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76)
在过去十几年间,我国企业的财务舞弊案件此起彼伏。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发挥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应有的监督作用,已经成为舆论的热点问题。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有理由质疑审计师的执业水平以及职业道德,尤其是审计师能否发现上市公司实施隐蔽的盈余管理,以及避免自己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使用的各种手段。例如,当上市公司上期被出具非标意见时,他或许会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希望新的审计师能改变审计意见;或者他可以提高支付给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来购买审计意见。然而,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符合有关监管机构作出的规定,无论是公司主动雇用还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解聘都必须执行严格的程序,同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外公布变更的具体原因。此外,更换事务所后需要上市公司与新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磨合,双方都要付出额外的成本进行沟通了解,如果这种变更发生在年审期间,那么必定会因为时间的紧迫和增加的风险使得审计质量受到影响。因此,从理性的角度出发,相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上市公司会优先考虑提高审计费用这一风险较小成本较低的方式,实现审计意见购买。那么,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能够揭示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公司会不会付出高额的审计费用来影响审计师对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对于真实盈余管理手段的运用,企业会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从生产成本来看,通过改变交易时间和构造新交易实现真实盈余管理的行为并不会改善经营业绩,反而会增加经营成本。第二,通过销售折扣和放宽信用条件的销售操控行为,会导致竞争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对手会以更大的折扣和更为宽松的条件刺激销售进行反击,抢占市场份额,等到价格平稳后再恢复到原有价格时,市场需求已经下降,导致公司的整体收益将减少可能至销售操控获得收益的一半。同时,企业通过扩大销售折扣进行的销售行为会削弱投资者对企业未来经营业绩的信息,从而导致股票价格的下降,而为了防止股票价格的下跌,企业会采取回购股票的方式缓解每股收益被稀释,结果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有前景的投资项目就会被搁置,最终会影响企业未来期间的业绩表现。第三,从酌量性费用的角度来看,酌量性费用支出的减少将导致未来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减少和资产收益率的降低,损害企业价值。因此,公司利用真实盈余管理来调节利润的行为可以改善短期的业绩,但从长期来看这种改善作用会被抵销,甚至对下一期甚至几期的业绩产生负向的影响。
由于公司的所有者和公司的经营者可能追求不同的价值和利益,公司所有者可能更加在意公司的长期效益及增长潜力,而公司经营者可能会追求短期个人绩的提升。如果公司经营者通过实施操纵真实盈余行为来追求短期经营业绩,则会增加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的认定,如果审计师能够识别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行为,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审计范围,并且会更加谨慎的选取应当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可避免的增加样本量测试和细节测试等,增加的这些审计程序无疑会使会计师事务所投入更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等资源,造成审计成本相应提高。另一方面,固有风险的增加将导致重大错报风险增加,重大错报风险增加也会导致整体审计风险的增加。第三方投资者不得不基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财务信息进行投资,如果公司经营情况因为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行为后期发生严重的业绩下滑,则有可能导致投资方投资失败。投资方投资失败有可能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处罚、使得会计师事务所面临诉讼风险等。根据风险与收益相配比原则,因为审计风险和诉讼风险的提高,注册会计师也会要求更高的审计费用。
通过以上对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的分析,可以发现上市公司在经营不善及发生亏损等情况下,会通过非经常性项目来调节利润,力图使公司扭亏为盈。通过上述真实盈余管理手段来调节利润,使公司扭亏为盈的做法并不具有持续性,往往只是暂时缓解了上市公司的退市压力,治标而未能治本。本研究提醒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非经常性项目的异常变动,投资者应全面分析上市公司连续几年的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避免被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所误导,监管机构应设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督办法和监督程序,及时发现并规范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