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 400054)
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正式拉开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改革的序幕,在2008年3月到2008年9月之间,证监会又相继发布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1至3号备忘录。虽然从2008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一直在逐步地发展,但在学术界关于高管持股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研究并不是特别多,而且分析高管增持股对公司绩效影响的这一动态性研究则更为鲜见。基于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高管增持行为是否真正能够对公司绩效产生长远的积极影响,高管持股对公司的影响又具有哪些微观视角上的特点和差异。
(一)基本概念界定。1.高管界定。到目前为止,国外学者对高管定义并没有一致的意见,不同学者于自身不同的研究需求提出不同的概念界定,如Elron(1997)认为,高管范畴涵盖企业的高级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到CEO的所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群体。对于高管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没有达成共识,但国内主要有两层定义;广义和侠义两方面概念;狭义的概念定义以2005年《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而广义的概念内涵则主要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中相关条款为基础,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监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本文选取狭义层次上最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总经理作为高管的代表。2.高管增持的界定。本文高管增持股界定为高管在已持有部分公司股份的基础上从而进一步增加持有公司股份份额,高管通过二级市场的竞价交易购买和通过协议购买等方式实现增持都作为高管增持股份。
(二)研究方法。1.实证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是以计量为基础的,其基本思想在于通过总量分析反映高管持股对公司绩效的整体影响效应,以计量为基础的实证分析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系统的客观数据和严谨的实证方法在剔除相关控制变量的影响效应下,得到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更加准确的效应系数,但计量分析得缺陷在于,以总量分析为特征的分析方法忽视了数据样本个体的异质性,因而无法准确地剖析微观的内在影响机制。2.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的优势在于通过对特定案例的剖析可以挖掘出更多容易被忽略的微观机制,有时甚至可以探索到一些十分有价值的研究点,而当前针对高管增持对公司绩效的案例分析不是很多,仅有的部分研究在案例分析法运用上只是进行简单的对比法进行研究,没有考虑相关控制影响的影响,从而造成了分析结果的准确性不足,而且已有研究对案例的探究也缺乏更加深入的分析。
(三)公司绩效的指标选取。在本文中,对于高管增持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我们主要从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两个维度进行分析。1.短期绩效影响指标。从短期影响而言,主要是高管持股公告发布后的一到两周内公司市场价值的反馈,公司的市价往往由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所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上升和降低都与公司市价有着紧密的联系。2.长期绩效影响指标。对公司长期绩效而言,大多学者通过综合性指标进行衡量,如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本文认为,对于高管而言,通过公司股票的增值实现盈利是他们的主要目的,把盈利能力作为高管持股对公司绩效长期影响的指标更为有效.
(一)高管增持股的现状。1.相关法律规定。《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此前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之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2.上市公司高管增持股现状。从2016年至今,有四百多家公司发公告增持了自家公司股份。但是这些公司中,部分公司的高管仅仅增持100股就不再增持,部分公司高管增持相对较多。在近四百家上市公司中,高管增持不超过1000股的上市公司有将近70家左右,约占总数的9%,在这70家上市公司中有近20家上市公司高管增持股数量相当少,仅为100股。
(二)高管增持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1.高管增持对公司绩效的短期影响。从短期看来,高管增持股可以对公司的股价产生积极影响,使公司股价上升,虽然这种影响的持续效应只会在一定期间内,但总体而言还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2.高管增持对公司绩效的长期影响。从长期来看,高管增持股可以相对地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但并不会产生持续的激励效应,这种影响只有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产生作用,过了这个时间范围便不再发挥作用。
(一)主要结论。1.高管增持对公司绩效的短期影响。从短期看来,高管增持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较为明显。虽然其后会有短暂的回落,但总体而言可以对短期绩效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2.高管增持对公司绩效的长期影响。从长期来看,高管增持股对公司绩效具有一定的影响,高管持股后宗申动力的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有所提升,但并没有产生持续的激励效应。可以看出高管持股对公司的长期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
(二)对策建议。根据本文的理论阐释,进一步拓展分析的结论启示,本文分别从政府、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本身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1.从政府视角而言。虽然高管持股对不同性质和行业的企业绩效影响存在差异,但总体而言,高管持股对公司绩效还是会产生一定的积极效应,所以从政策引导方向来看,政府整体上应该支持和鼓励高管持股,对于竞争性程度更强的民营行业,政府可以给予更多的政策空间,但对于国有企业和垄断性性较强的行业,政府应该在推行高管持股时加强监管,避免少数高管的投机钻营行为。2.对于投资者而言。有效利用公司高管持股释放的有利信号,尤其对竞争性更强的民营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高管持股等有利信号选择恰当的时机进行价值投资,但同时也应该警惕一些别有用心的高管层利用这一机制进行非法套利。3.对于上市公司本身而言。从总体而言,通过增加高管持股的比例来提升公司绩效是可行的,但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应采用适合自身的增持制度。对于竞争性强和高管增持对公司绩效影响更强烈的企业,可以更大力度的使用股权激励来提升公司绩效,对于受行业发展和其他影响因素更大的企业,公司应该更多的加强公司经营战略与方向的建设,而对于垄断性程度较高的国有企业,公司更应该加强自身的制度与体制假设,保证企业本身高速的运作效率。