释者由此不仅点明了德里达心目中的事件所同样秉持的独特性、无法预料性以及对既定存在的超越性,而且指出“对他来说,事件是可重复的”,敏锐地抓住了德里达事件思想的关键。
其实早在1966年,在《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与游戏》这篇解构主义奠基文献中,德里达已经表示过,作为在场断裂的事件只在“被重复的那个时刻发生”。他紧跟着说明,repetition一词在西文中有两义:“一是重复(过去的),二是排演,为未来作准备。”[14]前者属于他反对的在场形而上学,后者则被他首肯而具有积极意义。这启发希利斯·米勒从更为深广的学理视野考察两种重复的不同表现。他通过回顾从《圣经》阐释学、维柯、黑格尔、德国浪漫派、克尔凯郭尔、马克思、尼采、弗洛伊德、乔伊斯、拉康、德勒兹、伊利亚德到德里达的有关重复的思想,着重以德勒兹《感觉的逻辑》一书的阐释为依据,区分出了两种重复。一种是柏拉图式的、“要求我们在预先设定的相似或同一的基础上思考差异”的重复。一些人认为事件如同宗教,在超越中获得存在,但这种超越性属于宗教,(11)我们仅录这种观点以备考,因为它与一般对祛魅(脱魅)一词的用法恰好相反,超越性应该是待祛之魅。属于柏拉图式的在接近真理后将先前一切用于演绎的材料抽空、唯独保留永恒理式的理解。另一种则是尼采式的、“恳请我们将相似、甚至同一看作是一个本质差异的产物”的重复。[15]前者视世界为同一性的图像,后者则视世界为差异性的幻象。差异是感知的产物,意味着可经验性,将差异说成是仍同时重复着的,即在可经验性与可重复性之间建立起了新的统一,那是一种已不同于在场形而上学将两者佯装为一体的统一。其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通过写作而非声音来获得经验的。德里达尽管没有直接使用“写作事件”这个说法,却明确地论证指出了这种差异性重复事件来自写作:
如果施行话语的表达式不重复一种“编码的”或可重复的话语,换言之,如果我用以召开会议、命名船舶或缔结婚姻关系的表达无法“依据”一种可重复的模型被识别出来,也即不能以“引用”的方式被识别,这种施行式还能成功吗?这倒不是说此处的引用性与戏剧表演、哲学引文或诗歌讽诵中的引用性属于相同的类型。这就是为什么施行式具有相对的特征,如奥斯汀所指出的,一种“相对的纯粹性”。但这种相对纯粹性不构成与引用性或可重复性的“对立”,而是与一般可重复性——它构成对所有话语事件或言语行为的所谓严格纯粹性的侵犯——领域内的其它种类的重复形成对立。于是,一个人应该做的不是使引用与重复对立于事件的非重复,而是构建一种重复形式的差异类型学,假定这是个可以给出一种完整纲领的合理计划,对此问题我暂且存而不论。在这种类型学中,意向的范畴将不会消失;它将拥有自己的位置,但在此位置上它将不再能统辖整个场景以及整个话语系统。尤其重要的是,一个人将思索不同类型的记号或可重复记号的链条,而不再维持引用性的话语与单一且本原的话语—事件之间的对立。这样做的第一个后果是:鉴于这种重复的结构,激活话语的意向永远不可能在它自身及其内容中完全在场。先验地构成这种意向的重复引入本质性的开裂与接缝。“不严肃”与间接引语将不再能如奥斯汀所希望的那样,从“正常”语言中被排除。而且,如若有人宣称正常语言或语言的正常环境排除引用性或普遍的可重复性,岂不就意味着这里的“正常”、这种实事与观念,遮蔽着一种诱惑、意识的目的论诱惑,而其动机、坚不可摧的必要性以及系统化的效果都还有待于分析吗?尤其是这种话语现时性意向的本质性缺场、结构性的无意识,假使你希望的话,禁止了一种语境的饱和。对于一种完全可确定的语境——在奥斯汀企求的意义上——而言,至少需要意识的意向对其自身以及其它人来说是完全在场与现时透明的,既然它是语境的决定性的焦点。所以“语境”概念与对它的诉求似乎如“正常”概念一样,在这里受到相同的理论性与目的性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相同的形而上学根源——意识的伦理与目的论性质的话语——的折磨。这一次,对奥斯汀文本内涵的解读将确证对其描述的解读;我在这本书中已指出了这一原则。
