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毅兵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第三调查规划设计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8)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的部署,依据《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营造林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对2019年全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造林成效核查工作。通过核查结果,了解掌握全省国家储备林造林完成情况,评价各地造林成效。
该次核查验收将包括黑龙江省承担2019年国家储备林任务的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鹤岗市、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双鸭山新苑林业有限公司、鹤岗绿森林业有限公司、双鸭山新苑林业有限公司、鹤岗绿森林业有限公司等十四个项目单位,21个市、县单位,作为该核查验收对象。根据不同工程分别核查造林面积、成活率、造林地生态区位及完成情况等。
1.2.1 核查总工作量
以承担2019年国家储备林造林任务的县级单位为总体,抽中地块逐地块进行核查。被核查的21个单位,2019年计划国家储备林造林面积总计18546.67hm2,实际上报国家储备林面积总计18553.33hm2。根据抽取不低于上述各单位各年度造林面积的15%,进行现地核查。核查面积2708.52hm2,抽中核查小班452个。
1.2.2 新造林核查工作量
计划国家储备林新造林面积6680hm2,实际上报国家储备林新造林6686.67hm2。现地核查储备林新造林面积1063hm2,抽查比例15.9%;抽中核查小班316个。
1.2.3 现有林改培工作量
计划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面积11866.67hm2,实际上报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面积总计11866.67hm2。现地核查储备林现有林改培1645.52hm2,抽中核查小班136个。
省级核查是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抽取的任务量不少于县级自查上报面积的15%。
根据各县上报的年度国家储备林工程造林小班,按面积从大到小依次排序,首先确定起始号,参考抽检比例确定小班间隔数,机械抽取小班,作为核查抽取样本小班。
2.3.1 小班位置核查
通过造林设计以及上报地块的GPS坐标,确定核查地块的位置。采集小班的GPS坐标值。
2.3.2 小班面积核查
采用GPS定位等测量方法对小班(地块)面积进行现地核实测定。
1)小班面积在2hm2以下,利用GPS、测绳、皮尺等工具辅助测量,或借助相似图形测量其边长的方法,核实确定小班面积。
2)小班面积在2hm2以上,利用地形图对照小班边界或利用GPS辅助,在地形图上勾绘求积或用GPS实测其面积。
3)当核查面积>上报面积时,以上报为准;当核查面积<上报面积且核查与上报面积误差在5%以内(上报面积与核查面积之差/核查面积×100%≤5%)时,以上报面积为准,否则以核查面积为准。
2.3.3 成活率、保存率核查
采用标准地或标准行的方法进行保存(成活)率调查。样行、样地或样段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地块)面积在6.67hm2以下时,样行、样地或样段面积不少于小班(地块)面积的3%;6.67~20hm2时不少于2%;20hm2以上时不少于1%。
2.3.4 郁闭度、覆盖度核查
郁闭度采用测线法调查。即在小班内选取有代表性地段,量取100m直线为测线(不足100m时,按最大距离量取),沿线测量树冠投影计算郁闭度。
覆盖度调查。采用测线法调查。在小班内选取一有代表性地段,量取100m直线为测线(不足100m时,按最大距离量取)。沿线量测灌木林所覆盖的长度计算覆盖度。
2.3.5 造林年度核查
现地根据苗木形态、树木生长、整地、抚育、造林设计等情况结合访问了解确定造林年度。
2.3.6 造林密度核查
结合成活率核查的标准地,通过核查标准地内的造林株数,计算实际造林每公顷株数。林带实际造林密度按林带内部平均行距和平均株距推算。
2.3.7 其它项目核查
1)根据造林设计的林种确定小班(地块)的林种。
2)根据标准地或标准行内的各造林树种株数组成确定小班(地块)的树种组成。
3)以林权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确定权属,按小班记载。
4)按小班(地块)核查作业设计、验收单、档案、管护等内容,结合现地核查验证确定管护情况。
2.4.1 改培当年林龄调查
根据作业设计或最新二类调查成果、森林资源监测成果及其变更材料确定。
2.4.2 改培前后林分因子及作业强度调查
采用在改培后的小班内设置样方(以下简称“改培样方”)的方法进行调查。
1)样方设置:①样方大小为10×10的样方(面积100m2)。②改培样方数量根据小班面积大小确定调查样方个数确定。当小班面积在3.33hm2以下时,样方应不少于2个;当小班面积在3.33~6.67hm2时,样方应不少于4个;当小班面积在6.67~10hm2时,样方应不少于5个;当小班面积在10hm2以上时,样方应不少于6个。
