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服务人才培养论析
——以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为视角

2020-03-02 01:33
理论与当代 2020年12期
关键词:办学校企中职

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路径和承载模式。近年来,高、中职学校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促进专业发展、技能培养、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化产教融合、建立科学高效的合作机制、规范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刻不容缓。

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的时代背景和价值共塑

(一)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是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趋势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实施纲要”的实施,为处于武陵山片区的贵州省铜仁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便利,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高职引领中职、集团化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需要

通过调研发现:一是西部地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不足,师资队伍弱化,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无法满足需要。二是专业培育和课程建设与县域经济、产业发展特点没有有效耦合。三是办学方向和目标思路不清,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较弱。四是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优质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大的综合实力。综上,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如何领导和促进铜仁市职业学校的发展是市委、市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契合贫困山区百姓脱贫致富和农村产业发展的需要

作为“老少边穷”地区的铜仁市,地处渝、黔、湘、鄂四省边区,位于以中国五大佛教名山——梵净山为主峰的武陵山腹地,与湖南、重庆、广西接壤。中、高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为农村“职教一人,脱贫一家”注入了活力。作为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及各县分校,发挥优质的师资、技术、设备优势,通过三年制教育加短期培训的职业教育方式,让农村贫困人口就近入学,就近开展农民培训,学习技能技术,实现家门口就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打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通道。集团化办学成为实施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小康的重要选择。

二、职教集团联合办学模式下各中职学校“校企合作”的成效与特色

(一)区位情况和职业教育短板

铜仁市经济普遍落后,中、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差,办学教育规模小、质量不好、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留不住、服务效果差等问题,已成为区域人力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国家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如何发展高职教育和做大、做强、做优中职教育,是关系西部欠发达地区后发优势发挥的重大问题。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自2008年以来,积极开展“高职带动,政校企联动,高职引领中职,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系列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

(二)艰难的认知和思路起点

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2012年6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目前共有15所分校。下属各分校大部分是公办学校,在专业师资、实训、资金投入上均有不足,普遍达不到国家办学标准,无法满足中等职业教育教学需要。首先,学校要补足资金短板,建立校内实训基地,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引入企业高技能专业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次,企业通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能够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去,为企业培养更优秀、更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降低了招工、用人方面的成本和风险。再次,通过校企实施产教项目合作,让教师和学生了解企业文化与理念,学习企业价值精神,提高专业和技能素养,加强企业供给侧改革。最后,通过校企合作,解决了学生就业难问题,有利于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校企双方共同培养,使学生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和坚定乐观的生活态度。

(三)抢抓机遇和取得成效

自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各高、中职院校为了努力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方式,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走出去请进来,多方面采用工学交替、校企合作育人、顶岗实习等模式,挖掘潜能,培养了一批贴合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各分校分别与吉利汽车集团、苏州胜利精密集团、上海松下微波有限公司、四川问天航天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创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近60个企业(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涉及17个省、市、区。其中,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企业多达12家。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外来企业在我市投入设备折合资金人民币近1.53亿元,建立校中厂2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120多个,订单培养学生3万多人,派出师资700人(次),提供实习学生2.15万人,推荐就业岗位1.65万个。为我省乃至武陵山片区培养了一大批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校企合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现行模式下中、高职联动协作、校企合作育人的困境及成因分析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要始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但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囿于办学因素的限制,一些企业和学校存在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等问题,损害了学生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校企合作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企业人才培养诉求有差异。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关键在于要解决学校的师资力量不足以及教育实训基地匮乏的问题,在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偏离国家政策规定,出现了虚假宣传、乱收费、黑中介、逃税漏税等问题。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统筹、支持力度不够,难以实现校企双方合作共赢。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管理不规范。校企合作协议中对校企双方责任不清,缺乏约束性,学校对企业没有履行好监管和约束的职责,导致企业对学生随意收费,损害学生利益,影响学校发展。三是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全方位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氛围,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杂乱松散,职责不明确,配套法规约束和监管措施跟不上发展需要。四是向学生收费不合理。根据调研情况,与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部分企业分别以委培费、培养费、服装费等名义向学生收取1000—8000元不等的费用,以向学生收费的方式贴补向学校投资的资金及设备,侵犯了学生的利益。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校企合作虽存在重重困难与问题,但没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学校就无法取得突破性的发展。如何谋求校企合作新思路,加强企业管理,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值得我们深思。一是缺乏刚性的国家配套支持政策。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少,操作性不强,省级层面的配套政策迟迟没有出台,校企合作办学的压力大,矛盾集中,无法缓解,企业与学校的合理诉求难以根本解决。目前,社会对职业教育应用人才的需求逐年增大,校企合作供需矛盾突出,而企业对学校和学生的服务不到位,过多地强调自身的利益需求,强化企业效益。二是一些明文规定形同虚设,管理存在粗放化。在国家层面,无论是“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还是“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都对校企合作设定了红线,但仍有少数学校和部分企业打“擦边球”“压红黄线”,屡屡发生“学生实习放羊”“顶岗实习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避开学校乱收技能鉴定费,多收培训费”等违规做法,直至国务院督查组介入才得以整治。三是存在少数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对当地校企合作乱象问题视而不见,监管缺位,放任自流。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落后,不能满足基本办学需要。专业设置不合理,趋同化现象严重,重规模,轻质量,技能培训存在短板。

四、优化校企合作的路径选择

(一)严格规范校企合作运行方式

在确定合作企业前,高、中职学校除评估必要的企业资质和准入条件外,更要对合作方的诚信、社会责任、管理水平等要素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对框架协议和具体合作方案由学校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事前,做到在合作协议中,重点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加“处罚、退出机制”等约束性条款。事中,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对企业和学校各自承担的“招生就业、教学实习、安全保障、师资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协同责任”进行检查评估,定期总结分析,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事后,要通过联席会议督促合作企业和学校按协议内容履行职责,履责不到位的要整改,违法违规行为要受到追究。校企合作不能仅仅局限于学生的培养,还要利用企业优势在专业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属于学校的特色专业,培养一批学校自己的专业人才,与企业真正实现共同发展。

(二)严格政府引导、行业主导、企业参与的联动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主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联动机制,使高、中职教育呈现多样化类型趋势,处理市场需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相匹配,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一带一路”。在制造业、大数据应用、电子商务、现代康养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民族手工艺领域,扩大优质的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完善中职学校办学标准,全面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三)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政府要及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面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学校和企业身上。在西部贫困地区,政府必须承担起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对县级以下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给予一定援助和扶持,加大办学经费投入,改善职业教育条件。要尽快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优化部门、学校、行业管理运行机制,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合作办学,支持企业行业在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作用,强化学生实习实训效果,注重岗位技能提升。各级政府要加快完善创新体制,出台高职引领中职,高、中职协同发展,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智慧职教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共建,减少合作成本,促进合作方式和内涵创新。

(四)严格规范校企合作收费行为

各类职业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学费收费标准,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禁止向学生收取未经国家、省批准的其他费用。严禁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实训费、技能培训费等。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成本费用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由学校按规定从生均拨款和学费收入中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企业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强制、引导、动员、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五)严格监管校企合作运行过程

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部门和学校要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抓手,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贯穿人才培养、实用技能培训全过程。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要积极开展市场调研,探索校企合作符合《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新途径,加强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管,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监督机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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