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的逻辑起点及在高校治安管理中的实践追求

2020-02-27 12:52
警学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治安管理枫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3)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开展学习‘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继续推广‘枫桥经验’15周年”。[1]1963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浙江省枫桥镇的领导干部及群众在实践中总结得出了“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2]之后,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3]此后,“枫桥经验”在国内各地推广实行。在中国的发展史中,“枫桥经验”是极个别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但在当代社会依旧被传承使用并且随着时代进步的典型理论之一,它随着时代发展,是理论经验中的“元老”。当前,在创建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的背景下,必须要对“枫桥经验”进行深入探索,借鉴其中的精华并将其运用在高校治安管理中,促进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稳健前行。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要重视“枫桥经验”,广泛推行“枫桥经验”,不断发展“枫桥经验”,以保障社会和谐安定。15年后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出将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的核心工作中。[4]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近几年,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平台等媒体不断披露高校校园火灾、校园暴力、校园裸贷等校园危机事件,尽管在单个事件中受害者人数不多,但是其性质之恶、影响之深足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以及紧急情况处置预案,高校自身也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细则以及应急方案。尽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应急措施,想借此来预防高校校园危机事件,但是并未取得良好的成效,高校校园安全问题依旧频发。所以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治安管理工作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须”也是“必需”,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开展得好,会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设。这几年,在实践中,“枫桥经验”理论获得了极大的创新和发展,内容也得到了充实,适用范围也突破枫桥走向全国,适用的领域也得到了拓宽,研究也更加深入。深度探索“枫桥经验”在高校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使用,一方面为高校建设提供具体的借鉴,使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建设在“枫桥经验”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便更好地建成世界一流高校;另一方面还能够丰富“枫桥经验”,让“枫桥经验”在高校领域充分运用,推动“枫桥经验”的发展和进步。

一、“枫桥经验”的逻辑起点及其内涵特色解读

“分析特定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慢慢就形成了这一特定学科,所有学科的知识构架都应当根据某些逻辑关系而构建成固定的逻辑结构”。[5]“枫桥经验”同样是这样,根据它的逻辑顺序来说,第一要确定它的逻辑起点,“枫桥经验”的逻辑起点是“枫桥经验”知识体系的“地基”,在此基础上借用相关的概念、原理、理论等“水泥钢筋”,才能创建属于“枫桥经验”知识体系的“高楼”。“枫桥经验”的逻辑起点保障着“枫桥经验”内部的关联性与系统性。

(一)枫桥的地域文化特征及“枫桥经验”的逻辑起点

枫桥镇在历史上就是浙江省名镇,遍布古迹,在人口、经济、政治方面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其中,“枫桥经验、衬衫、香榧”三样享誉全国,被认为是国内新型乡镇的代表。北宋元祐年间,枫桥镇上修建了东化城寺塔,是当代浙江省内仅有的六座宋塔之一,如今是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枫桥大庙、小天竺、光裕堂均为省级、市级重点保护单位。另外,还有永枫庵、永枫塔遗址、义安县故址、十里梅花旧迹等大批遗迹。南宋豪放派词人辛弃疾、爱国诗人陆游、理学家朱熹;明代青藤画派鼻祖徐渭等大家都曾经优游于枫桥。自唐宋时期,枫桥就已经形成集市,并且被称作是“会稽咽喉”“婺越通衢”。在枫桥,商贾云集、旌旗涌动、江上满帆都是日常景象,枫桥在那时便已成为江南经济文化重镇。

