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乡村治理权威结构的新变化

2020-02-26 06:08李雪萍吕明月
关键词:法理现任乡贤

李雪萍 吕明月

一、文献回顾及问题提出

(一)文献回顾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乡村治理的研究多采用历史演进的眼光分析乡村社会在不同时期所展现的特点。(1)党国英、卢宪英:《新中国乡村治理研究回顾与评论》,《理论探讨》2019年第5期。研究内容也集中于乡村治理的阶段、乡村治理模式变迁、乡村治理的演化逻辑等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的历史进程,学者将乡村治理划分为土地改革时期、农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改革探索时期、新农村建设时期以及乡村振兴时期。(2)丁志刚、王杰:《中国乡村治理70年:历史演变与逻辑理路》,《中国农村观察》2019年第4期。这六个时期又可以进一步概括为村政合一、政社合一、乡政村治以及三治合一四个阶段。(3)蒋永穆、王丽萍、祝林林:《新中国70年乡村治理:变迁、主线及方向》,《求是学刊》2019年第5期。

基于以上简要梳理,我们认为乡村治理阶段的演化和治理模式的变迁,体现了治理方式的多样化和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徐勇指出乡村社会存在礼治、理治和力治三种治理方式。传统村落中礼俗即礼治的主要形式;理治是依靠社会理想治理村庄,这是人民公社时期的主要方式;力治则是当代乡村治理的主要方式,“能力、暴力和权力”则是力治的三种形式。(4)徐勇:《礼治、理治、力治》,《浙江学刊》2002年第2期。由于不同村庄的领头人不同,村庄治理的侧重点不同,少数村庄出现了暴力治村。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指出要采用柔治方式来取代暴力,摒弃力治中的行政压服,(5)曹召胜:《从“力治”到“柔治”——基于武陵民族地区Y村治理实践的考察》,《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从而实现乡村治理方式的多样化。陈涛和李华胤认为自治、法治和德治可以互构为一个三治结合的“箱式治理”,以法治和德治促进自治,在自治中培育民众的德治和法治精神。(6)陈涛、李华胤:《“箱式治理”: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作用边界与实践效应——以湖北省京山市乡村振兴探索为例》,《探索》2019年第5期。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即在乡村治理中,以农民为主体,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新乡贤等多种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7)蒋永穆、王丽萍、祝林林:《新中国70年乡村治理:变迁、主线及方向》,《求是学刊》2019年第5期。

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中,“新乡贤”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需要人才,新乡贤则是人才的核心。学者对新乡贤的主体构成进行了研究,认为当代乡贤是当地社会中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其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对当地文化的尊重以及对普通村民需求的满足;(8)李晓斐:《当代乡贤:地方精英抑或民间权威》,《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他们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9)胡鹏辉、高继波:《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1月。是以乡情乡愁为纽带,热心公益事业的复合型精英。(10)姜方炳:《“乡贤回归”:城乡循环修复与精英结构再造》,《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10期。李宁通过对乡村治理困境的探讨,分析了乡贤文化对乡村治理的重要性。他的研究表明乡村亟需通过新乡贤文化的重构和现代精英的培育来恢复乡村的权威与秩序。(11)李宁:《乡贤文化和精英治理在现代乡村社会权威和秩序重构中的作用》,《学术界》2017年第11期。

多数研究已经对新乡贤的主体构成以及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推动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但不可忽视的是,作为乡村精英,新乡贤与乡村场域仍存在三种关系:在村庄场域、不在村庄场域以及重回村庄场域。对于重回村庄场域的新乡贤而言,其面临着回乡创业、回乡参与村政、回乡从事公益等多种职业选择。不同职业的新乡贤又存在年龄的差异,基于此,我们不能忽视新乡贤的在村状态、职业选择以及年龄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本研究的重点即关注“重回村庄场域”“回乡从事村庄政治”成为“返乡青年精英”的这一新乡贤类型。

