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丰城市水利局,江西 丰城 331100)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江西省丰城市是农业大县,促进农民节约用水和有效减轻农民用水负担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动力。本文以江西省丰城市张巷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为例,说明水价改革有助于优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从而为江西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开展提供借鉴。
丰城市面积2845km2,辖6个街道、20个镇、7个乡,470个村委会,119个居委会,人口150.0万人,境内以平原地形为主,可概括为“四山一水四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张巷镇位于丰城市东南部,面积94km2,现辖19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共243个村小组,人口5.8万人。张巷镇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特色家畜养殖业发达,是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整体推进乡镇,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农业结构布局合理,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种植面积6.1万亩,2018年生产粮食10.6万t。
张巷镇有2.6万亩农田主要依靠丰东灌区的潘桥水库供水,该镇为丰东灌区潘桥总干最末端的用水户。由于丰城市斗、农渠大多兴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初建标准低,到20世纪80年代,骨干工程配套的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建设依然相对滞后,以及存在后期维修养护投入不足、工程设施老化,建筑物不配套,渠道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渠系利用系数偏低,末端用水户常存在供水量不足等问题。为节约用水,解决供水量不足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张巷镇农业用水由原按亩收费改为按方收费,每亩农田年灌溉用水量为500m3,由原每亩农田灌溉水费价格结合用水定额折算出每立方水的价格,水费由乡镇代收后统一缴交至灌区管理单位,该模式一直沿用至今。
张巷镇由于处于丰东灌区潘桥总干的最末端,水资源属于先天不足,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经近40年的运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丰东灌区在山嘴上管理站(主干渠进入张巷镇地界点)设置了自动量测水设施,确定张巷镇农业利用丰东灌区水总量,实际计费用水量为监测用水总量扣除16%渠系等损耗后的水量,乘以每方水价即得水费总额,再根据规定的返还比例返还给乡镇政府,余下的为缴给灌区管理单位的水费。2005年起,丰东灌区农业供水水价一直为22.87元/亩,按量计收折算为每方为0.04574元。由于按量计收,大大降低了亩均农业灌溉用水量。2018年江西省宜春市水资源公报农业灌溉用水指标为598m3/亩,张巷镇近10年平均农业灌溉用水量仅为346m3/亩,远远低于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张巷镇近10年水费收缴情况见表1。
表1 丰城市张巷镇近10年水费收缴情况
水的计量管理是农业水价改革的首要环节和重要难点,由于在末系渠道大量增设水量观测人员、水量计量设施过于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张巷镇在统筹全镇用水总量、合理分配各村水资源的基础上,按实际计费用水量均摊到7个村委会的2.6万亩农田,再按均摊的每亩水价对田亩收费。由于田块地势高低存在差异,部分田块无法满足自流灌溉,对此采取提灌方式,因提灌需二次运输成本,为减轻提灌田块的用水成本,对用水农田统筹考虑,采取提灌水价减半的办法,即每亩提灌田块按0.5亩面积征收水费,这样既减轻了部分村民的生产成本,也保障了条件差的田块不因用水原因而出现撂荒现象。
丰东灌区根据乡镇实际计费用水量,按方征收水费,再按规定的返还比例返还部分水费给乡镇,用于支渠及以下渠系工程的维修养护,1990年以前返还乡镇比例为30%,之后调整为20%。乡镇在返还的水费里收取10%的费用,用于管理费、主要设施及跨行政村设施维养费,返还水费的90%再按田亩数分发至各村,作为各村的渠道除杂、清淤等维养费用。因节水获益,各村在乡镇的组织下,自愿承担了渠系工程日常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张巷镇每年都会积极组织开展大型水利冬修,成功解决了末系渠道输水因“跑、冒、滴、漏”而引起的供水量不足,且节水又获益,产生了良性循环。
丰东灌区管理局虽然有百余人,但下设紫云山、潘桥和三门坑3个管理所,各水库、干渠共设有23个管理所(站),除去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每个所(站)的人员仅余数人。仅有的数人难以完成管理水利设施、维修保养、征收水费的任务。为此乡镇代收水费后统拨至丰东灌区;乡镇则采取“村账乡管”的办法,即村级集体资金实行委托承办制,由村委托乡镇财政所承办,财政所按行政村统一开设集体资金结算专户,集中核算行政村各项收入支出和往来,但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等“四权”仍归村级集体所有,乡镇收取及返还各村水费直接由乡镇财政支付平台划拨,这样既加强了村集体资金收支监管,又提高了镇村资金流动效率;各村则在每年年终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组成工作组,按田亩数收取应缴的农业水费。