枫桥在历史上发展较早,社会组织文化得到了长时间的发展。政治、思想、经济等也随之发展,有着强大的民间凝聚力。一是枫桥较早建立了政府组织。据《越绝书》《史记》记载,4 000多年前的夏朝,夏帝少康庶子得封於越,其后代在大部建立越城。於越国的都城有勾乘、大部、埤中三个地方。清朝的《光绪诸暨县志》中提到:“古越城在大部乡”。而大部就位于枫桥,埤中就在现在的店口地区。枫桥至今都保留着“大部弄”的名称。我国著名历史学家、地理学家陈桥驿先生曾经提到:“依据历史传统,浙江历史记载的最早代表是诸暨”。[6]隋朝杨素建立枫桥驿,北宋建立枫桥镇,南宋设立义安县,元朝设立巡检,明朝设立驿辅,清朝再设枫桥镇,民国元年改设枫桥乡。新中国成立之后,枫桥始终是镇、乡、公社、区的设立点。二是枫桥具有较强的民间凝聚力。枫桥有着忠孝义安的传统,在诸暨(包括枫桥)家训中,一旦发生矛盾,首先出面的是家族内的家长、宗长、祠长,由这些长辈主持公道,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最后实现“无讼”。三是枫桥在历史上便有官民合作管理治安的传统。清朝光绪年间,枫桥镇有一团伙,为了抢夺水上运输生意,开始强行“霸挑客货”。一位名为黄明高的店商便联合其他商人状告了这批团伙,县府下达县命,让镇上名士陈烈新等处理此案。陈烈新邀请当地的一些名望耆宿便将团霸以及黄明高等店商召集起来进行调解,最终以双方和解的局面解决了这起店商与脚夫之间的矛盾,维护了枫桥地区的安定。枫桥小天竺见大亭中原本有一块关于“立诚之说”的石碑,落款“守仁”,这原本是明朝正德十一年王阳明在从江西返回到绍的途中写的。后一年,王阳明在南赣汀漳等地上任巡抚。明正德十五年,实行了一项公约,名为《南赣乡约》,这部道德公约中的第三条明确了社会教育的内容:在家遵守孝悌、在乡互帮互助、从善戒恶、讲究诚信、和睦相处、平息诉讼、免于争斗等。笔者认为,“枫桥经验”的宗旨在于“止讼息讼”,基础在于“睦族和邻”,手段在于“民间自治”,基因在于“忠孝义安”。《乡土中国》中有提到“调解在乡村地区是一种教育手段,调解是属于新时代的词语,旧时期叫做评理”。[7]因此,“枫桥经验”的逻辑起点起源于“调解”而不是“诉讼”。

(二)、“枫桥经验”的内涵特色解读

“枫桥经验”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其内容在不断的丰富,尽管各个时期“枫桥经验”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但是其特征是共同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枫桥经验”始终围绕着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就是人的生存与发展,围绕着人,一切服务人的发展和生存。尽管2003年才具体地提出以人为本的内涵,但是,“枫桥经验”从诞生之初就始终围绕着以人为本的核心。最初改造“四类分子”时期,“枫桥经验”放弃了以武力制服的方法,而是采取说理教育的方式成功改造了“四类分子”,获得了巨大的成果;在改造流窜犯、教育失足青年期间,枫桥的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人性化的方法教育违法人员,倡导“帮人要帮心,帮人要帮富,帮人要帮到底”;[8]后来,“枫桥经验”发展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将民生以及公共服务加入到其中,围绕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中心,为人民服务,解决人民困难。社会治理工作是繁杂而庞大的一项工作,政府起着重要的管理、调控等核心作用。政府治理能力强,那么社会治理的就好,反之亦然,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枫桥镇政府在创新“枫桥经验”时充分发挥了群众的力量,鼓励居民社区自治,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登记管理4类社会组织,采取去行政化的“政社脱钩”等方法,枫桥地区出现了许多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成功案例。

2.纵观“枫桥经验”的整体发展路线,可以看出“枫桥经验”的发展始终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线上。“枫桥经验”最开始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它挽救了城乡的边缘群体,使他们走上了正轨,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后来,“枫桥经验”发展为改造违法人员的经验,大大改善了地区的治安情况,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改革之后,“枫桥经验”一直保持着发展的趋势,探索如何避免和化解矛盾,“枫桥经验”被运用于社会治安管理方面,保障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稳定局面。“枫桥经验”自诞生起,被运用在社会的多个方面,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帮助。近年来,枫桥镇加大创新公益创投项目、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和基层公共事务共同协作项目,积极推动了枫桥地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如“义工”联合会、“反家暴”协会、“一米阳光”志愿服务协会、“枫桥大妈”志愿队、“红枫”义警协会等组织,这些组织在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平安枫桥”“法治枫桥”建设等方面起到了非常关键和重要的作用。