(二)田野调查点与问题的提出

乡村振兴背景下,青年精英群体回乡或投资创业,成为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或参与村政成为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传统的村干部、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共同组成了村庄的主要治理精英群体。传统的村干部是机械地执行政府指令的村干部。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是指回乡投资创业的青年精英群体。由于他们长期生活在城市中,因此比普通村民拥有更强的市场敏锐度,从而成为“新型农民”。(12)余练、陈跃:《返乡创业型土地精英的兴起与基层治理互动》,《中国青年研究》2018年第9期。他们凭借经济实力和灵活的头脑带动了村庄的发展。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农村青年精英因个人发展和故土情怀等返乡参加村干部竞选,从而掌握村庄公共权力。(13)刘玉侠、石峰浩:《农民工回流背景下村治精英互动问题探析》,《浙江学刊》2019年第2期。我们称这部分回乡从政的青年精英为“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他们凭借在外多年积累的经验,从而拥有优于普通村民的资源、技术、门路和思想,在村庄中形成了极强的示范力和号召力。从这个意义来说,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具备农村经济精英、农村社会精英、农村政治精英三位一体的特征。(14)董江爱、陈晓燕:《精英主导下的参与式治理——权威与民主关系视角下的村治模式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D村是本研究的个案村庄,它位于鲁中平原,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庄,该村并无真正意义上的村办企业,集体收益来自于对外承包费用,农业种植以小麦和玉米为主。在农业活动的发展过程中,村民开始摆脱土地的束缚,越来越多的村民作为自由劳动力进入市场。村民进入市场,生活改善的同时,也给村庄带来了新的问题。D村登记在册的村民有2790余人,其中大约有1/3的村民已搬离村庄在外定居。现代化进程加速了村庄精英向城市流动,村庄精英的外流使D村村治精英缺乏更新,村民抱怨“选来选去还是那么几个人,没意思”。乡村振兴背景下,倡导村庄精英回乡创业或者参与村庄政治,越来越多的D村外出务工青年回乡成为村庄经济的带头人或者成为村庄治理的一把手。本研究将聚焦在D村三位村民身上,他们分别是村庄传统村干部LMZ、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LM、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LCH。

LMZ,1966年出生,是生于斯长于斯的D村村民,在2005年到2011年期间,一直担任村庄会计,2011年村庄换届选举,LMZ又当选为D村的村主任,且在2014年再次当选。但是在2017年的换届选举中。他败给了村庄返乡青年LCH,从此在D村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LM,1980年出生,2006年到2013年在外从事货车运输事业,2013年卖掉货车,回乡流转土地600余亩,成为D村的“新型农民”。

LCH,1981年出生,2000年到2017年在外从事建筑行业,2011年曾回村整修了一条东西大街,一时间声名大振。2017年回村参与村民选举,成功当选为D村村主任,从此他的工作重心开始向D村倾斜。

农村精英群体返乡不仅促成了村庄精英结构的变化,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村庄的权威结构,村庄权威结构有何新变化呢?本文通过深度访谈以及实地参与,将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与传统村干部、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相比较,探究村庄权威结构的新变化。

二、村庄权威结构:类型界定与演变

马克斯·韦伯按照权威合法性基础划分了权威的三种理想类型,分别是具有合理性质的法理型权威、具有传统性质的传统型权威、具有魅力性质的魅力型权威。我国村庄治理经历了传统社会、人民公社以及乡政村治三个时期,(15)黄博、刘祖云:《村民自治背景下的乡村精英治理现象探析》,《经济体制改革》2013年第3期。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村治方式、不同的村治主导精英以及不同的主导权威类型。

传统社会时期以传统型权威占主导。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由于“皇权止于县”,传统乡村社会于是形成了依托地方人士的“乡村自治”,乡绅是乡村自治的主要力量。传统型权威是执政者依据传统遗留下来的规则而定,对这一权威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了他们固定的尊严,传统权威的主要形式是老人政治、家长制和地位世袭。(16)周沛:《农村社区中的权威结构》,《社会》1999年第11期。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皇权是一种传统权威,传统乡绅是联系皇权与底层民众的连结点,对传统乡绅的依赖可视为一种传统权威,传统宗族也是一种传统权威。(17)颜德如、加芬芬:《农村权威:演变、危机及重构》,《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8期。因此,传统社会以传统权威为主导。

人民公社时期,法理型权威占主导位置。随着传统士绅阶层的衰落,传统权威式微,具有法理型权威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和大队长成为村庄新的权力阶层。(18)黄宗智:《国家与村社的二元合一治理:华北与江南地区的百年回顾与展望》,《开放时代》2019年第2期。根据马克斯·韦伯权威结构的划分,法理型权威是一种非人格化的权威,统治具有合乎理性的性质,合法性基础来自于法律章程的明文规定。(19)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出版社,1997年,第241页。因此在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公社干部的法理型权威在村庄中占据主导地位。

