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辉
(美国范德堡大学)
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现如今在国际上日益获得关注。早在1516年,英格兰作家、政治家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在其代表作《乌托邦》(Utopia)中提出了全民基本收入的雏形。这也被学者公认为是全民基本收入的起源。顾名思义,全民基本收入指的是给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全部居民发放没有任何限制条件的物质补助。全民基本收入的目的主要是帮助在生活上有困难的居民,以解决他们的日常开销问题。现在有很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已经施行或计划施行基于全民基本收入的福利政策或实验。比如美国阿拉斯加州的“阿拉斯加永久基金计划”(Alaska Permanent Fund):近几十年来,政府都在为阿拉斯加本土居民提供每人每年最多2000美元的补助;韩国也在2019年率先于京畿道地区(韩国人口最多的地区)向部分居民提供以当地货币形式的100万韩元的无条件资金。这些政策或实验,因为在不同方面受到限制,也只能算是全民基本收入的雏形,或其初级阶段——基本收入。具体这种福利制度是否可以有效地解决实质性的问题,或者是否应该被实施仍然存在大量争议。
全民基本收入理论上具有以下特征,尽管现有的实验或相仿的计划通常无法满足全部条件。
(1)全民基本收入的普遍性:这是一种发给全民而不需要任何资本审查的福利制度。因为人口众多密集,审查必然会占用人力、财力和大量时间,所以这种政策的普遍性可以显著减少行政开销。全民基本收入的普遍性通常被认为是最难以满足的一点——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现有的基本收入政策可以真正满足这一点。很多实验饱受质疑的原因也正是因为实验的结果都是局限于一部分特定范围的人群(比如某一村庄,某一城市,某一类特定的人群),从而导致普遍性无法满足。
(2)全民基本收入的无条件性:受益人不需要做任何劳动或履行任何职责或义务来换取全民基本收入。与此同时,受益人也可以在领取全民基本收入的同时进行工作来获得额外的收入。相比上一个特征,全民基本收入的无条件性是最容易满足的一点。尽管现有的一小部分部分补助是仅向失业人群提供,现有各国的相关福利政策多数都确保了政府的补助无条件、无需任何工作。
(3)全民基本收入的周期性:全民基本收入是定期发放的,比如按周,按月,或者按年,而并非仅一次性发放。
(4)全民基本收入的个人性:这项福利制度以个人为单位,而并非家庭或者任何组织。理论上家庭中的任何成员均可以获得这份收入。
(5)全民基本收入的自由支配性:全民基本收入通常以金钱的方式发放,而并非某些特定的物资或者服务。这确保了居民可以自由支配所得收入,各得其所,从而实现效用最大化。
以目前的情况,对于任何国家地区,想要同时满足以上全民基本收入的所有特点都并非易事。除去在前文提到的美国与韩国的基本收入政策,许多其他国家地区,尤其是那些公共福利制度尚未完善的发展中国家中也施行了很多相关相似的政策。比如石油大国伊朗就曾在2010年秋季实施了全民基本收入的计划。事实上,伊朗也是公认的第一个实施相似计划的国家或地区。伊朗政府以每人每月约40美元的形式进行补贴;在此之前,为了消除不平等和贫困,伊朗政府主要以石油、燃油补助的福利形式去补助伊朗人民。
相较于亚洲,非洲的经济与福利制度更为落后。贫穷和资源的缺乏是非洲国家的普遍问题。在2008年,经济学家们在纳米比亚的一个小村庄里进行了一项全民基本收入的实验。尽管补助每人只有10~12美元,实验结果确实表明全民基本收入在小范围内带来了一些益处,比如犯罪率的显著降低,以及实验群体在对儿童的教育投资上的增长。
很多著名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对全民基本收入的概念予以支持的态度。早在18世纪,美国思想家、革命家Thomas Paine曾提议政府应当定期给国民发放金钱上的补助。美国民主党2020年亚裔总统初选侯选人企业家Andrew Yang也曾提议每月无条件无偿给民众发放1000美元作为全民基本收入。简单来说,支持者认为全民基本收入这项福利政策可以实现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人群的主要目的。世界银行机构(WHO) 如今将世界贫困线定义为每天1.90美元。很多贫困人群的收入,尤其是在那些发展中国家,根本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开销。