3.“枫桥经验”诞生50多年,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获得群众的支持,在半个世纪内不断发展和创新。诞生之初,“枫桥经验”在群众的支持下,成功改造“四类分子”,之后又在群众的支持下维护了枫桥地区的稳定。从化解社会矛盾开始,最终将更多的社会矛盾扼制在萌芽时期,有效杜绝了社会动荡的产生。“枫桥经验”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也将公众参与放在首位。例如,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乡镇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交流群等平台,实现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从主体上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点在于“共”,这说明政府、社会以及百姓这三方的力量必须要进行整合,共同合作治理,进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形成。基于此意义,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9]的一个典型案例。50多年来,“枫桥经验”在群众的支持下,构建了庞大的基层组织网,实现综合治理的网格化管理,在社会和谐安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4.“枫桥经验”在这么多年的发展演变中,始终坚持与时俱进。这主要表现在“枫桥经验”能够依据时代的发展需求,紧跟时代特征,进行理论延伸,创新和丰富内容。“枫桥经验”诞生于改造“四类分子”时期,“四类分子”之后,“枫桥经验”依据时代的变化,融合时代特征,丰富和发展自身内容,演变为社会治理经验,进入21世纪,新型社会产生大量矛盾,“枫桥经验”又一次把握了时代的特征,持续探索如何避免和处理矛盾的方法,演变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由此可以看出,“枫桥经验”能够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代共同发展,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坚持完善党委领导、社会协同、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在合作共治中发挥作用,获得良好的治理效果。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优势在于党建,它始终具有生命力的关键就在于充分利用基层党组织,将社会组织和党建工作进行结合。

二、当前我国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现实困境

进入21世纪,我国高校扩招迅速,全国各地万人高校层出不穷,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后,社会复杂的治安形势也影响着各地的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不断发展,导致新型犯罪逐渐增多,“校园贷”、校园欺凌、校园火灾、爆炸等事件频发,给政府及学校管理者们敲响了警钟。学校作为人群相对密集的工作生活区域,安全是其进行科学研究的首要前提。在我国高校,治安管理工作与教学科研二者相辅相成,同样重要。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当前我国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存在以下不足。

(一)高校校园安保法律支撑不足,安保人员没有执法权

高校校园的治安管理工作主要由学校保卫处干部及校园安保人员完成,但查看当前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高校校园安全保卫人员并不被设置在警察序列中,因而他们并非警务人员,不具备警察执法权。尽管2002年有关部门发布的《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出于高校的性质特殊,允许公安部门在重点高校设立公安机关派出机构”。[10]但是事实上,出于种种方面的原因,高校中并没有设立公安派出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内部安全保卫法规,其中明确提出“取消内保组织的警察职权,不再设立警察编制”。[11]考虑到高校的特殊性,因而又提出“高等院校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12]但是国务院目前为止并未制定有关高等院校治安保卫工作的行政管理制度,尽管国内个别高校中设置了公安派出所治安岗亭,但却没有法律法规来赋予他们行使警察执法权,所以执法效果不明显。由此可见,高校校园的治安管理工作难以改善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没有制定明确的高校安保制度及高校校园警务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脱离了社会的发展,导致校园安全问题频发。

(二)高校治安管理工作与高校校园安保服务脱节

高校治安管理工作是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它包含了户籍、消防、交通以及宗教等多方面的工作。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在社会管理职责上,不仅承担了警务机关的职责,还承担了众多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如:环境、卫生、税务、医疗、工商等。在学校内部管理职责上,高校治安管理工作不仅涉及保卫部门的责任,还涉及教学、后勤、实验管理等部门的职责。所以,在校园治安管理方面时常出现管理职责多方交叉、责任无人承担的情况。

高校设立治安管理工作岗位,为的是给教师和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其职能分为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但是依照当前的情况,高校中的治安管理工作服务并不到位,高校治安管理工作不完善,无法满足教师和学生的需求,这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的安保服务人员无法完全按照高校的规定来工作。安保人员的执行力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于安保服务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例如,一些高校安保人员在安保服务工作中,存在违背规章制度或者不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无视制度的存在、行为与制度不符合的失职现象;二是从教师和学生对治安管理工作服务的需求角度看,高校的治安管理服务是为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学习、工作环境,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让学生和老师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下生活。但是,当前的情况表明,治安管理服务尚未完全达到师生的需求。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的职责是为学生和老师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为高校发展奠定基础。目前的高校治安问题集中在: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传销、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导致师生受伤等。近几年高校纷纷扩招,扩建校区,但是安保工作却依旧保持原样,并未加强人手、完善规章制度,导致学生宿舍时常发生财物被偷、自行车被盗等违法现象,这些都表明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不完善,无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供以师生学习和工作。