乡政村治时期,多元权威并存。此时,村庄由单一封闭的社区转变为多元开放的社区。(20)邱国良:《多元与权威:农村社区转型与居民信任》,《天津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乡村社会也由一元权威占主导向多元权威并存转变,即制度精英与非制度精英并存。制度精英即村庄治理骨干精英,体现为法理型权威;非制度精英即其他类型的村庄精英群体,体现为魅力型权威。

新时期乡村振兴背景下,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回流村庄,村庄权威结构出现了新变化。其中,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返乡参与村庄治理,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服务型权威”,这是村庄权威结构中最显著的变化。他们在返乡前,凭借个人才能与财富被村民视为精英,具有魅力型权威。但是,魅力型权威不是永恒存在的,随权威主体行动的改变而发展。(21)李松玉:《制度权威研究:制度规范与社会秩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76-189页。魅力型权威这一不稳定性使其出现了马克斯·韦伯所言“魅力的平凡化”,即在一定程度上魅力型权威具有了法理和传统的成分。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通过参与村民选举,具有了治村的合法性,这赋予其法理型权威,成为“魅力+法理”权威主体。因此我们可以将“服务型权威”的概念界定为,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回乡参与村政后所形成的一种权威类型,它经历了由单一魅力型权威向“魅力+法理”型的转变。在乡村振兴青年精英回流村庄的背景下,这一权威类型是乡村权威结构出现的最大的变化。

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经历了“不在村庄场域——重回村庄场域——在村庄场域”这一历程。返乡之后,与传统村干部相比,二者在治村方式、治村角色方面有很大不同,权威基础也不同。同样作为青年返乡精英,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回乡之后在村创业,而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则是回乡从事村庄治理,返乡后二者具有不同的职业选择,资源存量变化也不同,同样权威基础也不同。在后续论述中,我们将从治理角色和治理方式两方面对比传统村干部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的不同,从社会资源存量变化方面对比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和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进而明确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与传统村干部、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的权威类型的不同。

三、传统村干部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法理型权威和服务型权威

传统村干部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在治理者构成、治理角色、治理方式等方面具有不同特点。传统村干部是长期在村庄场域的村庄精英,他在村庄治理中遵循力治方式,在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中表现出单一待哺者角色,权威类型则表现为法理型权威;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是重回村庄场域的村庄精英、村庄新乡贤,在力治基础上遵循着柔治方式,在公共物品供给中表现出“外交官、经营者、动员者”三种角色,权威类型表现为“魅力+法理”型。

(一)治理者角色:单一与多重

纵观前任和现任的经历,前任的村治生命历程经历了“普通村民——村干部”,现任则经历了“普通村民——离乡青年——返乡青年精英——村干部”。前任一直保持“在村庄”的状态,现任则经历了“在村庄——不在村庄——重回村庄”的过程,并且在这一离乡和返乡的过程中形成了卓越的内在个人资源禀赋。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的理解中,个体通过建立社会网络来实现自我的流动过程,强调个体在社会关系网络中所处的相对优越位置,以及促使其流动的资源在哪里。(22)翟学伟:《社会流动与关系信任——也论关系强度与农民工的求职策略》,《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1期。正因前任与现任具有不同的个人资源禀赋,二者在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中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前任LMZ是单一的“待哺者”,即被动地接受上级政府的指示,与村民缺少沟通,村庄公共物品供给难以真正地满足村民所需。2017年初,为“打赢蓝天保卫战”,H县号召全县村庄积极响应“气代煤”工程,首先在所有乡镇各选择3个试点村庄,争取到2020年全县所有村庄都成功实现“气代煤”改造。在D村所属的T镇,镇政府采取各村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全镇33个村庄中选择3个试点村。在LMZ的努力之下,D村有幸成为其中之一。该工程原计划在2017年9月份完工,2017年底D村全体村民可以成功使用天然气供暖。但是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有村民反映“虽然顺管道不花钱,但是也没和我们商量”,不满意的村民不在少数。此外,原定在9月份完工的管道改造工作,却在中途停工了,原因是“材料不够”,这使得多数村民更加不满意。因为工程延工,D村村民在2017年底并没有顺利使用上天然气,而前任却在2017年中旬的换届选举中落选了,村庄天然气改造的“后续工作”被交接给了现任。一年之后的2019年春节,D村村民已经顺利使用上了天然气,但是村民回想起改造过程中的一系列“小插曲”,仍然对前任的行为表示不满。