“延异”,意向或对施行话语(最具有“事件性”的话语)的援助的不可还原的缺场,准许我在考虑到刚才提及的论断的情况下,去确定所有“交流”的普遍书写符号结构。尤其重要的是,我不会从中推出这样的结论:不存在意识或言语(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字相对)的效果的相对特征,不存在施行式的效果、正常语言的效果,以及在场与言语行为的效果。质言之,这些效果不会排除逐项与之构成对立的东西,反而是以一种不对称的方式将之预设为它们的可能性的普遍空间。
这种普遍的空间首先是作为记号中在场之中断的间距,这里我称之为文字(writing)。(12)引文中着重号为笔者所加。[9]326-327
由于德里达所说的文字学(grammatology)实为写作学,如研究者们正确指出的那样,“‘文字学’一词的原意是指一种对文字,字母,音节划分,阅读和写作的系统研究,德里达更多的是在‘写作’这个意义上用它的”[16],上文中的“书写”与“文字”实即写作,写作于是构成了他心中有助于解中心、替补在场而在其断裂中维持其与不在场之间张力的游戏。在《事件:文学与理论》这部代表了事件思想研究前沿水平的新著中,以色列当代学者伊莱·罗纳将这种基于写作的差异性重复事件概括为“写作事件”(writing event):
对德里达来说,对事件的写作既不是述事也不是述行。事实上,这些言语行为必然是写作事件的一部分,但它们不符合创伤的体验与运作;它们都未能记录事件之“物”及其语言铭文的可重复性。[17]118
较之于述事,述行在行动中创造了事件本身,这种事件被罗纳称为声音事件(speech-event)与言语事件(saying-event),但事件既非来自述事,也非来自述行,两者在应对“创伤体验”这一点上均告失败。述事不产生事件,是因为述事作为事后的认知描述与解释,总是在时间距离中操纵着事件,这便失去了直接性而成为事后形成的事态,即失去了独特性。述行也带不出事件,因为言语行为是程序性的反复与固定的仪式过程,它们中和了事件的独特性,使之变得沉闷而失效,唯有那从存在的展示中析离出来的、变成不可预见的与让人面临崩塌风险甚或失败命运的,才是事件。有鉴于此,德里达用写作事件取代奥斯汀的述行事件,把写作界定为一种与特定环境及存在断裂的、有责任将文本保持为开放、变化、未限定与被驱遣状态的力量,认为它在取消任何现有存在的同时,能成为写作的哲学,成为在想象与激情中可以被未参与其间的他者所同样理解与翻译的、非经验的经验与非言语的言语事件,其特征就是重复性。这种重复性(iterability)实为一种重归与还在到来的情势。德里达由此将引用性或者说可重复性视作了事件的基础,其接着关于签名的讨论则为之提供了明证。
流俗的观点认为,签名意味着话语主体在某种意义上的在场,通过将文本与生产它的意识本源以签名的形式联结起来,似乎签名事件就成为了源始的生产时刻在时间历程中的完整而纯粹的重现,签名也就成了主体对文本施加总体性控制的“印封”。对于德里达,签名始终应该被从一般符号或字素的可重复性结构的角度,理解为“最不可能的签名”:签名是专名,社会制度的话语规范可以使签名的主体占据文本;签名的重复结构,又使任何严格的同一性变得不可能,其内部则充满裂解的可能性。