高校的安保服务是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师生是否满意安全保卫工作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称职的标准,同时也是检验高校公共服务工作的标准。然而,高校中的安保人员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不仅不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也不具备合格的服务能力,服务他人时通常敷衍了事,以管理人员的身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无法很好地化解矛盾,有的甚至导致矛盾激化,使得高校安保服务与公共服务脱离正常轨道,校园安全事件频发,造成严重的安全后果,这一切都向校园安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高校治安管理干部与师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高校治安管理干部增加与师生间的沟通,就可以在群众心中获得更多的认可。“领导干部与师生交流时,应当要放下‘架子’,做好‘样子’”,[13]做好样子也就是领导干部需要保持好的形象,与师生交流要平易近人,不可摆“官架子”,与师生建立友好关系,这样有利于工作的进行。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一些领导下基层了解情况,与师生交流时只是做表面工作,并没有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走过场,将交流变成干部视察、给师生发布命令,师生自然不会将真实情况告知领导,如此一来,师生的困难难以解决;一些领导在沟通过程中,抱着虚伪的态度,只做表面工作,表面上亲和友好与师生沟通,实际上只是听过就算,无法解决实际问题,长久下去导致师生难以相信领导,不愿将心中所想告知领导;一些领导在下基层沟通时,摆官架子,盛气凌人,高高在上,不能以平等的身份对待师生,和师生交流谈话,师生提出的意见,他们也通常不能采纳,这就是无效对话,失去了下基层交流的意义。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要与师生交流,教育和引导师生。领导干部和师生实现有效交流,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发现校园中的安全隐患,同时迅速讨论出解决方案,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解决校园安全问题,推动校园安全建设。

(四)高校治安应急预警体系不够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相对滞后

近年来,国内高校大力扩招,给高校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是广大师生科研、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校园安全是底线。但是,由于社会人员混乱复杂,高校又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导致高校治安也受到一定的影响,校园中时常会出现一些安全危机事件,导致学生和老师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甚至有的学生和老师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高校应急管理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下列三方面:一是应急管理意识不足。因为当前国家未颁布针对高校突发事件的法律制度,学校也对规章制度形成忽视态度,因而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高校不具备充足的应急管理意识,往往在处理问题时只注重结果,而忽视了过程,这就导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最终可能会激化矛盾,加剧事情的严重性;二是高校不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高校领导通常都会让安保部门解决,或者是临时组成小组,让临时小组去处理事件,这些工作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处理突发性事件的知识,无法采取专业的知识来处理问题。高校中一般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部门,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成了问题,因而,会错过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难以有效处理突发性事件;三是高校没有足够重视突发性事件预警机制,没有在校内设置突发性事件预警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高校就会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做好预防工作,难以确保高校的安全,为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网络舆情指的是当发生了某种事情以后,人们通过互联网发表自己对该事件的看法、情感、态度以及行为倾向的集合。高校网络舆情指的是大学生在网络上表达自己对学校事务、热点问题的情绪、态度以及意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倾向性。因为网络具有开放、虚拟、直接的特性,学生可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由于这些观点极具私人情感,具备感染性,当某些大学生发布了不良信息之后,会对高校的日常管理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所以,高校必须要依据需求来时常更新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高校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并没有及时更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前高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方面互联网发展迅速,但却没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来明确网民、网络管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不明确,追究困难,这就导致网络舆情管理难以进行;另一方面,当前许多高校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监控、应急、预警机制,当问题发生后,难以及时处理解决;二是高校没有意识到网络舆情管理的重要性,在网络舆情监控上投入资金少。网络舆情的治安管理必须要采购专业的技术设备,以抵挡有害信息传播,例如专业的有害信息过滤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因为这些专业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仅能在单一领域使用,因而只有极少数的高校配备了专业的网络治安管理设备,加之许多高校并没有设置网络舆情管理机构,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工作人员,只能使用校园安保人员充当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因其本身专业知识不足,这就会出现舆情监控不全面、问题处理不合理、问题反馈不及时等问题。时代在进步,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网络,网络占据了高校非常重要的地位,而高校的大学生是互联网大军的重要组成人员,对网上的新鲜事物感兴趣,也乐于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想法、情感,如果不能采取专业的措施来监控和引导网络舆情,那就极容易引起高校危机事件的发生,对高校的治安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三、“枫桥经验”在高校校园治安管理中的实践追求

21世纪在高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的推动下,高校为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必须加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这也将成为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14]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也将成为高校内涵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必须加强高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实现高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引入“枫桥经验”建立“高校校园社区警务”模式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推广‘枫桥经验’”,[15]因而,高校校园警务也需要听从十九大的指示。高校治安管理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包含了监管、违规、履责等多种多样的问题,其中不仅包含横向平等性特征的教育民事关系,也包含了纵向惩治性特征的教育刑事关系,所以,高校校园警务制度的制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枫桥经验”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结合当前高校的实际情况,需要充分结合“枫桥经验”,创建“高校校园社区警务”模式,努力加强高校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实现“枫桥经验”的目标。