与前任不同,现任不再过于依赖乡镇政府的项目策划,而是与村民交流,了解村民所需,在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中扮演着“外交官、经营者、动员者”多重角色。“外交官”是指现任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将自身的关系资本转化为村庄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在案例D村,现任的“外交官”形象表现为在“项目下乡”过程中积极为D村争取资源和资金。现任为村庄种粮大户争取保险金时的做法正体现了现任积极为村民争取利益的外交官形象。“经营者”角色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通过对外招标,将村庄一部分专业型公共服务承包给专业施工队;另一方面,多渠道筹集村庄公共物品供给资金。2018年春节,D村开始筹划“美丽乡村”项目,现任邀请自己在设计院的朋友规划并设计了D村的改造效果图,之后申请政府补贴50万,但现任说现阶段只是村庄绿化,所有的改造结束大概需要300万,D村并没有足够钱一次性支付这部分费用。因此,现任村委决定通过发展村庄集体产业收取费用,来偿还村庄在公共建设中产生的部分费用。比如将D村空闲的三所学校(其中包括两所小学,一所幼儿园)承包给村里的厂商,一方面能够收取承包费,另一方面也带动了村内劳动力的就业。在这一过程中,动员村民积极参与体现了现任的“动员者”角色。

(二)治理方式:力治与柔治

乡村社会的治理方式有礼治、理治和力治,礼治是传统村庄的主要治理方式,理治是人民公社时期的主要治理方式,力治则是当代村庄的主要治理方式,(23)徐勇:《礼治、理治、力治》,《浙江学刊》2002年第2期。能力、权力和暴力是它的三种形式。力治和柔治分别是前任和现任的两种不同治村选择。

村民选举赋予了前任治村合法性,他的治村方式主要是运营行政权力,这在村庄公共物品的供给中体现为过于依赖政府,以及与村民之间缺失有效的沟通。如今,D村大大小小的街道均已被硬化,但是仍有几条小胡同未被硬化,胡同里的居民将原因归结为前任的规划不得当。除此之外在调研中我们得知,2011年前任开始任职村主任时,他曾试图在D村推广种植韭菜,并且拟成立韭菜合作社。初期向村民发放种苗,中期带领部分村民去省内的蔬菜基地参观学习,但是到了后期韭菜成熟时节,前任并没有为村民联系到合适的合作商,村民只能自己联系镇上的小店铺。最后韭菜合作社不了了之,大多数村民也不再种植韭菜。在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中,现任对政府的依赖,也为村庄后期治理留下了隐患。比如,前述在村庄煤气改造过程中与村民缺少足够的沟通,多数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地接受工程改造,导致多数村民对他失去了信任。

柔治则是要摒弃力治中的行政压服,但是不排除权力等硬性手段,更倾向于使用调解、协商、说服等柔性手段。(24)刘祖云、孔德斌:《乡村软治理:一个新的学术命题》,《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现任在调解村民与村庄之间的纠纷时,沟通策略体现了他对柔性方式的运用。SXL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

村里修路要清理公路两边的土堆……其中一个妇女就趴那堆土上,说什么也不行,天很热(她)中暑了。她当时躺地上有点虚,周围还一些看热闹的,(我)赶紧把她驾车上,带着她去了卫生室……我说你当炮灰了,你躺地上,和你一起的那些老婆婆们没有一个管的,最后土堆也还是清理了。我说你看你自己回去没有面子,不得劲啊,我们还得把你送回去,不然人家说,你看她洋相也出了,土也锄了。回去之后,她一家子(人)的给她说,你得支持他们工作,听主任的,咱这次没选瞎,人说话做事都很讲理,要不是他们带你去输水(液),谁管你。我们也是这样慢慢在老百姓那里树立一个好的形象。(25)2018年8月26日,鲁中D村妇女主任SXL。

村庄作为熟人社会,权力的运作要依据情理,在情理运作过程中,情理兼顾、重情轻理和轻情重理是情理运作的三种策略。(26)包先康:《农村社区“微治理”中“软权力”的生成与运作逻辑》,《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在这一清理路障的案例中,现任运用了“情理兼顾”这一策略,既利用自己职权说清了事情对村庄的影响,又利用去卫生室输液的机会化解了村民之间的尴尬,既显现了现任作为村主任的权威,又进一步巩固了村民对他的认可,巩固了他的“魅力”。

