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吉林省银行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研究

2020-03-01 13:03
吉林金融研究 2020年9期
关键词:银行业吉林省小微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 130051)

一、疫情对吉林省银行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①数据来源:金融机构数据上报汇总。

(一)政策性支持发挥作用,流动性水平总体充裕

受人民银行总行发放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和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等政策支持影响,疫情期间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水平总体保持合理充裕。主疫情过后,吉林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流动性比例为52.38%,低于全国商业银行58.57%的平均值,但远高于25%的监管水平,较去年同期小幅上升了1.11个百分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存贷比为75.66%,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略高于74.97%的全国商业银行均值,总体流动性充裕稳定。

(二)贷款拨备计提增加,金融风险防范仍需关注

新冠肺炎疫情对于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冲击最为强烈,部分借款人面临失业、工资延迟发放等情况,导致银行业出现逾期贷款增多,贷款资产质量下滑。主疫情期间,吉林省1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增加的机构为96家,占比68.57%,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金额增幅在20%以上的为40家,占比28.57%,可见银行业机构预期受疫情影响贷款风险有所增加,从而加大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力度。拨备覆盖率方面,吉林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总体拨备覆盖率低于183.20%的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城商行较去年同期降低了近50个百分点,体现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不充足,需加大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力度以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资本充足指标方面,主疫情后吉林省地方法人银行资本充足率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提升,但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充足指标低于监管水平且有下滑趋势,由此体现的融资压力应予以关注。

(三)盈利性指标冲击较大,地方法人盈利下滑明显

总资产利润率反映商业银行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总资产利润率越高,说明商业银行的资产获利能力越强。主疫情后吉林省地方法人银行总资产利润率0.07%,较去年同期下降了0.14个百分点,降幅达70%。从机构类型看,农商行、农信社及城商行呈同比下滑趋势,下降幅度分别为0.11、0.06和0.29个百分点。净资产利润率方面,经吉林省地方法人银行净资产利润率为0.75%,同比下降了1.68个百分点,降幅69.14%。其中农信社、城商行和农商行净资产利润率均呈下降趋势,分别下降了24.39、4.0和1.12个百分点。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疫情期间吉林省地方法人银行正常的经营受到影响,净利润大幅下降66.61%。

二、吉林省银行业应对疫情的相关诉求

对省内3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显示,针对此次疫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不良资产方面

一是适当放宽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相关监管标准。中小银行普遍存在资金成本高、收入渠道狭窄、盈利能力较弱等共性问题,考虑疫情对相关行业借款人还本付息的影响,此类银行希望监管部门适当提高不良贷款相关指标的容忍度,以缓解中小银行的经营压力。二是建议监管部门对于受到疫情影响企业的到期贷款处置问题,尤其是在不良认定、逾期考核、展期续贷等方面出台一些监管指导和具体细则。三是建议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调整贷款核销备查资料,允许银行业在提供一定频度的内部电话、短信催收记录后核销贷款损失。四是因为重整和续授信要求借款人结清拖欠的利罚息,针对无法一次性结清拖欠利罚息的且需要继续延期还本付息、重整续贷的借款人,希望监管机构明确允许将借款人拖欠的本金及利息(或部分利息)全部视同拖欠的本金,进行授信重整或续贷。五是建议设立专门针对中小银行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解决中小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加速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出清,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良性发展。

(二)政策支持方面

一是按照《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建议结合目前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适当延长该政策。二是希望相关监管部门出台对大型企业、银政类业务的疫情纾困政策,支持通过转化、展期等方式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奠定政策依据。三是建议成立针对涉农信贷或小微信贷的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出现损失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进一步缓释风险。四是建议由政府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牵头设立实体企业担保基金,发挥好政府背景的地方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利用好财政扶持的杠杆作用,形成“银政担”风险共担的合力,提高银行支持实体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支持区域的实体企业发展。

(三)信息共享方面

一是希望与工商登记窗口对接,掌握小微企业一手开户信息,主动对接与服务小微企业。二是建议可以共享小微企业纳税及相关评级信息,弥补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银行进行风险甄别,提升贷款审批和投放效率。三是希望监管机构定期更新发布疫情保障客户白名单,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够实现精准投放、有效投放。四是建议继续加大“银政企”信息平台建设,通过线上线下信息交流和共享,把企业的有效需求转化成金融供给的有效对接,促进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四)税收优惠方面

一是建议将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税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二是建议提高税前贷款损失准备扣除比例。在中小银行不良贷款攀升的大背景下,按监管要求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额远远大于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财税部门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比例偏低,不足以覆盖银行的潜在贷款损失风险,如能提高税前贷款损失准备扣除比例降低银行税负,则多留存利润会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有利于银行提高抗风险能力。三是建议对银行取得的小微企业主贷款利息收入可以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贷款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对策建议

(一)银行业自身要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

一是继续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深入了解小微金融客户的金融需求与经营状况,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通过适当的管理与引导,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做好授信后管理工作,加大授信后检查的力度与频次,密切关注企业、个人经营变化情况,对因疫情影响不能现场进行核查,要多渠道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判断,充分使用预警系统,强化对授信企业的前瞻性管理及风险辨别能力。三是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掌握贷户经营情况,做好还款预约和催收通知工作,对于受疫情影响客户量体制定延期还款方案,确保长期可实现贷款收回。四是继续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打造科技金融和智能银行,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大手机银行APP场景的应用和开发,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二)强化银政企相关各方的信息共享

6月11日,吉林省为解决辖内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出了“吉企银通”平台,平台内容涵盖银行信息、政府公开信息及企业信息,搭建了银企桥梁,为银行授信决策提供信用信息,有效解决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的直接对接。但目前政府公开信息相对有限,建议政府部门定期公开小微企业工商登记及纳税评级等信息,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真实、全面的小微企业信息,提升金融服务对接效率,减少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风险影响,促进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对银行业的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依据对吉林省银行业财务状况的分析,目前省内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不良贷款暴露有所迟滞,中小银行资产质量仍然存在隐忧,监管机构应结合疫情后续影响适当放宽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等监管指标,以缓解中小银行的经营压力。二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关注的不良认定、到期贷款处置、重整和续授信要求等问题,出台具体流程及细则予以明确,规范相关业务操作,真实反映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三是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及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助力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四)加大对银行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税优惠政策范围,逐步与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接轨”,发挥政策导向性,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小微业务。二是适当提高税前贷款损失准备扣除比例,进一步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税负,多留存其利润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大税务相关政策培训力度,举办疫情期间税务处理专项培训,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猜你喜欢
银行业吉林省小微
帮扶小微企业 山西成绩优异
小微课大应用
吉林省“十四五”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河北省银行业协会
河北省银行业协会
吉林省梅河口老年大学之歌
银行业对外开放再定位
吉林省完成1.4万公里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
小微企业借款人
吉林省再生资源市场大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