第一,倡导学校和公安机关合作,明确学校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优势,二者联手,共同努力,实现高校的安全和谐建设。实践操作中建议公安机关可以结合学校的规模,挑选1名正式民警,配合1~2名辅警,对高校实行包片管理,参与校园的治安管理。正式民警负责对学校的治安进行宏观管理监督,并且负责培训学校的安保人员,定期为学生和老师进行安全教育讲座;辅警则在学校长期驻扎,协助学校保卫处及安保人员进行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同时每日向正式民警汇报工作情况,发挥“校园社区警务”在高校校园治安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开通高校校园安保微信公众平台,与高校辅导员老师共同辅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寻找高校校园安全隐患,减少校园安全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高校校园矛盾,防止出现负面问题积累,最终消灭校园安全危机事件。

第二,确定学校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需要设立校园安全危机领导小组,由危机领导小组带领学校的职能部门,依据社会治安情况,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本校学生特点,强化治安管理工作。学校门卫执勤、车辆疏导、校内巡逻都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当校园内发生了轻微治安案件时,由安保人员与辅导老师共同处理问题;一旦出现情况严重的校园安全问题,则必须由辅警和安保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并且联系正式民警,确保正式民警10分钟内赶到现场,30分钟内解决事件,真正地落实“枫桥经验”在校园中的运用,做到小事不出系,大事不出校。

第三,坚持学警结合,预防为主的治安工作宗旨。民警、辅警以及学校安保人员与广大师生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是开展“校园社区警务”的前提。将学校治安资源汇聚一起,利用QQ、微信、校园广播、讲座、班会、宣传栏、黑板报、贴吧等平台进行安全教育,每月固定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国家安全知识、毒品知识、反恐防爆知识、自然灾害知识等主题讲座,让全校师生具备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抵抗危险的能力。利用安全教育来解答师生的困惑,让师生具备主人翁意识,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校园社区警务”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防控,及时了解校园周边网吧、KTV、游戏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的情况,衔接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与“校园社区警务”,对校园安全进行评估,检查危险系数,消灭校园内的安全隐患;促使社区警务与“校园社区警务”之间的沟通交流,让社区警务和“校园社区警务”之间保证紧密的联系,二者共同促进高校“校园社区警务”的快速发展。

(二)借鉴“枫桥经验”更新高校安保服务工作理念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枫桥经验”自诞生之初,处处体现着以人为本的核心。高校治安管理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借鉴“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安保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现代化高校的建设需要围绕着师生进行,高校的治安管理需要将师生放在首位,为学生和老师服务,加强安保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率,做到师生需求与服务完全相吻合。创建校园社区警务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校园安全,任务是建设平安校园,重点是确定领导责任。高校校园警务在日常工作中要围绕着师生的安全需求进行,秉持着“重服务、重管理”的思想,确立正确的安保思想,围绕着师生,落实好自己的工作,用于面对社会问题,脚踏实地做好安保工作,在服务的过程中做好安保,从一名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校园安保服务工作的开展必须包含服务意识、服务流程、服务资源以及一站式服务体系,设立众多的服务项目,有户籍托管、车辆通行、活动审批等。虚心了解师生需求,完美提供师生需要,将校园安保服务做到高效、快捷;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做好民警与师生沟通的桥梁,为校园安保工作做出贡献。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学校正常秩序,防止出现校园安全危机事件,确保校园的安全环境。高校校园警务需要与行政管理结合,树立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持续为师生服务。全身心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合法权益,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温馨的校园环境,为老师创造一个和谐进取的教学环境。

(三)学习“枫桥经验”积极尝试“校园大调解机制”及“网格化管理”