2)林分因子调查:①林分密度调查,在改培样方中调查改培后的林分密度。
②平均树高与平均胸径调查,在改培样方中调查改培后的平均树高和平均胸径。也可在改培小班内选取3~5株标准木测量确定改培后的平均树高和平均胸径。
③郁闭度调查,采用抬头观察法,在改培样方内调查改培后的郁闭度。
3)株数作业强度调查:①当伐根保留完整时,在改培样方内调查保留株数和采伐株数后计算株数作业强度。
株数作业强度=[采伐株数÷(保留株数+采伐株数)×100%]
②当伐根保留不完整或全部挖除时,在改培样方中调查保留株数。
株数作业强度=(作业设计株数—改培样方株数)÷作业设计株数×100%。
③对于株行距规整的人工林,也可根据株行距推算原有株数,并根据改培样方调查的保留株数计算株数作业强度。
株数作业强度=(1-保留株数÷原有株数)×100%。
4)蓄积量作业强度调查
①当伐根保留完整时,在改培样方内对保留木进行每木检尺,并实测所有伐根的根径。根据各树种胸径查当地一元或二元立木材积表,确定保留木单株材积,累计保留木单株材积为样方保留木蓄积量;根据各树种根径查当地根径材积表,确定采伐木单株材积,累计采伐木单株材积为样方采伐木蓄积量。
蓄积量作业强度=采伐木蓄积量÷(保留木蓄积量+采伐木蓄积量)×100%。
②当伐根保留不完整或全部挖除时,在改培样方内进行每木检尺。根据各树种胸径查当地一元或二元立木材积表,确定单株材积,累计单株材积为样方蓄积量。
蓄积量作业强度=(作业设计蓄积量-改培样方蓄积量)÷作业设计蓄积量×100%。
1)作业设计:各单位作业设计均为各县(局)自行设计完成,造林设计较为规范,图、表、卡、说明书基本齐全。
2)作业审批:造林设计经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3)设计单位资质:各单位造林设计均由本单位具有丙级资质的设计部门完成的。
通过查看造林作业设计,现地核对造林地点、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混交模式等因子进行核查,按设计施工的面积占100%。
1)2019年储备林新造林上报核实率99.7%,上报合格率除特殊情况外(林口县、东宁县、桦南县、汤原县灾害损失)大都在80%以上,核实合格率与近年相比基本持平。
2)2019年储备林现有林改培上报核实率100%,上报合格率除特殊情况外(林口县、桦南县、汤原县灾害损失)大都在80%,核实合格率与近年相比基本持平。
1)适合造林立地条件地块少。经过多年工程造林,宜林荒山荒地容易造林地块越来越少,陡坡地等造林地立地条件越来越差,且地块分散,集约化程度低,造林成本大大提高。特别是矿区、废弃砂石场等生态修复需要机械平整场地、取土等成本大;
2) 储备林耕地还林难度大。这次改革将国有林场纳入公益二类财政部分补贴事业单位,但在实际操作上,并没有完全的纳入财政预算内进行开支,要靠国有储备林耕地收缴的租金来解决改革后国有林场职工的开支问题,如果储备林耕地全部还林,林场职工的生活问题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3)造林经费投入不足,造成抚育管护没有经费;
4)造林不按设计密度要求造林,密度大多比设计密度大;
5)造林后期管理跟不上,个别小班未抚育,管护不到位。
1)对造林任务的安排要在征求各实施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超坡耕地、宜林荒山荒地、严重沙化土地和有计划安排国有林场耕地造林,坚决禁止基本农田和其他不宜林地造林,造林地块的安排应以全省林地“一张图”林地范围为基础,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提高林地使用效率,切实保证造林地块落实到“应还林、可造林、能成林”的地段,提高储备林工程建设成效。
2)储备林工程造林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应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技术培训,统一相关技术要求。包括《造林技术规程》解读、地类选择、树种选择、苗木选择等内容,培训要贯穿地块踏查、造林设计、现地施工以及后期抚育、管护等全过程,统一全省储备林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3)要以储备林造林年度核查为契机,逐年将所有造林地块落实到全省林地“一张图”上,更新全省林地“一张图”数据库,建立健全全省造林档案管理。今后造林绿化地块落实、核查验收、数据上报均以此依据,坚决杜绝往年顶替、重复造林、冠下造林现象的发生,规范造林绿化行为,强化造林绿化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4)按设计要求进行造林,增加造林经费投入,落实管护责任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百姓对造林绿化的认识程度,充分调动百姓的积极性。
5)严格核查,构建工程造林管理新常态
严格核查,科学管理是保证造林质量,提高造林绿化成效的有效手段,是杜绝虚报、应付、弄虚作假的有效措施。通过省、县两级的严格核查,进一步规范造林绿化工作的管理,明确落实储备林造林标准和技术要求,严格自检自查制度,并按省级核查验收及时拨付造林资金,建立造林绿化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