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姓名按论文署名要求置于文题下方按序排列, 研究性文章署名一般不宜超过8位, 综述类文章署名一般不宜超过3位。 外籍作者署名用英文全名, 不能缩写, 并尊重该国姓名表达习惯。 论文署名通信作者与其他作者必须经他人同意并在稿件右上角签名, 定稿后作者署名排序不宜再作更改, 若欲更改通信作者、 第一作者或增加其他责任者, 需出具单位证明、 导师及全体作者签名的证明信。 同时在署名下方列出作者单位的邮编、 所在城市、 具体单位名称, 若署名作者为不同单位, 须分别列出具体单位名称和邮编。
署名作者条件:
1.参与选题和设计, 或参与资料的分析。
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
3.能对稿件的审修意见进行修改, 在学术上进行答辩, 并最终同意可发表者。
4.通信作者是研究生课题论文的导师或直接指导者、 相关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及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和联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