在“枫桥经验”中,调解制度是非常关键的一项内容,大调解机制在“枫桥经验”中则是一项有效的方法。大调解机制指的是完善调解衔接机制、设立专业的调解组织、建立专业调解队伍等,采取这些调解方式,解决矛盾,获得良好的调解成果。“枫桥经验”的调解需要持续完善调解的衔接机制,如果调解遇到阻碍,无法继续进行时,则需要由上一级调解机构接手,再继续进行调解。同时,“枫桥经验”强调队伍的建设,它具有各个层次的调解组织,保证调解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且会对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枫桥经验”采取专业化调解,也就是指在面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时采用不同方式的调解,由于社会处于不断的发展进步中,人们产生的矛盾以及产生矛盾的原因也会更加复杂多样,因而必须要采取专业化调解,这同样是“枫桥经验”通过实践得出的结论。人际关系在高校治安管理建设中是非常难处理的,它具有敏感、困难度高等特点,人际关系处理不当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高校治安管理建设。在这方面,各高校可以参考“枫桥经验”的大调解机制,这有利于高校梳理人际关系,推动高校治安管理建设。高校应当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依靠班级、院系、学生处、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等成立专业的调解组织,并且对其进行分级,如班级中可以成立一个调节组织,由班级成员担任,调解员与同学相处时间久,互相了解,同学间发生矛盾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且调解,防止矛盾聚集激化。高校参考“枫桥经验”,创建完善的衔接机制,当矛盾扩大,班级调解员无法处理时,可以由上一级的调解组织(院系调解组织)接手处理。这样可以实现小矛盾不出班,大矛盾不出院,将矛盾扼制在摇篮中,有利于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进行。

“枫桥经验”的网格化管理同样是值得高校治安管理建设学习的,根据高校的特点,保证大格局的稳定,对校内师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结构。例如,在进行矛盾调解时,按照网格化管理的顺序分别是学生——宿舍长——班长——辅导员——院系领导——分管学生校领导,按照学校单位的大小层层递进。在这一网格管理结构中,宿舍长是最基层的调解员,在同学间出现矛盾时,需要快速调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同学之间的和谐相处,如果有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矛盾需要化解,必须要快速上报,按照网格管理结构进行矛盾调解,避免矛盾碰撞更加激烈。建立网格化管理结构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将工作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能够保障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在出现矛盾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调解,为高校的和谐建设打下基础,为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借鉴“枫桥经验”推行“三色预警”高校维稳策略

“枫桥经验”的“三色预警”法就是用红、黄、绿三种颜色来代表三种状态,红色代表形势严峻、黄色代表趋向严峻、绿色代表平稳。各乡镇街道都需要进行“三色预警”的考核。这种维稳工作法是依照枫桥地区的情形,依照社会中多种安全事件,例如群体性事件、110报警、越级群体上访以及非法生产等,对社会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同时依照评价的情况来发布相应颜色的预警,再依据预警颜色安排具体的工作,并且将其中的重点事件挑出,对其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再各个击破,妥善处理问题。“三色预警”工作法清楚地标示了工作的轻重缓急,让各部门的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有效性,得到了群众的称赞,让群众的生活更加安全和稳定。“三色预警”维稳工作法同样值得高校治安管理学习,依照稳定程度来发布相应颜色的预警。“预警”指的是在事情发生之前,通过观察到的预兆做出预报,让治安管理者有心理准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应对突发性事件,甚至可以做到将事件扼制在初始状态。采用“三色预警”维稳工作法,能够有效观察到高校校园的安全稳定情况,高校治安管理建设的目的就是维护校园稳定,校园稳定是学生上课、老师教学等一切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因此,必须要做好高校治安管理建设工作。实行“三色预警”工作法,在进行校园治安管理建设时,按照突发性事件以及安全事件的数量,将这些事件用红、黄、绿三种颜色清楚地标示出,形势严峻用红色,校园安全存在威胁,需要紧急对事件进行处理,调整工作;趋于严峻用黄色,表示学校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否则将会演变为红色;平缓用绿色,表示校园暂时没有安全问题,整体情形良好,目前不需要进行工作调整。利用三种颜色区分校园问题的轻重缓急,采取不同措施,各个击破,预防突发性事件的出现。采用“三色预警”维稳工作法,可以清楚的标示出校园治安管理的情况,了解当前处于哪种安全状态,是否安全稳定,能够更有效保障校园安全,也为接下来的工作提供了参考和调整意见,依照颜色的不同看出校园的安全状态,让治安管理人员可以快速确定事件的严重性,及时提供问题解决方案。

五、结论

对“枫桥经验”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能够看出“枫桥经验”在今天依旧保持活力的主要原因是它能够依据时代变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从诞生之初的改造“四类分子”经验发展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再发展为校园社区警务制度建设经验,它的运用范围越来越广,获得了良好的成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当下,社会发展加快,不和谐因素以及问题依旧存在,甚至有加剧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坚持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让这一典型经验继续发挥能量。高校安全保卫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部分,高校安保的建设不免会遇到一些问题,高校可以换种思路,采取新的建设方法来应对这些问题。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需要长期重视,新局势下,高校需要重视“枫桥经验”的借鉴价值,在安保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作用,推动中国高校的飞跃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高校,在国际教育中占据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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