张巷镇农业灌溉工程虽然运行良好,但在当今社会的新形势下出现了“五不”问题,即单一按方收费、水价持续不变、供水运行维护成本增加、南方节水灌溉推行较慢及水利基层综合条件不乐观。
如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烈,美食也是重要的因素,为此农民耕种的农作物也是多种多样,由于不同农作物生长期间的需水量相差较大,如谷子的全生育期需水量为160~200m3/亩,水稻的全生育期需水量为350~450m3/亩,芋头的全生育期需水量为750~950m3/亩,因此简单的按方计量,按亩收费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在国家投资、经济发展以及长期落实宽松的货币政策情况下,国内物价日渐升高,但从2005年起,丰东灌区农业供水水价一直为22.87元/亩,20余年没有增加,与国家物价逐步升高的大环境不相一致。
国家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多环节、多类别进行的补贴,几乎涉及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最明显的就是以前农民种田要缴税,现在农民种田有补贴。如果在物价上涨的大环境下,提高农业供水水价,将与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政策不相符。
农田灌溉方式以大水漫灌为主,然而采用高效节水灌溉的部分农户虽然用水量减少,但没有得到农业用水的政策支持,反而要在节水设施上花费大量的资金,而实际的生产上难以收回成本。
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国家大力开展扶贫,我国已经基本告别贫困,即将实现全面小康,2020年我国将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水利系统的管理人员工作辛苦,待遇偏低,特别是深入灌区基层的人员待遇更低,难以引进人才。
为促进农民节水意识的提高,实现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解决现阶段新出现的矛盾,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丰东灌区张巷镇以“节水减排”为核心,通过推进阶梯水价、水价核算、政府兜底、节水奖励、精准补贴,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对种植不同种作物设置不同的田亩需水系数,特别是对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实施阶梯水价,制定了按超出定额用水量的20%、50%、100%3个阶梯价执行累进加价的标准,超出定额用水量(每亩500m3)的20%以内,按批准水价的120%计收水费;超出定额用水量的20%~50%,按批准水价的140%计收水费;超出定额用水量的50%~100%,按批准水价的180%计收水费;超出定额用水量的100%以上(含100%),按批准水价的200%计收水费。充分发挥了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不使用一把尺子量到底,从而增强农民的节水意识,激发广大农民积极主动节水。
农业供水水价按照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通过对供水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的测算分析,得出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丰东灌区2016—2018年平均年农业供水成本费为:工资薪酬+大修理费+日常维养费+销售费+管理费+其他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水质检测费)=763.86万元+544.51万元+763.11万元+30.90万元+110.98万元+629.91万元+6.6万元=2849.87万元,丰东灌区有效灌溉面积33.36万亩,核算农业供水成本水价=2849.87/33.36=85.43元/亩。通过详细分析水费组成,明确水费走向,可合理地指导收费,使每个农民公平、合理、透明负担水费,提高农民科学用水的水平,增强农民的认同感。
面对物价上涨、不变水费的现状与农业补贴、水费趋涨的矛盾,贸然向农民提高农业供水水价,可能引发农村社会冲突,为此通过对灌区补贴全成本水价水费减去现状执行水价水费部分的资金传导至用水户,向农民征收的农业水费保持不变。通过增加部分由政府兜底的方式,为不增加农民负担提供保障,“政府兜底”的政策中蕴含着对农民的减负和政府的责任。
按照当年主要用水指标定额标准,按减少用水定额量进行适当奖励,每年灌溉周期结束后,由农民用水协会或用水单位向水费征收单位提出申请,附具作物种植面积、用水定额、用水方式、用水量、水费缴纳等材料,经水费征收单位审核通过后,按年度发放奖励资金,可有效增强农民、企业的节水意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通过农业水价核算,明确农业供水成本价,灌区在执行全成本水价过程中,比对现状执行水价,超出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可有效保障基层水利工作者的工资待遇,从而保证管理队伍,切实做好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良性循环。
通过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短缺、小型工程管理主体缺位、农业用水方式粗放等问题,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普遍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基本建立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可有效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节约水资源,达到节水减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