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P2P 行业的生与死(三篇)

2020-02-27 12:52
警学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实施方案网贷合规

主持人按语

2007 年6 月,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预示着我国第一家P2P 平台诞生,从那时到现在,P2P 行业跌跌撞撞走过了13 个春夏秋冬。13 年间,P2P 有过连续多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备受鼓励与支持的高光时刻,也有过被公私资本包围追捧的精彩年,经历了雷声滚滚的惊恐岁月,也走过了清退转型的痛苦历程,总算进入到理性回归期。短短13 年,P2P 行业走过了一个生死轮回。

自首家P2P 平台成立后的五年里,P2P 行业基本上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不论是平台还是投资人数量,5 年的总量不及高峰期的一个月。据统计,截至2011 年底,P2P 平台总数大概是60 家,且绝大多数都“徒有虚名”,活跃平台不到20 家,活跃投资人总计1 万左右。而成交额更是低得难以想象,年均大约成交60 亿,远低于高峰期一天的成交额。

2012 年开始,P2P 平台进入爆发增长期,随后的4 年里,平台数量每年以4~5倍的速度往上翻番,2012 年底已有200 多家。特别是2013 年6 月“余额宝”推出之后,受“余额宝”用户资金规模半年多突破万亿大关的利好刺激,一大批顶尖互联网公司相继上线了金融平台,如百度理财、腾讯理财通、微信红包,加之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鼓励,一些国有大银行、大证券公司也纷纷布局期间,互联网金融之火被彻底点燃。随后,一些大公司也嗅到商机,成立金融部门。此时的P2P行业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资金来源和去向基本上都在可查可控范围之内。然而,赚钱的机会来了,无数人的欲望被激起,一些小公司甚至个人也希望分得一杯羹,于是各种小平台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这些平台运营方不懂行业规则,不懂实体经济,不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财务状况,他们看到的就是可以源源不断地从投资者口袋里掏出钱来放到自己的平台上,越多越好。他们希望借着互联网金融的“风口”,把自己养的这只P2P 的“猪”吹起来。经过2014 年和2015 年两年的发展,P2P 平台达到3 500 家左右,四年间总增幅约为六十倍。

然而,P2P 行业无序扩张的背后预示着其面临的风险也像侵入丛林里的外来生物一样,大有吞噬整个森林的趋势。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注意到了P2P 行业乱象,遂于2015 年7 月由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基本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责。随后,2016 年10 月13 日,国务院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要求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同时,该实施方案还要求“成立分领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鉴于P2P 网贷业务的乱象及风险,银监会于同一天联合其他十四部委发布了《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工作职责是明确对P2P 业务合法合规性的认定标准,对P2P 领域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划分界限,以此作为整治工作的依据。

如今,前述两份文件,我们看到的文件公布日期均为2016 年10 月13 日,而事实上,两份文件的成文日期分别是2016 年4 月12 日和2016 年4 月13 日,清理整顿工作也从2016 年4 月就开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 年4 月12 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市、自治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等下发,《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 年4 月13 日印发给各省、市、自治区。这表明两份文件最初是以内部文件下发到各省、市、自治区的。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说明国务院及金融监管层对P2P 行业的整治其实是非常小心的,其初心是尽量不要给这个刚刚兴起的行业带来伤害,也尽量不要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其目标就是让P2P 平台合法合规运行。所以,在两份文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时间表。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时间进度如下:1.部署培训阶段的工作于2016 年4 月底前完成。2.行业摸底排查阶段工作于2016 年7 月底前完成。3.分类处置阶段工作于2016 年11 月底前完成。4.总结督导阶段工作于2017 年1 月底前完成。

也就是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银监会预计是在2017 年春节前完成整个P2P行业的整改,让大家回家好好过年(2017 年春节是1 月28 日)。

当行业摸底排查基本完成后,银监会于2016 年8 月17 日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准备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依照原定计划,通过摸底排查,P2P 平台将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合规平台,第二类是整改平台,第三类是要被取缔的平台。那些合规的平台,继续保持合规经营则可,不需要太费心。风险控制不足、触及业务“红线”的、有轻度违法违规的平台则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而风险程度高、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都比较严重的,则要予以严厉打击和坚决清退。