德里达反对海德格尔对尼采的体系化解释,似乎尼采作为“最后的形而上学家”被完整地铭刻在“尼采”的专名之中,他强调“复数”的尼采:“尼采肯定只有一个名字吗?他惟有一次命名自己吗?”[18]按照德里达的设想,尼采即使在签名之中也不能聚集为一,而是在诗化文本的写作中成为异质性的多重存在。而对上面提到的法国诗人蓬热,签名不仅在专名层次被消解,而且还在写作的过程中被放置进无穷的嵌套中,以至于可以被不断涂抹与重写,导向他者性力量的重复过程。[19]签名的内部冲突,展开于在场的意识主体与踪迹化的文本之间,打开限制而发挥文本自身的差异化力量,开启意义播撒的写作实践,沿这个方向发展出了具有事件维度的“文学行动”及政治性介入,也带出了理论之后的写作问题。
基于差异性重复的事件,既认可理论的事件化实质,又确保事件不因理论的阐释而流失其独特性,这在写作中唯一地得到保证。伊莱·罗纳中肯地评价道,德里达以冒险的姿态将写作活动设想为对从未发生之物的关注,在这种关注中确乎存在着最终主导整个作品的语言与经验残余,就像马拉美、卡夫卡与乔伊斯等人的写作,自觉地面对一个看似破碎支离、却在非纯粹性这点上更为真实的世界。[17]121那么,写作何以能、或者说如何看护住差异与重复的统一呢?
“写作”(Writing)指广义的文学:语言的创造性活动。之所以不直接使用文学一词,是因为这个词容易令人习惯性地往狭义文学——纯文学观念上附会,那便窄化了写作在今天的内涵容积与创造力。如果从传统的形而上学语言观出发,世界中各个领域把语言看成是能指及(传达与命名)事物的,那个被语言所及之物,被视为各领域的研究对象(界限与建制)。但以现代思想支柱——语言论视点看,对各领域的划分需通过语言,恰恰在这里,语言无法完成划分这件事,因为每当语言试图去划分出一个已仿佛先行存在的领域时,它的符号系统(替代品)性质,都决定了它必然已把后者替代成一个不同于原领域的新领域了,这种替代无限推迟了实在论目标的实现,而消解其形而上学性质。所以,实际上只存在或者说只剩下了同一个(也是始终起着先决作用的)语言符号的世界,如同德里达所说“符号的原始重复结构应该支配意义[即在场]的活动整体”[1]78。这就是20世纪以来政治、经济、教育、法律、新闻与艺术等专业建制逐渐开始打破界限,在跨学科意义上互融互渗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新格局中,文学建制与界限相应地显示出狭义的一面。写作就是无处不在的语言创造,当然前提是它顺应语言的上述本性,而非违逆它、令它去做与事物强行发生必然指及关系的形而上学行径。当科学工作者出于揭示规律的意图而不得不让一对一的概念、判断与逻辑推理成为自己处理的全部对象时,严格地说他并未在从事写作;当他写着写着发现,为利奥塔等思想家所肯定的叙事成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在一篇自然科学论文中时,他才不知不觉把论文变成了写作,因为在那一刻,他凸显出了符号自身的组织构成,并享受与体验(从而也就在理解)它。
作为语言的创造性活动,写作的差异当然来自对符号区分关系的随顺与凸显,即在高度灵活自由的区分中产生出永不定于一尊的差别可能,而那就是可经验的差异,如同德里达对签名的分析所展示的那般。写作的差异仍形成着重复,重复性在这里体现为,写作显现的世界始终大于视点的能见范围,在动态中保持稳定。因为写作是对符号区分关系的自觉敞开,因此,任何事先的理性化动机与意图,都需要以语言这一任意性的符号系统为中介进行转换方能实现,而任意性即非理性,下一个符号的出现不断使上一个符号在与前者新生成的符号关系中重新适应与存活,获得新的可能性,从而在这样的区分活动中不断成为自己,这就使文学写作在被作者主体动机与意图发动起来后,走上了一条不断超乎预期、充满了未知因素的道路,而与现代测不准原理揭示出的真理——观测目标总是包含观测者(手段)因素在内(语言即这一因素)——相吻合。