综上,前任在村庄治理中采用力治方式,使其与村民之间缺少足够的交流,在村庄工作中频频失误,使其失去了多数村民的信任,这也是他在换届选举中失败的重要原因。现任则凭借其柔性治村方式,在村民中展现了极大的个人魅力。

(三)权威类型:法理型与“魅力+法理”型

任何现实的政治统治秩序的有效性都以两方面为基础,即外在的客观有效性与内在的主观有效性,只有被人们认为统治具有正当理由时,统治才会具有合法性基础。(27)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41页。

前任作为传统的村干部,其治村合法性来源于村民选举,在治村的过程中主要通过行使职权来完成各项村庄事务。前任在任职初期,经历了村民选举,或许具有一定的魅力型权威,但是随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工作中的失误,使得这一魅力型权威消耗殆尽,由此我们认为前任具有单一的法理型权威。

作为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现任在成为村干部之前,就已经凭借优于普通村民的眼界、学识被村民视为精英,表现出一种个人魅力,此时作为村庄精英拥有魅力型权威。经历了村民选举之后,现任拥有了治村合法性,具有了法理型权威。而柔性治村方式的运用,“外交官、经营者、动员者”三种角色的表现,使其“魅力型权威”得以继续被维系,从而现任的权威表现为“魅力+法理”型。

综上所述,传统村干部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在治理者构成、治理方式、治理角色、权威类型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可将其总结如下。

表1 传统村干部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

四、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魅力型权威和服务型权威

与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相比较,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的社会资源存量变化更显著,其权威类型经历了由单一魅力型向“魅力+法理”转变的历程。

(一)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和“象征性资源”的变化

精英阶层、代理人阶层、普通村民和弱势群体是中国农村居民的四大阶层,划分的标准是社会资源,即经济资源和象征性资源,其中社区认同是测量象征性资源的指标,认同来自人格魅力、个人社会关系、政治忠诚度以及知识资源等方面。(28)毛丹、任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等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首先,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在社会资源方面的变化差别不大。在案例D村,LM是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他回D村组建了家庭农场。根据农业部的定义,家庭农场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LM高中毕业之后一直随家人从事货车运输事业,2013年他卖掉了经营多年的货车,回D村种地,成为D村的“新型农民”。初期他在D村流转土地约350亩,5个村民小组的大部分农户都与他签订了合同,流转费是每户650斤/亩小麦或者等价的现金,期限是2013年至2018年。2013年开始种地时,LM购入了一台大型联合收割机、两辆拖拉机,以及喷雾器等农资工具,总共花费30万元。2014年修建了办公房屋3间,用于收获季节工人休息以及日常办公生活的场所。2015年,LM花费10万元,修建了一个粮仓。除此之外,自然灾害对他的收入也有所影响,比如玉米在台风天气会造成倒伏,镇政府给予了每亩100元的补贴,所以由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并不大。平日里,农场并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看护,LM的家人主要负责农作物的日常打理,这也为LM 节省了一部分开支。每年收获季节,LM为村庄几十位村民提供了临时工作,每年雇佣临时工大约需要花费10万元。虽然前期投入较大,雇佣临时工及购买粮种等支出也较大,但是LM的收入仍是可观的。目前,LM 在D村总共流转了600余亩土地,亩产小麦1000斤左右,期间他在市区购置了一套房产,更换了新的小轿车。另外,在2018年底,5个村民小组的农户又与LM续签了5年的合同。

由此可知,虽然LM在创业初期的投入较大,但是后期的收入也是很可观的,在返乡前后,LM在经济资源方面的变化并不明显。与之相比较,LCH作为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其在返乡后工作重心向村庄倾斜。此时LCH仍然经营着自己在返乡前的事业,他作为老板负责签项目接工程,作为村主任则每月在村中领取一定的工资。因此,LCH的经济资源变化也不大。