支持者普遍认为这笔有保障的、无条件的经济来源可有效改善那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人群的生活。其无条件性与无需审查的特性更是真正意义上帮助了那些人:因为很多真正需要补助的人会在申请时遇到各种各样的门槛问题,抑或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申请,更有甚者亦无从得知这种社会福利制度的存在。与此同时,无条件基本收入可以极大程度地避免贫穷的人以及其后代因为缺少经济来源而无法享受如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从而掉入越来越穷的贫困陷阱的恶性循环。而且从社会治安的角度,支持者也认为这种最低的生活保障补助可以一定程度上阻止那些因经济压力无法满足生活保障从而进行犯罪的人们。消除犯罪或任何形式的暴力事件都可以带来社会稳定。另外,譬如前文中提到的伊朗,从福利政策整合的角度,全民基本收入一旦实施,可以把原有的社会福利制度,比如医保、退休金等进行整合,从而减少行政开销并提高行政效率。全民基本收入的普遍性也可以减少社会低收入群体受歧视的问题。以这种普遍、全民的方式对所有人进行补助,也尊重了那些靠救济而生的人,使他们不再因为自己是特殊群体、弱势群体而蒙羞。支持者还认为,向高收入人群征税,再以基本收入的方式进行财富重新分配也可以帮助低收入人群,并有效减少贫困差距。
反对的观点也指出了全民基本收入的局限性和潜在的弊端。首先,201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Abhijit Banerjee等人研究发现:无条件基本收入会导致受益人增加在烟酒等非生活必需品上的开销[1]。这并不是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想要看到的结果。其次,调查也显示正因为这些研究中的贫穷人群因为在信用和保险上受到限制,这种福利制度并不会带来显著的全国/地区性经济增长。同时,美国经济学家Hilary Hoynes和Jesse Rothstein也在研究中发现,这种全民基本收入至少从短期上看会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供给[3]。这不难想象:如果可以无条件性地领取政府发放的补助,一定会有一些原本辛勤工作的人尝到不劳而获的果实,从而偷懒、不再工作。那些原本的失业者本该借此收益渡过难关,但有些人却从此不再试图寻找工作,而是仅仅依赖政府的补助生活。其次,很多学者认为全民基本收入不会在根源上解决贫困问题和贫富差异。现如今,众所周知,教育是改变贫困问题的根基。只有从教育政策根源上治理,才会最大程度消除世界的贫困现象。反对者还指出了最重要的一点:实验有其局限性。即使大部分现有的实验佐证了全民基本收入的正面影响,现有的、基于全民基本收入效果的实验得出的都是短期的结论。而真正地实施长远的、完美的、满足所有条件的全民基本收入并不现实,长期的收益也不得而知。全民基本收入被看作一个不完美的权宜之计,也要考虑到通货膨胀这种老生常谈的问题。印钞抑或转账给民众这些增加货币发行量的举动,在长期角度很可能造成恶性通货膨胀,导致钱不值钱,从而提升物价,很大程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Abhijit Banerjee等还在文章中提到腐败和透明公开等监管上的问题[2]。腐败仍然是许多国家的普遍问题。很多政府本该下发的补助资金无法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手中。并且在许多有福利监管等问题的落后国家,例如巴基斯坦,很多家庭可以简单地通过修改生日或者不注册死者的死亡证明这些方式来骗取政府的额外收益与补助。作者提到数字化信息也许是个解决方案,但在很多发展中国家,这并不是一个有效可行的方案。比如在阿富汗,民众需要等数年的时间来获得一个真正的“身份证号”。在落后的地区收集信息也是个不小的问题。大部分除中国外的发展中国家实际上距离银行/信息数字化的普及还有很长的距离。
综上所述,全民基本收入具有普遍性、无条件性、周期性、个人性与自由支配性的特点。目前,在部分国家中,全民基本收入以与其定义相近的以及包括实验在内的众多方式施行。基于其独特的特点以及其主要目的,全民基本收入有众多支持与拥护者。伴随着众多优点,该福利政策也有很多局限性和不足。真正的全民基本收入在当今各国背景与国情下依然难以广泛实施与普及,尤其是在那些欠发达的国家中。全民基本收入,以目前的条件来看依然过于理想化——在世界各地,那些已实施或者计划实施的基本收入政策也都只是具有条件性的雏形,而并非真正的全民基本收入。在谈论是否实施全民基本收入这个政策之前,或许应真正解决那些困扰人们已久,且并不只是针对这项福利政策的实际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