换言之,对“这一个”的设定,永远收获着“下一个”的可能,这就是写作中屡屡出现的明明是自己在写、写着写着却仿佛身不由己地被自己笔下的世界反过来带着走的受控状态。现在能看清,这种受控状态并不神秘,而来自自控的发动并有着现实的可控根源:可能性即符号关系。写作用差异化的叙述,带出着始终不为任何叙述视点所垄断、却在差异中(非同一地)重复存在着的意义前景,可见,它悬以为目标的逼真在场质感,已非形而上学以声音为运作掩体的纯粹在场,而是在对文字的写作操作中持存住叙述与场面之间的张力的在场,后者无限延宕与推迟了形而上学本体的出现可能。
这种被写作创造出来的叙述与场面的张力,即事件的真谛。事件得以产生的话语条件,发自它在符号区分关系中获得的位置,在符号区分活动中,这种位置便是动态、随机的,它所获得的任何位置,都始终伴随着对这个位置的改变倾向,或者说存在着突破这个位置的可能。换言之,事件虽然是受限于符号关系的产物,这种受限却是动态的,因此在受限中必然不断改变着自身的界限,更新着自己的实质,而由此充满了从常规中超越出来、不断获得较之于常规的独特性的可能。举例来说,画家画竹时总是一节节展开于画面的,当他画下第一笔竹节,就构成第一个符号,在下一笔竹节尚未形诸纸上前,这个符号无所谓任何意义而不是事件,待第二笔竹节画出后,前后两个符号构成一对区分关系,此时第一笔竹节成为受限于话语条件的事件,但这不仅是鉴于它在区分中获得了位置与意义这一事实,更是鉴于面对下一笔的区分,这前一笔同时不断得到着修正、试验与重塑,重新在符号关系中适应与存活,动态地成为新的自己——这种不断改变原先界限而重新获得新质的倾向,就是事件最重要的性质:独特性。就这样,伴随着符号区分活动的动态展开,一对对新的符号关系不停地带出事件。因此,事件不是一个静止的事实,而在话语条件的动态调控中不断酝酿着突破现状、以新质取代旧质的可能性。它既在重复的意义上作为话语条件的建构产物,而初步获得轮廓线(界限);也在差异的意义上由于话语条件的动态符号区分活动,而始终具有突破轮廓线、获得异质的可能趋向,是重复与差异这两点在写作中的有机统一。德勒兹、巴迪欧与齐泽克等晚近理论家,每每都从“变化或行动”“溢出”与“超出”角度阐释事件[20-21][22]4,在援引德里达有关事件的定义(“事件首先是我不理解的东西”)后,认为“所有的事件都是符号”[23],具备独特性[24],相信“当言语行动的发生重构了整个场域,这个言语行动就成为了一个事件”[22]15,根本上都展开着这一学理逻辑。这也是德里达的追随者让-吕克·南希在《事件的惊奇》一文中将事件视为“创造”的深层原因,[25]创造便只能是语言(写作)的创造。在此意义上,尽管事件思想标志着德里达解构思想转向政治与伦理,这个看起来向外转而积极引入了他者的进程,恰恰受惠于写作活动的展开,即运作着文学的深层机理。(13)可参见刘阳:《事件化思想的深层文学机理及其学科意义》(《人文杂志》2018年第10期)对此的详细分析。政治与文学维度由此不但不对立,而且后者在深层次上成为支配与调节前者的先决性前提,这对一直困扰于两种研究范式的矛盾纠缠的我们来说,是有启发的。德里达的写作事件由此并非一种分类意义上的具体事件,而道明了事件的写作本质。