其次,二者在象征性资源方面的变化差别显著。返乡前,LM和LCH都远离村庄,因此二人在村中的民众认同度差别不大,象征性资源差别不大。返乡后,LM在村庄内的象征性资源存量增加。作为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在D村流转土地组建家庭农场,2018年底村民在原来基础上与LM续签了5年的合同,流转土地面积由原先的350亩扩大到了600亩,由此可见村民对其工作持认可态度。除此之外,粮食收获季节在D村雇佣临时工,又为部分村民提供了临时就业机会,LM在村内好评不断。

与LM相比,LCH的象征性资源存量变化幅度更大。早在2011年,现任曾回D村,为村庄修建了一条东西大街,从此在D村小有名气。2017年换届选举中,LCH回村参与竞选,并成功当选为现任村主任,这也可以显示出LCH在村内强大的村民支持力。LCH上任后,在前任基础之上,为村民提供了更加多元的村庄公共物品。在中国传统节日期间,为村民发送免费的节日特产,春节期间人均一袋大米,这些便民福利广受村民好评。除此之外,D村“美丽乡村”的面貌也开始显现,建设初期许多村民对这一行为不理解,但是如今雏形显现,村民开始认可现任的这一做法。在问及现任村庄工作感受时,他说:“村民们说啥的都有,说也不要紧,是个监督作用。”(29)2019年2月20日,鲁中D村现任村主任LCH。“是个监督作用”,现任的这句话说明了村民舆论对他的督促作用,同时也体现了现任对于村庄发展的良好的预期。到了2019年春节,当问及村民对现任工作的看法时,一个村民回答:“以前不行,这一届很团结,人很团结……修大门又是弄绿化,发东西,现在大家都很认可他了。”(30)2019年2月17日,鲁中D村村民YAL。

由此可见,现任在村中的魅力值、认可度都持续增加。总体而言,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的象征性资源急速上升。相比较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而言,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的象征性资源的上升趋势则较为缓慢。

(二)权威类型:单一魅力与“魅力+法理”

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的变化也决定了两类返乡青年精英的权威类型不同。魅力型权威来自统治者的超凡魅力和个人品质,经济资源也是超凡魅力的来源之一。由此可见,同属于村庄精英阶层的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在返乡前都具有魅力型权威。返乡后,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投资创业得以继续维系其魅力型权威,而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由于参与村庄事务,经由选举成为村庄治理精英,拥有魅力型权威的同时还具有了法理型权威,因此成为复合型权威主体。总体而言,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的权威呈现为S型上升趋势。

返乡前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与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在经济资源方面的差别不明显,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在象征性资源方面的变化更大,因此社会资源总量变化更显著。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回村,其魅力型权威不断强化,随着治村合法性取得,具有了法理型权威。将二者的不同可以总结如下。

表2 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

五、总结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领头人建设,“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中的培养选拔力度”。十九大报告同样指出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新乡贤正是乡村人才的中流砥柱,是传统乡绅的后继者,他们有助于带动资源返乡、智力返乡、关系返乡、技术返乡以及文化返乡,由此激发村庄活力。(31)吴晓燕、赵普兵:《回归与重塑:乡村振兴中的乡贤参与》,《理论探讨》2019年第4期。在此基础之上,我们认为新时代新乡贤参与村庄具有政策、历史和现实意义。新乡贤是乡村人才的中流砥柱,而在新乡贤群体中,青年群体则是关键。乡村振兴战略也指出要“汇聚社会力量,聚天下人才而用之”。返乡青年与外来乡贤相比,他们具有浓厚的乡土情结,深谙乡土社会的熟人法则。青年返乡面临多种选择,他们可以自由创业,参与村政或者从事村庄公益,而本文关注的重点则在于青年返乡参与村政,我们称其为“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

以鲁中D村为例,通过将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与传统村干部、与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相比较,我们认为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促成村庄权威结构变化。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在村治中选择柔性治村方式,在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中承担着“外交官、经营者、动员者”三重角色,与传统村干部单一法理型权威相比,其权威表现为“魅力+法理”型。在返乡前后其经济资源和象征性资源的存量变化显著,与青年返乡创业型精英相比,其权威变化呈现出S型渐增趋势。

D村的实践表明,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与传统村干部相比,他们具有治村优势,有利于良好村治绩效的达成。同时我们认为也不能忽视青年返乡服务型精英的个人品质,作为新乡贤,他们应该切实地传承优秀的乡贤文化,是“真乡贤”,而不是“伪乡贤”,在乡村善治中达到乡村治理的“有效目标”,即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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