也许,从中央到各主管部门都没有料到P2P 行业的问题如此严重,更没有想到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还有平台持续不断地违规上线,违法经营。因此,想要在规定期内“分类处置”太不容易了,完全未能按照原定时间计划完成工作。甚至,因为处置过程中发现绝大部分平台问题严重,几乎没有整改的可能,只能取缔和打击,这必然会点燃出借人的情绪,甚至可能成为不稳定的导火线。笔者在网贷之家网站的某个“通知”后面的跟帖中看到很多情绪性发言:比如“看看国家怎么收场”“将P2P 出借人说成投资人,就是耍流氓!就是明抢!就是在帮P2P 公司和借款人推卸责任!”“取谛不要紧,你得做好善后啊,有几十万上百万出借人拿不到钱,你们一关了之,对得起头顶上的乌纱帽吗”“这种强盗,土匪行为,怎么不杀一批,如此法律怎么会不垮,可悲的国家。”“北京的市政府和**希望对人民多负责一些,那么多P2P 平台头头跑路了……怎么不关心一下,那可是150 多亿,十一万出借人的身家生命啊!!!!”。如此不堪的结果,如此不理性的投资人,估计连“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完全没有料到,所以只能放慢清理整顿速度,以便找到更合适的整顿清理路径。从4 月到年底,总共清理出393 家问题平台。

2017 年6 月,央行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针对P2P,该通知继续要求按照上述实施方案推进:合规类P2P 平台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整改类P2P 平台需要提出整改意见,然后由平台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比较困难的平台则按期要么主动退出,要么合并重组,要么剥离独立,要么转型移交;不配合监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违规情节较重的平台,一律取缔,对于这些平台的违法行为则必须予以打击。2017 年全年清理出问题平台313 家,但这个“通知”发布的次月就爆雷了119 家,超过了全年爆雷平台总数的1/3。

为了落实此通知,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7 月开始对清理整顿进行督查和中期评估,至12 月13 日,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 年4 月底前完成自己辖区内主要P2P 平台的备案登记,在2018 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值得说明的是,这次发布的通知不仅具体、详细地部署了下一步的整改验收怎么做,而且对前期整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操作性的解释和说明。

经过一系列严格监管手段的落实,2018 年的P2P 在信息披露及合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90%以上的P2P 平台设置了信息披露专栏,及时披露平台财务审计报告、重点环节审计报告及合规报告。然而,P2P 平台本身问题的复杂性及不断新增的各类违法违规平台的涌现,P2P 平台备案并不顺利,备案时间表数度延后,甚至直到2019 年都未曾出现合规备案平台。2018 年8 月整治办再度下发《关于开展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8)63 号),同时列出108 条合规检查清单,要求各地对照108 条清单检查辖区内P2P 平台是否具备备案条件,并要求在12 月底前完成合规检查。至于是否给予备案,尚需在合规检查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检验,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根据108 条清单,能通过合规检查的平台太少太少,绝大部分平台都存在严重问题。因此,2018 年成为中国P2P 史上爆雷最严重的一年,爆雷697 家,最严重的7 月份爆雷201 家,次月爆雷110 家。全年有上千家平台消失,停业及问题平台达1279 家,仅浙江省就达299 家。据不完全统计,2018 年的问题平台涉及贷款余额达1434.1 亿元,比此前出现的问题平台累计涉款额总和还高。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应该是小平台在监管初期甚至监管前就已爆雷,越往后,爆雷机构的业务就越广,涉及的金额就越大。

时间进入2019 年,“整治办函〔2018〕175 号”——《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已经不再提合规、整改类平台,直接把P2P 平台分为“已出险、未出险”两大类,而已出险的平台则直接分为“已立案、未立案”两类。这表明,经过合规排查,无风险平台几乎不存在,只有风险高低的区别。因此,2019年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平台如何主动退出,转型、备案都暂时放在一边。到2019 年底,在营平台仅剩余344 家。

P2P 平台累计最高额从6 606 家到344 家,留下来的只有5%。正当大家都以为终于把该清退的都清退了,该停业的都停业了的时候,清理却远未结束,此后的三个月,又有200 多家平台被清退或被取缔,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全国实际在运营的网贷机构仅139 家。而今年3 月份的最新监管表态显示:“能退尽退,能关尽关”,不再有备案试点的提法。到2020 年6 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对央视新闻《相对论》透露,在运营的P2P 平台只剩下29 家,也就是说,有幸能够生存下来的平台只有4.4‰。截至2020 年7 月,全国有19 个省市宣告全面取缔P2P 网贷业务。而所有清退的P2P 平台中,真正良性退出的平台仅占2%,8 000 多亿出借人的资金难以回收。

从当前的情况看,P2P 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尾声,这个从无到有仅仅十多年的行业,将很快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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