上述分析同时澄清了人们可能会产生的两点疑虑。一是,写作对符号的积极自由区分与关系创造,是否就相当于德里达所说的他者性力量的引用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从根本上说,他者如果不是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符号),又是什么呢?固然,德里达出于强调解构的诉求,而每每将他者的异质色彩描述得触目惊心,但异质性就是可区分的差别性,这是其基本规定性。相应而来的第二点便是,写作在符号关系的不断更新中进行着创造,这又是否因预设了某种语境前提(符号关系),而成了德里达所防范的惯例机制呢?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因为差别的区分所构成的语境,尽管由此制约着单个符号在其中的生存状况,却由于任意性而在原则上不构成德里达在批判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时所警惕的那种对“惯例”的引用。《论文字学》用不少篇幅讨论了索绪尔,尽管认为其仍属必须解构的形而上学之列,却发现语言学符号都包含着一种“原始文字”,它还是证明着“差别乃是语言学价值的根源”[7]73-74,问题只在于“符号的任意性观念”假若“在文字领域之外,是不可思议的”[7]61。文字书写或曰写作同样构造着差异。事实上,在写作中持存住符号区分关系的复杂性、灵活性与多样性,等于自觉、主动地凸显符号的自身构造,而那恰是反惯例的陌生化过程,很自然地启示我们由此将文学关联进来,领悟到何以德里达在探讨包括事件在内的解构议题时常触及文学话题。
理解事件的写作本质,是从理论走向后理论的开始。前文已表明,事件在理论阶段即已得到酝酿,只不过理论及其运动削弱了它本应有的、通过写作活动积极创造出来的生命力。20世纪中后期以批评理论为主、由揭露权力而转向政治议题的理论,旨在祛除事件得以建构的复杂话语条件之魅,对形成事件的话语权力(深层结构)进行解码,既然要还原出事件的建构过程,便需要还原事件在符号区分活动中被具体区分成的、由两个起始点所构成的符号位置及其关系。理论由此深化了人们对看似自明的现象的认识。但其局限也由此相应地被带了出来。那就是,事件不是在拥有了两个起始位置后便固定不变的存在,如上所分析,它的生命力,在于占有起始位置时始终因受动态的符号区分活动的制约而活跃地向外伸展可能性维度并造就独特性这点。但正如卡勒概括的那样,“理论是分析和推测”[26],当它把活的事件存在(可能性)吸纳于一套分析话语中时,便不可避免地把独特性稀释成了一般性,而削弱了事件。这种削弱随着理论逐渐成为运动而加剧了。后者似乎没有充分注意到,福柯在强调事件超越自明性后,紧跟着说明“对过程的内部分析,与分析出的‘突出部分’的增加是齐头并进的”[5]91。只有对已形成的符号关系从内部进一步深入区分与细化,才会不断涌现突出的部分,这些突出的部分作为超越常规的“原因的多元化”程度及其“多边形”“多面体”效应,[5]93没有被理论及其运动从整体上积极保持于视野中,而很自然地呼唤理论之后的理论——后理论来克服它,克服对事件的削弱。这样,从德里达到后理论的学理进路,便是使后理论合乎学理逻辑地成为凸显出理论自身的写作问题的过程,成为写作事件的创新。
这种创新可以从密切相关的两方面得到把握。一方面,鉴于事件在叙述的边缘处努力激发出反常规的例外力量而不断向可能性敞开,总是非纯粹在场的,如此写作得到的后理论,将变换原先基于分析、推测所得到的宏大理论的方向,减轻这些话题的程度。由此,后理论会由大变小,向“弃大专小(抛弃宏大问题专注于小问题)和扩展话题范围”演进,[27]相应地不再轻易学派化。我们正在看到动物研究、生态批评、庶民研究、情感研究、残疾人研究乃至更为具体的暂时性研究与赤裸生命研究等后理论形态的勃兴。与之相联系的更重要的另一方面,则是后理论与写作以及文学的关系。发自事件性筹划的理论,之所以逐渐陷入操演的惯性而趋于衰落,是由于它忽视了下面这个问题。理论和它所致力于解释的对象一样,说到底都是语言活动,是在话语中对意义的创造,因此从本性看,它只能是去发现世界,这与理论一词在古希腊的观察本义是一致的,符号的区分关系在理论中从而应当是无限自由和开放的。然而,当发现被置换成发明后,符号的位置便在理论中被固定下来,其区分关系逐渐单一化,这才慢慢有了从理论进一步向后理论递嬗的议题。而理论所逐渐陷入的上述重复,实则正是德里达所指控的在场形而上学的重复,因为就像在场形而上学是回避了自身起点之后的重复一样,理论也只有在回避自身起点的情况下才必然成为惯例的操作,这个不知不觉成为了盲点的起点,相当于把自己发出的声音当成了外部客观真实存在着的声音:把自身发出的祛魅的行为当成了魅的绝对祛除,却忘记了自己也处于语言中、同样具备深层结构而有待于祛魅这一内在悖论。(14)可参见刘阳:《福柯对“后理论”的学理奠基及其意义》(《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对此的详细分析。沿循德里达提供的学理,对这一重复性的解构,可以通过推迟和延宕能指所可能轻易滑入的所指、使中心不再顽固存在来实现,写作这种基于差异的可重复活动,遂构成了对此的有效途径,文学相应地助推着这种解构的进程。以“理论之后”为鲜明针对性的后理论建设,由此便应当考虑文学写作在后理论中的位置与作用,(15)可参见刘阳:《“后理论”的文学走向及其新型写作可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对此的详细分析。发展出卡勒等当代学者所探讨的“理论中的文学”。从这里也可以见出,倡导后理论与文学结合,并非是简单地在深入浅出的意义上改进理论原有的不足,而代之以行使一种在程度上予以缓冲的改良性、修补性工作,似乎这样一来的全部效果,无非是使理论变得更好懂而已。这样的理解委实失之浅表。从德里达的角度看,上述选择还原出理论为获得意义而必然应具备的理据,其实已不存在可加以随意取舍的问题,而是打开了一个必然朝之推进的方向。
到了这一步,汉语写作对后理论建设的意义也很自然地浮现了出来。回到本文的开头,德里达指认在场形而上学得以实现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西语环境,因为,西语属于他所说的“表音文字”,除极少数情形外,普遍具有多音节性,一般不会轻易发生同音混淆的情况,这就能保证在听到声音(能指)的同时迅即得到意义(所指)。前者对后者的迅即滑入,或者说后者对前者的迅即取代,正是德里达所分析的在场幻觉的症结:能指似乎隐去了自身而透明地让所指直接渗透进来,此时的能指并没有真正隐去,但它以佯装隐去的方式,使听者与说者都俨然觉得,在那一刻明明以超验方式被携带进能指的所指信息,是被能指所直接指及了的意义,尽管事实上表音文字“并不使用与概念性所指直接相关的能指,而是通过语音分析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起指称作用的能指”[7]434,“并不起指称作用”,就表明能指与所指之间始终存在着阻隔,而有阻隔,便宣判了纯粹在场的不可能。如果说,这一点在西语中需要通过专门的“语音分析”来艰难地获得共识,那么汉语却有理由运用自己的特点来克服它。因为较之西语,被德里达提及的“表意-表音文字”的典型是汉语,其特点就是单音节性,这虽使它在缺乏上下文的情况下每每容易因同音而模糊所指,却反过来也提供了有可能引发德里达兴趣的东西。那就是能指不会轻易滑入所指,其间存在着天然的阻隔,正是这种阻隔进而防范着在场幻觉的轻易出现。汉语写作,在这个意义上具有在非纯粹在场的(文学)写作中激活理论并创造事件、进而实现后理论可持续发展的创造潜能,是在深入剖析德里达与后理论的学理通道后,值得为之奉献智慧心力的未竟学术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